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视野下的清末铜官山矿案研究

2016-03-06 17:41李海涛方前移
关键词:矿业权民族主义外资

李海涛,方前移

(1.安徽工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安徽 芜湖 241000; 2.湖北师范学院 长江中游矿冶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湖北 黄石 435002)



【史海钩沉】

民族主义视野下的清末铜官山矿案研究

李海涛1,2,方前移1

(1.安徽工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安徽 芜湖 241000; 2.湖北师范学院 长江中游矿冶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湖北 黄石 435002)

摘要:清末收回铜官山矿权运动以近代民族国家的安全意识和主权观念为思想武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它对推动民族主义在安徽的传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般意义上说,民族主义的功能属性包括反抗外侮和国家建构两层涵义。在民族主义的影响下,清末收回铜官山矿权运动具有反对殖民主义侵略和压迫的正义性质,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清末安徽矿业经济发展。但在国家建构层面,这场运动表露出一些非理性的思想和行为,增强了安徽地方社会对外资的抵触心理,对近代安徽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产生较大消极影响。

关键词:民族主义;铜官山;外资;矿业权;国家建构

中英铜官山矿案是清末收回利权运动中的重要事件。围绕此次事件的经过以及有关群体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许多论著已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①李恩涵《晚清的收回矿权运动》(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1978年发行)有专章对铜官山矿权纠纷的背景、经过及影响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沈寂《清末收回铜官山利权运动》(载《论清末民初中国社会》,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和于中《英帝在安徽铜官山矿的侵略活动》(《史学月刊》1960年第1期)论述了中英围绕铜官山矿的交涉经过;何玉畴《1905—1909年安徽绅商资产阶级在收回铜官山矿权斗争中的两面性》(《西北师范大学学报》1960年Z1期)和李超《矿务危机与绅士的抉择——以安徽铜官山矿案为例》(《安庆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阐述了安徽绅商在收回矿权中的作用。此外,马海松《收回铜官山矿权一百周年述评》(《铜陵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张玫《论清政府与铜官山矿案交涉》(《绥化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等对矿案的发展过程亦有深入介绍。。但对该事件在近代安徽经济社会变迁中的影响,目前的研究似嫌不够。笔者认为,作为一场持续数年、各阶层民众广泛参与的群众运动,铜官山矿案的影响决不局限于铜官山矿权的失而复得,更重要的是,它对民族主义在安徽的传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这种群体意识又对近代安徽经济社会活动产生了重要影响。笔者拟就此发表一点浅见,请方家指正。

一、铜官山矿案与民族主义在安徽的萌发

“严夷夏之防”是中国传统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依据文化的异同和高低区分民族等级的世界观,在数千年的时间里,成为中国处理国家间关系的思想行为准则。进入近代后,面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的强势介入,中国社会虽在技术层面承认与西方国家的差距,但很长一段时间里,“夷夏之防”的思想基础依然稳固,国人文化上的优越感并未消失。甲午战争以及紧随而来的民族生存危机暴露出中国制度文化的落后,也摧毁了士大夫们虚幻的上国尊严。为救亡图存,中国社会精英喊出保国、保种、保教的呼声,标志着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的兴起[1]。在此时代背景下,铜官山矿案纠纷兴起。在铜官山矿案中,动员安徽民众起来反抗的思想武器,不再是夷夏之防的文化等级观念,而是民族主义意识。

何谓民族主义,学界并未形成统一认识。多数学者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模糊的、不太系统的意识形态和社会运动。一般而言,它表达了一种思想强烈的、通常已经意识形态化了的族际感情[2]。具体到本文的语境中,民族主义主要表现为一种主权观念和反抗方式。这种观念认为,主权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矿业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外资涉足中国矿业权是对中国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的严重侵犯,必须坚决反对。要实现这一目标,每位国民都应承担起责任,通过大规模民众运动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

这种民族主义观念贯穿于铜官山矿案全过程。该案可追溯至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四月。当时,英商凯·约翰(John L. Kaye)与皖抚聂缉椝订约,商定集资合办歙县、铜陵、大通、宁国、广德、潜山等6处煤铁矿,以8个月为开办期限[3]。期满后,又曾先后4次展期,每期3个月。1903年12月25日,皖籍京官潘庆澜首先站出来奏劾聂缉椝出卖国家矿产。清廷令新任皖抚诚勋彻查[4]。此时,凯·约翰向安徽当局提出放弃其他五处矿产,专办铜陵县铜官山矿。诚勋未敢定议,令其直接与外务部交涉。经与外务部、皖抚多次商谈,最终凯·约翰获批铜官山采矿权,矿区面积由最初要求的900方里减为400方里,租期由100年改为60年。合同载明:开矿期限为12个月,“逾期不开,(合同)即行作废”。经外务部奏准,1904年6月5日,外务部侍郎伍廷芳和凯·约翰签订正式合同。之后,凯·约翰缴纳报效银120英镑,获得开矿执照,根据约定,另交皖省报效银五万元[5]2241。

铜官山矿权的正式出让引发安徽社会强烈震动,反对之声迅速出现在报章当中。安徽商务局委员刘子运首先刊文表示反对。他认为,出让铜官山矿权将置安徽乃至整个长江流域以危险境地。铜官山矿权之流失,不仅仅是一区一矿之出让,更重要的是,列强将借机在长江流域引入军事力量,建立侵略堡垒[6]。为防止外商进一步染指安徽矿产资源,由官方主导的自行筹款开办安徽矿务计划被提上议事日程。1904年,皖籍京官孙家鼐等人奏请派员督办安徽矿务:“当此奸商林立,若不自行集款开办,先占地步,深恐群起垂涎,勾引无业外人巧取豪夺。”“惟有预行自谋兴办,则利权有属,疆圉自安,诚为今日之急务。”[7]作为呼应,诚勋也会同两江总督魏光焘奏请设立全省矿务总局,自保权利[8]。

正当安徽上下筹谋抵制之法时,1905年春,因认定英商逾期未开工,铜官山矿权出现收回的转机。5月26日,诚勋致电外务部,称铜官山矿逾限未开,遵章应将合同作废。6月10日,外务部照会英国驻华公使萨道义(Earnest M.Satow),称铜官山矿“既逾限不开,自应将合同作废,报效银两照章充公”[5]2125。但英方认为,铜官山开矿期限应按西历计算,从1904年6月5日起至1905年6月5日止,在此期间,英方“曾已两派矿师前往查办,并呈地图,请派委员”,应视为在合同期内开工。对此说法,中方认为计算日期应以农历为准,并认为查矿、呈图不属于开工行为。由此,持续数年的铜官山矿权纠纷拉开帷幕。

关于此次事件的详细交涉经过,学界已进行深入研究,兹不赘述。1910年1月30日,因安徽民众强烈的抵触行为,英国政府顾及在华整体利益,与清外务部议定,由中方支付5.2万英镑(约合库平银41.3万两)赎款,了结该案。

不同于以往基于文化歧视而兴起的民众运动,收回铜官山矿权运动中,安徽民众以民族安全意识和国家主权观念为思想武器,有合乎现代法理的利益诉求。运动一开始,各阶层民众就积极参与,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这使得这场运动具备近代民族主义的显著特征,成为安徽地区民族主义运动兴起的标志。

铜官山矿案激发了皖人强烈的生存危机意识。在时人看来,铜官山矿权之出让“谓为灭亡之开端”,关系匪浅。有人疾呼:“皖人欲保全其将来之生命财产,则今日不得不倾其生命财产以争之。”[9]更有人警告:“此错一铸,是率我六十一州县人民尽为印度、波兰之续矣。”安徽民众“借鉴苏浙之前辙,共鼓热力,勉救危亡,矢冤禽填海之心,为亡羊补牢之计,是犹我皖前途万一之希望也”[10]。诸如此类言论,充斥于报端和集会演说中,震撼着安徽民众的心魄。

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的正义诉求,成为铜官山矿案中民众动员的主要武器。安徽民众普遍认为,铜官山矿案事关全中国国家利益,全体国民都应伸出援手,不能置身事外。如1909年,针对英商偷运铜官山矿砂被芜湖关扣押一事,安徽全省路矿公会在致皖抚公呈中称:“窃矿质放与不放之关系,即矿约废与不废之关系,实即全皖生命财产存亡之关系,与我国家主权隆替之关系。”[11]6月6日,旅沪安徽路矿公会召开特别大会,称:“铜官山矿案本非一省之利害问题”,“凯·约翰之敢于恃强侵占,视合同如无物,讵独蔑皖,实蔑我全国也”,“吾国虽存,法权安在?尊严独立者又安在?”“在势失一分主权,亡一分土地,即为国家亡其一分,犹可坐视不救乎?”[12]

在此安危意识和主权利益观念的感召下,社会各界被广泛动员起来。在铜官山矿案刚兴议时,安徽绅商就联名请求撤销合同。皖籍在京官员也集体署名,要求废约。当该案处于胶着状态时,1907年11月,安徽官绅商学界300余人在安庆明伦堂成立路矿公会,坚持废约宗旨。当安徽代表与凯·约翰在京谈判之时,安庆各界于1909年5月30日召开抵制大会,“届时绅商学界齐集五千人,为之塞途”;旅沪路矿公会于6月6日邀集各省团体组织铜官山矿共济会,共筹善后办法;孙多琪等人发动数万人组织铜官山矿保存会,要求坚决废约,集股自办[13]。旅日学生也呈文外务部,要求不丝毫退让,坚持合同作废[14]。可以说,社会各界坚持不懈的积极参与是铜官山矿成功收回的主要原因。

事实上,以芜湖开埠通商为标志,外资势力早在1870年就已深入安徽,但一直未能像铜官山矿案那样,激起安徽社会奋起抗争。其原因除了时代背景和民众思想发生变化外,还因为外资攫取矿权较诸其他侵略方式更能挑动当地民众敏感的神经。因为矿业并非单纯的经济活动,办矿需要面积不小的固定区域,须雇佣大量工作人员,同时,会输入近代化的生产方法和观念。一处办出成效的矿区,可以很自然地成为一个独立社区。如果该社区被置于外人控制之下,其将发生的后果自非单纯。“所以,外资办矿一事,在实质上,并不仅仅属于投资牟利甚或矿冶技术的范畴,其中实包含有错综复杂的政治意义。”[15]

二、铜官山矿案中民族主义的理性考量

关于民族主义的功能属性,多数学者认为,它除了反抗外侮的一面,还有国家建构的一面,“反抗与建设两面实相辅相成而不可分割”[16]自序。故要科学评价铜官山矿案中民族主义的作用,不能单纯考量其反抗帝国主义掠夺安徽矿产资源的一面,还要分析其对安徽矿业开发建设的影响。

其中题5、题7中 “不同意”选项也占了少许比例,针对这两个问题选择了四个专业的部分学生进行访谈,大部分学生认为形体礼仪课程不仅是其学习礼仪的重要途径,还可以培养职业素质,塑造外在形象气质,为期一学年的时间较短,可延长教学周期或者将每周两节的礼仪课增至每周三或四节,且普遍认为应增加实践课的课时。题11——“理论+实践模式教学效果非常好”项均值达4.22,得到多数同学的认同,但“非常同意”比例只占32%,剩余的68%将是未来的努力方向,“理论+实践”教学模式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从反抗外侮角度看,清末收回铜官山矿权运动是一场由安徽官绅领导的、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的群众爱国运动,旨在阻止以英国为代表的殖民主义势力对安徽矿业经济的渗透,以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该运动具有反对殖民主义侵略的正义性质,值得肯定。

从国家建构层面分析,铜官山矿案中的民族主义情愫激励了安徽民众加强经济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安徽矿业经济的发展。受此次矿案影响,安徽矿业经济受到官方高度重视。1906年1月29日,安徽全省矿务总局正式成立[17]。这是近代安徽矿业第一个专职管理机构,兼具矿业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的双重职能。铜官山矿权收回后,该局发起成立泾铜矿务公司,拟集资220万元开办泾县煤矿和铜官山铜矿。这是继1877年池州煤矿之后,安徽当局发起成立的又一家大型新式矿业企业。为此,舆论对安徽矿业的预期为之一变:“从此勉力共进,定能大收效果。”[18]

然而,铜官山矿案在国家建构层面的实际影响并不局限于此,其消极影响亦不容忽视。民族主义多表现为一种自发的感性冲动。它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以成为整合各种资源、进行社会动员的有力武器,也能成为抛弃外部资源、推行闭关主义的工具。历史上,一些受到帝国主义侵略、压迫的弱小民族国家,在强调民族独立、民族自主的同时,高扬的民族主义旗帜常将国家发展引向与外部世界对立、对峙的状态,结果走向民族孤立、民族自闭,使先进国家长期积累的发展经验被抛弃,使外部世界存在的、本可被加以利用的发展机遇统统被视为帝国主义的侵略手段而一概拒绝,最终导致民族国家经济发展的滞后。民族主义的这种弊端在铜官山矿案中亦有体现。

第一,安徽民众的赎矿行为缺乏理性的经济考量。为赔偿英方在铜官山矿投入的各种费用,安徽当局支付赎金库平银41.3万两。当时,安徽藩库仅储银70万两,为赎回该矿可谓付出了巨大代价。时评曰:“此次因预备赎矿之款,致皖省藩库搜括一空。”[19]但凯·约翰在铜官山的投入费用,是否价值41.3万两?资料显示,安徽民众对此并未仔细调查。另外,对于铜官山矿的矿种、矿质、矿量以及是否具备开采价值等问题,他们亦不甚关心,更未组织人员进行严密论证。揆诸史料,当时安徽民众奋起抗争的驱动力,并非铜官山矿的经济价值,而是在民族主义旗帜感召下,誓将英国势力赶出安徽矿业的排外思想。对此,早在民国时期,就有学者提出批评:“外人获得此种权利者,其矿山本无甚价值,而中国政府偿还之代价,远过于彼等之所望或应得,此种情形,最显著之例子,莫过于铜官山之铁矿。”[20]

第二,对英国资本介入铜官山矿产资源开发一事,安徽民众缺乏对其利弊得失的冷静分析。英资进入铜官山会给地区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对中国主权造成巨大损害,这是安徽民众所最担心的。然而,任何事情都包含正反两个方面。外资进入后,至少在增加就业岗位、培养技术工人、更新思想观念、提高财政收入等方面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如根据中英铜官山开矿合同,矿质一经出洞,按不同矿种,中方征收5%—25%不等的落地税;货物经过海关,需照章纳税;所获纯利,报效清政府25%,并资助当地办学经费;60年合同期满,所有矿厂、房屋、基地、机器、料件完全交给中国政府[5]2248-2250。这些约定因铜官山矿权被收回而未能实施。但亦有部分兑现的条款,如凯·约翰请领铜官山矿区,按约定报效银5万元,据报载,该资金大部分被皖省用作勘矿经费[21]。笔者罗列此段史料意在说明,外资进入安徽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利弊并存,即便是在近代中国主权广受列强侵犯的背景下,亦是如此。至于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因与本文主旨关联不大,笔者不予置评。不过作为理性人,在收回铜官山矿权时,似应先权衡利弊得失,再确定行动方针。近年有学者以开滦煤矿为例,专门探讨中国早期工业化的外资效应,也认为开滦煤矿落于外资之手,从较长时期看,其作用与影响不限于民族权益之得失,而是外溢到政治、经济、社会各个层面,这对于中国整体现代化事业不无推进作用[22]。笔者以为,该观点对于科学评价铜官山矿案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第三,凭借自身力量,如何有效开发铜官山资源,安徽民众对此缺乏科学认识。实际上,受知识结构、管理经验、资金财力等条件限制,当时安徽各界均无力回答该问题。即便偶有涉及,抑多无根之谈,或流于空想,或失之臆断,均未切中肯綮。如关于开矿资金问题,与传统矿业活动相比,近代工矿业的资金需求实际远超民众心理预期。然而,当时一些人称:安徽有3 000多万人,除下一半妇女和老幼贫苦1 000万不算,其余壮丁,每人出5角,也有300万元,还说没钱吗?[23]姑且不论每个男壮丁出资五角是否可行,即便坐实,对近代大型矿企而言,300万元并不能保证其拥有充裕建设资金。洋务运动时期,许多工矿企业动辄百万千万的资金需求早已验证了这一点。

笔者以为,收回铜官山矿权只是完成自主开发的第一步,接下来如何科学有效地规划建设,更考验安徽民众的智慧和毅力。如果这第二步没有走好,收回矿权的真正意义也得不到体现。恰如时论所分析的:“近日保护权利之事,若争工约,收路矿,纷纷四起,团体固结,诚属可嘉”,“非谓只结团体,遂可毕办事之责。诚忘保护权利之事,当前宜如何应付,事后宜如何补救,千端万绪,犹待其人,吾人之义务,非只及此而已者。若遽以今日之动作为满意,则此后艰难之任,谁克当之。……此种缺憾,固非一时可以挽救,然不筹挽救,将事事如此,虽日言收回利权,亦何益乎?”[24]结合以后的历史实践分析,恰恰在这第二步,近代安徽民众的表现难孚人意。

三、铜官山矿案中民族主义的历史影响

实际上,铜官山矿权收回后,直到新中国成立,该矿都未进行有效的开发。个中缘由不一而足,但资金缺乏是关键原因。铜官山矿案后,外资绝难再次进入铜官山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中。值得注意的是,铜官山矿对外资准入设置的巨大障碍,其影响不仅仅局限于该矿的开发经营,而且对近代安徽地区矿业活动都产生了不小影响。持续数年、各阶层民众广泛参与的铜官山矿案纠纷在安徽民众记忆深处留下了深深烙印,以至于许多年以后,对安徽矿业经济而言,外资都是一块绝对不能触碰的雷区,不能涉足。经此事件,安徽地方社会几乎完全封闭了外资准入通道,将安徽矿业开发活动引向自我孤立、封闭之路。

在铜官山矿案兴起以前,安徽主政官员本有利用外资开发本省矿产资源的想法。铜官山矿案由皖抚聂缉椝挑起,聂本人并不排斥外资。在任期内(1901年10月3日—1903年9月26日),他拟成立全皖矿务总公司,规定洋商亦可向总公司申请承办安徽矿务[5]2041-2046,足见其对利用外资持积极态度。1903年3月和7月,安徽商务总局先后与英商伊德[25]以及义公司负责人锡尼都订立勘矿合同[26],勘验安庆府、池州府、太平府、徽州府、宁国府和凤阳府、庐州府矿产,也证明当时安徽当局对待外资的态度较为宽容。此外,聂之前任王之春更是公开主张利用外资办矿,认为此举为自强之要招。早在1895年,王之春就向清廷条陈自强八端,建议招募洋商,在沿海各省择地办矿[27]。任皖抚期间(1899年11月3日—1901年10月3日),王之春递交《复陈政要大纲四条折》,建议“财政宜速加筹画,以资补苴而储国用”,办法之一乃“广兴矿利”。他认为:“采矿之法,先聘外洋头等矿师,取人以信。次用新式机器,方能合法。尤必多招洋股,缺一不可。”[28]1901年,盛宣怀与日商土仓庄三郎拟集资500万元,合办安徽宣城煤矿[29]。应该讲,这与当时皖抚王之春对外资的开放态度不无关系。

①马陵合在《北洋时期安徽三大外债剖析》(《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0年第3期)中统计,1913—1923年间安徽地方政府和企业外债的本息为526.9万元,数额不能说特别巨大,其中主要为日本提供的铁矿借款。该文提到,铜官山借款20万元遭到皖人强烈反对,“全被挪作他用”,未用作矿业投资。而民国初年,虽然以裕繁铁矿公司为代表的安徽铁矿企业曾大量借用日资,但借款之所以能实现,与日本政府的幕后支持有密切关系,且这些借款在中国无一例外遭到上至中央政府、下至地方社会的强烈反对。这与安徽民众主动利用外资有本质区别。

铜官山矿权出让所激发的民族主义情绪,使得安徽政府和地方社会都强化了对外资的抵触心理。1904年,诚勋不顾日方延期开矿的请求,以逾期未办为由,宣布取消与日商合办宣城煤矿的合同[30]。安徽当地报纸以“宣城矿利已可挽回”进行报导,其对外资的从违态度十分明显[31]。资料显示,铜官山矿案兴起后,清末安徽当局再无主动利用外资的举动,民间社会也没有与外商合办矿业的活动。这与聂、王任皖抚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中华民国成立后,安徽地方社会对外资的抵触情绪丝毫没有减弱的迹象。报章当中经常出现外资拟进入安徽矿业引起当地民众强烈反弹,或安徽当局严禁商民勾结外商的报导。1912年7月,柏文蔚以铜官山矿砂作抵向日商三井押借20万日元,“旅外皖人大不谓然,函电攻击不遗余力”[32]。1933年7月,当涂县抗日会向外界请求援助,要求制止该县福利民铁矿公司向日商出售铁砂[33]。民国时期安徽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中,类似这样禁止借用外资,或向外商出售矿产的报导屡见不鲜。这些事件反映出安徽民众一个共同的社会心理——反对在矿业领域中与外资有任何瓜葛①。

资金问题是矿业开发面临的首要问题。矿业投资不同于一般工业投资,矿产资源的隐蔽性,开发活动的不确定性,使得矿业投资具有高风险性。另外,一般工业企业只要经营管理得当,即可实现可持续经营,而矿业生产面临的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一旦资源枯竭,企业价值将减少,因而矿业投资较之其他工业投资,一般有较高的收益诉求。此外,矿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一个规模庞大的矿业企业需要消耗巨额资金,准入门槛较高,非一般投资者所能承受。基于这些原因,从民间社会筹集矿业资金的难度一般极大。

在西方国家的工矿业建设过程中,国家预算和工业银行弥补了资金供应不足的缺陷。但在清末中国,“却一样也没有”,“除了近代外国银行在为国际贸易提供资金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外,1911年以前的中国的银行体系几乎完全不能超出山西票号式的汇兑银行和地方性的‘钱庄’的范围”。无论是最早成立的中国通商银行,还是大清银行、交通银行,“都没有向工业提供贷款的打算”[34]。清末中国的矿业开发,除极个别地方依靠主政官员的政治能量能获得国家财政的支持外,绝大部分地区都没有能力筹集巨额资金。安徽亦是如此。《辛丑条约》签订后,安徽每年需承担100万两关平银的赔款。地方收入除交付赔款外,还需提解户部,剩余部分支付修路、军饷及各项新政费用,根本没有富余资金用于矿产资源开发[35]。权衡清末安徽矿业发展环境,利用外资应是募集资金的有效途径。

更进一步说,在列强享有诸多特权的近代中国,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中,可否利用外资?外资介入是不是必然等同于侵略?外资该以何种方式引入?诸如此类问题,不光时人没有一个准确的定见,就是在当今,受长期以来国内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在很多学者的论著当中,也未进行正面回应。笔者以为,无论通过国家借债,还是企业招股方式,外资完全可以利用。资本从来都是嗜利的,问题的关键在于,资本使用者如何最大限度趋利避害,发挥资本的最大效益。历史和现实的无数经验都证明,如果善加利用,外资对民族国家的经济发展能起到积极作用。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也说过,资本输出一方面加强了帝国主义对落后国家的掠夺,另一方面,“资本输出在那些输入资本的国家中对资本主义的发展发生影响,大大加速这种发展”[36]。

从自然禀赋看,较诸国内其他地区,近代安徽矿业拥有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交通便捷,矿产资源丰富,矿种互补性强,矿区靠近众多口岸市场,但是,其实际发展状况与其拥有的资源禀赋极不对称。造成这种现状,固然有诸多影响因素,如地方主政官员的才能差异、矿产资源开发的不确定性等,但笔者认为,清末铜官山矿案中兴起的民族主义思潮使安徽民众对外资产生极强的排斥心理,长期以来不能理性看待外资的价值,以致于资金短缺始终成为近代安徽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一道无法逾越的门槛。这无疑是导致近代安徽矿业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综上,清末铜官山矿案推动了民族主义在安徽地区的兴起。这种民族主义意识形态既有推动安徽民众反抗外部侵略和促进矿业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一面,又使安徽民众在处理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时陷入行为上的盲动主义,导致观念上的排外主义,使自己孤立于外部世界之外。这恰如一些史家在分析清末安徽铁路建设时所作的结论:外资控制的津浦铁路短短3年就完工营运,而安徽绅民全力支持的芜广铁路耗费大量资金和时间而毫无进展,“这表明,仅仅凭借民族主义的激情,并不能在近代化的建设中取得实实在在的进步”[3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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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very of Tongguanshan Mineral Righ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ationalism

LI Hai-tao1,2,FANG Qian-yi1

(1.AnhuiPolytechnicUniversity,SchoolofMarxism,Wuhu241000,China; 2.HubeiNormalUniversity,ResearchCenterforMiningandMetallurgyCultureSocio-economicDevelopmentintheMiddleReachesofYangtzeRiver,Huangshi435002,China)

Abstract:The Movement of Tongguanshan Mineral Rights Recovery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utilized the modern national security awareness and sovereignty concept as the ideological weapons, which had broad mass base. It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to promote the spread of nationalism in Anhui. In general, the function of nationalism includes resisting foreign aggression and national construction. Under the influence of nationalism, the movement has the justice nature of anti-colonialism aggression and oppression, to a certain degree, which promotes the development of Anhui mining economy at that time. But at the national level, the movement reveals some irrational thoughts and behaviors, enhances the conflict psychology to foreign capital in Anhui local society, and has more negative influence on the development of mineral resources in Anhui Province.

Key words:nationalism; Tongguanshan; foreign capital; mining right; national construction

文章编号:1672-3910(2016)02-0030-07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志码:A

作者简介:李海涛(1982— ),男,湖北大冶人,博士,副教授,湖北师范学院长江中游矿冶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主要从事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方前移(1976— ),男,安徽无为人,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

基金项目: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重点项目(2013SQRW035ZD);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3CZS034);2016年度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SK2016A0104)

收稿日期:2015-12-24

DOI:10.15926/j.cnki.hkdsk.2016.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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