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不等式解《鱼我所欲也》中的难点

2016-03-02 21:58◎程
现代语文 2016年17期
关键词:生者所欲论点

◎程 森

巧用不等式解《鱼我所欲也》中的难点

◎程 森

一、背景介绍

《鱼我所欲也》是初中语文课程中的传统篇目。作者思路非常清晰,只是提出论点后,从正反两个方面对论点进行分析阐述的部分,让人难以理解。笔者在学生时代,对这个问题就没弄太清楚,后来经过深入学习弄清了作者的思路,但又觉得有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在教学中除了强行灌输给学生,很难找到一种让学生真正理解并容易接受的好方法。请教一些老教师,得知这也是困惑他们多年的一个问题。所以,学习这一课,我总是将“理解作者分析阐释观点的思路”作为学习的难点,并试图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好方法,但结果总是让人失望。

而今年的一堂课,却让笔者有了新的收获。于是,笔者将数学中的不等式引入课堂,使这一困惑我多年的问题迎刃而解。

二、教学过程

上节课,我们了解了孟子的“性善论”和“四种本心”的思想,并且疏通了文意,明确了作者的观点是:舍生取义。(生齐答)那么作者是怎样论证这一观点的呢?作者的论证思路是怎样的呢?请同学们按小组讨论,回答。

生甲:作者开头用比喻提出论点,然后进行论证……

生乙:作者运用了举例论证和比喻论证的方法……

生丙:作者提出论点后,对论点进行分析,然后举例论证,告诫人们不要失掉“本心”

……

师总结:同学们回答的都不错,作者的行文思路很清晰:第一段先用比喻提出论点,再从正反两方面对论点进行分析阐释,接着又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善心,之所以贤者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没有失掉“本心”。第二段作者又用了举例论证和对比论证的方法,证明了,失去“本心”之举不可为,从而论证了“舍生取义”的观点。

师:在行文思路上还有没有觉得比较难理解的地方?不妨提出来我们一起讨论。

生甲:大体思路我还能理解,只是作者在提出观点后,对论点的分析我有点糊涂,好像很绕弯子。

师:有没有同学能给他解释一下?(鸦雀无声)看起来这部分真的很难懂。

生甲:难懂。

生乙:绕着绕着就晕了。

……

师:那请同学们思考一下,这一部分作者讲了哪些方面的问题?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何?

生甲:生与义。

生 义 (师板书)

生乙:还有死。

死 (师板书)

师:还有没有?(鸦雀无声)

师:那么“义”就是作者在文中说的什么?

生甲:所欲有甚于生者。

生 义 所欲有甚于生者

死 (师板书)

师:对,所喜爱的有比“生”更重要的,那就是“义”。那么,除了“所欲有甚于生者”,还有什么?

生甲:所恶有甚于死者。

生 义 所欲有甚于生者

死 所恶有甚于死者 (师板书)

师:对!也就是什么?

生齐答:不义。

生 义 所欲有甚于生者

死 不义 所恶有甚于死者 (师板书)

师:对,这几句话作者主要探讨的就是生与义、死与不义之间的关系。那么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呢?先分析第一句。

生甲: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是我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也就是“义”。在作者看来,一个人认为“义”比“生”更重要时,他就不会苟且偷生。

师:很好!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认为“义”的价值大于“生”的价值时,他就不会苟且偷生。(我顺手在“生”与“义”之间加了个“<”,居然呈现在学生面前一个不等式!)

生 < 义 所欲有甚于生者 (师板书)

(我灵机一动,如果把这几个句子转化为不等式,是不是能让学生更容易理解呢?于是我又在“义”和“所欲有甚于生者”之间加了个“=”号。)

生 < 义 = 所欲有甚于生者 (师板书)

生:哦!(表示学生已经会意)

师:如果一个人把“义”看的比“生”更重要,那么他就不会苟且偷生,做不义之事。也就是“不为苟得也”。

生 < 义 = 所欲有甚于生者 → 不为苟得也 (师板书)

生:明白了!

师:那请同学们看着这个不等式再把这句话读一下,看能不能帮助你加深对这句话的理解,然后进一步理清作者的思路。

生:自读。(表示已经明白)

师:下面请同学们思考一下,能不能把下面几句话也转化成不等式。(生思考和讨论)

生甲:对“死”的厌恶程度小于“不义”,“不义”等于“所恶有甚于死”,所以“患有所不避”。

死 < 不义 = 所恶有甚于死 → 患有所不避 (师板书)

师:能不能给大家解释一下?

生甲:当一个人厌恶“不义”的程度大于“死”时,所以就算“死”他也不会去做“不义”之事去躲避灾祸,这样就做到“舍生取义”。

生乙:由“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可以推出生大于一切,那么“生”也就大于“义”。如果一个人把生命看的比“义”还重要,那么凡是可以得生者他都会用。也就是:

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 生 > 义 → 凡可以得生者都可以用

(师板书)

生丙:由“人之所欲莫甚于死”,可以推出厌恶(怕)“死”的程度大于一切,也就是“死”大于“不义”,那么凡是可以不死的方法他都会用,也就是“凡可以避患者都可为”,包括不义之举。

人之所恶莫甚于死 → 死 > 不义 → 凡可以避患者都可为

(师板书)

师:不难看出作者提出论点以后,从两方面加以分析阐释,大家思考一下是从哪两个反面?

生甲:先从正面,再从反面,第二方面是作者的假设。

生乙:一方面从“舍生取义”,一方面从“舍义求生”。

师:很好!正反两方面,对观点的论证就更全面,更有说服力。整体板书:

生 < 义 = 所欲有甚于生者 → 不为苟得也

正面

死 < 不义 = 所恶有甚于死 → 患有所不避

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 生 > 义 → 凡可以得生者都可用

反面

人之所误莫甚于死 → 死 > 不义 → 凡可以避患者都可为

师:根据这四个不等式请同学们再读课文,看能不能试着把它背下来?(生自由诵读)

师:找同学试背。(基本都能背出来)请同学齐读,进一步感知课文。

三、教后反思

课前预设的教学目标,虽然有一个没能很好的完成,但笔者感觉本节课收获颇多。首先,本节课将学生难懂,教师难讲的知识点,巧用四个不等式非常清晰地将其说明清楚,让学生真正理清了作者的思路,并能根据不等式很快将文段背出,这是本节课最大的收获。其次,通过这堂课,我觉得老师上课决不能拘泥于教案,更不能为完成教学任务,在学生一知半解的情况下赶进度。课堂上很可能会出现课前没有预设的问题,教师一定要善于抓住瞬间的灵感,并充分利用它,带领学生做一些更有意义的尝试,尽管某次尝试可能会是失败的,但对开发学生的思维也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再次,俗话说“文史不分家”,事实证明“文理也是一家”。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掌握的知识绝对不能仅仅局限于自己所教的学科,而要广泛涉猎,博采众长,同时要能综合运用各科所学知识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本节课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将“不等式”引入语文课堂,并取得成功,可谓是一次大胆的尝试。在教学中,我们可以试着用解决其他学科问题的办法去解决本学科出现的问题,或许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最后,在教学中做个有心人,你不时就会有惊喜的发现和新的收获!

(程森 江苏徐州丰县初级中学 22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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