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土司研究回眸与走势探析

2016-03-15 16:33蓝武
贺州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土司制度文化

蓝武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广西桂林541001)

南丹土司研究回眸与走势探析

蓝武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广西桂林541001)

土司统治对古代南丹地域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学界对南丹土司的首次田野调查与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近年来,在全国土司制度研究与土司文化遗产保护持续升温的时代背景下,南丹土司研究因此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相对于全国其他区域土司研究而言,目前南丹土司研究成果依然偏少,其影响力仍有待提升。今后南丹土司研究应着力做到:一是注重研究内容的系统性;二是注意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三是注重对研究资料的深挖掘;四是加强田野调查与应用研究;五是加强土司研究基础设施建设。

南丹;土司;回眸;走势

历史时期,今南丹县境内曾存在过南丹州和那地州两个土司。南丹州建立于宋代,衰落于清代,从形成、发展、兴盛到崩溃,历时900多年。那地州建立于明代,衰落于民国时期,延续500多年。两土司统治对古代南丹地域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曾经产生过重要的影响。

纵观国内外学术界,对南丹土司的首次田野调查与研究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近年来,在全国土司制度研究与土司文化遗产保护持续升温的时代背景下,南丹土司研究因此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相比较于全国其他区域土司研究而言,由于南丹土司传世的文献资料相当有限,且极为分散,加上研究起步较晚,导致其研究成果确属不多,其影响力仍有待提升。鉴此,为推动学界对南丹土司的深入研究,笔者特就目前学界有关南丹土司研究的成果进行整理与归纳,并就南丹土司研究的未来走势略加判析。未当之处,敬祈学界同仁正之。

一、南丹土司研究的历史回眸

从学术史的角度而言,中国的土司研究,大体肇始于20世纪初。1908年云生发表《云南之土司》[1],1911年安建发表《贵州土司现况》[2],此两文分别论述云、贵两省土司之现状,堪称中国土司研究之发端。中国土司制度真正进入全面研究的时期,当是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1930年,葛赤峰发表《土司制度之成立及其流弊》[3]一文,对土司制度的建立及其流弊做了专门探讨,“土司制度”作为一种特殊政治制度的专用术语由此而始并一直沿用至今。1938年,江应樑发表《滇西僰夷的土司政治》[4]一文,对云南西部腾越龙陵边区紧邻缅甸一带的10个土司的制度沿革、行政组织、土司及职官、土司的承袭等做了较为系统的研究。1943年,凌纯声发表《中国边政之土司制度》[5]一文,从土司之起源、土职之品衔、明代之土制、卫所与土司、土司之土地、土司之袭职、清代之土制、现在之土司等几个方面对中国土司制度做了较为全面的探析。1944年,佘贻泽出版《中国土司制度》[6],对中国土司制度做了较为全面的研究,被现今学界视为中国土司制度研究的奠基之作。以这些作者及其论著为主要代表,堪称全面开启中国土司制度研究的时代帷幕。此后,经过近半个多世纪尤其是近二三十年来的不懈努力,学界对中国土司制度的研究,堪称硕果累累,令人瞩目。但是,相比较而言,作为区域性土司研究,由于种种原因,除极个别研究内容零星散见于相关土司制度研究论著中外,学界真正对南丹土司进行专门研究者,并没有与中国土司制度的研究同步,其起步明显晚了些,约略晚了近半个世纪。

从现今各种公开出版的刊物所揭示的相关研究成果来看,学界对于南丹土司的研究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时期。

(一)肇始阶段:1958—2000年

这是学界对南丹土司进行专门研究的初始阶段,换言之,真正严格意义上的南丹土司专门研究正是在这一时期首开其端。在这一时期,南丹土司研究的特点表现为:研究人员不多,研究成果稀少,研究内容主要聚集于南丹土司社会历史调查与南丹土司的族属问题。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民族工作,广大民族学者和民族工作者怀着极大的研究热情,积极投身开展民族识别调查、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和少数民族语言调查工作,作为历史时期王朝中央治理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与民族政策,土司制度由此进入人们的视野并渐成学界研究的热点。南丹土司因此首次得以实施田野调查和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广西民族调查组编的《南丹县土司“私庄”经济调查报告》(初稿)[7]就是这次田野调查的成果结晶。该调查报告属手写誊录稿本,是对南丹县大瑶寨区瑶里乡化里、化口、化桥“私庄经济”和大瑶寨庄及芒降、里坝“私营经济”所做专门调查的真实记录,对学者研究南丹土司经济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一般来说,族属问题是土司制度研究中首先面临并务须解决的关键问题,它会直接影响到土官身份认同、土司制度本体研究以及土司制度下的族群认同、国家认同等一系列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土司族属不明,则土司身份不明,土司制度难免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有的研究甚至会变成空中楼阁。因此,土司族属考证俨然已成为土司制度研究中的基础性工作。谈琪所著《南丹州莫氏土司族属考》[8]一文,是目前所能仅见的这一时期专门考究南丹土司族属问题的唯一一篇学术文章。作者以史实为依据,考证了南丹州莫氏土官的族属,论证了莫氏土官在唐代就是羁縻南丹州的土著首领,并非像其族谱所说的,是于北宋元丰三年随狄青到广西平定侬智高有功,受封为南丹州土官的,并分析了其攀附中原汉族的历史原因。这是严格意义上第一篇在国内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专门研究南丹土司的学术论文,这一研究选题不仅瞄准了土司制度研究的关键问题,而且契合了土司制度研究中的学术理路,对于学界日后进一步开展对南丹土司诸多问题的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参照价值、启发意义与奠基作用。

(二)进展阶段:2001-2011年

这一阶段,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南丹土司的历史、莫氏世系进行较为系统地梳理,旨在弄清南丹土司建置沿革、世系传承及改土归流等历史情形。虽说这一时段属于南丹土司研究的进展阶段,然其研究人员尚属不多,研究成果依然寥寥无几,目前所能见到者仅有两项。邓克昂在《河池土司史话》[9]一文中,从河池土司制度的来历、主要土司的承袭、历史上的积极意义、因专制走向腐朽阻碍历史进步、改土归流与民族自治等五个方面,对包括南丹土司在内的整个河池土司的历史作了较为全面而系统的梳理,在一定程度上为后世学者的深入研究提供了一定的背景知识。莫秀珠与莫火阶编著的《南丹莫氏》[10]一书,则对南丹莫氏世系做了较为系统地梳理,对我们深入了解南丹土司的世系传承颇有帮助。所有这些,无疑可给后世学者深入研究南丹土司提供了便利,为学界进一步深化对南丹土司的专门研究提供重要参照依据,因而成为推进南丹土司专门研究必经的重要阶段。

(三)飞跃阶段:2012年以后

这一阶段,以首届“南丹土司文化研讨会”的召开为重要参照,标志着南丹土司研究从此进入了飞跃发展的新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动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号召,在全国土司制度研究与土司文化遗产保护持续升温的时代背景下,2012年12月20日至21日,由河池学院、河池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中共南丹县委、县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首届“南丹土司文化研讨会”在南丹召开,旨在深入挖掘和研究南丹土司文化,探索土司文化与县域经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繁荣南丹县域民族文化事业。共有来自区内外的近30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研讨会共收到相关学术论文35篇。在研讨会上,专家学者们立足于南丹土司历史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角度,对我国土司文化的研究现状及其存在问题做了广泛研讨,对南丹土司的源流进行了学术梳理,对南丹土司文物的保护、挖掘、搜集及南丹土司文化的开发与利用等问题提供了合理化的建议。总体上看,研讨会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可以说,在首届“南丹土司文化研讨会”的直接推动与影响下,南丹土司研究由此翻开了新的一页,进入全面深入研究的新阶段,可以说是出现了历史性飞跃。在这一阶段,学者们的研究视野趋于开阔,研究领域得以拓展,不仅成果数量明显增多,而且研究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均远超前两个阶段。其研究成果大体可分为两大类。

一是综合研究类成果。这类成果主要是从宏观的视角,对南丹土司进行全景式描述。玉时阶、胡牧君、何文矩、杜宗景等合著的《南丹土司史》[11]一书,诚为此类研究成果的代表作。在该书中,作者着重从建制沿革、土官属考、机构设置、土司制度、民族关系、教育科学、民俗文化等几方面对南丹土司的历史做了较为全面地解读,时间纵贯千年,资料详尽真实,内容丰富多彩,叙述繁简有度,是研究广西土司制度及至其他地方土司制度不可多得的学术史书,也是迄今为止全面叙述南丹土司历史文化的首部专著,对我们了解南丹历史、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与现实意义。

二是专题研究类成果。这类成果主要聚焦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当地种植的大田作物主要有水稻、玉米、小麦等。当前除了冬小麦播种有少量用肥需求,当地已经基本进入用肥淡季。受化肥价格持续高位影响,加上农产品的价格低,当地农民用肥量有所减少,尤其在施肥结构方面,因尿素的价格大大高于往年同期,所以很多农民尿素的使用量大大降低,相应地,复合肥的使用量有所增加。

1.南丹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蓝武在《南丹县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探研》[12]一文中指出:绵延近千年的土司统治,给南丹县留下许多珍贵的土司历史文化遗产。这些历史文化遗产不仅对深化南丹县地方史与民族史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而且对当今南丹县域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利用价值。南丹县应加大对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开发利用力度,依托土司文化打造县域旅游品牌,强化县域旅游的文化特色,丰富县域文化旅游的内涵,增强县域旅游经济发展的驱动力,促进南丹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江日清在《广西南丹土司文化旅游开发探讨》[13]一文中指出,广西南丹土司文化源远流长,在历史上产生过较大影响。南丹土司文化旅游开发,有利于增进人们对广西壮族历史文化的了解,保护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开发中要做到深挖史料,搜集遗物遗址,突出文化内涵;精心打造旅游产品商品,展示文化魅力;整合特色旅游资源,实现联动开发;广泛宣传,拓宽营销渠道;要与保护相结合,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2.南丹“土兵后裔”传说。胡小安侧重从历史人类学的角度,对有关南丹土司的传说做了专门解析。在《祖先记忆与区域历史:“土兵后裔”传说解析——以桂林山区“河池南丹土兵后裔”传说为例》[14]一文中,作者指出桂林山区普遍存在“河池南丹土兵后裔”的传说,在通过分析该传说形成的历史与现实原因,并探寻传说背后所体现的寻祖寻根文化后,作者得出结论:这种文化能够促进民族交流与团结,理清其形成的过程,也就能更好地理解区域历史过程。

3.南丹土司炼丹文化。迄今学界专门探讨土司炼丹者为数甚少,且极少留意对碑铭资料的运用。杨文定、容志毅借助碑铭、族谱与田野调查等资料和方法,对南丹土司炼丹文化乃至其与道教的关系做了专门研究。作者在《〈丹炉砦诗〉碑与明代土司炼丹考论》[15]一文中提到:广西南丹县丹炉山遗存明代万历癸卯年(1603年)那地罗氏土司撰写的《丹炉砦诗》碑文,碑刻为方型竖石,文字为楷体,仅刻于碑阳,共630字。并结合正史和《罗氏宗谱》,考证了碑文作者观阳子系明代那地第十代十一任土司罗谦端,且于1593—1599年袭得土司官位。指出,碑文讲述了观阳子行道寻山炼丹的过程,展现了一幅“龙座丹炉大古先,果然清境独玄玄”的炼丹历史图景,彰显了明代那地土司对个人生命延续的一种本能探索,对研究明代那地土司及其道教信仰显得弥足珍贵。在《田野中的丹道:广西南丹县明代土司炼丹文化考察札记》[16]一文中,作者提到:“今天,我们住进丹炉屯,立于丹炉山巅,想象明代壮族土司修道炼丹的场景,体会到的是道教文化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深刻影响,以及具有虔诚信仰的壮族土司对现实的审度、对信仰的追求,乃至对生命的追问。”在《广西南丹明代土司“观阳子”罗谦端生平略考》[17]一文中,杨文定指出,广西南丹县吾隘镇昌里的丹炉山、纳湾拉潭的感安山,保留有明代广西那地土司罗谦端(道号“观阳子”)的修道炼丹遗址,遗存8块碑刻近4000字。为此,作者利用《罗氏宗谱》和山中碑刻并结合史志资料初步考证了罗谦端的生卒年和主要事迹:(1)在世时间为1553—1613年;(2)修道炼丹事迹有三,一是感安山建观修道(1594—1599年),二是播州学习炼丹术(1600年五月至1601年二月),三是丹炉山修道炼丹(1602—1613年);(3)罗谦端一方面听随朝廷调遣,平定广西境内和播州的叛乱,另一方面,罗谦端在位后期还积极策动或参与邻近土司的争权夺势活动。

4.南丹土司政权的宗法性。宗法制是中国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土司制度中是否存在宗法性,这是土司制度研究中的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近年来,随着土司制度研究的不断深入,土司制度中存在着复杂的封建宗法关系,这已成为大多数学者的共识。李春连在《中国土司政权的宗法关系及其影响研究——以广西南丹莫氏壮族土司为例》[18]一文中指出,宗法关系是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并维护家长、族长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广西南丹莫氏壮族土司政权是中国历史上实行土司制度最早、持续时间最长的地方政权之一,留下了灿烂辉煌的南丹土司文化,在中国土司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此,作者以宗法关系为视角,以宋朝以降广西南丹莫氏壮族土司政权及其历史影响为例,简要论述了中国土司政权的宗法关系及其影响。

5.南丹土司统治与存续的原因。南丹莫氏土司何以能统治与存续长达近千年,其历史影响如何,该如何评价之,这是南丹土司研究中非常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问题。谢铭、谭必康在《简论莫氏土司在南丹州的统治》[19]一文中指出,莫氏土司从宋朝开始对南丹州进行统治,到清光绪三十一年改土归流完成结束,经历了将近千年的时间。莫氏土司依据土司制度对南丹州进行统治,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曾有过促进作用,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土司制度逐渐没落,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最终被抛弃。莫艳婷、林洁在《论清雍正时期南丹土司续存的原因》[20]一文中指出,雍正四至九年,清廷对云南、湖广、贵州、广西推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政策。但在南丹州,由于经济条件尚未发展成熟,且出于对广西改流顺序与轻重缓急差异的考虑,结合当地特殊的地理位置、南丹州在位土官的本分与顺从及对当地土兵牵制地方动乱的需要,清廷尚未对南丹州实行改土归流。这些论述,都颇有见地,也是符合历史事实。

二、南丹土司研究不振归因及其未来走势

由上所述,近年来,在全国土司制度研究与土司文化遗产保护持续升温的时代背景下,学界对于南丹土司的研究趋于活跃,研究人员日渐增多,研究视野趋于开阔,研究成果不断增加。然而,相对于区内外其他区域土司研究而言,从整体上看,由于南丹土司研究起步较晚,研究成果尚属不多,学术影响不大,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几乎处于停滞与沉寂状态。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固然很多,愚见以为,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缘由。

一是南丹土司影响力有限,学界重视不够。中国古代,土司设置区域几乎涵盖广大西南地区和西北甘青地区,大小土司无数,有影响力者亦不少。就国内外学者而言,其土司研究取样往往多以大姓土司或影响力大的土司作为参照。通常情况下,谈及中国土司者往往言必称“思播田杨,两广岑黄”,谈及广西土司者往往言必称田州岑氏、忻城莫氏等等,很少关注到南丹土司,更勿论深入研究了。众所周知,在广西境内,土司统治时期,相对于思恩、田州、泗城等这些势大力强的土司而言,南丹土司的地位与影响力似乎稍逊一筹;而与忻城土司相比,莫土司衙署被视为国内保存得最为完整的土司衙署建筑群,此亦非南丹土司所能比拟,由此导致学界对南丹土司的关注似有不足,其研究成果之少可想而知。

三是研究力量略有不足。从目前所揭示的研究成果的著作人及其工作单位来看,南丹土司研究现况基本上仍属于本地学者研究本地历史的格局,研究机构大多是本地高校,研究主体主要是本地高校教师。具体而言,迄今为止,对南丹土司进行专门研究的人员,除极个别来自本地政府部门外,主要集中于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河池学院等三所高等院校为数不多的本地学者,研究力量明显不足,这不仅导致研究面偏窄,而且导致研究成果数量稀少。

尽管如此,从历史上看,作为历史时期广西乃至中国土司重要组成部分的南丹土司,始终能遵循土司制度忠实地履行着土司职权,同王朝中央保持着互为认同、和谐共融的关系,其于“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等诸方面所体现出的族群认同意识、国家认同意识及民族向心力,丝毫不逊色于其他土司,其中的历史情形与经验教训,当值得学界关注与深入研究。有鉴于此,愚见以为,今后南丹土司研究似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研究内容的系统性

所谓系统,通常是指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依赖和相互制约的若干要素或部分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这里所说的土司制度研究内容的系统性,是指与土司有关的具有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依赖和相互制约作用的若干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相结合而构成的有机整体。就内部结构而言,应加强对南丹土司本体的研究,包括对南丹土司的建置沿革、世系传承、权力结构、基层管理、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军事制度、文化教育及其相互关系等诸问题的研究;就外部结构而言,应加强对南丹土司对外关系的研究,包括对南丹土司与邻近土司的关系、南丹土司与其他偏远土司的关系、南丹土司与明代的抗倭斗争、南丹土司与南疆的稳定、南丹土司与中原王朝的关系等诸多问题的研究。前后联系,内外结合,如此一来,原本看似资料缺乏,成果偏少,顷刻间也就变得资料丰富、成果丰硕起来了。

(二)注意研究方法的多元化

从目前所揭示的南丹土司研究仅有的成果来看,研究方法极为单一,大多是从文献到文献,局限于历史研究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研究成果数量的递增。实际上,在研究资料极为有限的情况下,研究方法的创新与学术观点的创新,或许能够助推传统研究的新进展与新突破。南丹土司研究未尝不是如此。今后,除了传统的历史学研究理论与方法外,南丹土司研究可以考虑交叉运用民族学、社会学、历史地理学、历史人类学、文化学、考古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进行综合研究,将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结合起来,通过创新研究方法,拓宽研究思路,以期达成对南丹土司的全面认知,从而进一步丰富研究成果。

(三)注重对研究资料的深挖掘

史料是土司制度研究的基石,史料占有的多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土司制度研究成果的丰硕度。勿庸置疑,正史、实录类文献史料固然是南丹土司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务必正确地加以利用。除此之外,目前在南丹县境内业已发掘的较有价值的官印、古墓群、乐器、楹联、契约文书、旗墩等土司遗址和文物亦值得全面加以利用。土司族谱、碑铭、诗文、民间传说、神话故事等此类资料则有待学者们深入挖掘和合理利用,一些散落在民间的实物资料和文字资料则有待加以全面普查和征集,同时还应加强对地下文物资料的深入勘察和考古发掘。如此一来,则南丹土司研究成果之丰硕指日可待。

(四)加强田野调查与应用研究

田野调查是当今社会科学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通过田野调查,一方面可以搜集到馆藏之外的更多的资料,进一步扩大资料线索与来源;另一方面可以补充文献记载之不足,印证文献记载之讹误。长达几百乃至近千年的土司统治,其所遗留下来的资料除了部分以文本的形式收藏于各种藏书机构外,更有一部分是以遗址、遗物、碑铭、民间传说、神话故事等诸种形式散存于乡间田野,这就需要我们拓宽历史的视野,迈开双脚,背起行囊,走向田野与社会,去获取楼堂馆阁所藏之外的更多的关乎土司制度的信息与资料。与此同时,历史研究的真正目的在于以史为鉴,为现实服务,这是史学社会功能的真实体现。南丹土司研究也不例外。就目前可行性而言,强调加强对南丹土司的应用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加强对南丹土司文物的深入研究与现实应用,譬如,南丹土司墓葬的发掘、保护与利用,南丹土司文物的普查与展示,南丹土司遗址的保护与旅游开发等等,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些土司文物的社会效益;再如,南丹州官莫维武曾随征大滕峡,后因功允复州治,并赐“粤西屏藩坊”,莫伋于万历间平遵义土司杨应龙之乱升为参将,朝廷赐建“勋著西南”石坊,这些牌坊现今有无可能通过对相关文献记载的深入研究,并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加以恢复重建以资旅游开发和利用。另一方面是加强对南丹土司制度与土司文化内涵的深入挖掘与现实应用,譬如,历史上南丹土司是如何治理地方社会,如何处理同邻近土司的关系,与王朝中央如何保持认同关系,南丹土司的基层管理有哪些历史经验是值得批判继承,等等,都要求我们从中加以提炼和总结,为当今我国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促进民族地区社会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提供历史经验借鉴。

(五)加强土司研究基础设施建设

这里所说的“基础设施”,是指与南丹土司研究有关的资料设备、研究平台等科研条件。今后,随着条件的日渐具备,可以考虑逐渐推进以下两项工作:一是加强资料库建设,尽可能地将与南丹土司乃至中国土司有关的资料搜集、整理与收藏,在保存文献资料的同时也给研究者提供使用上的利用。从国内来看,大凡土司研究成果丰硕之地大都建有资料库性质的馆藏机构。譬如,长江师范学院建有西南土司文化陈列馆,忻城县建有广西忻城土司文化陈列馆,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待条件具备后,可以考虑设立南丹土司博物馆,将业已发掘和征集到的各种土司文物及研究资料加以陈列展示,供学者研究和对公众开放参观学习之用,譬如,广西区内忻城土司博物馆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二是构筑研究平台。南丹土司研究意欲走出目前相对封闭的状态,以图取得新进展和新突破的话,势必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路径选择,广开学术视野,开门搞研究,全力构筑南丹土司研究新平台。一方面,本地学者要积极“走出去”,主动融入国内外土司制度研究的主流“圈子”,了解国内外土司制度研究的最新动态与前沿问题,在国内外土司制度研究更大的、更高的学术平台上发出自己的声音,传递南丹土司历史文化信息,同国内部分高校和科研机构搭建起协同创新的科研平台,构建起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双向共赢合作机制,使得南丹土司研究最终从地方走向全国乃至国际,在学术碰撞中获取身份认同;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要主动地“请进来”,通过举办研讨会、联合考察等方式,邀请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部分专家学者亲临本土传经送宝,对南丹土司广泛开展专题调查与研究,广泛交流土司研究学术信息,在推动南丹土司研究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对南丹土司的宣传与推介,进一步提高南丹土司历史文化的知名度、美誉度与影响力,从而使南丹土司研究在更宽广的视野和更高的平台上取得更大的成就。

当前,中国土司制度研究正迎来十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2015年7月4日,在德国波恩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9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湖南永顺老司城遗址、湖北恩施咸丰唐崖土司城遗址、贵州遵义海龙屯遗址三处“土司遗址”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这无疑会对中国土司制度研究与土司遗产保护及利用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南丹土司研究应迎势而上,开扩新视野,拓宽新领域,挖掘新史料,运用新方法,多出新成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新发展。

[1]李良品.中国土司研究百年学术史回顾[J].贵州民族研究,2011(4).

[2]安建.贵州土司现况[J].地学杂志,1911(8).

[3]葛赤峰.土司制度之成立及其流弊[J].边事研究,1930(5).

[4]江应樑.滇西僰夷的土司政治[J].天津:益世报“史学周刊”,1938(9-10).

[5]凌纯声.中国边政之土司制度[J].边政公论,1943(2).

[6]佘贻泽.中国土司制度[M].重庆:重庆正中书局,1944.

[7]广西民族调查组.南丹县土司“私庄”经济调查报告(初稿,手写本)[R].1958.

[8]谈琪.南丹州莫氏土司族属考[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1).

[9]邓克昂.河池土司史话[J].广西地方志,2010(4).

[10]莫秀珠,莫火阶.南丹莫氏[M].南丹:南丹迎海印刷厂,2001.

[11]玉时阶,胡牧君,何文矩,等.南丹土司史[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5.

[12]蓝武.南丹县土司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探研[J].创新,2013(2).

[13]江日清.广西南丹土司文化旅游开发探讨[J].南方论刊,2014(11).

[14]胡小安.祖先记忆与区域历史:“土兵后裔”传说解析——以桂林山区“河池南丹土兵后裔”传说为例[J].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3(4).

[15]杨文定,容志毅.《丹炉砦诗》碑与明代土司炼丹考论[J].民族论坛,2013(10).

[16]杨文定,容志毅.田野中的丹道:广西南丹县明代土司炼丹文化考察札记[J].中国道教,2014(2).

[17]杨文定.广西南丹明代土司“观阳子”罗谦端生平略考[J].地方文化研究,2015(3).

[18]李春连.中国土司政权的宗法关系及其影响研究——以广西南丹莫氏壮族土司为例[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14(2).

[19]谢铭,谭必康.简论莫氏土司在南丹州的统治[J].河池学院学报,2015(1).

[20]莫艳婷,林洁.论清雍正时期南丹土司续存的原因[J].河池学院学报,2015(1).

[责任编辑]袁春剑

Review and Tendency of the Study on Tribal Chiefs in Nandan

LANWu
(Historical CultureandTourismCollegeof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GuilinGuangxi 541001)

The tribal chiefs of Nandan usually is appointed by central government in ancient times.The tribal chiefs ruling had made a large impa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politics,society,culture and economy in Nandan.Began in 1950s with field investigation,the study on the system of tribal chiefs ruling in Nandan has some achievement,due to the recent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study of tribal chief ruling.The study of tribal chiefs in Nandan is less than that in other minority areas.The foci on the study of tribal chiefs in Nandan include five aspects:firstly,paying close attention to the systematicness of research contents;secondly,pursuing the diversification of research methods;thirdly,probing into original materials;fourthly,strengthening the application of field investigation and applied research;fifthly,laying emphasis on the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of the study of tribal chiefs in minority areas.

Nandan;tribal chief;review;tendency

K281

A

1673—8861(2016)01—0001—06

2016-02-05

蓝武(1970-),男,壮族,广西南宁人,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广西地方民族史研究所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古籍整理、岭南历史文化、西南边疆民族历史地理、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2011年度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直接资助项目(1120)、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2&ZD135)、2015年度肇庆学院西江历史文化研究院西江特色文化开放性课题立项项目(项目序号:2)。

猜你喜欢
土司制度文化
以文化人 自然生成
年味里的“虎文化”
浅探辽代捺钵制度及其形成与层次
“土司文化圈”的内涵、特征与意义
Fort Besieged
从土司到土司学:中国土司文化研究的新进展
——李良品《中国土司学导论》读书札记
谁远谁近?
签约制度怎么落到实处
构建好制度 织牢保障网
一项完善中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