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价值取向、主体缺位与救济之道①——基于学生主体的视角

2016-03-04 14:24王英杰
现代教育管理 2016年2期
关键词:高校

梁 浩,王英杰

(1.沈阳医学院,辽宁沈阳110034;2.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河北承德067000)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价值取向、主体缺位与救济之道①——基于学生主体的视角

梁浩1,王英杰2

(1.沈阳医学院,辽宁沈阳110034;2.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河北承德067000)

摘要: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作为学生在校学习与生活的重要行为规范,具有科学与人文价值契合、法治与德治方式融合、教育与管理方法结合、他管与自控过程共合的价值向度。但是,目前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却出现学生主体失落现象,这主要受传统观念、文化环境、保障性措施缺失等因素影响所致。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需引入契约式的管理理念、合理进行权力配置、打造主体间性的师生关系、完善学生管理监督与救济机制。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价值向度;进退维谷

一、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价值向度

(一)科学与人文的价值契合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作为一种规范,旨在维护高校教学与生活的正常秩序,让教师更好地“教”、学生更好地“学”,为实现高校的教育教学目标而服务。作为一种制度,其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与人际交往活动,直接赋予学生一种思维观念,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要体现管理的科学性与规律性,具备管理的一般要素,具有监督性与约束性,并能够进行应用与操作,在管理学生活动中能够发挥一定的强制效力。同时,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核心价值取向在于育人,规范学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行为,更好把握学生未来的发展方向,这便需要与高校人才培养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相结合,充分保障学生的发展权益,从顶层设计人性化的管理制度,即对学生受教育的角色与地位给予充分的肯定,不断引领学生向善,根据学生的想法设计与安排教育活动,通过良好制度环境的营造体现大学生自身的价值。因此,高校学生管理制度首先应是科学与人文价值的有机统一,将管理的普遍性与大学生管理的特殊性有机结合,在遵循管理制度一般特征的基础上,体现对学生的人文关怀,这是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最基本的价值向度。

(二)法治与德治的方式融合

“当代教育法制建议以保障受教育者权力为核心目标,以追求正义作为价值原则。”[1]近年来,高校学生违法乱纪等事件不断涌出,造成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极大的复杂性,不采用法治手段难以处理一些突发与棘手的事件,而随着法治理念在教师与学生群体中逐渐深化,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引入法治手段已是大势所趋。但是,高校学生管理依然要以德治为主,这不仅是由高校的场域属性决定的,也是从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视角予以充分考虑的结果。德治主要是以正面激励与引导为主,适宜大规模、大范围地应用于学生管理工作中,能够给予学生较为宽松的学习生活环境,产生积极的强化效果,并能够将德治的理念与内容内化为学生自身的行为规范。在新的发展时期,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设计应将法治与德治两种方式相融合,演变为正面引导与强制规避两种手段并行,促进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三)教育与管理的方法结合

在高校学生管理制度设计过程中,往往混淆教育与管理之间的关系,造成现实管理工作只注重管理,而忽视对学生的教育与引导。因此,高校学生管理制度要充分运用教育的方法,并非只在制度设计中体现“严禁”、“禁止”等刚性字样。事实表明,缺乏教育性的学生管理制度已不符合时代的要求,随着学生维权意识与人性尊严逐渐成为其显性要求,柔性化的管理制度被广泛采用,而柔性化的实质便是关怀与教育,引导学生形成良性的行为规范,尤其是让学生感受到自身存在的价值与进步的空间。以教育为主、管理为辅,促使两种方法的有效结合,是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重要价值向度。

(四)他管与自控的过程共合

从学生管理的主体角度划分,可分为他管与自控两种方式。在传统的学生管理活动中,主要是以他管为主。在高校大学生个性彰显力与价值感十分突出的时代,单纯的他管方式已然不合时宜,实现他管与自控的过程共合乃是主流趋势。大学生在自我管理中能够提升综合素养与能力,同时自身的约束力将会显著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加之教育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的引导与管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将会取得极好的效果,这是高校学生管理制度设计所要考虑的重要方面。

二、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中学生主体失落的表现

(一)矛盾衍生:制度的规训化与程序化问题

目前,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主要表现为科层式的管理方式,并形成科层式为主的制度结构。科层制的高校学生管理组织结构,通过制度设计完成对学生的“全景式”监视,依托一套严苛的制度等级服务体系完成对学生的条文化管理,让所有的学生都能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而保证学校管理的统一性与稳定性。在这种模式下,学生受到了极强的约束与控制,忙于机械的学习与生活,教师更多地是扮演管理者而不是引导者的角色,高校学生管理的职能也背离了其作为高等教育学府的育人规律与目标,同时也导致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具有规训化与程序化的特征。

(二)矛盾呈现:学生管理权责分离问题

高校学生管理要按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展开,其必须遵从法治原则。法律赋予高校一定的权限,同时也给予相应的职责,两者相互关联与统一,不可分割。目前,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设计出现权责分离的矛盾,造成学生管理工作矛盾的呈现,顶层管理者与基层管理者权利与义务分配不清,极易影响学生管理工作的效果。高校顶层管理者掌控过多的管理权限,控制着金字塔的顶端,设计学生管理制度与相关章程,裁决相关审议程序,做出处罚或奖励决定,甚至规范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具体行为,造成基层学生管理者完全沦为执行者,丧失了应有的管理权限,学生则彻底成为被管理对象,其主体地位完全丧失。但是,在责任的分配的上,基层管理者与学生却要承担相应责任。高校学生管理的权责分离造成学生的一般权益得不到保障,尤其是自我管理权与选择权难以落实,导致高校学生管理制度难以推行。

(三)矛盾深化:学生权力的虚置化问题

我国高校学生主体地位的失落是由学生权力的虚置化直接导致的,在制度设计上没有将学生权力纳入管理权限范畴中,只是将其视为被管理的对象,这便直接导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矛盾的深化。在现实状态下,学生管理权限遭到了极大的限制,不仅没有在制度设计中获取参与管理的权限,而且连基本的选择权与知情权也被剥夺,这种过于统一化、集权化的管理模式,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较为不利,最重要的是丧失自由与民主的意识与观念,思维方式受到禁锢,导致高校学生管理的制度目标出现偏离,难以达到良好的管理效果,极大损伤了学生对于学习与生活的热情。

(四)矛盾激化:内部管理秩序的混乱

目前,“高校依法行使自主管理权对违规学生做出处罚时,缺乏符合法制精神的正当程序是高校诉讼案反映出来的一个较普遍的问题”。[2]缺乏正当的程序,学生在高校管理中的地位便无法保障,丧失了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学生的选择权、请求权与知情权无法实现,同时在监督环节仍是一个空洞,久而久之便会导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矛盾的激化。

三、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中学生主体失落的根源

(一)价值理念受工具理性主义的支配

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造成学生主体的失落,很主要的原因是在制度设计理念中缺乏对学生主体性的科学认识,受工具理性主义的影响较大。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工具理性主义在社会各领域内逐步渗透,微观层面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设计也深受其影响。在实际操作中,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更多是以管理与控制为主,在全校范围内实施统一的管理,减少管理中的意外与风险,以达到稳定的隐性目标。这种为了达到管理目标而不择手段的管理理念,大大损伤了学生在高校管理中的主体权益,学生成为了实现管理目标的工具,并逐渐处于支配地位。

(二)过于受控的文化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体系不断进行深化改革,学生管理的制度文化空间被相对放宽,但仍然难以改变以思想灌输为主的教育管理方式,对学生进行强制性思想改造的管理惯性没有改变,在文化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对学生的管理仍是一种控制手段。学生在受控的文化空间中,只有占有和服从技术才能满足欲望,逐渐沦为技术与欲望的附庸。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存在明显的技术同质化问题,高校学生管理文化的人文精神失落,科学教育与工具理性盛行,现实利益逐渐占据了学生的心灵空间,造成主体性价值的偏离。

(三)传统师生关系不平衡的惯性影响

在高校学生管理活动中,师生关系是影响工作质量的核心要素,对学生主体地位的落实起到基础性作用。在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活动中,教师(教育管理者)是高校学生管理的主体,学生则沦为客体,是被控制与改造的对象,而原本同为教育活动主体的教师与学生关系却因为社会、政治、观念等一系列原因而变得不再平衡,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主客体的实践关系,并以一种关系惯性影响着目前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导致学生权益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造成学生主体性的失落。

(四)学生管理制度保障性的缺失

目前,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缺乏必要的保障性措施予以支撑,导致制度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不足,制度的随意性比较大,造成学生在捍卫自身权益时并没有畅通与有效的渠道,学生的主体性意识也随着制度保障的缺失而产生“马太效应”,这是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导致学生主体地位失落的刚性因素。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保障性缺失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法律保障的缺失。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显然缺乏足够的法律保障,尤其是在制度科学性与操作性环节,没有足够强度的法规政策予以支撑,导致学生管理制度操作起来会出现捉襟见肘的情况。其二,道义保障的缺失。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实施不仅需要法律上的硬性保障,也需要柔性的道义层面的支撑,主要包括观念、公理、意识等,这就要求学生管理制度的制订首先要具有群体性特征,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即具有人文关怀,这样才能得到不同群体的支持。但是,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在道义保障方面却有所缺失,难以得到教师与学生的全力支持与拥护,导致制度的实施效力不足。

四、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中学生主体救济的举措

(一)救济基础:契约式学生管理理念的引入

“契约是一种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这种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体现出不同利益的个体在维护自身权利过程中的博弈、合作、协商和对话。”[3]契约式的管理理念能够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达成相对平衡的标准。契约式管理理念的引入,可以改变传统的高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建立新型的契约民事关系,高校与学生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开展各项学生管理工作,从而规制有损学生主体地位的行为。

(二)救济关键:进行柔性化的权力配置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完善的关键在于合理配置管理权限,针对学生管理的特殊工作,实施柔性化的配置方式。在高校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处于博弈之中,行政权力长期处于统治地位,学生权力则被掩盖,不能在权力的拼图中发挥足够的效力,而要落实学生在高校中的主体地位,就必须在学生管理制度中重新对这三种权力进行划分,确立为学生服务的准则。首先,应在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中设有学生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在管理单位中设立学生观察员,并形成定期与学生交流与座谈的管理机制,给予学生充分的发言与提议的机会,保证其享有高度的自由参与管理的权力。其次,确立学生权力的适用范围,不能无边界地滥用学生权力,主要是在关乎学生主体地位的方面,如课程的选择、教材的选择、知识的重构、社团活动的设计与安排、宿舍管理的方法等问题上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意愿,保护他们的主体意识。最后,合理调配学生权力在高校权力体系中的关系,保障各方权力的平衡,尤其是在价值取向与活动目标上,努力做到高校、教师、学生利益的有机统一,提高学生权力的实施质量。

(三)救济核心:主体间性师生关系的确立

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师生关系样态发挥着重要作用,受传统哲学思维的影响,教师与学生主要表现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但是,主客体间的师生关系不利于体现平等双方的地位,在学生管理制度中极易导致学生主体地位的失落,应转变思维,确立主体间性师生关系。教师作为一个重要主体,需要将知识、技能与经验传授给学生,同时作为学生的引导者,在学生的身心发展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并不是绝对作用,学生接受的程度如何主要在于自身主观能动性与创造性的发挥,这便在于另一重要主体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配合”程度,学生也有权为自身的发展负责,与教师交流与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因此,教师与学生应是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确立相互依赖的共生性关系,教师与学生都是主体,离开任何一个主体都不能形成主体间性。

(四)救济保障:完善学生管理监督与救济机制

首先,建立学生自主参与管理制度,让学生有机会管理与监督学校的内部事务,可以包括具体课程与教学方法的改革,也可以是宿舍管理及社团建设,通过管理制度的改革,增加学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向,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民主化进程。其次,建立有效的组织保障体系。“这些组织保障,可以让学生直接进入相关管理机构和组织,如以助理身份参与教学管理,以管理者身份参加学生会、各种管理委员会,让他们直接参与管理,为教学决策和管理提供有效的信息和依据。”[4]有效的组织保障,能够增加学生权力实现的可能性,更有效、更直接地保证学生的主体权益,为学生个体价值的实现提供平台支撑,也为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完善奠定组织基础。

参考文献:

[1]李为民.法治视阈中的高校授益性学生管理行为:特征·现状·进路[J].现代教育管理,2012,(5):100-104.

[2]白元儒,许鹏奎,陈学民.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建立与运行的法律思考[J].航海教育研究,2004,(4):53-56.

[3]余雅风.引入契约理念——创新高校学生管理制度[J].教育研究,2007,(6):48-53.

[4]刘根厚.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功能的失落与复归[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8):18-20.

(责任编辑:徐治中;责任校对:赵晓梅)

Value Orientation,Subject Absence and Relief Measure of College Student Management System

LIANG Hao1,WANG Yingjie2
(1.Shenyang Medical College,Shenyang Liaoning 110034;2.Chengde Petroleum College,Chengde Hebei 067000)

Abstract:College student management system as an important behavior criterion for college students in the learning and living standards,scientific and humanistic values fit,Law and Morality way integration,education and management methodologies,he co-managed and controlled process of bonding dimension of value. However,the current Student Management System in China has appeared the student body lost the phenomenon,which is mainly affected by the traditional concept of cultural environment,lack of security measures and other factor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dominant position of students,need to be introduced contractual management concepts,conduct reasonable power configuration,create teacher-student relationship between subjectivity,improve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of students and Relief.

Key words:colleges;student management system;value orientation;dilemma

作者简介:梁浩(1978-),男,辽宁沈阳人,沈阳医学院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与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王英杰(1988-),女,辽宁本溪人,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助教,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和英语教学研究。

基金项目:①2014年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网络背景下大学生廉政教育体系研究”(GXDJ2014-B105)。

中图分类号:G64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485(2016)02-0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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