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人才储备与产学合作培养互动机制研究

2016-03-15 17:47金立敏卢洪雨
关键词:产学校企人才

金立敏,卢洪雨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杭州310018)

企业管理人才储备与产学合作培养互动机制研究

金立敏,卢洪雨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杭州310018)

校企产学合作是提升高校学生综合能力,实现企业管理人才储备的必要途径,有利于企业的人才选拔管理,有利于学生尽快适应工作岗位,有利于缓解学生的就业压力。在产学合作人才培养互动方面,校企可以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选择人才培养模式,并且评估人才培养质量。目前我国在校企产学合作人才培养方面,还存在高校与企业合作理念不统一,相关法律与政策保障不到位等制约因素。通过深入分析校企产学合作的互动机制,提出以市场经济体制为中心,强化产学合作动力机制,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等促进建议。

管理人才储备;产学合作;互动机制

一、引言

自上世纪末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得到深入推进,由原有的精英教学模式逐渐向大众教学模式方向发展,也提升了人才培养的综合素质要求。但是我国很多高等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并没有真正实施素质教育,导致毕业生普遍缺乏实践动手能力,缺乏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这样不仅无法适应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也无法达成高等教育的既定目标。鉴于此,通过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办学的方式,实现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成为当前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有效方式。校企产学合作办学模式,就是高等院校为提高自身教学质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与企业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并且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实践应用型人才的举措。由于当前我国在产学合作方面缺乏经验,在实现企业人才储备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要求结合现阶段产学合作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分析校企产学合作的互动机制,以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

二、校企产学合作对企业管理人才储备的重要性分析

校企产学合作是对传统高等教育模式的创新,也是实现高校、企业之间相互协作、双向渗透的有益尝试,对于企业管理人才储备具有重要意义。这种理论结合实践的办学模式,能够培养符合企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也有助于提升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水平。

(一)有利于企业的人才选拔管理

企业人才储备就是采用一定的资源配置方法,选择岗位急需的人才开展实践操作培训,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环境,采用分阶段培养的方式获得高素质后备人才的方式。研究表明,制约现代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缺乏高技能应用型人才。[1]校企产学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企业获得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了途径,可以增加企业与在校学生的接触,通过对学生的观察和考核,进而真正了解每个学生的实际能力,方便企业对人才进行选拔,并且做好人才储备和管理工作。同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具体要求,而高校可以针对企业需求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或者开展人才定向培养工作。这样学生毕业后就可以直接进入对口企业,也方便迅速挑选适合工作岗位的相关人才,进一步降低企业人才培养成本。

(二)有利于学生尽快适应工作岗位

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激烈的行业竞争形势,企业要想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就需要做好管理人才储备工作。校企产学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属于企业具有前瞻性的人才储备方式,对于人才积累与开发也有重要意义。[2]通过校企合作办学的方式,达成统一的人才培养意向,将专业技术人才输送至知名企业参与能力培训,不仅可以帮助高校毕业生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学习更多实践操作知识,也可以帮助学生积累更多实践经验,进而在就业中具有更多选择权。校企产学合作主要是将企业作为定点实训基地,让学生零距离接触企业,帮助学生尽快完成由学生向社会人的角色转变,全方位提升专业技能。

(三)有利于缓解学生的就业压力

目前社会要求就业人员与企业人才需求的人职不匹配,成为社会就业问题中的突出因素,造成高等教育与社会需求无法对接,高校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企业更加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学生掌握的知识、操作技能以及实践经验属于关注重点,也更加青睐敢于创新、实践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鉴于此,我国高等院校为适应社会人才需求,不断调整和修改人才培养方案,并且将职前培训和实践能力培养作为教学重点,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限制,高等院校在实践技能操作实训方面,依然无法真正契合企业的的工作场景。加上信息时代社会产业结构更新速度较快,而高校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与社会实际并不完全统一,需要他们进入社会后不断摸索和学习。产学协作人才培养模式为高校学生岗前培训提供了机会和实践指导老师,能够让学生在毕业前充分了解企业运营状况,在获得实践经验的同时明确职业定位,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三、我国校企产学合作人才培养的互动内容

企业与高校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其核心路径就是引导学生走出校园,积极开展实践技能培训,通过与企业的全方位合作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专业技能人才。通过对产学合作进行分析,可知企业管理人才储备与产学合作存在以下互动内容。

(一)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规划

企业与高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的标准、目标与要求,并且以高校现有条件和企业人才需求为准绳,设计符合人才培养规律的实施性计划。高校在制定产学合作人才培养规划之前,应该对自身的办学特色、学科设置以及师资力量进行综合评价,全面掌握服务对象的需求。而企业在参与人才培养计划制定时,也需要结合市场经济发展形势,以及专业人才的特点、分类等进行综合考察,详细了解合作院校的生源情况,并在双方交流互动的基础上,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工作。校企联合制定人才培养规划时,也需要结合行业规律,明确专业人才应该具备的知识和技能,从用人单位的视角确定规划的细节,要求学生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提高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实效性。

(二)校企共同选择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国外高校与企业合作的办学经验,当前应用较多的产学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包括阶段性办学模式、顶岗实习模式以及特定项目办学模式等。[3]不同的产学合作模式具有不同的优势,适用的环境与条件也不同,要求企业和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合理选择。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观念深入人心,政府部门在产学合作人才培养方面,应该充分发挥引导、鼓励作用,减少对高校、企业的行政性干预,让企业在产学合作人才储备方面真正掌握主动权,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积极性。人才培养模式的选择应该考虑高校资源优势,并且结合企业人才需求实际和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保障合作项目顺利开展,促进企业尽快实现人才储备目标。

(三)校企共同评估人才培养质量

高校与企业在联合开展人才培养的基础上,也需要做好专业人才质量评价工作,并且通过及时反馈调整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校企双方应该通过积极交流沟通,全面审视产学合作人才培养流程,在联合制定人才培养规划的同时,也需要借鉴成功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全面分析产学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学合作中需要改进的部分,通过不断补充完善产学合作计划,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的成效。对于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估可以从两个方面开展,一方面可以对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案进行综合分析,并且了解学生对产学合作的认知程度。另一方面,对教学内容、培训课程、学习效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保障评价过程的公平公正性。校企双方在评估过程中,也需要分析不同评价方式、评价环节的价值,并且结合相关院校、毕业生等方面的综合数据,客观分析产学合作的价值。

四、我国校企产学合作人才培养存在的制约因素

我国校企合作办学推行的时间并不长,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在运营管理方面存在较多漏洞,发达国家相比也存在较大差距。归纳起来,我国高校与企业在产学协作方面,主要存在管理体制不健全、合作理念不统一等制约因素。

(一)高校与企业合作理念不统一

我国高等院校大多属于公立学校,以政府行政干预为主,缺乏市场竞争和协同合作意识。[4]目前我国正处于高等教育转型发展期,由于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很多院校选择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于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缺少重视,或者对校企联合办学缺少关注,完全没有意识到产学合作的重要性,同时目前我国就业市场存在严重的结构不对称问题,一方面很多企业无法获取符合要求的专业人才,而高校毕业生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毕业后很难找到心仪的工作,这无疑导致高等教育与市场人才需求的脱节现象。很多企业将获取经济利益放在首位,或者依靠引进国外技术,忽视了人才储备的重要性,对于校企合作也缺乏兴趣,这进一步增加了开展产学合作人才培养的难度。此外,产学合作不仅属于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人才培养的自发行为,也需要政府部门的干预和引导,并且需要通过长期探索和磨合。政府部门不仅需要做好引导、鼓励工作,也需要积极参与到产学合作中,更好地为企业、高校发展提供服务,保障产学合作的持续发展。

(二)相关法律与政策保障不到位

目前我国政府部门虽然提高了对产学合作的关注,但是依然缺乏与产学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也缺乏必要的保障性政策,无法为高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提供有效支持。现行对校企合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法规包括《合同法》、《职业教育法》等,但是这些法规大多属于政策性规定,内容重复,可操作性差,无法对就业前培训、就职培训等特殊情况进行指导。同时我国还没有设置与产学合作相关的管理机构,对于校企合作的模式、管理机制等缺乏统一的标准,也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导致高校与企业之间缺少沟通,直接制约了企业与高校的信息交流与传递。此外,政府部门对产学合作并没有制定明确的规范,并且缺少资金支持和优惠政策,导致高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存在资金缺口,或者在教育规划方面难以达成统一,自然无法有效保障合作效益。

(三)产学合作管理体制不健全

高校与企业联合办学的人才培养模式,是促进高等教育改革的有效措施,涉及到教育评价、教学方法、教育途径等方面的内容,也涉及到行政、教育、企业管理等多个部门,需要构建健全的产学合作管理体制,为高校人才培养提供保障。由于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存在条块分割的现象,不同部门之间具有各自的管理权责范围,并且存在独立的管理制度与系统,从而引发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分工不明等问题,极大制约了产学合作的有序运作。而从我国高等院校的管理体制来看,政府部门存在对高校运作的过分干预,不仅影响到高校的人才培养规划,也制约了高校与企业的合作模式与人才培养内容。高等院校自身存在管理僵化、缺乏民主决策等问题,不同部门之间缺乏明确分工,也制约了产学合作的健康发展。此外,很多高等院校过于看重人才培养的安全稳定性,认为产学合作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使得培养应用型人才成为一句口号。

五、我国校企产学合作人才培养的互动机制研究

我国校企产学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是将企业、高校、政府部门作为参与主体,结合市场经济形势构成的长效产学互动运维机制。高校与企业的互动合作,不仅是校企联合参与的创新活动,也是满足市场人才需求,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措施。在这个过程中不同参与者之间存在复杂的关联,而彼此的有效链接互动,是促进校企深入合作的关键所在。

(一)采用市场机制配置校企合作资源

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本身属于一种公益性行为,其人才培养过程与企业、产业部门存在密切联系,其教育成果提供以及服务对象也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从本质上来看,校企合作办学属于具有针对性的生产服务工作,也是服务人才市场必不可少的环节。[5]高等院校通过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人力资源,可以充分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减少企业培养高端应用型人才的成本,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同时产学合作本身属于一种投资行为,这种战略合作方式涉及到多方利益,也属于一种联合生产、资源交换、共同分享成果的市场经济活动,这种活动中不仅有劳动力、设备、技术投入,也有资金投入,可以看做非标准化的“产品”生产过程。在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和输送方面,高校处于人才供求的上游位置,在整个产业链中本身具有经济属性。作为人才供应方,高等院校必须时刻关注人才市场动态,有针对性地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通过合理的专业布局和课程设计,保障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影响力。从这一点来看高等院校与企业的产学合作,实质上遵循了市场经济体制。

(二)增强校企产学合作的动力机制

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办学的动力机制分为内外两部分,其中市场环境、先进技术、政策法规等对产学合作人才培养的推动,就属于外部动力机制。而内在动力机制,就是双方为获取更多利益或者实现某一目标,在交流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合作意向。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行业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先进技术的应用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使得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消费者的要求更加多元化,使得企业的运维压力增大。当前企业如何提高自身生产效率,促进产业运维模式创新,通过产业升级扩大经营规模,这是企业需要重点探究的问题。由于企业自身管理运营经验的局限性,很多企业开始相继寻求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通过引进先进技术的方式弥补自身不足,通过校企合作拓展人才引进渠道,以期提升各项资源的利用率。高校与企业之间的互动交流,通过达成人才培养意向为企业提供人才储备,不仅是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高等教育学科创新的必然要求。[6]我国政府近年来已经认识到产学合作的重要性,并且通过颁布出台一系列促进校企深入合作的政策规划,对校企合作给予资金支持,也在积极营造良好的产学合作人才培养环境。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无论企业还是高校均面临沉重的转型压力。从企业管理人才储备的角度分析,通过产学合作的方式,能够缩短企业人才培养周期,利用高校资源提升产业效益。而高校为企业输送高素质人才,不仅可以更好地检验自身教学质量,也为高校提升竞争力提供了突破口。由此可见,产学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无疑是实现双方共赢的选择。

(三)建设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资源整合提升市场竞争力,在人才培养方面建立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是维持双方关系持续稳定的前提。产学合作中参与者的关注点不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应该秉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以合理的利益分配和风险防御达成最终目标。高校与企业在签订协议前,就需要在利益分配方面达成共识,确定各方承担风险的比例,并且在实际操作中避免随意变动。这是因为利益分配机制确定了双方的资产投入比例,以及双方在协同合作中各自的竞争力,且规定了成果分享的比例,为人才合作培养过程中两者的畅通交流奠定了基础。企业在产学合作中应该明确自身实际需求,科学评估自身的市场运营与研发能力,确定能够提供的资源与设施。而高校应该关注自身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以及自身的研究实力和资源优势。当前产学合作中常见的利益分配机制包括按股分配、提成支付等,高校与企业应该通过科学评估和有效沟通,兼顾多方因素确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并且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创新,促进利益分配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六、结语

产学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目的,就在于通过企业、高校与学生的多方参与,共同实现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需求的融合,为社会输送更多复合型人才。校企深度合作能够充分发挥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激发企业对于人才储备的责任意识,结合市场需求促进多方资源融合,为社会培养更多专业人才。目前由于我国政策体制不健全等因素,使得校企产学结合无法真正发挥作用,急需构建科学规范的产学合作管理机制,协调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多方利益,促进产学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注:本文系教育部201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基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大学生职业选择路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4YJA880050;2014年度浙江工商大学研究课题“基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大学生职业选择策略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Xgy14089)

[1]刘志民,吴冰.企业参与产学合作培养人才的机理研究——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J].高教探索,2013,(5):27-32.

[2]胡海青.产学合作培养人才政策与实践的国际经验与启示[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4,(1):45-51..

[3]杨文斌.全程产学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的思考——基于高校教学运行的视角[J].江苏高教,2014,(2):116-118.

[4]何郁冰,张迎春.网络类型与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的耦合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5,(2):62-69.

[5]张小乾.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机制研究[J].西南科技大学高教研究,2014,(4):26-29.

[6]吴绍棠,李燕萍.产学研合作衍生的人才开发模式及比较研究——基于界面管理视角[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3):14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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