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窃案件的打击技巧
——跟踪

2016-03-03 12:01张惠领洛风
现代世界警察 2016年4期
关键词:反扒拎包侦查员

文/张惠领 图/洛风

扒窃案件的打击技巧
——跟踪

文/张惠领 图/洛风

针对扒窃拎包违法犯罪行为的跟踪,是指侦查人员根据扒窃拎包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律和特点,通过识别、发现可疑对象具有实施扒窃拎包犯罪行为的倾向,在其犯罪行为得逞之前,跟随其活动的行踪,监视其活动,确认或者排除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和搜集其违法犯罪的证据,以期最终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的过程。

优秀的侦查人员能较好地完成监视跟踪,既较好地监视嫌疑人的作案过程,又善于掩护自己,不被违法犯罪嫌疑人发现,这需要同时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做好充分的准备。

一是侦查人员要能随时隐于人群之中不被发现。侦查员的外貌最好大众化,身高体态也应属常态,这样不会引人注目,可以较好地隐蔽自己;同时在着装时也应遵循大众化这一原则,尽量避免穿着警服、警衬、警裤、制式皮带或皮鞋等。随身携带的枪支、手铐、喷雾等装备也应藏好,不能突出在外,以免暴露身份,被人察觉。

二是侦查员要有较好的视力、听力、记忆力和体力。肉眼观察是跟踪的核心,因此侦查人员要拥有良好的视野。当侦查人员通过观察识别出违法犯罪嫌疑人后,就要记牢嫌疑人的面貌、穿着、身高、行为特征和携物情况等,所以侦查人员也要有较好的记忆力。侦查人员有时在较近距离接触嫌疑人时可以从一些低声的犯罪隐语中获取信息,这便需要较好的听力。另外,反扒民警长期外勤,需要不断地在各类人员密集的场所巡逻、跟踪,充沛的体能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是侦查人员要有随机应变的能力。侦查员在反扒跟踪时要化装成各种身份,努力使自己的衣着打扮、行为举止与现场环境相协调,并利用现场条件掩护自己。在反扒过程中,侦查人员可以利用现场的建筑、隔断物品、人的身体等隐蔽自己,还可以通过现场的镜子、窗户玻璃等观察嫌疑人的活动,尽量不要直视嫌疑人,更多地要利用眼角余光观察嫌疑人的一举一动。采用徒步跟踪时,最好两三人一组,互相配合,分散跟踪。

当侦查员遇到现场人员较稀疏不便于掩护,视野又比较开阔,而且嫌疑人易于被识别、暂时没有发现作案对象的情况下,可以适用“远跟监视法”。

对于现场情况复杂,人员相对密集或连续作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应该采用“近跟监视法”。侦查人员在近跟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嫌疑人保持二至五米的距离为佳,以防止监视视线被阻挡以及嫌疑人得手后迅速逃脱。近跟时,侦查人员应选择在嫌疑人背后90度的后视死角内,以利于更好地监视嫌疑人活动又同时做好隐蔽。

此外,侦查人员在遇到人多拥挤不便走动的情况下,如拥挤的公交、地铁车厢内或其他人员密度特别大的公共空间,可以使用“紧贴监视法”,即侦查人员用自己的身体紧贴被跟踪监控对象的身旁,凭借身体的感觉来判断嫌疑人的作案动作。

四是侦查人员还可以利用机动车辆或者电子监控跟踪。车辆跟踪一般适用于长距离、长时间地跟踪监视。在用车辆跟踪时,侦查人员要选用普通民用车辆及牌照,并把车辆跟踪与徒步跟踪的方式结合起来以弥补车辆跟踪不便于近距离接近嫌疑人观察其行动细节的缺点。而在使用车辆跟踪时,也可以使用摄像机、照相机、望远镜等观察辅助工具,利用车厢作为掩护,透过车窗进行跟踪观察。要注意的是,在超越嫌疑人时,要避免引起嫌疑人的警觉和注意。此外,摩托车跟踪也是一种机动灵活,成本较低的街面跟踪方式,侦查人员可以用头盔来隐蔽自己。当然,无论采用哪种交通工具,侦查人员都要注意交通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随着科技的发展,公安机关装备水平的提高,侦查人员也可以通过安装在各个路口、公共场所、公交工具上的电子监控设备进行不间断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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