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建设现状及对策建议

2016-03-11 20:03陶学明朱荣廷郑玉艳汪宝珠
安徽农学通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美丽乡村对策建议

陶学明++朱荣廷++郑玉艳++汪宝珠++洪登华

摘 要:淮北市烈山区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规范了农村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提高了农村公共服务质量和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效益。该文在总结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主要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指出了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推进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对策建议;烈山区

中图分类号 F5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03-04-07-03

美丽乡村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2013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乡村的目标,2015年中央1号文件中更加明确提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的要求[2]。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战略部署,改善农村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确定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并在安徽、浙江、福建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已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县(市、区)开展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于2014年4月经国家标准委和财政部批准立项,成为全国25个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之一。该项目的试点主要内容是围绕烈山区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生活环境治理、休闲农业与旅游服务和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进行标准化建设;通过技术集成、实证研究、经验总结,收集和研制农村生活基础设施、环境整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休闲农业与旅游服务、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标准,构建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通过标准的宣贯和实施,成果的总结推广,推动全区、全市,乃至全省美丽乡村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本文在总结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主要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指出了该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推进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的对策建议。

1 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基本情况

烈山区采取分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和环境卫生整治三大工作重点,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典型示范、逐步推进和政府投入、镇村自筹、部门扶持、农民参与的方式,不断对美丽乡村建设进行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了“采煤沉陷搬迁、集镇改造开发、建设征地搬迁、旧村改造整治”4种模式,打造了榴园、华家湖、秦楼、王店、宋疃为代表的一批具有烈山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1.1 生活基础设施建设 引导村民对破旧房屋进行整修,对占用公共空间的危旧房屋进行搬迁新建,从改善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入手,集中力量搞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整治。截至目前,已修建村庄道路36条,共13 900m;修建公厕21个,垃圾收集房24个,污水处理站12个,完成风貌改造1 374户,拆除乱搭建筑物500多处,清除路边柴草粪土等3 100多车。同时加大了环境整治力度,示范村都放置了垃圾桶,安排专人清扫道路、公共活动场所等,通过整治,从根本上解决了村内柴草乱垛、垃圾乱倒、脏水乱泼的情况。

1.2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按照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中心村要配置完善“11+4”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其中11项公共服务包括小学、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站、图书馆、乡村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所、农资店、便民超市、农贸市场、公共服务中心(村两委、就业、警务等便民服务场所);4项基础设施即公交站、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设施、公厕。自然村要配置“2+1”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其中2项公共服务包括健身活动场地、便民超市,1项基础设施即垃圾收集点。

1.3 环境卫生整治 围绕农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起居,深入开展“清洁乡村、美化家园”活动,按照“三清”、“四修”、“五化”的工作要求,推进包括清垃圾、清污泥、清杂物,修整危旧房屋、猪圈、旱厕、院墙,实现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环境美化和公共设施配套化等内容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农房建设和改水改厕,实施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完善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启动实施试点村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完善以“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区调度、市处理”工作机制,加大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村垃圾收集员队伍,逐步建立农村卫生管护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生活环境。

2 主要经验和做法

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是在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基础上,用标准化方法和手段,总结凝炼成功经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品质,加快实现“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试点建设过程中形成了一些成熟的做法和好的经验。

2.1 成立组织,建立机制 建立由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城建局、区旅游局、区农水局、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局,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以省标准院为技术依托,成立标准制订小组,负责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各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技术小组,负责本领域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标准的制定。并制定《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项目的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实施步骤、计划安排、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

2.2 广泛调研,深入学习 组织试点项目相关人员到区城建局、区旅游局、区农水局、区环保局、区文广局、区市容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美好办等部门进行一一调研,经常性的到试点村进行实地调研,充分了解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确定标准化对象和范围,并组织相关人员到浙江安吉县、贵州贵阳市等地区的美丽乡村建设单位(试点单位)进行考察,借鉴外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先进经验。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标准化知识,并先后赴北京、浙江、重庆等地参加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培训班,提高工作技能,培养人才队伍。

2.3 构建体系,研制标准 运用系统工程和标准化的原理,按照“全面系统,重点突出”、“层次清晰,避免交叉”、“开放兼容,动态优化”、“基于现实,适度超前”的原则,围绕标准化试点的总体目标,结合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际,构建了包括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休闲农业与旅游服务、农业生活环境治理、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5个子体系,涵盖自来水供应、房屋风貌、文化体育、乡村旅游、生活垃圾处理、清洁能源使用等23个指标体系的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框架。根据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的总体目标以及标准体系的要求,编制了标准明细表,并收集和制定了标准186项,其中国家标准28项、行业标准74项、地方标准22、县级标准59项。

2.4 标准实施,持续改进 根据各部门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任务和分工,将标准分发至各相关部门和试点村(镇),并采取边试点、边验证、边改进的方法,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标准的实施,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讲解等方式进行标准的宣贯。同时,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监督评价体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总结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并大力推广应用;采取日常改进、持续改进、评价后改进、改进后跟踪评价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试点标准化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逐步完善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标准及标准体系。

3 存在的问题

3.1 标准化人员缺乏 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跨专业、跨领域,标准化知识和专业知识要求高,区级层面的相关人员仅熟悉其工作内容及本领域的专业知识,但缺乏标准化专业知识,甚至对标准化缺乏最基本的认识和了解,导致美丽乡村建设的标准化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基础较差,现有的技术组织和人才队伍难以有效地支撑美丽乡村建设的标准化工作。

3.2 标准化意识有待提高 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是一项极其复杂且系统的工程,需要多部门共同实施。但各部门对标准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工作的推动不积极,有些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要么把标准化当做自己的工作“负担”,而没有看到标准化带来的巨大收益;要么只看到了标准化的约束,而没有看到标准化带来的强大推动作用,相关人员的标准化意识还有待提高。

3.3 标准全面实施难度大 标准只有付诸实施才能发挥作用和效果,但由于农村居民的知识水平普遍较低,对于标准认识和接受能力较弱,实施标准化还不能成为农村生产生活的自觉行动,难以在农村全面实施。

3.4 工作经费不足 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涉及农村生产、生活、公共基础设施、农村环境治理、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标准化,标准多、工作量大,需花费大量的财力。当前,烈山区美丽乡村建设经费中没有设置标准化试点的专项财政资金,导致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的制定、宣贯和实施的资金严重缺乏,影响了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的进程。

4 对策建议

4.1 加强人才培养,争取资金支持 人才队伍是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建设的核心力量,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对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稳定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建立人才队伍培养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标准化基本理论和标准化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标准化意识和技能水平。继续完善美好乡村建设制度,引导多方投入,设置标准化试点的专项财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积极探索建立美好乡村建设投融资服务平台,促进社会资本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支持美好乡村建设,争取更多的标准化工作扶持资金。

4.2 强化标准宣传,提高标准化意识 积极借助互联网、报刊杂志、公告栏、乡村广播等载体,宣传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的重要性,介绍试点工作的进展及取得的成果,提高工作人员和广大农村居民对标准化的认识。同时,借助每年开展的“世界标准日”、“质量月”、“3·15”、“科技周”等活动,现场宣传标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基础知识,营造“学标准、建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标准化意识。

4.3 推进标准实施,注重标准监督 通过召开标准的宣讲会、重要标准的专家解读会,进行标准的宣贯;转变标准的传统表现形式,以更通俗易懂的漫画、卡片的形式重新编制标准,开展送标准下乡进村活动,积极推进标准的实施。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评价机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采取日常改进、持续改进、评价后改进、改进后跟踪评价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试点标准化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1]王卫星.美丽乡村建设:现状与对策[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53(1):1-6.

[2]云振宇,刘文,张瑶,等.浅析我国美丽乡村标准体系构建[J].中国标准化,2015(9):66-72.

(责编:张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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