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论转向下的“母题”概念探析

2016-03-09 02:1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存在论胡塞尔母题

徐 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广州 510420)



存在论转向下的“母题”概念探析

徐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广州510420)

源自民间文艺学、民俗学的经典概念——“母题”被广泛运用于诸多研究领域,但其界定与划分标准至今仍处于较为混乱的状态,且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多陷于认识论的“寻真”困境。学术界在由认识论向存在论转向的背景之下,急需在尊重人与人以及周围世界之间的主体间性,坚持“我与你”对话的态度的基础上,对母题概念进行进一步的探讨,使母题成为“我与你”相遇,并就“你”的叙事世界、精神世界进行对话的方法入口。

母题; 母题性成分; 认识论; 存在论; 主体间性

“母题”这一学术概念源于民间文艺学、民俗学领域,作为学界经典概念之一,被广泛运用于民间文艺学、民俗学、人类学、古典文学、当代文学、比较文学等诸多研究领域。近年来,随着中国民俗学、民间文艺学学科自觉意识的兴起,涌现出不少关于“母题”等传统学术概念的探讨。①众多学者关注到母题的定义与划分标准混乱不清的问题,并有学者尝试对母题概念进行了修正,但这一问题仍未完全解决。

此外,从学科理论建设的层面而言,包括母题概念在内的学科理论的相关探讨多陷于认识论的“寻真”困境。为摆脱这一困境,户晓辉(2009:79)极具前瞻性地提出了学科主体性应由认识论向存在论转向的观点,主张研究者应“领会和描述”研究对象作为存在的显现方式与意义,这一主张对于后现代学术背景下学科研究范式的转变意义重大。但值得注意的是,户晓辉未注意到存在论的主体间性与胡塞尔认识论的主体间性之间的区别,将自己所说“领会和描述”之法等同于胡塞尔的“无功利的、纯粹的看”,认为二者均“摆脱一切关系和角色而把人或事物看作他或它自身”,这一观点还有待商榷。针对学界如此现状,对“母题”这一经典概念再次进行深入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一、“母题”的概念界定与划分标准

“母题(motif)”最初成为民间文艺学研究标志性的术语,要归功于美国学者斯蒂·汤普森。汤普森(1968:499)将母题定义为一个故事中最小的、能够持续存于传统中的成分,并将母题分为角色母题、背景母题与单一事件母题,这三类母题中的每一个母题都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再向下进行多级划分。可以说,从母题概念产生之初,母题的划分标准便一直处于含混不清的状态。对于这一问题,众多学者早有论述,但正如朱迪光所言,刘魁立、金荣华、陈建宪、吕微等民俗学、民间文艺学界学者虽都曾试图对“母题”定义进行修正,但他们对“母题”概念的修正都存在有待商榷之处。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朱迪光(2007:111)本人也对“母题”概念进行了修正,将母题界定为叙事作品中结合得非常紧密的最小事件,认为母题既是可独立存在的一个完整的故事,又可与其他故事结合成新的故事。

朱迪光对于母题的定义是在汤普森“母题”定义中的“单一事件母题”这一概念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对“母题”这一经典概念的定义进行的一次大胆尝试。汤普森所说的“事件母题”指的是以单一行为为划分标准的“单一事件母题”,而朱迪光所说的母题是“在叙事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不可再拆分的完整故事”。值得注意的是,既然是“完整的故事”,自然包含了“角色”、“行动”、“背景”等叙事要素。在汤普森界定的传统母题概念中,一个故事中最小的、能够持续存于传统中的“角色”、“行动”、“背景”等叙事要素被视为故事的“母题”,而这一母题概念中的母题划分标准又一直十分混乱,这也是促使朱迪光对母题的定义进行修正的直接原因。在“角色”、“行动”、“背景”尚无统一的明确分类方法之前,实在难以判断哪些“角色”、“行动”、“背景”构成的故事可以视为最小的完整的故事。事实上,对于如何判定某些故事是否为同一类“最小事件”、“完整的故事”,即如何确定母题具体的划分标准,朱迪光本人也并未展开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如此看来,问题又回到了原点,朱迪光对母题概念的重新定义仍未能解决如何划分母题的问题。

虽然朱迪光未能彻底解决母题划分标准的问题,但他提出的“母题性成分”概念却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意义。他指出,汤普森定义中涉及的角色母题与背景母题并非母题本身,而是与母题相关联的成分,应称之为母题性成分(朱迪光,2007:111)。

正如汤普森(1986:499)所说,传统故事母题中绝大多数为可以独立存在的单一事件母题,而大多数传统故事类型也是由单一事件母题构成的。民间故事是典型的叙事文本,从叙事学的角度来说,情节“是故事结构中的主干,人物、环境的支撑点(当然,这并不排斥其他因素在某些具体作品中居支配地位)”(胡亚敏,2004:119)。角色与背景都是十分重要的叙事要素,民间故事中也确实会反复出现类似的角色、背景,但当我们试图对故事结构进行描述时,组成故事情节的事件(行动)无疑应被视为故事结构中的主干,角色与背景的支撑点。

事实上,金荣华、刘守华等研究者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金荣华(2001:1-4)指出,“motif”所指是一则故事中不能再加分析的最简单情节,该词不应翻译为“母题”,而应翻译为“情节单元”。刘守华(1999:17)认为,“母题”一词已通行多年,难以用“情节单元”一词取代,但实际上用“情节单元”一词来分析故事更为恰当。金荣华与刘守华关于母题的论述虽然忽视了作为重要叙事要素的角色与背景,但他们将“motif”视为不能再加分析的最简单情节(即最小的单一事件)的观点却是十分有见地的。

除金荣华、刘守华之外,倾向于以单一事件(行动)为标准划分母题的学者还有李丽丹(2008:25)。她在博士论文中就采取了只以单一事件(行动)为划分标准的母题分类法,“舍弃对角色和背景的母题命名,而只选用行动的命名……暂时搁置一些非关键性的‘冗员’”。一方面,母题划分标准混乱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另一方面,由于舍弃了角色母题与背景母题,使得作为重要叙事要素的角色与背景在母题归纳与分类中难以体现。

综上所述,先行研究者或是以情节、角色、背景三种叙事要素为母题划分标准,或是在舍弃角色与背景的前提下以情节为母题划分标准。有的持后一种观点的研究者还主张用“情节单元”一词代替“母题”来分析故事。

运用“情节单元”这一概念确实能够避免母题划分标准混乱的困扰,但这一概念难以体现作为重要叙事要素的角色与背景。此外,情节存在于所有叙事文本中,但并非所有“情节”都能成为可持续存在于传统中的叙事要素。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情节单元”的表述法难以将可持续存在于传统中的叙事要素与存在于所有叙事文本中的“情节”区分开来。而“母题”一词一方面不会将角色、背景等重要的叙事要素排除在外;另一方面,“母题”的“母”字包涵生产繁衍之意,可充分体现“motif”所具有的传承性与变异性的特点。

正如刘守华(2002:2;2003:91)所言,母题能够反复出现,自由组合,具有不同寻常的特征,有组织链接故事的功能。母题不是存在于个别叙事文本中的个别叙事要素,而是持续存在于传统中的可传承的某一类叙事要素,具有传承性的特点。另一方面,母题是通过大量故事异文的比较,经过概括、抽象而来的,同一母题在不同异文中所呈现出的具体内容千差万别。在母题划分中,一个一级母题之下可包含若干二级母题,各二级母题又可继续向下分级划分。由母题可以包含若干下级母题的现象可知,除具有传承性之外,母题还具有显著的变异性的特点。正因为此,由相同母题以一定的秩序链接而成的同一类型的民间故事常给人大同小异之感。

母题作为一种研究工具,应具有可操作性,具有明确、统一的划分标准。在运用母题分析法的过程中,情节、角色、背景这三大叙事要素都应得到充分体现。由于事件(行动)是故事结构的主干,再结合母题传承性与变异性的特点,可将母题定义为:“叙事作品中最小的、可传承的、可灵活组织连接成故事的单一事件”。

在明确母题定义的基础上,可再将与母题密切相关的角色、背景这两大叙事要素定义为“母题性成分”。即“母题性成分”是指:“叙事作品中最小的,能够持续存在于传统中的,与母题密切相关的成分,包括角色母题性成分与背景母题性成分”。

通过以上对于“母题”、“母题性成分”的定义,一方面可确定明确一致的母题划分标准,使母题作为一种描述故事形态的研究工具,并具有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又不会让角色、背景这两大重要的叙事要素消失在研究者的眼界之外。母题是通过众多异文的比较,经过概括、抽象而来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再向下进行二级母题、三级母题等多级划分。各级母题之间的关系不是历时性的衍生关系,而是共时性的隶属关系。在对抽象的、以单一事件命名的一级母题继续向下进行各级分类时,最终必将涉及故事的具体内容,使角色母题性成分、背景母题性成分都得以充分体现。在对二级及二级以下母题进行实际划分的过程中,有的宜以行动的执行者,即人物角色为标准;有的宜以行为的原因为标准;有的宜以事件发生的地点为标准。总之,以单一事件为划分标准只适用于一级母题的划分,二级及二级以下母题的划分标准不一而足,必须从实际文本内容出发,做出适当的判断。

二、存在论转向下的母题分析法

在明确母题的划分标准之后,即可遵循当今学界通行的母题分析法开始下一步具体工作——以最小的单一事件(行动)为标准,对众多民间故事异文进行比较,经过概括、抽象、分类,得出母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研究者们又面临着新的难题。正如日本学者西村真志叶(2007)所言,用母题作为分析性工具时,存在着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它们依从研究者主体对‘相似性(重复的和不变的)’的特殊偏好,以及只要找到‘相似性’就彻底忽略‘独特性’的态度”。其中,只重“相似性”而彻底忽略“独特性”的偏颇的态度是有可能克服的,因为研究者已意识到“独特性”的存在,只需做到不再无视这一事实即可。与此不同,研究者依赖自己的特殊偏好判断“相似性”的弱点似乎是难以彻底克服的,因为研究者对于研究对象的认识难以被证实与对象物的本质相符。

实际上,早在汤普森建立母题概念之初,这一难以克服的弱点便已展现无疑。汤普森曾指出,只有传统故事中能让人记住的重复的成分,才能成为母题。而实际上要判断什么成分是能让人记住的重复的东西,这本身就十分依赖于研究者主体的主观判断。从这一意义上而言,虽然通过对母题定义的修正可以解决母题划分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但哪些单一事件(行动)能成为母题,这一判断十分依赖于研究者主体的主观判断。这个难以克服的弱点在运用故事“类型”作为分析性工具时同样存在。

那么,如何才能尽可能地克服这种过于主观判断的弱点呢?西村真志叶虽未直接给出解决的方法,却提出了一个关键性问题——“现实对象与认识对象的区分”问题。西村真志叶(2007)认为,母题作为研究者主体的认识对象,与被研究者主体生活实践中的现实对象,这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实践类型。被研究者主体与研究者主体在实践中遵循着不同的规则,前者不会因后者而发生本质的变化,而后者没有前者则无法构成规则。母题的存在与话语密切相关,“研究者操作有关母题的话语,以组成共同体并经营生活,而被研究者主体在与之不相干的地平线上经营社会生活,二者是两种不同的‘语言游戏’”。

西村真志叶所提出的问题已经不是局限于民间文艺学、民俗学学科之内的研究方法的问题,而是关乎推动哲学由“认识论”向“存在论”转向的强大动力之一——认识论困境”的重大理论问题。在认识论的二元论哲学中,人作为认识世界的主体,可以通过判断、推理等逻辑方法,认识作为客体的外部世界。在此认识论的视域下,研究者们面临着这样的困境:作为主体的内在意识如何证明作为客体的外在实在的客观存在,并与其完全一致,从而获得真理?如坚持认识论的视角,势必陷于“寻真”困境而无法自拔,最终只能无奈地“把生活世界理解为一个认识论的‘主观建构’之物”(吕微,等, 2006:1-19)。

面对这一认识论的困境,哲学出现了向“存在论”的转向。存在论从根本上反对将主客体对立起来或分离开来的二元论倾向。存在论旨在揭示人的本真存在,揭示世界的意义以及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在方法论上,存在论重视人的感受、直觉、体验、想象、领悟、意会等,体现了人们以“主体间性”的态度对待人与人以及周围世界的关系的生存方式。

在由认识论到存在论、由人类中心主义到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哲学革命的背景之下,民俗学、民间文艺学研究者们也就本学科的学科主体性、学科基础理论的存在论转向问题展开了积极的探讨。户晓辉(2009)认为,人与人以及周围世界之间并非“我与它”的认识关系,而是“我与你”对话的关系,因此我们可以通过领会和描述存在的显现方式和意义,来照明存在,而领会和描述的对象是摆脱了各种关系和角色的自在者。在此,户晓辉所主张的人与人以及周围世界之间的关系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主客体二元对立的关系,而是主体与主体之间交往、理解的关系,是存在论意义上的主体间性的关系。

户晓辉(2009)进而指出,这种视对象为绝对主体的领会和描述“可以相当于胡塞尔的那种无功利的、纯粹的看,即摆脱一切关系和角色而把人或事物看作他或它自身”。户晓辉所提出的学科主体性应由认识论向存在论转变的看法是极具建设性意义的,但他将自己所说“领会和描述”之法等同于胡塞尔的“无功利的、纯粹的看”,认为二者均“摆脱一切关系和角色而把人或事物看作他或它自身”,这一说法尚值得商榷。

胡塞尔(2006:138)认为,用现象学悬置之法将某种或某些现象暂时搁置,随时都可能重新启用这种或这些现象。这种将预设“置入括号”的“现象学悬置”之法是胡塞尔现象学的重要特征。现象学主张从一种“无前提的”视角出发,对研究对象进行考察。正如户晓辉(2004:17)所说,现象学“首先关注对象在人的经验和意向性中的呈现方式和构造方式”。从这一意义上来说,现象学所主张的将预设“置入括号”的“现象学悬置”之法,对于本源性哲学问题的探讨极具启发意义,为我们走出认识论“寻真”困境带来了重要的启示。在“我与你”的对话过程中,只有在悬置预设及一切既有解释的基础上,领会和描述存在的显现方式和意义,才能最大限度地照亮“你”。

在此,还应注意的是,在坚持以悬置之法直观事物本质的同时,胡塞尔也陷入了自我论的困境。为了摆脱这一自我论的困境,他开始对认识主体之间的“主体间性”关系进行探讨。胡塞尔(2002:125)认为,“在我之内,在我的先验地还原了的纯粹的意识生活领域之内,我所经验到的这个世界连同他人在内,按照经验的意义,可以说,并不是我个人综合的产物,而只是一个外在于我的世界,一个交互主体性的世界,是为每个人在此存在着的世界,是每个人都能理解其客观对象(objekten)的世界”。也即是说,胡塞尔所主张的主体间性并不指向人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关系,而仅仅指向认识主体之间的关系。可以说,胡塞尔现象学并未否认外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而仅仅是将它“悬置”起来暂存不论而已。由此可见,胡塞尔所主张的主体间性仍属于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间性,其所说“无功利的、纯粹的看”之法最终未能超越“心物二元论”、“主客体二元论”的限制,不是真正存在论意义上的“看”。

胡塞尔的“无功利的、纯粹的看”虽然主张以悬置一切预设为前提,摆脱一切关系和角色,但并未明确“把人或事物看作他或它自身”的态度。即是说,胡塞尔仅仅悬置了“它”是否独立于经验而客观存在的命题,实际上他最终还是在“我与它”的认识论的框架中探讨如何运用悬置之法,用无前提的本质直观之法把握“它”的本质。而户晓辉所说的“领会和描述”以尊重“人与人以及周围世界之间的主体间性”为前提,一直在“我与你”的存在论的框架中探讨如何摆脱一切关系和角色,领会和描述存在的显现方式和意义。

从上述本源性哲学问题,回到关乎民间文艺学、民俗学学科本源问题的母题概念。研究者必须判断某一母题是否成立,进而建构有关母题的话语体系,这就涉及到研究者是在按自己所需随意预设的前提下进行研究,还是在“简单观看”(胡塞尔, 2006:41)的问题。这也直接关涉到是在“我与它”的认识论框架中“走近它”,还是在“我与你”的存在论框架中“照亮你”的问题。如从传统认识论角度出发进行研究,难免陷入现实对象与认识对象无法统一的“寻真”困境。为摆脱认识论的困境,应从存在论的视角出发,充分尊重人与人以及周围世界之间的主体间性,将与“我”相遇、交往的民间叙事、民俗事象视为其自身,自始至终以“我与你”对话的态度对待民间叙事文本、民俗群体的行为模式,在悬置一切既有解释的基础上,使无前提的目光指向民间叙事、民俗事象,操作有关母题的话语,领会和描述其显现方式和意义。

结 语

综上所述,“母题”这一经典概念虽由来已久,但其定义与划分标准仍含混不清,且研究者在实际运用母题分析法时易陷入认识论的困境。在先行研究者相关论述的基础上,可尝试将母题定义为“叙事作品中最小的、能够持续存在于传统中的单一事件”,将传统母题概念中所说的“角色母题”、“背景母题”界定为“母题性成分”,即“叙事作品中最小的,能够持续存在于传统中的,与母题密切相关的成分,包括角色母题性成分与背景母题性成分”。通过对母题概念的这一修正,可进一步明确母题的定义与划分标准,对于推进母题分析法的发展与相关理论探讨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为避免在实际运用母题分析法时陷入认识论的“寻真”困境,应重新审视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实现由认识论向存在论的转向。母题并非“我们进入他者的叙事世界、精神世界的方法入口”(西村真志叶,2007),而是“我与你”相遇,并就“你”的叙事世界、精神世界进行对话的方法入口。事实上,作为研究者,都应尊重与“我”相遇、交往的研究对象作为存在的主体性,在悬置一切既有解释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分析,从而领会和描述其显现方式与意义。面对纷繁复杂的研究内容,惟有如此不懈努力,研究者才有可能返回自由,与研究对象之间展开基于自我反思的“相互陈述”(吕微,等,2006:18),实现“我与你”的对话,并最终无限地接近“你”。

注释:

①丁晓辉曾就母题概念的延伸和发展,以及学界对母题概念的探讨情况进行过梳理。

埃德蒙特·胡塞尔.2006.现象学[M].李光荣,编译.重庆:重庆出版社.

埃德蒙特·胡塞尔.2002.笛卡尔式的沉思[M].张廷国,译.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

丁晓辉.2013.母题、母题位和母题位变体——民间文学叙事基本单位的形式、本质和变形[J].民族文学研究 (1) :5-19.

户晓辉.2004.现代性与民间文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户晓辉.2009.纯粹民间文学关键词引论[J].文学评论(2) :78-82.

胡亚敏.2004.叙事学[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金荣华.2001.“情节单元”释义——兼论俄国李福清教授之“母题”说[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3):1-4.

李丽丹.2008.18——20世纪中国异类婚恋故事的叙事学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

刘守华.1999.中国民间故事史[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

刘守华.2002.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刘守华.2003.比较故事学论考[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吕微,刘宗迪,施爱东,等.2006.我们如何进行学术对话[J].民间文化论坛 (5):1-19.

斯蒂·汤普森.1986.世界民间故事分类学[M].郑海,等,译.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

西村真志叶.2007-03-18.读吕微《母题:他者的言说方式——〈神话何为〉的自我批评之一》[EB/OL].[2015-10-07].http://www.cajcd. cn/pub/wml.txt/980810-2.html.

朱迪光.2007.信仰·母题·叙事——中国古典小说新探索[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责任编辑:萧怡钦]

Exploring the “Motif” Concept in the Ontologial Conversion

XU Lei

(FacultyofAsianLanguagesandCultures,GuangdongUniversityofForeignStudies,Guangzhou510420,China)

According to the confusion situation of the “motif” concept division standard, it should be revised the definition of the “Motif” concept basing on the actionability. Furthermore, during the subject is moving to ontology, it should be clear the intersubjectivity’s meaning and significance. When we summary and divide the “motif”, adhere to the “you and me” attitude of the dialogue, and then the “motif” can be met with “ you and me”. It can provide then entrance of talking way between narrative world and spiritual world on “you”.

motif; motif constituents; epistemology; ontology; intersubjectivity

2015-10-07

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市厅级项目“中日龙女故事比较——兼论母题类型分析法的存在论转向”(GWTP-BS-2014-06)。

徐磊(1977-),女,江西南昌人,民俗学博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日本文学、中日民间文学比较。

I0-05

A

1672-0962(2016)04-01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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