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然秩序”到“资本逻辑”——论斯密与马克思的劳动分工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2016-03-06 06:59任劭婷
山东社会科学 2016年2期
关键词:资本逻辑斯密马克思

任劭婷

(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从“自然秩序”到“资本逻辑”
——论斯密与马克思的劳动分工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任劭婷

(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100871)

[摘要]亚当·斯密是最早系统阐述劳动分工理论的思想家*这里指经济学意义上的“分工”概念,关于一般分工概念的论述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色诺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他通过 “社会自然秩序”这一线索阐释了分工何以最终促进社会全体的共同繁荣。而斯密作为马克思重要的理论参照系,马克思对他的分工理论的态度也标示着历史唯物主义形成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就分工理论而言,依据《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分工”对“异化”概念的置换还不足以认定马克思分工理论的形成,而只有到了《哲学的贫困》,马克思能够明确区分“工厂手工业分工”和“社会内部分工”,才标志着资本逻辑在马克思理论中的真正呈现。马克思也由此才能在之后《资本论》及其手稿的研究中准确把捉劳动分工的双重影响,从而提出现代社会的诊治方案。当代社会仍深陷于“资本逻辑”的统摄之中,在这种境况中,斯密和马克思的分工理论无疑是我们谋求社会发展和个人自由的重要思想资源。

[关键词]斯密;马克思;劳动分工;自然秩序;资本逻辑

经济学意义上的分工问题与资本主义的兴起相伴而生,而自其产生之日起,我们就一直深陷在这样的两难境遇之中: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惠于分工;另一方面,分工却又桎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不断加深着人性的畸形。弗格森、斯密、李嘉图、黑格尔、蒲鲁东、马克思、涂尔干、卢卡奇都或多或少地谈到过这一困境。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入成熟阶段,这种两难逐渐演变为以自然秩序为基石的“和谐论”*这种和谐理论路线至少包括了:马尔萨斯的供给过剩理论和第三者理论、巴师夏经济和谐论、凯里利益调和论、瓦尔拉斯一般均衡论、帕累托最优原理、克拉克边际生产力分配论,以及马歇尔“四位一体”公式,它们都力图论证资本主义社会和谐性和分配的公正性。在经济领域大行其道,始自“李嘉图定律”*“斯密——李嘉图——穆勒定律”(简称“李嘉图定律”)是和谐抑或冲突这两条理论路线分歧的一个起点或分水岭,其实质是崇尚生产力法则并承认阶级对立和不和谐,但同时力图证明资本同劳动严重对立的资本主义社会是天然合理的永恒社会,并赋予其绝对合理性和规律必然性。的“冲突论”也随之下降到只在危机时期才浮现的次要地位;而包括分工消极影响在内的一系列现代性问题则成为了社会批判理论的主要论题,经济学理论与社会批判理论之间的分裂日益加深。在我看来,分工问题的合理言说必须置于经济学与哲学话语的双重语境下,回到斯密和马克思则成为了理解这一问题的关键切入点。

一、劳动分工与自然秩序

分工是斯密经济学体系的出发点,他在《国富论》的开篇就讲到:“分工一经完全确立,一个人自己劳动的生产物便只能满足自己欲望的极小部分。他的大部分欲望,须用自己消费不了的剩余劳动生产物,交换自己所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来满足。于是,一切人都要依赖交换而生活,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一切人都成为商人,而社会本身,严格地说,也成为商业社会。”*[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6月版,第19页。斯密在这里试图描述的“商业社会”其实是交换的国度,人们在这个需要的体系中必须彼此依赖,交换不仅是个人满足需要的手段,也是社会分配的普遍实现方式,这就意味着,交换成为了所有社会秩序的核心。但是,在一个所有人皆为利益驱使的商业社会中,是什么导致了社会秩序和社会规则产生?更重要的是,是什么导致了经济领域中交换秩序和交换规则的产生?

斯密分别在《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解释了这两个问题。就经济领域而言,斯密解释说:“等量劳动,无论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方,对于劳动者都可以说有同等的价值……自由本身价值绝不变动的劳动,才是随时随地可用以估量和比较各种商品价值的最后和真实标准。”*[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6月版,第27-28页。斯密把“劳动”视为价格的自然尺度,并将之称为商品的真实价格,而商品的名义价格则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当商品的数量小于实际需求,市场价格就会或多或少地高于实际价格,更多的劳动和生产资料会参与到生产过程中来满足实际的需要。这样一来,市场价格就很快会降到实际价值。而当市场上的商品数量超过了实际的需要,市场价格就会低于实际价格,而劳动和生产资料就会撤出生产。市场价格就会回升到实际价格。因此,“自然价格可以说是中心价格,一切商品价格都不断受其吸引”*[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6月版,第62页。。市场价格也许会在自然价格上下浮动,但却总是趋向于自然价格的,而商品的自然价格是使社会总体受益的价格。

以自然价格达成的交易是一个可以使供应者和需求者达到双赢的情况。斯密将自然价格拆分为地租、工资和利润三要素,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工资、利润和地租的自然率并不是由个人意志决定的,而是“部分受社会的一般情况,即贫富、进步退步或停滞状况的支配,部分受各种用途的特殊性质的支配”*[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6月版,第49页。。这个自然律可以被广泛接受,而且可以不断地调整自己以适应那些上文提及的因素。每个个人都既是供应者同时也是需求者。因此,当以自然价格成交时,每个人的努力都得到了回报,每个人也都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这种情况当然会促进分工的扩大和再生产。因此,以自然价格实现的交换使得社会更加繁荣和富足。然而,人们在交换的过程中并不知晓自然价格。相反,他们仅仅是受植根于人性中的自爱所驱使。个人行动的出发点并不是什么使社会受益,而仅仅是计算什么使得自身受益。正如斯密指出的那样:“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6月版,第12页。这正是社会“自然秩序”的核心理念。

这种“自然秩序”之所以可以成立,是因为斯密预设了普遍人性的存在,他相信社会中的个人具有两种共同的倾向:一方面,斯密在《国富论》中把分工归之于人性中“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6月版,第11页。的倾向,换言之,他认为是交换的倾向导致了分工的产生。由于交换的天性,人们可以得到他们所需的物品,这就是所有经济行为的起源。分工产生于人性中交换的倾向,有了分工,生产力得到了发展,更多物品被生产出来,这是社会富裕的基础。另一方面,社会存在的基础在于一些道德原则,这些道德原则产生于旁观者对于当事人的同情。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把社会道德归之于人性中固有的“同情”,“旁观者”对于当事人的同情建立了伦理的一般性准则,而对于他人同情的渴望又使得人们在意他人的意见,遵从社会的道德标准,并且试着控制自己的冲动,这正是社会规则与社会秩序得以存在的基础。在斯密看来,道德领域的同情原则和经济领域的交换原则都植根于人性,并且是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关系,它们驱使着个人追求财富与地位,进而间接地促进了社会的繁荣。因此,社会的自然秩序并不是人类理性设计的产物,而是人类共同社会本质发展的结果。

斯密的这种社会“自然秩序”的概念是理解《国富论》最为重要的线索,这一概念与18世纪思想史有着重要的理论关联。社会的“自然秩序”理论实质上反应了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发展要求,几乎全部具有影响力的启蒙思想家,比如约翰·洛克,托马斯·霍布斯,查理·路易·孟德斯鸠都阐释过“自然秩序”、“自然社会”或是“自然法”这一类概念。斯密的“自然秩序”概念深受苏格兰启蒙学派影响,这又与霍布斯和洛克不尽相同——他们之间最为根本的分歧在于对是否可能存在着无需理性干预就能够形成的社会秩序持有不同的看法。撇开这种理论分歧,他们都建立了一种与“人为秩序”相对的“自然秩序”概念。他们所谓的“自然秩序”往往是指排除了一般法律体系的规制。在这一思想背景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斯密的“自然秩序”概念——它意指排除了法律的干扰,而仅仅依靠个人利益和热情指引的社会秩序。换言之,斯密想要取消“人为法”的规范,仅仅依赖“自然法”的指导。在“自然秩序”思想的基础上,斯密提出了“国家守夜人”的理论,这一理论把国家和政府的功能限制在对抗外敌、维持社会稳定和经营某些个人不愿从事的低利润行业的范围内。斯密在这一问题上的重要贡献在于他并不依赖个人的内在道德,并且进一步去除了休谟理论中“理性”的残余。但是正如上文提到的那样,斯密虽然去除了“理性”的残余,却又设置了一种非历史的抽象人性,依据这种非历史的人类固有天性而产生的社会秩序当然必将是非历史的。斯密的社会“自然秩序”的理念同样也是后来巴师夏和凯里“和谐经济论”的基石,马克思对他们的批评则正是认识到了其理论根基上的非历史性。

二、劳动分工与劳动异化

“劳动分工”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开始进入马克思理论视野的核心。虽然《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也有关于劳动分工问题的论述,但总体上仍旧以异化与异化的克服为主题,而到了《德意志意识形态》,分工“取代了原来在人本主义话语中的异化规定。异化是一个哲学逻辑规定,而分工是一个经济学的实证概念”*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27页。。由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发展过程中的独特地位,这种从哲学话语向经济学话语的转换一直受到学界的重视。阿尔都塞的“认识论断裂”就以此为据——“分工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起着第一位的作用,而在马克思青年时期的著作中,则是异化起着这个作用,因为分工对于整个意识形态理论和整个科学理论具有决定的意义。所有这些都表明,断裂就发生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那个时候”*[法]路易·阿尔杜塞:《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20页。。但是在我看来,《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分工思想被过高地估价了,“分工”对“异化”的置换流于概念层面,其思想的深层逻辑还停留在“异化与异化的克服”这一主题,《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分工的论述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分工和私有制的联系进行历史分期,二是强调分工作为“劳动异化”的消极影响,进而提出“消灭分工”的社会理想。阿尔都塞也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了这种过渡性,他比喻说,《德意志意识形态》“在概念领域中为我们表演了重新入伍的退役军官代替正在训练中的新军官的一幕戏”*[法]路易·阿尔杜塞:《保卫马克思》,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19页。。

分工概念的过渡性表现在许多方面,比如,在谈到分工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关系时马克思说道:“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是迄今已知的生产力单纯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0页。这种表述诚然不错,然而在之后的经济学著作中,马克思明确地阐述了分工对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作用,以及生产力是如何“反过来”促进了分工的进一步发展,而此时的马克思显然还是将生产力视为比分工更为根本的范畴。这体现了马克思在初涉经济学话语时对相关概念把握的不确定性。再比如,马克思在谈到分工起因时说:“分工起初只是性行为方面的分工,后来是由于天赋(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等才自发地或‘自然地’形成分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4页。这其实是柏拉图在《理想国》中的关于分工的命题的翻版,此时马克思对这一问题的认识甚至还没有达到斯密的水平,这一点我们在后文还要详细谈到。但值得一提的是,马克思依据此时理解的这样一种“一般的劳动分工”概念作出了历史分期的初步尝试,“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在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方面的相互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1页。。他把所有制形式分为部落所有制、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资本主义现代私有制,这样的历史分期在某种程度上为马克思区分“一般劳动分工”和“资本主义的劳动分工”的双重逻辑奠定了基础。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分工理论的过渡性还表现在马克思实质上将“异化”与“分工”同构了。他在论述消灭分工的两个条件时说道:“这种‘异化’(用哲学家易懂的话来说)当然只有在具备了两个实际前提之后才会消灭”*《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8页。。在这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扬弃异化”的哲学表达转变为“消灭分工”的经济学表达——从而实现共产主义——这一点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思路实际上是一致的。马克思以黑格尔的“特殊-共同”、“自然-自愿”这样一些范畴来说明扬弃分工的必然性,“人们只要还处在自然形成的社会中,就是说,只要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7-538页。马克思认为,要扬弃这种“异化”就必须“把大多数人变成无产阶级”并“普遍交往建立从而共同实现共产主义”,而这两个条件又都是建立在分工扩大、生产力巨大增长和高速发展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8-540页。实际上,追寻个人自由和主体性的这一主题在《青年在职业选择时的考虑》和《博士论文》中已初见端倪,也成为马克思一生的理论研究主旨和社会实践理想。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反复强调消灭分工的主旨:“分工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不仅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而要使这三个因素彼此不发生矛盾,则只有再消灭分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5页。与斯密认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在总体上和谐一致不同,马克思认为各个人的社会地位是由阶级决定的,分工本身就包含着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分裂,分工越发达,这种分裂也就越发尖锐,分工和阶级“只有通过消灭私有制和消灭劳动本身才能消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70页。。马克思所要消灭的“劳动”是何种意义上的劳动?显然不是人类学意义上的劳动,而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动,但此时马克思还没能在具体表述中有意识地作出这种区分,也因此无法意识到斯密劳动分工概念的抽象性和非历史性,进而不能区分出“社会内部分工”和“手工工场内部分工”两条不同的逻辑线索,在这个意义上,他还没有超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但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采用经济学概念而又羁留于“异化”逻辑的这种过度状态势必是不稳定的,更深层次的理论蜕变呼之欲出。

三、劳动分工与资本逻辑

马克思关于“社会分工”和“工场内部分工”的区分最早出现在《哲学的贫困》中,“整个社会的分工……最初来自物质生产条件,只是过了很久以后才上升为法律……工场内部的分工,它在上述一切社会形式中是很不发达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24页。。马克思的这种逻辑区分是在批评蒲鲁东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斯密的著作也同时在这一时期大量出现在马克思的引述中。马克思开始关注到工厂内部分工的积极作用,他在批评蒲鲁东针对分工消极影响所提出的“综合劳动”方案时说:“自动工厂中分工的特点,是劳动在这里已完全丧失专业的性质。但是,当一切专门发展一旦停止,个人对普遍性的要求以及全面发展的趋势就开始显露出来。自动工厂消除着专业和职业的痴呆”,而蒲鲁东先生“连自动工厂的这唯一革命的一面也不懂”*《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30页。。在过去对马克思分工理论的研究中常常有这样的观点,认为斯密关注的是分工的“积极作用”,而马克思则突出强调了分工的“消极影响”,这种简便的说法实际上是把马克思降到了空想社会主义和小资产阶级思想家的理解水平。

马克思《资本论》中的分工理论正是以如上两种分工类型的区分为前提的:“整个社会内的分工,不论是否以商品交换为中介,是各种经济的社会形态所共有的,而工场手工业分工却完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特创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15-416页。与《哲学的贫困》不同的是,“社会分工”在马克思《资本论》的整体写作中已经仅仅是作为一种前提性的区分出现,马克思真正要研究的是“工厂内部的分工”以及随之发展起来的机器和大工业。此时的马克思最为关心的不再是人类学意义上的物质生产,而是《资本论》本身的研究对象——资本主义社会的运行规律。这一点在《资本论》章节编排顺序上便已经显而易见了:马克思把“协作”章置于“分工和工场手工业”章之前就意味着,马克思在理解“分工”与“协作”的关系时,考虑的是以“以同种手工业者的协作为出发点”的“工场手工业分工”,而不再是“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这一抽象逻辑中所指向的那种“社会内部分工”。“分工”与“协作”关系的这种颠倒显示了马克思已经由“人类学”意义上的一般物质生产逻辑进入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特定时期的资本逻辑。*仰海峰:《历史唯物主义的双重逻辑》,《哲学研究》2010年11月。

在我看来,对分工两种类型的区分恰恰是马克思的天才之处,在亚当·斯密认为“仅仅是观察者的区别”*参见《国富论》第一章。在斯密著名的针扣制造业之前,他说“供给少数人小量需要的不重要的制造业,所雇佣的劳动者人数,必然不多,而从事各部门工作的工人,往往可集合在同一工厂内,使观察者能一览无遗。反之,那些大制造业,要供给大多数人的大量需要,所以,各工作部分都雇有许许多多劳动者,要把这许许多多劳动者集合在一个厂内,是不可能。我们要同时看见一个部门以上的工人,也不可能。像这种大制造业的工作,尽管实际上比小制造业分成多得多的部分,但因为这种划分不能像小制造业的划分那么明显,所以很少人注意到。”一带而过的地方,马克思敏锐地认识到,一方面,工场手工业产生的“空间上的聚集”只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现象——“人数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概念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74页。;另一方面,马克思还注意到了这种“空间上的聚集”所产生的种种社会后果,他在《哲学的贫困》和《资本论》中对“生产空间”和“工厂内部权威”的思考对当今空间理论和资本微观权力的讨论仍具有重要意义。

分工的不同类型诚然是马克思和斯密理论分野最为直接和明确的表征,然而能否作出这种区分实际上根植于他们对“劳动”概念的不同理解。可能是由于中文翻译的简便性,我们在谈及分工时往往将“劳动”二字省去,以致常常忽略这样一个事实:“劳动分工”(Arbeitsteilung)——对“劳动”(Arbeit)的“分割”(Teilung)首先需要指认的是“何种劳动?”而非“如何分割?”,所以难免停留在对“组织方式”的讨论上止步不前——协作、权威、空间问题等等相关讨论多属于这一类,而这里更为根本的问题是:就被分割对象的“劳动”来说,马克思谈及的“劳动”和斯密所谈及的“劳动”是否有什么不同?有怎样的不同?

斯密把资本主义劳动泛化为一切社会形式下的劳动,将之视为是超历史的,并试图从这种劳动概念出发去理解前资本主义劳动,这说明他把资本主义视为是自然的、永恒的社会形式。然而事实上,这种意义上的劳动——同时也是洛克社会契约论的重要前提——仅仅在现代社会才成为可能。如果我们将这一意义上的劳动作为理论出发点,政治经济学的真实问题就势必会被遮蔽。而对马克思而言存在着两种维度上的劳动:劳动一般,以及资本主义的劳动力,这两个维度与他对“社会内部的分工”和“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的区分是内在一致的。一般来讲,我们可以将整个社会内部的分工视为劳动分工一般,这是指大多数社会形式内的劳动分工;而把工场手工业分工视为劳动分工特殊,这是指资本主义社会内的劳动分工。

斯密把分工的原因归之于人性中“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的倾向*[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6月版,第11页。,换言之,他认为是交换的倾向导致了分工的产生。上文提到,《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实际上还停留在柏拉图从个人天赋才能的角度解释劳动分工的水平。而只有在确认了劳动分工的双重逻辑之后,马克思才能够重新理解分工产生的原因。他在《哲学的贫困》中转引亚当·斯密的话:“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远没有我们所设想的那么大,这些十分不同的、看来是从事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彼此有区别的才赋,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19页。这种理论观点的改变正是马克思理论视阈转换的直接结果。而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进一步对斯密关于分工原因的看法做出了批判性反思,他说:“认为私人交换以分工为前提固然是对的,但是认为分工以私人交换为前提就错了。例如在秘鲁人中曾有过非常发达的分工,但是并没有私人交换,产品并没有作为商品交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54页。马克思认识到交换是分工的必然结果,而非相反。劳动分工使得人们可以生产在质上相互区别的商品,这就引发了交换的需要。因此,商品交换是现存劳动分工和私人所有制共同导致的结果。商品交换的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分工的进一步扩大。事实上,只要分工存在,就一定会有劳动力的交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有商品的交换。斯密实际上是把资本主义条件下才成为可能的“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作为一切历史时代所共有的前提,把资产阶级生产的整个体系作为前提,从而遮蔽了劳动分工产生的真实原因,颠倒了分工与交换的关系。

四、劳动分工的消极影响

本文开篇就谈到了思想家们对劳动分工双重影响的普遍关注,而他们对于分工消极影响的看法——是分工的常态还是“失范”,是能够弥补还是终将激化——决定了他们对分工的不同态度,进而标示了他们的理论立场。对分工消极影响的描绘有很多方面,但斯密在《国富论》中的如下描述代表了对分工最为人诟病的方面:“分工进步,以劳动为生者的大部分的职业,也就是大多数人民的职业,就局限于少数极单纯的操作,往往单纯到只有一两种操作。可是人类大部分智力的养成,必由于其日常职业……他对自身特定职业所掌握的技巧和熟练,可以说是由牺牲他的智能、他的交际能力、他的尚武品德而获得的。”*[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6月版,第347-348页。

斯密提出,需要以“教育”来改善这种状况,并在“君主或国家的费用”中设有“青年教育设施的费用”一项,他呼吁国家在各教区各地方设立教育儿童的小学,并务必使一个普通劳动者也能负担得起。然而,斯密如此推行普通教育的目的似乎并不在于担忧这种“人性中更重要部分的残废畸形”*[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6月版,第353页。本身,而在于维护资本主义社会的稳定。斯密以推行普通教育政策可以使国家获益匪浅来论证“青年教育设施费用”的必要性,他解释道:“狂热和迷信,往往惹起最可怕的扰乱。一般下级人民所受教育愈多,愈不会受狂热和迷信的迷惑……反对政府政策的放恣或不必要的论调就愈加不能欺惑他们了。”*[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6月版,第354页。不难看出,斯密视局部工人为他所构想的那种在“自然秩序”引导下稳定和谐的社会的潜在威胁,在他的社会体系中,教育政策真正要解决的不仅仅是局部工人本身的全面自由发展问题,而更多是使这种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得到控制,从而保证资本主义社会的有序和繁荣。

涂尔干对于作为这种分工消极影响补救方案的“教育政策”评论说:“让他们接受普通教育……并不能彻底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分工并不会因为接受了自由教育就改变了自己的性质。”*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331-332页。涂尔干对于分工的消极影响有着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局部工人的产生并不是由分工本身所造成的,而仅仅是一种失范的例外和反常,所以不需要用类似“教育”这种反向力量加以调节。这样的结论其实是他试图解决斯密经济原则和伦理原则二分的必然产物,他把自己的《社会分工论》称为“根据实证科学方法来考察道德生活事实的一个尝试”,涂尔干提出,“分工”本身就包含着道德维度,并呼吁以分工的有机团结作用代替道德和法律的强制整合。他的整个分工理论就建立在分工的“团结作用”和“社会有机体”概念之上,这也就是说,个人或团体作为社会的“器官”,其片面发展从来不成其为问题,而是一种“必须”。涂尔干认为,工人“并不是毫无感觉和意识、只知道循规蹈矩的机器,他应该对自己的工作取向有所了解,对自己的工作目的或多或少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弄清楚他的活动目标就足够了。这样,不管他的活动达到了什么样的专业化水平,获得了什么样的统一性,他作为一个有意识的人,都会懂得他的活动的意义所在”*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332页。。涂尔干的这种观点像极了马克思所批判的在观念中解决问题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们,我们完全可以用马克思的话来回答涂尔干这一方案:“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而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不能靠人们从头脑里抛开关于这一现象的一般观念的办法来消灭,而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靠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70-571页。

实际上,马克思同样强调教育对消除分工消极影响的重要作用,与斯密以诵读、书写和算数为主要内容的青年教育略有不同,马克思所设想的教育是一种“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的未来教育,他在这一问题上对西尼尔的观点表示赞赏,认为片面的、不生产的和漫长的学习日不仅无益地并且是绝对有害地浪费着儿童的时间、健康和精力,而未来教育“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7页。。“未来教育”实际上是力图消除脑体分工对个人发展的桎梏,这一点与孔德的看法不谋而合,他说:“我们常常去慨叹工人一辈子去做刀柄和别针这个事实,这是很有道理的;但对健全的哲学而言,在精神世界里,我们也应该对人的大脑不断被用来专门解决几个等式,对几个昆虫进行分类的事实感到遗憾:这两类事实,在精神上的不幸是极为相似的。”*孔德:《实证哲学教程》第4卷,第430页。转引自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331页。

那么我们是否就可以得出马克思和斯密对分工消极影响的解决途径约略相同的结论呢?当然不是。马克思显然不会满意斯密的“隔靴搔痒”或是涂尔干的“不治之治”,他们真正区别在于斯密的教育观本质上是资本主义内部对分工消极影响所做的调整,但马克思却并不认为局部工人问题可以在资本主义的框架内能得到有效解决,在他看来,这一问题深深植根于资本运动本身,他在《资本论》的一个脚注中明确说道:“必须废除现行的教育和分工,因为这种教育和分工按照相反的方向在社会的两极上造成一端肥胖,一端枯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62页。不难看出,马克思的未来教育是与分工的废除相表里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教育方案改革难以成其为“未来教育”。而马克思此处对于“消灭分工”的表述也更加精准,他明确说明需要消灭的是“现行的分工”,这其实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旧式分工”、“自发的分工”,这种由“自发分工”向“自觉分工”的发展是马克思分工理论的最终指向。马克思认为分工植根于资本运动本身,资本的自我扬弃的过程也就是分工自我扬弃的路径,资本内在超越的逻辑是通过自我增值造成生产过剩,而分工通过提高生产力创造的自由时间则构成了消灭旧式分工、实现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客观基础。所以,解决分工的消极影响要靠发展分工来实现。

五、劳动分工的当代迷思

在分工理论中,无论是马克思追求“个人全面自由的发展”,斯密追求“社会各阶级普遍富裕”,还是涂尔干追求“个人人格的进步”,其旨趣都无外乎谋求社会全体成员的普遍富足和人格发展,他们理论观点的分歧归根到底在于如何理解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斯密和涂尔干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是一致的。斯密相信,社会的发展在长远看来会使它的全部成员受益,“在文明繁荣的民族间……由于社会全部劳动生产物非常之多,往往一切人都有充足的供给,就连最下等最贫穷的劳动者,只要勤勉节俭,也比野蛮人享受更多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英]亚当·斯密:《国富论》(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6月版,第2页。。涂尔干对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关系的看法也与斯密相一致,他认为“个人人格的进步与分工的进步是一脉相承的,我们想要得到前者,就不能不要后者”*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362页。。这是因为,涂尔干并不认为分工所导致的“局部工人”是对人格的削弱:“如果有人说人性的发展在表层上比在深层里更合乎逻辑,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为什么说范围较广而且比较分散的活动,要比范围较小而且比较集中的活动更加占有优势呢?为什么说比较平庸却很全面的人,要比过一种专门而又紧凑生活的人更加令人尊重呢?”*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360-361页。无论是斯密的理解的“自然秩序”概念,还是涂尔干的“社会有机体”概念,都不是外在强力约束的结果,而是源自人的自然天性或是内在于分工的产物,所以在他们看来个人在这样的社会中是“自由”的。

然而涂尔干的上述诘问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却只能成为一种不得要领的无力辩驳,因为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劳动分工的问题实质上并不在于它的片面性本身,而在于这种片面性是由隐蔽在资本逻辑之下的分工的强制性所造成的必然结果。马克思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的初稿中论述过斯密等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对“个人自由”的这种流行看法:“分工被理解为特殊个性的社会再生产,这种个性因而是人类整个发展中的一环,同时又使个人……参与全面的社会享受,——从简单流通的观点出发而得出的这种看法,是对个人自由的肯定,而不是对个人自由的否定,它仍然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中流行的看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57页。可能是由于篇幅和编排原因,这段精彩的论述连同整个“简单流通中占有规律的表现”一节在后来正式出版的第一分册中被删掉了。而马克思超越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的地方就在于,他看到作为私人进行生产的个人“决不是自然产物,而是某种社会过程的精巧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56页。。对马克思来说,并不存在斯密源于“交换”和“同情”这样普遍人性的社会“自然秩序”,因为不仅“私人”是历史的产物,就连“人性”本身也并非抽象的,而是在历史中生成着的。如果认识不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这种分工逻辑,也就会误以为劳动分工是出于个人意愿的自由选择,进而得出同涂尔干相类似的结论。

既然如此,那么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分工的出路何在呢?马克思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为我们勾勒过一种通过“自由时间”而达及人类解放的路径。马克思认为,由于分工的发展不断促进着生产力增长,从而在客观上为社会成员创造了在“必要劳动时间”之外的“自由时间”,这样,“资本就违背自己的意志,成了为社会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创造条件的工具,使整个社会的劳动时间缩减到不断下降的最低限度,从而为全体[社会成员]本身的发展腾出时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03页。。虽然在资本主义社会,这样的自由时间不断被资本家窃取,因而只表现为少数人的自由时间,但是当“生产力的增长再也不能被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所束缚了,工人群众自己应当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就不再是对立的存在物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04页。,换言之,生产力的发展为个人自由提供了客观的物质基础,而分工与分工的扬弃走的是同一条道路。

面对资本主义的新变化,马克思在《资本论》“机器和大工业”一章中讨论的问题开始引起重视,他认为,机器“消灭了以手工业为基础的协作和以手工业分工为基础的工场手工业”*《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9页。。机器和大工业一方面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新变革,另一方面也标志着个人进一步异化,分工矛盾更加深化——在机器生产中,主观分工原则消失了,自动工厂里的分工首先是“把工人分配到各种专门化机器上去”*《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83页。,机器成为主体,而工人沦为“有意识的器官”,与自动机的“无意识的器官”并列。马克思这里的很多论述实际上已经触及到了当代社会的种种症结。机器和大工业在马克思的时代还只是方兴未艾,而如今马克思所描述的情况是空前地加剧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个人逐渐沦为机器的附庸,工具理性大行其道,个人自由前景一片灰暗,资本主义似乎真的成为了难以冲破的“牢笼”。在这样的历史境况下,马克思“自由时间”的解放逻辑是否仍旧可行?如何才能消除分工的外在强制?如何把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毋庸讳言,这些问题到现在都还尚未得到合宜的令人满意的解答。与其说马克思给我们提供了超越资本逻辑的答案,毋宁说他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剖析现代社会的独特视角。正如阿伦特所言:“即使是在最黑暗的时代中,我们也有权去期待一种启明(illumination),这种启明或许并不来自理论和概念,而更多地来自一种不确定的、闪烁而又经常很微弱的光亮。”*参见[美]汉娜·阿伦特:《黑暗时代的人们》,王凌云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封底。如果说马克思的思考仍能在错综复杂的现实情境下为我们带来一丝幽微之光,那么他就仍旧与我们同在、同行!

(责任编辑:周文升)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6]02-0070-08

作者简介:任劭婷,女,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生。

收稿日期: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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