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机会公平问题的思考

2016-03-14 17:37纪树东李青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6年1期
关键词:质量观评价机制培养目标

纪树东+李青

摘 要 机会公平需要从研究生招生、培养、授位的全过程来衡量,公平与否的主要参照指标为招生过程是否与研究生培养目标相适应。本文认为目前尚未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考评价机制,这不利于优质生源选拔和培养。公平的招考机制下,部分更适合于培养目标的考生应获得更大的录取机会。

关键词 机会公平 培养目标 质量观 评价机制 权力架构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随着研招改革形势的加剧,高校与考生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悄然的变化,考生的权利意识进一步彰显,复试的公平、公正问题日益凸显。各高校尤其是高水平大学为了选拔优质生源纷纷提高推免生指标,但是在招生总指标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推免生的大幅增加必将冲击到统考生的竞争格局,因此招生机会公平问题进一步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1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考机制尚未建立是主要问题

1.1复试选拔办法尚待健全

在选拔性考试中设置能力测验是国外考试普遍的做法,如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主办的研究生入学考试一般测验(GRE General Test)、工商管理硕士入学委员会(GMAC)主办的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GMAT)等多种重大考试的前置能力测试。目前国内缺乏公认的考核指标体系,并且建立具备公信力的评价机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出于简便操作的考虑,目前复试中关于能力的测试仅安排在导师面试环节中考察。但是实际综合面试的时间较短,导师很难在有限的时间内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且导师缺乏其他可以参照的指标,通常的情况下复试的能力测试流于形式,其最终录取结果基本上与初试分数排名相一致。

1.2质量观亟需提升

在实际复试工作中,淘汰高分考生很困难,其根源在于质量观出了问题,必须对传统的高分即高能的质量观加以更正。《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对研究生复试的要求包含如下三点:知识与能力并重;注重学业一贯表现;注重学生创新潜质。其中关于知识的考察主要是初试的作用范围。能力的考察及学生创新潜质的考察应由复试发挥甄别选拔作用。由于种种原因,复试选拔的结果排名基本上与初试分数的高低排名相一致,这在客观上也误导了考生过分重视对考试规定课程的学习,忽视了对动手能力、创造思维能力等方面的训练。这对选拔真正具备创新能力和创新潜质的优质生源是不利的,新的质量观须结合以上三点加以确立。

1.3招生组织权力架构有待改革

目前的招生组织权力架构中,行政部门和学院权力过大、导师权力过小,另外存在三方主体追求目标不一致和学院片面追求形式公平的问题。在实际复试中,导师能够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第一,由于缺乏专门的能力考察模块,导师在复试中除了初试分数之外再无其他可供参考的量化指标;第二,现实面试时间有限、条件有限且考生众多,导师要在短时间内做出判断难度较大;第三,在部分生源不足的高校中,导师仅仅充当等额复试的木偶人,毫无招生自主权可言。

2可能的对策

2.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新形势下科学的生源质量观

质量观的正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导师群体在复试中能否选拔出优质的生源。同时,质量观的关注焦点同样决定着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关注焦点。在当前生源流动加剧的大背景下,导师群体面临着推免、暑期夏令营、优研计划以及统考等多种渠道的考生,同时由于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培养侧重点的不同,导师在决策时面临着生源多源化、标准多元化的问题。

2.2完善复试选拔办法

制定科学合理的模块化考核测评机制,比如在复试中增加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人格特征等前置考察环节,并将各项测试的结果提供给导师,为导师提供多维度的参考指标。尽管每部分测试的内容不同,但都充分体现了对考生的能力、素质和潜力的测定。

经过前置的各种能力测评,导师面试已经是最后一个环节,导师综合各项指标及自己的考核,可以做出更为科学的决策,要么录取,要么行使一票否决权。较之以往,复试中增加能力测评模块既可以多角度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又可以给导师提供决策参考,同时在客观上能够促进导师独立做出录取决策。

2.3改革复试权力架构,三方权力重组与制衡

改善质量观是意识层面的,还须制度层面的跟进与保障,要在招生权力架构上予以改革,更为科学合理地设置复试权力架构。一是招生部门明确自身职责——强调质量导向,科学制定宏观政策,统筹整体资源分配,同时对复试工作进行公平性监督。二是学院明确自身定位,根据质量先行的理念合理划定复试范围及复试比例,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但不参与具体录取决策行为,给导师充分的决策自由。三是赋予导师更多的招生自主权,对于考生的录取或者淘汰,导师不仅拥有一票否决权,还应拥有更多地选择权,即在适度范围的复试者中择优选择,而非在学校和学院划定的等额复试中走过场。

3结语

目前尚未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招考评价机制,这不利于优质生源选拔和培养,应逐步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

参考文献

[1] 江莹.试论研究生复试发展轨迹及程序公正[J].中国高教研究,2005(10):22-23.

[2] 陈睿.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设置一般能力测试的调查研究[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1(7):63-64.

[3] 刘惠琴.研究生人才选拔方式亟待改革[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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