裕固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

2016-02-26 16:55余吉玲
西部蒙古论坛 2016年4期
关键词:裕固族民歌文化遗产

余吉玲

(甘肃省民族研究所 兰州 730010)

裕固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

余吉玲*

(甘肃省民族研究所 兰州 730010)

少数民族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极其重要的民族文化资源。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及信息技术的高度普及,现代多元文化不断地挤压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空间,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与传承引起了广泛重视。论文以裕固族国家级“非遗”项目为例,论述裕固族“非遗”保护与传承现状及面临的困境,并提出加强“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对策建议。

裕固族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与传承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2003年10月17日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通俗而言,即为各种类型的民族传统和民间知识。这些传统和知识均来源于特定的民族社区,又通过社区民众创造的文化事项传承下去。少数民族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非遗宝库重要的组成部分。①刘瑶瑶等:《全球化背景下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研究——以裕固族为例》,《甘肃社会科学》2010年第3期。

裕固族是甘肃独有我国特有的一个少数民族,也是中国22个人口较少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甘肃省河西走廊中部和祁连山北麓,聚居在甘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和酒泉市黄泥堡乡,从事牧业和农业生产,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裕固族在长期的历史演进和生产生活中,形成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裕固族服饰、裕固族民歌、裕固族婚俗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外,裕固族口述文学与语言、裕固族民歌与服饰、裕固族人生礼仪、裕固族皮雕、裕固族剪马鬃、裕固族祭鄂博、裕固族刺绣、裕固族织褐子被列为省级文化遗产。裕固族有市级非遗18项,县级非遗24项。裕固族绚丽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裕固族人民适应当地独特的地理环境而创造的,是裕固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全球化、外来文化的冲击、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及人口的频繁流动,裕固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面临诸多困境。本文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项目为主,论述裕固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一、裕固族“非遗”项目的主要内容

(一)裕固族民歌 裕固族民歌属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主要分为音乐和唱词两个部分。裕固族民间音乐作品结构简单,大都与古代的劳动生产和生活方式(放牧、奶幼畜、垛草等)及风俗习惯密切地结合着。音乐曲调朴素优美,节奏悠扬和谐,有“小曲”、“号子”、“小调”、“情歌”、“叙事”、“筵席曲”等多种演唱形式;唱词内容丰富,涵盖了优美抒情的牧歌、古老悠扬的史诗、热情奔放的劳动歌、热情洋溢的赞歌、风格典雅的婚礼歌、特色浓郁的习俗歌、抒情达意的情歌、古朴庄严的宗教音乐等内容。格律上分别与古代突厥语、古蒙古语民歌有许多共同之处,具有旋律优美、曲调委婉、抒情悠扬的特点。它是研究古代北方少数民族民歌,特别是突厥、蒙古民歌以及古代北方游牧民族文化历史的重要依据,也是挖掘、发展北方少数民族音乐的基础。现在,肃南县已整理出版了《中国少数民族民歌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卷》(124首)、《祝福草原》、《裕固家园》、《飘香的草原》等书籍和光盘、磁带。

(二)裕固族服饰 裕固族服饰是裕固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征因各部落生产生活习俗不同而各具特色,大致可分为东部服饰和西部服饰两大类,主要体现在妇女服饰的不同上,且均有“衣领高、帽红缨”的特征。裕固族妇女的帽子,特点最为鲜明,东部妇女帽子呈大圆顶形,形似礼帽;西部妇女帽子为尖顶,帽檐后部卷起。两者一般均以芨芨草和羊毛线编制帽胚,用红布缝制帽里,白布缝制帽面,帽檐为镶有花纹的黑边,帽顶配有红缨,故称“红缨帽”。红缨帽也是裕固族已婚妇女和少女区别的标志,妇女出嫁成婚后方可戴红缨帽。裕固族妇女的头面叫“凯门别什”,是一件非常精致而价值昂贵的民间工艺品,用银牌、珊瑚、玛瑙、彩珠、贝壳等穿缀而成,共分三条,胸前左右两条,背后一条。裕固族男子服饰也具有独特之处,头戴金边白毡帽,帽檐后边卷起,身穿大领偏襟长袍,衣料大多以布、绸、缎或褐子、兽皮为主,扎彩色腰带,佩有腰刀、火镰、鼻烟壶、烟荷包等饰品。裕固族服饰因其集中体现了裕固族传统手工艺和审美情趣等文化内涵,2008年列入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三)裕固族婚俗 裕固族婚礼是裕固族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缩影,其包含着裕固族古代语言、传统民歌、神话传说、谚语故事、礼仪礼节等丰富的内容,几乎涵盖了裕固族的大部分习俗,也蕴藏着承袭数千年的传统文化内容,如萨满教文化、原始崇拜文化、佛教文化、历史文化和商业文化等等。其内容之丰富、特色之鲜明、参与人数之广泛、形式之多样,是其他习俗无法比拟的。

裕固族婚俗属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世纪50年代前,裕固族存在两种婚姻制度,一种是一夫一妻的从夫居婚,另一种是女不出嫁的帐房戴头婚。随着婚姻制度的改革,现代裕固族婚俗已演变成为一种重要的人生礼仪,其婚礼仪式繁多而隆重,别具特色,一般要进行2天以上,主要包括姑娘戴头面、惜别送亲、打尖迎亲、马踏帐房、射箭拜天地、冠戴新郎、献羊背、交新娘等12项程序28个礼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主持性的唱词,且各地唱词内容不完全相同,要邀请专门的婚礼唱词传承人来主持,婚俗也是集中展示裕固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形式。

二、裕固族“非遗”传承现状与发展困境

1.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改变着“非遗”传承的文化生态环境。裕固族自古以来以畜牧业为主要生产生活方式,随着西部大开发、国家对民族地区扶贫力度的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牧民定居工程的实施,裕固族传统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经济逐渐转变为半定居、定居的畜牧经济或农耕经济,文化生产类型发生了改变。文化生产类型是民族文化产生的根基,裕固族文化是裕固族长期适应游牧经济而产生的,文化环境的改变必然引起文化内容及形式的变迁。外界力量的干预和裕固族自身文明的不断发展进步,使得裕固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交融的机会越来越多,民族地区与现代多元的外来文化交流日益便捷和频繁,导致民族传统文化逐渐衰退甚至消亡。以裕固族婚俗为例,裕固族传统的婚礼习俗是传统游牧生产方式的产物。为了保障牲畜有足够的草场,各户牧民都散布广袤的群山之中,嫁娶新娘的行程十分遥远,因此婚礼的时间往往需要几天,从人们起居、补充食物需要出发,再加上传统文化因素,就形成了裕固族独特的婚礼习俗。①张兴隆、田自成、安永香:《裕固族的民俗文化遗产保护状况考察研究》,《河西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裕固族传统婚礼的举办不仅是男女双方家庭之间的交流,也是民族之间交流互动的机会,更是展示和繁荣民族传统文化的场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裕固族经济现代化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化交通工具的普及和基础设施等硬件条件的改善,人们大多仿照汉族等其他民族习俗,简化婚礼议程,一般选择在县城的酒店举办简单的婚礼仪式,传统婚礼因其繁琐的议程而不再被年轻的一代所青睐。

2.裕固族有语言无文字,“非遗”传承缺乏纽带和载体,裕固族语言正面临消亡的困境。语言文字是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纽带,裕固族文字久远失传。历史上,裕固族的先民曾创造并使用回鹘文,但是回鹘文没能延用下来,最迟至16世纪中后期就已退出了历史舞台,之后在社会上层和宗教界曾一度使用藏文,临近汉人社区的部分裕固族先民开始使用汉文。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1958年之后,裕固族开始广泛接受并普遍使用汉文。②巴战龙:《裕固族语言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探究》,《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没有了文字,语言就成为了传承民歌类传统文化的主要方式。裕固族现在主要使用三种语言,一种是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的东部裕固语,一种是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的西部裕固语,还有一种是汉语。目前在日常生活中坚持使用本族语言的裕固族主要聚居在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境内,其中,使用西部裕固语的人们主要聚居在红湾寺镇、皇城镇、明花乡和大河乡,使用东部裕固语的人们主要聚居在红湾寺镇、皇城镇和康乐乡,兼用两种裕固语的一小部分人们主要聚居在大河乡。③巴战龙:《裕固族语言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探究》,《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同一个民族内部使用不同的语言,使得东部与西部裕固族之间出现语言交流的困难,甚至需要共同使用汉语才能交流。现代文明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及大众媒体的日益普及不仅改变了传统的生活习俗,并且伴随新词汇的逐渐增多,人们使用新词汇的频率也越来越多,导致裕固族传统的词汇量在逐代中下降。语言发展的困境,导致裕固族民歌类文化遗产面临失传的危险。以裕固族民歌为例,民歌演唱需要一定的环境。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建立,旧的习俗已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而这些习俗中所包含的传统音乐形式和内容也随之消亡。历史上,裕固族曾有职业歌手,他们主要为丧葬嫁娶等场合演唱。如在裕固族传统的婚礼仪式中,包含有大量的传统民歌。有《梳妆歌》《戴头面歌》《哭嫁歌》《惜别歌》《父母唱送亲歌》《众人唱送亲歌》《迎亲歌》等。④周鸿德等:《裕固族传统民歌研究现状及发展问题研究》,《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随着婚礼仪式的简化,婚礼中的民歌演唱逐渐减少,裕固族民间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正日益衰落,民族的独特性逐渐消失,“以歌言情”、“以歌择友”不再是人们交流情感的惟一方式。裕固族“原生态”的民间歌舞,浓缩着独特的民族性。有研究指出,裕固族西部民歌较多地保留了古代一些游牧民族(如匈奴、丁零)民歌的特点,因此,裕固族民歌不仅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也是研究突厥、蒙古民歌的“活化石”。

3.裕固族“非遗”传承面临后继乏人的困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间大众创造的民间产物。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和传承主体是少数民族民众。传承人是文化遗产得以传承和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文化遗产“活态”保护必不可少的载体。⑤朱玉福、伍淑花:《人口较少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探讨》,《黑龙江民族丛刊》2011年第3期。全球化的加速推进,不断挤压着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空间,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感兴趣的人越来越少,许多依靠传统技艺谋生的文艺表演者、手工业者都面临收入微薄、生活困难的处境。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大多数裕固族青壮年选择外出务工,一些民族传统的节日、民歌、语言、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等失去了传承的载体。青年人与外界的交流互动,导致思想意识、文化价值观念发生重大转变,一些群体性的民俗活动不被重视,举办的次数、规模、影响逐渐减少。青年人也不愿意耗费时间和精力学习难以转化为物质财富的高难度的民间技艺。掌握传统技艺的大多为老人,老人一旦离世这些技艺将面临人亡艺绝的现实。裕固族文字久已失传,民族文化遗产主要通过口耳相传,家庭及师徒之间口头传播文化遗产决定了传承人对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性。人口的频繁流动及受外来文化的冲击,导致会说裕固族语言,平时穿本民族服饰的年轻人急剧减少。据有关调查,2013年裕固族中平时着民族服饰的不到10%,而且大多为60岁以上的老人,在一些少数民族村落中原本的民族服饰已完全汉化;会讲裕固语的裕固人不到50%,有个别乡的裕固人已经没有人会讲裕固语。①王玉明:《裕固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研究现状与对策》,《河西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2009年,在明花乡、皇城镇、康乐乡、大河乡等地,还有穿着裕固族服饰的习俗,而且一般集中在节日和婚庆活动、地方重大经济、文化活动等场合。会缝制传统服饰的妇女不超过5人,大部分人的民族服装,都是在县上的服装店定做的,个别时候也有租用的。由于制作传统服装的妇女越来越少,平常身着民族服装裕固族人逐渐减少。随着时间的推移,制作裕固族传统服饰的特色工艺无人传承,如配饰、刺绣工艺、原始图案等都无法完整保存和传承,有些已失传多年。②张兴隆、田自成、安永香:《裕固族的民俗文化遗产保护状况考察研究》,《河西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裕固族服饰制作工艺繁琐,制作周期长,需求量少使得许多年轻的妇女不愿意花时间学习缝制民族服饰,也是裕固族服饰逐渐丧失市场的重要原因。

4.学校教育很少涉及民族传统文化内容,“非遗”保护与传承基础薄弱。一方面,学校教育很少涉及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失去传统文化熏陶的裕固族年轻一代丧失了学习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兴趣。另一方面,民族地区双语教学面临师资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教材等困难。受升学、就业等因素的制约,学习民族语言的学生比例偏低,语言类“非遗”传承与保护缺乏大众基础。

5.“非遗”申报和保护经费欠缺,是“非遗”保护工作普遍遇到的困难。“非遗”抢救、保护与传承需要投入大量资金,需要设立文化专项资金,受财力限制,县级及以下“非遗”传承人没有工资补贴,“非遗”传承人缺乏发扬传统文化的信心,导致大众参与“非遗”保护的形式化与虚无化。

三、当地政府采取“非遗”保护的措施及成效

政府部门作为“非遗”保护的责任主体,制定相关政策与保障措施对“非遗”的保护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肃南县高度重视在“非遗”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加大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力度,初步构建起了符合当地实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成了祁连玉文化产业园、中华裕固风情走廊、中国裕固族博物馆、裕固族特色村寨、裕固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裕固族歌舞传承中心等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基地和8个民俗博物馆;组建了裕固族研究学会、裕固族文化研究室、裕固族教育研究所和非遗保护传承中心等民族文化保护工作机构;深入挖掘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引导扶持非遗传承人开发生产特色民族文化产品、组织开展各类传承传习活动,有力促进了文化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使自治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了有效保护传承和生产性开发利用。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传播机制。坚持每年组织举办特色文化艺术节、原生态民歌大赛、民族服饰展示、传统手工艺品展销、传统体育竞技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并对各级代表性传承人,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其在景区景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传习展示活动。

县教体局积极研究探索民族文化普及、传播的有效途径,组织实施民族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行动,鼓励和支持各学校研究开发具有浓郁民族文化特色的乡土教材,并通过在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探索开设民族语言教学课程,组建少儿民歌合唱团,组织举办民族语言培训班、原生态民歌少儿培训班、民族语言暨才艺展示活动等措施,在广大青少年中普及推广民族传统文化。

2016年,肃南县非遗保护和艺术创作紧紧围绕“五个肃南”建设目标,紧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启动裕固族文化保护立法,以“互联网+”为新模式,不断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以激发民族文化产业创业创新活力为重点,着力打造艺术精品,努力在非遗保护和精品艺术创作方面增活力、添动力、展作为、求突破。

四、加强裕固族传统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对策建议

加强裕固族“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是弘扬民族文化传统,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措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植民间,关联乡愁,与民众生活关系至为密切,对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意义。①陈心林:《人类学视阈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制度的反思》,《青海民族研究》2015年第4期。国家提出“一带一路”战略,为沿线少数民族彰显民族文化,发展民族产业经济带来机遇。作为人口较少、民族文化处于弱势地位的裕固族在多元文化共生的环境中,应抓住机遇大力发展民俗特色浓郁的传统文化。

1.裕固族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应坚持文化与经济相融合的经济发展之路。基层政府作为文化保护工作资源和权利的掌控者,应通过加强“非遗”的保护来促进民族文化繁荣。应抓住裕固族“全国较少甘肃独有”这一优势,充分利用裕固族自然生态与文化资源的优势,寻找民族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契合点,将文化开发与发展旅游相融合。把浓郁的民风、民俗、民族风文化推向市场,采取政府主导、企业主办、市场运作的方式。探索引进民营资本进入文化文物的保护与开发利用中。寻求民族民间艺术变为财富的方式,将传统的少数民族文化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并逐步发展为文化经济发展的支撑点。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搜集、整理、保护工作,抢救濒临消亡的文化遗产,重点做好对包括民族语言在内的各类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摸索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模式、新方式。“非遗”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消亡将不会再生,文化部门组织人员开展“非遗”普查摸底工作,通过创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等方式将具有重要历史、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的音频、视频、图片资料保存下来。文化部门要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一工作常规化、长期化,建设功能完整的保护体系。

3.非遗传承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传的创作者和传播者,应坚持民族传统文化的原生态,更好地传播非物质文化所蕴含的价值理念和精神内涵,在坚持传统的基础上重构民族文化,促进民族文化的复兴,在传播交流中将传统民族文化发扬光大。

4.学校教育要把传承民族文化作为教学内容,加强对民族文化的研究力度,逐步增加文化保护的经费投入,加强民族文化研究的力量。在民族地区高校中开设民族文化研究专门机构,培养研究民族文化的中坚力量。

5.加强裕固族民族文化认同感以及家庭文化传承的力度,没有自身民族文化认同感就不可能有民族文化传承的自觉行动。营造民族文化传承的氛围,培育大众自觉传承民族文化的自信心。由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起步较晚和保护公共投入不足,通过开发遗产具有的经济价值来弥补保护资金不足的替代途径逐渐发展起来,其中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就是旅游开发。②陈炜等:《汉传佛教文化遗产旅游地僧人满意度研究》,《青海民族研究》2015年第4期。大力发展民俗旅游文化,推广宣传民族特色文化,提高裕固族“非遗”知名度。

6.建立民族文化交流互动机制。政府定期组织文化管理人员和文化传承人赴外学习,建立发达地区对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的对口帮扶机制,支持“非遗”的挖掘、包装和推广活动,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文化的抢救和保护的经费支持力度。设立人口较少民族文化抢救和保护基金,为文化传承人或民族文化传播、研究提供资金支持。

[责任编辑:那次克道尔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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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3067(2016)04-0048-05

余吉玲(1986—),女(汉族),宁夏西吉人,甘肃省民族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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