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咨议局与存古学堂的兴废缓急之争——以闽、鲁、湘、苏四省的“存古”纠葛为例*

2016-03-15 12:07郭书愚
广东社会科学 2016年1期
关键词:学部学堂江苏



清季咨议局与存古学堂的兴废缓急之争——以闽、鲁、湘、苏四省的“存古”纠葛为例*

郭书愚

[提要]存古学堂是清季官方在“新教育”体系中保存国粹的主要形式,且被纳入“筹备立宪”的办学规划中。各省兴办存古学堂的相关事项通常要交咨议局审议,咨议局则通过提案和议案介入实际的办学运作。过去对此研究明显不足。考察当时闽、鲁、湘、苏等省官绅围绕存古学堂的冲突和论争,尤其是各省咨议局反对兴办该校的提案及其引发的争议、博弈和对立,应能从特定视角增进对清季咨议局议事纷争的全面理解,并为进一步认知清季“筹备立宪”中官绅之间极其错综复杂的关系提供一个具体而微的例子。

[关键词]晚清新教育清季咨议局保存国粹存古学堂

清季朝野皆有保存国粹的办学努力,其中规模最大的是官办存古学堂。先是光绪三十年(1904)①,湖广总督张之洞在武昌倡办存古学堂,此后安徽、江苏、陕西、广东、四川、甘肃、山东等省纷纷仿办,而京师、江西、浙江、福建、贵州、湖南、江宁、广西、河南、云南、直隶、吉林、黑龙江等地也都有兴办提议或规划。但自民初以来学界对其研究明显不足。近些年来虽有所改变,专题性的实证研究仍不多见。②

实际上,该校不仅具有全国性的办学规模和深远影响,还是当时中国社会新、旧对立和论争的焦点。光绪三十四年(1908)二月底《广益丛报》的评论文章认为,当时已进入“新旧交哄”的“激进时代”,而存古学堂正是时代标志之一。③至宣统元年(1909)下半年,各省陆续成立咨议局。各省已办存古学堂的年度预算或是拟办存古学堂方案,皆须交咨议局审议。而咨议局也可

通过提案、议案直接介入“新教育”的办学运作。过往研究较少述及咨议局实际参与各地“新教育”的相关面相,尤其是咨议局有关“存古”的提案、议案及其背后的官与绅、绅与绅之间的论争和冲突,基本未进入学人的研究视野。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清季民初的保存国粹办学努力——以存古学堂为中心的考察”(项目号12FZS009)、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项目(项目号SKGT201204)阶段性成果。本文在查访资料过程中得闵杰、茅海建、李细珠等先生指点并提供帮助,罗志田老师代为查阅现藏台北的清学部档案,特此一并致谢。

其实清季朝野大体都将“学务”视作最重要的“政事”之一。咨议局的学务提案和议案,尤其是咨议局在办学问题上与各方(不仅是官方大员,至少还应包括在实际办学运作中充当重要角色的“学绅”)的论争和博弈,可为我们提供一个具体而微的视角,从而稍更深入地观察当时各省“新教育”的办理实况,以及朝野办学理念的异同和利益冲突。就存古学堂而言,目前所知当时闽、鲁、湘、苏等省咨议局的议事进程中,皆出现有关该校的兴废缓急之争,在江苏更有相当严重的对立和冲突,值得作进一步的考察。④本文侧重考察各省咨议局反对兴办该校的提案,及其引发的争议乃至对立,希望能增进我们对清季“新教育”的全面理解;而从省一级的“地方”视角,透过咨议局具体的议事纷争,观察当时官、绅、民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和利益纠葛,或许可以推进对那个时代的认知。

一、闽、鲁、湘三省存古学堂的轻重缓急之争

光绪三十三年(1907)九月,晚清中央政府饬令各省于省会“量力建置”存古学堂。⑤该校由此成为“新教育”体系中保存国粹的主要形式。至宣统元年闰二月底,学部奏准颁行《分年筹备立宪事宜清单》,规定各省于宣统二年(1910)“一律设立存古学堂”。⑥另一方面,作为当时筹办宪政的头等要务,各省基本遵照中央政府的规划,自宣统元年下半年陆续开办咨议局。能否得到咨议局支持,成为影响各省拟办存古学堂计划能否顺利实施,乃至已经开办的存古学堂能否庚续办理的重要环节。

在福建,礼部左侍郎张亨嘉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丁母忧回籍后,与闽浙总督松寿商议设立存古学堂。⑦翌年,张氏又函请松寿礼聘京师大学堂史学教员陈衍归省担任该校监督,但陈衍没有同意。⑧至宣统二年下半年,松寿在编制宣统三年(1911)闽省“地方行政预算案”时,专项列出存古学堂的预算经费10000两。同年九月,福建咨议局召开常年会,就该预算案一直与松寿争执不下。两个多月后,咨议局“第二次临时会”通过表决,全体赞成将存古学堂经费预算“全裁”,“缓至宣统四年再行开办”。⑨

松寿与福建省咨议局在办学方针和思路上明显存在分歧。双方皆相当注重“新教育”,但松寿主张扩充省城各校经费,而咨议局则认为更急需扩充的是基层教育经费,尤其是省城以外各州县的中小学简易学塾,以缓解省城各校生源严重不足的问题。福建咨议局并未一概反对松寿交由该局覆议的预算案,但坚持认为“补助各府州中学、各属初级师范学堂”的预算案不可裁减,而可以缓办的正是存古学堂。显然,对于“新教育”诸多办学事项的先后次序,尤其是中国传统学问在“新教育”中的轻重缓急地位,福建咨议局与松寿有完全不同的认知。若说存古学堂由此而成为双方论争的焦点事项,应不为过。

双方的分歧实不可谓小。在第二次临时会上,福建咨议局对松寿交令覆议的预算案仍“多执前议”。故该局在将“覆议议决预算表册”呈送松寿的同时,也将该表册录呈京师资政院“察鉴”。⑩松寿及资政院的反应暂不得知。唯据陈衍所述,福建存古学堂虽由地方大员勉力筹办,但因“有梗其事者,遂中止”。

同样认为存古学堂应缓办而与官方论争的还有山东咨议局,但与福建不同,山东办存古学堂是遵奉学部政令行事。宣统元年上半年,因山东优级师范选科学堂即将停办,士绅朱寿蕃等人禀请山东巡抚孙宝琦用该校所遗校舍款项开办存古学堂,也有人主张用其兴办实业学堂,为此山东官方“咨部请示”。学部起初反对开办存古学堂,后经朱寿蕃在孙宝琦支持下再次“合辞吁恳”,最终于宣统二年六月二日,同意山东方面在优级师范选科学堂原有36000两常年经费中,“每年酌提万余两”办存古学堂,其余部分用于办实业学堂。

不过,同年下半年,山东咨议局“全体议员公同议决”暂缓开办存古学堂,将优级师范选科学堂所遗校舍及经费全用于开办中等工业学堂。该局在呈报孙宝琦的“学务案”中说,就山东当时情形而论,学部《分年筹办宪政办学清单》列出的事项中,有不少都比存古学堂“重要十倍”。实业尤其是“救贫要策”。而存古学堂只不过是个可以安置十多位教职员的“名目”而已,究竟有何实际效用?像这样“本非甚重且急之事,此时又何必如此急急”?

宣统二年十月九日,孙宝琦批复说,存古、工业两校同时并举的计划,学部已批准在案,山东的学务预算并无不足。如果敷衍铺张,即使成倍增加工业学堂经费,也无实效。当时“新教育”极重科学课程,经、史、国文课程却只是粗粗涉猎而已。存古学堂旨在保存国粹,也是储备经、史、文学的师范人材。咨议局说该校只不过是安置教职员的“名目”,“未免轻于诋毁”。此事“遵奉部章举行,又经专请部示核准”,且上月已委任孙葆田为存古学堂“总教习”,“岂容尚有异议”!至宣统三年上半年,山东存古学堂正式开学。整体看,山东存古学堂有学部政令为依托,更得到孙宝琦的鼎力支持,且孙氏在与山东咨议局的论争中处于相当强势的地位,确保该校的兴办进程基本没有受到咨议局缓办主张的影响。

同样得到官方大员鼎力支持的湖南存古学堂却没能顺利开办。宣统元年,湖南提学使吴庆坻在拟订全省九年筹备立宪办学规划时提出,湘省早有专门“存古”的学校——达材学堂,只是“办法未甚完全”,故拟整合原有成德校士馆、岳麓景贤堂和达材学堂三校的办学资源,“参仿”湖北存古学堂办理。但在吴氏已开始具体的筹备运作后,湖南咨议局议决通过“整顿全省教育议案”,明确提出要“将景贤、成德、达材三校一律改办法政”学堂。吴庆坻则认为:筹备立宪,法政人才固然重要,而存古学堂也是“刻不容缓之图。两者相权,本无偏重,亟应同时并举”。宣统二年五月,吴氏饬令景贤堂改办法政学堂。至于成德、达材两校,吴氏在详呈新任湖南巡抚杨文鼎的“修正[全省教育]议案”中声明,“仍拟并设存古学堂”。

不过,湖南咨议局在议覆上述修正案时,坚持要将成德学堂也“另办法政”,存古学堂则由达材学堂改设。可知双方皆有所退让,但并未达成共识。对于咨议局议覆的办学方案,吴庆坻不肯再作让步。他继而提出,湖南法政学堂早已开办在先,最近景贤堂又改办法政学堂,且宣统二年省城士绅已筹设两处公立或私立法政学堂,而“闻风继起者当尚不止此数”。存古学堂则湘省“虽有旧设之校,而一切设备尚在萌芽”。达材学堂“原有经费岁只八千金,即使撙节开支,势难敷用。况此次改办,原期整理扩充为全省学子观摩之地。一切规制经营,岂容苟简”?且“久奉部饬,限年成立,更不容视为缓图。若如咨议局所请,谨就达材一校改设,实有万难措置之势”。有鉴于此,吴氏于宣统二年底详请杨文鼎仍将成德学堂并入达材学堂,自宣统三年上学期起“正名为存古学堂”办理,“一切开办要需,则成德学堂尚有存款可资动用”。

吴庆坻因咨议局反对而放弃原拟“三校合一”的恢宏计划,已是不小退让。在他看来,成德学堂的存款是“正名”扩办存古学堂不可或缺的启动资金,实是无路可退。但这一退而求其次的“两校合一”方案也未能付诸实施。吴氏为湖南存古学堂拟订的“分年功课表”与主流的“存古”办学模式明显不同,被学部饬令“修正”,该校因此未能在学部顺利立案。当时湘省官方人事变动频繁,该校的筹办运作过于依赖吴氏个人,也非长久之计。宣统三年四月,也即学部饬令湘省修正存古方案的当月,吴氏卸任。至同年闰六月初,《申报》报道,由于学部饬令湘省修正存古学堂章程,以及湖南提学使的人事变动,兴办存古学堂的计划被“搁置”起来。

上述闽、鲁、湘三省存古学堂的轻重缓急之争主要发生在地方大员与咨议局之间。而江苏的情形则明显不同:除“存古”的轻重缓急之争外,官办的存古学堂与公立性质的南菁文科高等学堂还处于竞争的态势,且相关论争主要在江苏士绅内部展开并持续发酵。江苏咨议局俨然成为当时有关江苏存古学堂的矛盾与论争、对立与博弈汇聚的平台,相当值得作进一步的考察。

二、江苏存古学堂的废止与继办之争

在目前所知清季保存国粹的办学努力中,江苏存古学堂的办学声势和影响仅次于湖北存古学堂,是不少省份仿办的范例。但该校自筹办之初即引发争议,来自部分知名士绅的办学阻力一直持续到辛亥鼎革前夕。先是光绪三十三年下半年,因江苏师范学堂附设游学预备科即将停办,元和县训导孙德谦禀请以该校遗留的“学古堂”旧址和原有经费改办存古学堂。而江苏高等学堂监督蒋炳章则主张将其归并高等学堂。

江苏教育总会一致认同蒋炳章的规划,并将此事禀呈两江总督端方裁夺。端方复函指出,存古学堂有张之洞“精心擘画”,与“泛言保存国粹者迥乎不同,亦绝非以抱缺守残为贵。蒋编修所见不无少差”。最后一语相当有针对性,提示着蒋炳章对存古学堂似乎颇有微词,所谓“抱缺守残”很可能即是蒋氏对存古学堂的认知。但端方对于办存古学堂实际并不怎么积极。他虽然没有明确裁断,但强调高等学堂关系重大,并质疑草率仿办存古学堂能否收到实效,且其提出的两个方案(或两校并举,或单独扩办高等学堂),高等学堂皆是受益者,显然倾向蒋炳章一方。

而江苏巡抚陈启泰对兴办存古学堂的态度则要积极得多。他在光绪三十三年底致函江苏教育总会,表示存古学堂与高等学堂“有兼筹无偏废”,拟将游学预备科的原有办学资源用于兴办存古学堂,另行筹款扩充高等学堂。此外,江苏方面先已议定用旧日“宾兴公款”推广公立学堂。大概当时有该款将“拨补”存古学堂的消息在传播,故陈氏在公函中特意声明:江苏原有“宾兴公款,仍留为推广公立学校之需,并无拨补存古之说”。

实际上,江苏教育总会看重的是要将“宾兴公款”用于公立学堂。该会在回函中仅有简短一语提及存古学堂,几乎所有篇幅都聚焦在公立性质的“南菁文科高等学堂”上,详述其保存国粹的意趣,并指出该校就现有基础扩充办理,正契合陈启泰前函所言“有兼筹无偏废”的办学方针,故应“先其所急”。按,南菁高等学堂改办文科高等学校,是江苏教育总会极其看重且此前已持续付出较多心血的保存国粹努力,但进展甚微,尤其是常年经费一直无着落,张謇等人正寻求官方资助。这样,皆以“保存国粹”为宗旨的官立和公立两校形成了竞争的态势。

陈启泰和江苏提学使樊恭煦最终决定采纳孙德谦的兴办存古学堂方案。但江苏绅学两界反对兴办该校的声音并未平息,对该校的筹办进程构成实际的阻力,集中体现在礼聘名士叶昌炽出任史学总教一事上。不少江苏士绅卷入风波之中,俨然形成两个相当对立的阵营,且双方都不乏相当有名望者。叶昌炽自光绪三十二年卸任甘肃学政还乡后,深居简出,“惟以读碑写经为日课”。光绪三十四年正月中旬,曹元弼(叔彦)函告叶氏,江苏存古学堂拟聘其出任史学总教。叶氏担心自己若应聘,“谤立至矣”。同月二十三日,叶昌炽收到陈启泰的礼聘照会。叶氏对此颇不以为然,在日记中写道,先前曹元弼“函来介绍后,尚未答,何遽行强迫主义”?两天后,叶昌炽致函曹元弼,辞聘并缴还礼聘照会。

翌月十五日,曹元弼再次函请叶昌炽出任存古学堂总教,并转达江苏官方(应该是陈启泰)的意思:总教只需“一月到堂两次,宣讲大义,课程、阅卷皆以分校代理,如书院山长之例”。叶昌炽认为,主事者“体谅至此,势难拒绝”。当月二十四日,叶昌炽收到孙宗弼来函,看出该函“茹鲠在喉,欲吐不吐,盖讽存古之轻出也”。对此叶氏郁闷不已。他在日记中说:“不佞何尝愿出哉?[孙宗弼]横来干涉,大惑不解”。

三天后,叶昌炽“诘问”来访的孙宗弼“前函宗旨”。孙氏告诉叶昌炽,他“出应存古之聘,学界大哗,将有鸣鼓之攻”。有关保存国粹,还有比存古学堂重要百倍的事项,何不“改图以慰众望”?叶昌炽“诘以何事”,孙宗弼“以藏书楼对”,并出示蒋炳章、吴本善等人反对兴办存古学堂的“公函”。叶昌炽则说,自己“若为薪水计,归田之后,早已迫不暇择,何待今日”?在他看来,所谓藏书楼之议,不过“画饼充饥,徒托空谈而已”。孙宗弼“谨愿来为[蒋、吴等人]绍介,不过偃师之俑人耳”。他“盛怒”之下,“即作[致]叔彦函”。后“既思盛怒作函,易于失词,留未发”。次日,叶昌炽改定致曹元弼函,并于第二天清晨发出。翌月初,曹氏回函说,存古学堂“必能成立。群鸱仰视而吓,可无置怀”。稍后,叶氏又接到江苏高等学堂监督邹福保(后任江苏存古学堂辞章总教兼江苏学务公所议长)的信函,劝其应存古学堂聘。力主“存古”一方的优容宽待,以及反对一方让叶昌炽“盛怒”的作法,最终使原本有些犹豫和顾虑的叶氏受聘出任存古总教。前引孙宗弼所言“学界大哗,将有鸣鼓之攻”,以及曹元弼所谓“群鸱仰视而吓,可无置怀”,多少折射出双方对立已到相当尖锐的程度。

江苏存古学堂正式开学后,相关的争议和博弈仍在延续。宣统元年秋,江苏教育总会会长唐文治、副会长张謇和蒋炳章等人在提交江苏咨议局第一次常年会审议的“江苏省教育费案”中提出,江苏存古学堂“宜移江阴,使南菁校舍不至虚设”。但同年十月八日咨议局议场宣布的,却是丁祖荫、金祖泽等议员所提“宁苏合办女子师范学堂请就南菁学堂改设案”。当时座次为54号的议员专门问及此事。议长张謇回答:南菁学堂原由江苏教育总会呈请改办文科,后考虑到“文科可包存古,存古不可包文科”,拟将存古学堂移入。江宁布政司已确认将联合江苏、安徽、江西三省布政司“匀筹每年二万两作为经费。故现在须研究事理,当作如何办法”。显然,因南菁学堂改办文科未果,江苏教育总会拟将江苏存古学堂移入南菁,以争取更多的办学资源。

但在十月八日当天的讨论中,议员们多主张将南菁高等学堂改办成女子师范学堂。经过表决,丁、金二人的提案得多数议员赞成,成为“决议案”之一。这与江苏教育总会的初衷明显不同。可知虽然唐文治、张謇、蒋炳章等人声望颇著,具有相当的影响力,且张謇、蒋炳章还分别担任江苏咨议局正副议长,但他们并未完全主导该局的办学趋向。在“文科非急务”观念占上风的氛围中,存古学堂成为议员们针对的另一“文科”办学事项。议员屠宽提请补议“江苏教育事宜案”,仅列一所“应裁撤之学堂”,即存古学堂。屠氏注明的理由是,“中小学堂既有读经一科识其粗浅,京师复有经科大学究其精微。存古之设,实为赘疣”。该提案虽然没有对江苏存古学堂的办学运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但得到谢保衡、王楚书、俞复、秦瑞玠、朱溥恩、赵衡等多位议员支持,不无声势。

实际上,江苏咨议局宣统元年的议事进程相对较平和(仅概而言之),与地方大员虽不无分歧,但基本没有公开冲突。至宣统二年十月“第二届常年会”,情形则大不相同:江苏咨议局向资政院呈控两江总督张人骏侵犯该局权限。至宣统三年上半年,双方更在宣统三年预算案问题上争执不下,百余名议员以辞职抗争。就在当年的“第二届常年会”上,江苏咨议局议决通过“宣统三年地方行政经费预算案”,其中删去了存古学堂预算经费项目,并注明:因高等学堂第一类学科原本注重文科,南菁学堂又决定改为文科高等学堂,均已注重保存国粹。存古学堂经费“可移缓就急。原有学生可察其程度及志愿分别移送”。

江苏存古学堂经学总教曹元弼闻知此案后,“奋身不顾,起而争之”。他函请学部尚书唐景崇过问此事。针对“京师有经科大学、文科大学,则各省存古[学堂]可以不设”的说法,曹氏在函中指出,经、文两科大学收录有限,且存古毕业生正当进入经科、文科大学深造,如果各省无存古学堂,将来经科、文科大学的生源从何而来?有关江苏存古学堂应改设江宁的说法更是“无理妄言”,江苏、江宁提学司“既分为二”,则存古学堂“亦当两省垣分设”。此外,曹氏还函请大学士陆润庠在会晤唐景崇时为江苏存古学堂说话:存古学堂“当创建之初,众邪侧目,幸定力坚持,克以有济”;“今议者多欲废存古[学堂],尤欲废苏省存古”学堂。正提示着此前的风波实不可谓小。当时废止存古学堂已成风潮,而江苏存古学堂正处于风口浪尖。

多少与曹元弼的努力有关,江苏巡抚程德全虽同意停办存古学堂,但将裁撤时间“核定”在宣统三年上学期结束后。这样该校学生可以按原定章程正常毕业,不致被半途移送它校。江苏存古学堂也算是完整地培养了一批学员。这一折衷方案为咨议局所接受。在这一回合的交锋中,力主废止存古学堂的江苏咨议局显然占有绝对上风。而江苏官方在因该校而严重对立的士绅间,似乎更多扮演调停折衷的角色。

实际上,程德全和江苏提学使樊恭煦等官方大员是倾向于存古学堂的。程氏争取到的半年办学时间对该校后来的办学进程至关重要。正是在这半年中,学部奏准颁行的《修订存古学堂章程》为即将裁撤的江苏存古学堂带来转机。樊恭煦早在宣统三年二月十日(也即修订新章颁行一个月前),就曾电询学部存古学堂的“变通办法”。而存古校方也以总教唐文治、曹元弼的名义向学部提出改办高等文科学堂的计划。程德全奉到学部修订新章后,即札饬樊恭煦“妥筹”新方案。樊氏认为江苏咨议局请裁存古学堂,是在学部修订新章未经颁发以前。现在自应奉行修订新章,“续办存古”。此议得到江苏行政会议厅议决同意。在江苏官方的支持下,江苏存古学堂重燃赓续办理的希望。

结语

本文所述福建、山东、湖南、江苏四省兴办存古学堂的努力,分别浸透了张亨嘉、孙宝琦、吴庆坻、陈启泰、樊恭煦、曹元弼等热心官绅的心力。他们对中国传统学术与文化大多有深厚情怀,故契而不舍地致力于“存古”事业。另一方面,上述各省咨议局反对兴办存古学堂,大体是基于议员们对当地办学基础和条件的观察,以及对当时“新教育”诸事项轻重缓急的理解和认知。他们与官方论争、博弈进而引发对立冲突,其中或不无权力争斗和利益冲突的因素,但究其根源,似乎更多还是办学方针、思路乃至具体方案上的分歧。若说思想观念的歧异是上述各省咨议局与地方官围绕存古学堂论争的主要面相,应不为过。

进而言之,既存研究大多将目光聚焦在各省咨议局与地方行政官员间的论争、冲突乃至对立。这当然是从省一级的“地方”视角认知清季“宪政改革”的重要脉络和取径,但却未必是全部。前文所述江苏存古学堂的史实即揭示出与之明显不同的“另一面”:有关该校是否应该办、如何办、在哪里办的论争,主要发生在江苏士绅内部。双方在办“新教育”的大方向上基本一致,且大都支持“立宪”,但在尊西趋新的程度、办学资源的归属和分配、乃至具体的“存古”办法上分歧明显(其间可能还夹杂着个人利益的考量),进而出现较严重的对立和激烈冲突。在该校筹办及开办初期,主管官员的态度起决定性的作用。但在后来江苏咨议局强势反对兴办该校的情形下,官方在此事上并没有成为咨议局的主要对立面,反而是曹元弼、唐文治等“学绅”冲在了回护江苏存古学堂的最前面。江苏绅界在此事上明显分裂成两个阵营。江苏官方虽不无倾向性,但更多扮演着调停和折衷的角色。

实际上,清季“宪政改革”中官、绅、民三者的关系极为错综复杂。江苏咨议局可能是当时各种矛盾与论争、对立与博弈汇聚的平台。李细珠研究员已注意到,在宣统二年的江苏饥民焚抢面粉公司事件中,江苏咨议局为回护部分士绅的利益而与官方抵牾,其实是“站在了饥民的对立面”。而在前文所述江苏存古学堂的纷争中,江苏咨议局实际仅体现部分士绅的意志,且更多是在与另一部分士绅对立和冲突。这或许提示我们:尝试跳脱出既存的“派别”思维,将咨议局不仅仅视作“立宪派”士绅与地方官政争的阵地,而是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从“细节”入手,作微观实证的个案考察,以期推动对“整体”的认知,可能是以后值得进一步尝试的研究取向。相关问题应该还有较宽广的研究空间。

①本文所用的清季史料皆为阴历,其中部分档案只能查考出阴历年月,无法确定具体日期,叙述时不便精确对应到阳历年月,故文中所述皆依照当时人的作法和习惯出以清帝年号纪元及阴历时间,特此说明。

②参见拙文《四川存古学堂的兴办进程》(北京:《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2期)对相关既存研究的简述。

③《论新旧交哄为激进时代》,重庆:《广益丛报》,第6年第4期,光绪三十四年二月二十九日。

④有关江苏咨议局的建制和议事运作,王树槐教授的《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江苏省(1860—1916)》(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1984年)是早期的代表性论著。耿云志研究员的《张謇与江苏谘议局》(北京:《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1期)一文以及李细珠研究员《地方督抚与清末新政——晚清权力格局再研究》一书的第九章(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282~311页),是管见所及近些年来最翔实而深入的专题研究,皆侧重江苏咨议局与两江总督张人骏的对立和冲突,较少述及江苏咨议局审议办学议案的相关面相。

⑤内阁会议政务处:《议覆周爰诹奏请整顿学务折》,北京:《政治官报》,光绪三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第7号。

⑥ 学部:《奏分年筹备事宜折(并单)》,北京:《学部官报》,总第85期,宣统元年三月。

⑧陈声暨、王真等编:《侯官陈石遗先生年谱》,陈步编:《陈石遗集》,下册,第2010页。

⑨本段及下段除特别注明外,皆参见《第四次福建咨议局(临时会)议事速记录第二号》,载《福建省咨议局宣统二年会议记录》,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图书馆藏,出版日期残。

⑩福建咨议局:《本局关于预算事呈请督部堂文》、《本局覆议议决预算册呈送资政院文》,载《福建省咨议局宣统二年会议记录》文尾,出版日期残。

[责任编辑李振武]

作者简介:郭书愚,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博士。成都610064

[中图分类号]K25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14X(2016)01-01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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