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人物悲剧结局的再思考*

2016-03-16 07:44程日同
菏泽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招安忠义宋江

程日同

(菏泽学院文学与传播系,山东菏泽274015)

《水浒传》人物悲剧结局的再思考*

程日同

(菏泽学院文学与传播系,山东菏泽274015)

一般说来《水浒传》人物的结局具有悲剧性质,作品中自然有其佐证。但是其中尚有不少因素冲淡了这种悲剧性。这些因素大致可归为两个方面:其一,梁山人物实现了接受招安的预期目标;其二,梁山人物所秉持的“忠”具有明显的江湖色彩,消解了一定的悲剧性。

《水浒传》;人物结局;再思考

《水浒传》人物结局的性质,一般是被人认作是悲剧性的,因为一百零八人在战场上“十损其八”、“军卒亡过大半”[1]3879-3886;幸存者或失望离开、或者被借故削职为民,尤其是宋江、卢俊义无辜被害,以及李逵、吴用和花荣的死义等。其中,最具悲剧意味的是宋江等人因其忠义而走上招安、保境安民,到头来,却落得被鸩杀的结局。第一百二十回,小说结尾有两首“唐律”以示“哀挽”,情感基调都是哀愁。前者云:

莫把行藏怨老天,韩彭当日亦堪怜。 一心征腊摧锋日,百战擒辽破敌年。煞曜罡星今已矣,谗臣贼相尚依然。早知鸩毒埋黄壤,学取鸱夷泛钓船。

诗中悲剧气氛极浓。把一心报国、功勋卓著的梁山英雄的结局,比作汉代功勋彪炳史册的韩信、彭越等人的“赤族”结局。又把宋江等人作为被奸臣谋害的牺牲者,加重了悲怆的意味,并为他们没有认清局势、没能及早退步抽身而感到惋惜!后者说:

生当鼎食死封侯,男子平生志已酬。铁马夜嘶山月暗,玄猿秋啸暮云稠。 不须出处求真迹,却喜忠良作话头。千古蓼洼埋玉地,落花啼鸟总关愁。

这首诗情绪稍微开朗一些。在淡淡的愁绪中,虽然指出他们毕竟实现了“忠义”的理想:青史留名,然而,代价是沉重的。宋江标举“忠义”,并不惜酬之以生命。在第85回,当吴用论说宋朝君昏臣奸,众兄弟难有出头之日,投降辽国也未尝不是一条出路时,宋江说:“军师差矣!若从大辽,此事切不可题。纵使宋朝负我,我忠心不负宋朝。……若背正顺逆,天不容恕!吾辈当尽忠报国,死而后已。”(第八十五回)联系他后来被屈死,真是一言成谶,以身殉了自己的理想和誓言,令人扼腕,悲剧意味浓厚。

一、梁山人物实现了接受招安的预期目标

首先冲淡梁山人物结局悲剧性质的,是梁山全体成员脱离了“盗贼”之名,实现了青史留名甚至封妻荫子的目标,可谓要忠得忠,要名得名,幸存者也大都获得了各随所愿的生活。从这点来看,梁山人物结局不仅不具悲剧性,而且某种程度上甚至还有了一定的圆满性。

其一,梁山大小人员通过招安脱去了“盗贼”的身份,无论战死者,还是幸存者,都重新获取了朝廷认可的合法的政治身份。在第82回,徽宗的招安诏书“将宋江等大小人员所犯罪恶尽行赦免。”这道圣旨,使得由于各种原因,被逼上梁山的人员做回了社会的正常之人。这是梁山英雄接受招安的基本目标。

其二,他们也实现了青史留名甚至封妻荫子的目标。梁山事业是被纳入忠奸斗争框架的。皇帝虽然对“四个贼臣”时有偏袒,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但其思想立场是站在忠臣一边的。对于宋江等人的不幸遭遇,采取了两项抚慰措施:第一,徽宗下诏为屈死者和战死者塑像,立庙于梁山泊,并御笔钦赐“靖忠之庙”之名。后来,楚州人民,又建殿廊,妆塑108人神像于其中,并“奏请赐额。……受万万年香火。年年享祭,岁岁朝参。”真可谓“千古为神皆庙食,万年青史播英雄。”(第一百二十回)朝野的舆论都站在梁山英雄一边。第二,抚恤战死者和屈死者。对战死者,“正将、偏将,各授名爵。正将封为忠武郎,偏将封为义节郎。如有子孙者,就令赴京,照名承袭官爵。”(第一百一十九回)对屈死者如宋江尤为眷顾,“敕封”宋江“为忠烈义济灵应侯”(第一百二十回),并“宣宋江亲弟宋清,承袭宋江名爵……(宋清)上表辞谢,只愿郓城为农。上皇怜其孝道,赐钱十万贯,田三千亩,以赡其家。待有子嗣,朝廷录用。”(第一百二十回 )

其三,幸存人员大都获得各随所愿的生活。从战场下来的幸存人员,一部分中途脱离队伍,一部分回到京城。前者,公孙胜急流勇退、鲁智深出家坐化、武松做了求闲道人,李俊、童威、童猛等七人寄身化外,燕青洒脱江湖。他们主要是一些反对或不满招安、后来又对招安失望的人,只是因为感念宋江的兄弟情义,才跟随南征北战的。后者,或为官、或为民、或托身道观,大都各遂其愿。检阅小说第一百二十回,可细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一是“正将”,除宋江、卢俊义死于奸臣之手,李逵、吴用和花荣殉义而亡外,还有七人。戴宗辞去“兖州都统制”,在泰安岳庙里出家做了道人;阮小七虽因曾穿方腊龙袍玉带玩闹,被“追夺”“官诰,复为庶民”,但是“心中也自欢喜,回到石碣村,依旧打鱼为生,奉养老母,以终天年”;柴进曾做过方腊的驸马,担心如阮小七一样“受辱”,于是 “推称风疾病患”,辞官为农,自在生活;李应也佯病辞去“中山府都统制”回乡为民;关胜在大名府“总管兵马”,深得军心;呼延灼担任“御营指挥使”,破金立功,后来战死沙场;朱仝也因破金有功,升职“太平军节度使。”

二是“偏将”,又可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随宋江一起回到京城者,共十五人。黄信任职青州,孙立、孙新和顾大嫂任职登州,凌振任职火药局御营;宋清、杜兴、邹润、蔡庆、蒋敬、穆春等回乡为民;朱武、樊瑞做了全真道士。他们虽归宿各异,但各随其意愿大致相同。第二种情况,昔日留在京城者,五人。安道全任职太医院,皇甫端任职“御马监大使”,金大坚任职“内府御宝监”,萧让在蔡京府做“作门馆先生”,乐和在王驸马府中,“清闲”、“快乐”,也是各得其所。可以说,从战场下来的幸存者,除了回京途中自动脱离队伍,除了阮小七被削职为民,除了宋江、卢俊义、李逵、吴用和花荣因奸臣而死之外,余者基本上是各随所愿了。

二、梁山人物的“忠”具有江湖色彩

从小说的实际叙述来看,皇帝排斥了奸臣,肯定了梁山的忠良。相形之下,一帮奸臣呈现出一派跳梁的丑态。这样,精神上的胜利,冲淡了由宋江等人被害身死所激起的悲剧意味。当然除此之外,还有更为深层的因素值得挖掘。

胡荫奇[5] 教授常把系统性硬皮病分4型辨证论治:①阳虚寒凝,脉络痹阻:临床表现为面、手肿胀发紫,晨起握拳受限,皮肤硬肿,按之无痕为特点。法以温阳散寒,活血通络。②脾肾阳虚,痰瘀痹阻:临床表现以雷诺现象频发,手指青紫,皮肤板硬,麻木不仁,关节僵硬、刺痛,活动不利为特点,法予健脾温肾,涤痰活血。③气血两虚,瘀血痹阻:临床表现以皮硬贴骨,活动不利,骨节肌肉疼痛,体瘦形槁为特点。法予补气养血,祛瘀通络。④热毒内蕴,痰瘀痹阻:临床表现以手足溃疡、疼痛,皮肤硬肿发展迅速,关节肿痛,发热,咳嗽,肌痛无力,身热肢冷为特点,法予清热解毒,化痰祛瘀。

《水浒传》人物的悲剧主要源自他们素怀忠义,反被奸臣陷害。所谓“煞曜罡星今已矣,谗臣贼相尚依然。”(第一百二十回)。鲁迅先生说:“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2]203(《再论雷峰塔的倒掉》,《坟》),据此推论的看法是:梁山人物的悲剧,源自梁山英雄的“美好的事物”——“忠义”被毁灭。然而,梁山英雄的“忠义”,却不纯粹是朝廷希望的以忠君为核心的儒家道德规范,其中融入了市民和江湖侠士的伦理内涵。全传本《水浒传》第五十五回说:“忠为君王恨贼臣,义连兄弟且藏身。不因忠义心如一,安得团圆百八人。”(高太尉大兴三路兵 呼延灼摆布连环马)[3]421其中,“忠义”,既有“忠为君王”的一面,又有“义连兄弟”的含义。在这里,“义”被强调、凸显出来,当然,也含有儒家仁义的内涵,但主要还是江湖兄弟的义气、侠义。这是梁山英雄心目中的“忠义”。

朝廷主要强调“忠”(君主),梁山侧重于“义”(兄弟)。“忠”和“义”成为相对的两个概念。对于走向招安的梁山英雄来说,他们对皇帝的“忠”,就不免掺杂着明显的江湖义气,对兄弟的“义”中又掺杂着忠君的思想。这样,无论君臣关系,兄弟伦理,“忠”和“义”都失去了其本然的纯粹状态。宋江等被害诸人和战死者的悲剧性,因“忠”中含有江湖因素而被冲淡。这种江湖因素,在精神上,“忠”是“义”实现的一种方式,在行动上,“忠”的实践——“替天行道”具有江湖意义,以及因朝廷和梁山之间存在着信任危机,“忠”的纯粹性减弱等。

(一)“忠”是“义”实现的一种方式

“忠”作为实现“义”的方式,主要有两种情况。首先,宋江是“忠义”的化身,其忠君报国思想是显著的,但是,其江湖色彩也是明显的。宋江毕竟是朝廷的反叛者。九天玄女娘娘曾明言,他“魔心未断,道行未完”。只有破除“魔心”,才能“重登紫府”(第四十二回)。宋江的心中是藏有“魔”和“贼”的。且不说他私放晁盖、带领梁山军队两赢童贯、三败高俅,“违背”忠君之义,即便表现其忠君思想和行为的招安,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一点“欺心”。他接受招安动机的纯粹性就颇令人生疑。

他认为接受招安,可以为国家出力,可以“博得个封妻荫子,久后青史上留得一个好名,也不枉了为人一世”(第三十二回)。招安之后,平辽归来,众兄弟因不能得到封赏,且遭疑忌,故欲“劫掠”东京、反回梁山去,宋江以死相劝阻:“你们众人若嫌拘束,但有异心,先当斩我首级,然后你们自去行事。不然,吾亦无颜居世,必当自刎而死,一任你们自为。”(第一百十回)

宋江的言行,既是盼望或维持招安大局,体现忠君观念,同时,又可以这样解释:接受“招安”即忠的功能之一,就是成就兄弟之“义”:“封妻荫子”、“青史”“留”“名”,立场在江湖,而不在朝廷。为此,宋江可以拼上自己的性命,就像先前“担着血海似的干系”(第十八回)解救晁盖等人一样。所以,在第七十一回,当武松、鲁智深和李逵等人反对他的招安思想时,他才会理直气壮地反问武松:“兄弟,你也是个晓事的人。我主张招安,要改邪归正,为国家臣子,如何便冷了众人的心?”至于鲁智深,只是因为“今满朝文武,俱是奸邪,蒙蔽圣聪”,担心接受招安未必能够实现兄弟们的愿望,并非否定招安本身的意义。李逵反对招安,更多因为招安违逆他快意江湖的豪爽本性。这当然也是众好汉抵制招安的具有普遍性的一个因素,但在一般情况下尚不足以成为决定力量。

因为宋江立足兄弟关系的“去邪归正”,确实反映了梁山英雄的基本意愿。少华山朱武等三人为感激史进的救命之恩,挽留他道:“哥哥便在此间做个寨主,却不快活。”史进说:“我是个清白好汉,如何肯把父母遗体来点污了?你劝我落草,再也休题。”(第三回)兄弟义气不能动摇朝廷认可的“讨个出身”的人生目标。金圣叹对此批道:“嗟乎!此岂独史进一人之初心,实唯一百零八人之初心也。”(第二回回首批语)[4]57此言不虚,一语中的。杨志拒绝王伦,不肯落草,也有类似的想法:“只为洒家清白姓字,不肯将父母遗体来点污了。指望把一身本事,边庭上一枪一刀,博个封妻荫子,也与祖宗争口气”(第十二回 梁山泊林冲落草 汴京城杨志卖刀)。

所以,接受招安,脱离“盗贼”身份,甚至封妻荫子、青史留名,是梁山的共有意识。宋江“忠”的动机之一,就是成就兄弟之“义”。

其次,招安之后,野性难驯的众弟兄,也因感念宋江仁义,终于没有反回梁山,以对朝廷的“忠”报答了宋江的“义”。梁山大多数人走向招安,除了实现自身目标之外,也有忠于朝廷之意,但是,报答宋江兄弟情义是更为直接和重要的因素。

李俊本已看破前程,只因“宋公明恩义难抛”(第一百一十四回),所以,明知前途黯然,也只能生死相随,坚持到平定了方腊才离去。武松,鲁智深,也都是因此而追随左右,并非为了封妻荫子、青史留名,更非对朝廷尽忠。所以,后来,武松做了清闲道人,鲁智深也皈依佛门。

第八十五回,宋江送走前来招降的辽国使节之后,回来问吴用,吴用说:

我寻思起来,只是兄长以忠义为主,小弟不敢多言。我想欧阳侍郎所说这一席话,端的是有理。目今宋朝天子至圣至明,果被蔡京、童贯、高俅、杨戬四个奸臣专权,主上听信。设使日后纵有功成,必无升赏。我等三番招安,兄长为尊,止得个先锋虚职。若论我小子愚意,从其大辽,岂不胜如梁山水寨。

从吴用的话看来,鲁智深对君昏臣奸的朝廷现状所持有的看法:“就比俺的直裰,染做皂了,洗杀怎得干净!招安不济事!”(第七十一回)应是代表了大多数梁山英雄的思想。他们对宋朝君臣并不信任;宋江的“忠”君思想,并没有成为众人的主要思想,甚至到了可以“弃宋从辽”的地步,只是顾及宋江一贯“忠义”,才没有付诸实施。

同样,在第一百一十回中,李俊、三阮、张顺等人,动员吴用作主,“就这里杀将起来,把东京劫掠一空,再回梁山泊去”,再次显示众人类似的想法。吴用回到中军寨,对宋江说:“‘仁兄,往常千自由,百自在。众多弟兄亦皆快活。今来受了招安,为国家臣子,不想倒受拘束,不能任用。弟兄们都有怨心。’”后来,宋江凭“义”,以死相劝。众兄弟也能体会他的这点苦心,“俱各垂泪,设誓而散”,才能生死相随,换言之,众人因“义”,不得不继续为朝廷尽“忠”。

无论宋江关于“忠”的动机,还是众弟兄对“忠”的真实态度,都不能达到朝廷心目中的“纯正”程度。这种精神上的“不忠,对统治者而言”,有时甚于行为上的“不忠”。诚如所言:“《春秋》之义,原情定过,赦事诛意,故许止虽弑君而不罪,赵盾以纵贼而见书。”(《霍谞传》)[5]1615依据这种思想,深藏的恶意动机,其危害有时甚于无意的罪过的。宽容事实而惩罚动机,是儒家的重要价值观。这就是朝廷对待梁山忠君之举,不免产生某种疑虑、甚至忌惮的一个原因。

(二)“替天行道”的江湖色彩

第四十二回,九天玄女所说“汝可替天行道为主,全忠仗义为臣,辅国安民,去邪归正”,其中“忠义”是指臣下对君主而言的伦理原则,也即“忠”,主要表现为替天行道、辅国安民。“替天行道”是“全忠”的一个含义,是“忠”的一个表现,然而,它又有明显的江湖色彩。

“替天行道”的目的和一些效果,虽然朝廷是可以认可的,但是,施行主体的江湖身份和以武犯禁的方式,却被朝廷疑忌。再者,“替天行道”,有一个前提:朝廷君昏臣奸,已经不能有效司其职责,必须借助水浒之“大力大贤”代为“操劳”。而且,在《水浒传》中,因此形成了一个“江湖”与“庙堂”俨然对立的政治格局。“全忠仗义”的英雄不能“在朝廷”、“在君侧”、“在干城心腹”,而反倒“在水浒”。这自然是江湖的立场,不为朝廷乐见。金圣叹腰斩水浒,改写结局,就是出于“削忠义而仍水浒”的目的,消解梁山所谓忠义,还水浒的强人本色、江湖面目。

梁山和朝廷有这种分歧,体现了主流文化与民间思想的对立与排斥。因为“替天行道”,从一个方面,“表现了绿林英雄希望以自己的力量过问政治、改变现实的强烈愿望”,“是受这些流落到民间的墨侠思想影响的产物。”[6]“替天行道”,主要内涵是辅国安民,包括救困扶危,惩恶除奸,保境安民等。征伐辽国、平定方腊,自然是其内涵;即便以武犯禁的鲁达拳打镇关西和吴用智取生辰纲,也在其列。甚至,两赢童贯、三败高俅等显著的反政府行为,也算是替天行道的举动。所以,统治者对此有一种爱恨交加的态度。宋徽宗对童贯发怒道:

你去岁统兵征伐梁山泊,如何只两阵,被寇兵杀的人马辟易,片甲只骑无还,遂令王师败绩。次后高俅那厮,……又被寇活捉上山。……寡人闻宋江等,不侵州府,不掠良民,只待招安,与国家出力。都是汝等嫉贤妒能之臣,壅蔽不使下情上达,何异城狐社鼠也!”(第八十二回)

其中,一方面,言谈之中,称梁山军队为“寇兵”、“寇”,称童、高所领军队,称为“王师”,言外之意,梁山军队的行为是对抗官府的反叛行为。另一方面,徽宗把童贯、高俅的征讨行为,定性为欺君妒贤,言外之意,梁山针对官军的行为,就有点替天锄奸、替天行道的性质。从徽宗对梁山军队行为“一分为二”的看法,可以看出朝廷对表现梁山“忠义”的“替天行道”的矛盾态度。其中,“替天行道”与朝廷对立的江湖色彩分明可见。这种江湖色彩,也因为实施主体的江湖出身,在有意和无意之间,加在了诸如征伐辽国、平定方腊等纯粹属于政府的行为之上。换言之,朝廷对梁山表现在行为上的“忠”,即“替天行道”,也还是有所疑虑的,甚至是忌惮。

(三)朝廷和梁山之间存在信任危机

在精神和行为上,梁山英雄对朝廷都做不到“全忠”,他们不信任朝廷;朝廷对接受招安之后的梁山英雄不时实施约束,怀疑、忌惮,甚至陷害,也不相信他们。朝廷和梁山存在着信任危机。

首先,梁山的“忠义”没能取得朝廷的信任。徽宗招安诏书称:“宋江、卢俊义等,素怀忠义,不施暴虐。归顺之心已久,报效之志凛然。虽犯罪恶,各有所由。察其情恳,深可悯怜”(第八十二回)。但这并不能表明朝廷已经对梁山深信不疑,所谓“素怀忠义,不施暴虐”,真假参半;所谓“虽犯罪恶,各有所由。察其情恳,深可悯怜”,场面上意思多一些。这些从徽宗对待卢俊义的疑忌态度,对待宋江无辜被害言行不一、不了了之的表现,都能看出来。

关于前者,“蔡京、童贯又奏道:‘卢俊义是一猛兽,未保其心。倘若惊动了他,必致走透,深为未便。今后难以收捕。只可赚来京师,陛下亲赐御膳御酒,将圣言抚谕之,窥其虚实动静。若无,不必究问。亦显陛下不负功臣之念。’上皇准奏。”(第一百二十回)“卢俊义是一猛兽,未保其心”,是蔡京、童贯和徽宗皇帝的共识。

再看后者。在同一回中,徽宗梦游梁山泊,醒来说与李师师,并果断表态:“寡人来日,必当举问此事。若是如果真实,必须与他建立庙宇,敕封列侯”。到得知事情真相之后,他先是“伤感”,在朝堂上又怒责高俅、杨戬“败国”,但听过蔡京几句不疼不痒的话,仅是“喝退”高俅、杨戬,不再追究其罪。又避重就轻的“追要”什么“御酒使臣”,“御酒使臣”已死于路上,徽宗也就有了台阶下,“秀”已做足,奸臣之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做好善后抚慰工作,也算是对宋江等人的交代了。

不论君昏,还是臣奸,其背后隐然有一条政治逻辑:一日叛逆,终身为贼。人心难测,梁山反叛朝廷的诸多行为,尚不足以标识其心之志虑忠纯。皇帝有这样的心理,四贼更有这样看法。一般的下级官员,也“心有戚戚焉”。第八十三回,中书省差遣的一位厢官骂梁山军的一个军校说:“你这大胆,剐不尽,杀不绝的贼!梁山泊反性尚不改!”卢俊义梦中的“嵇康”拍案骂道:“万死枉贼!你等造下弥天大罪,朝廷屡次前来收捕,你等公然拒杀无数官军!今日却来摇尾乞怜,希图逃脱刀斧!……况且狼子野心,正自信你不得!我那刽子手何在?”(《金圣叹评点水浒传》第七十回)金圣叹夹批“况且狼子野心,正自信你不得”当为“不朽之论”[7]996。“统治者永远不会真心善待‘贰臣’,因为宋江一句‘敢笑黄巢不丈夫’,就像无法抹去的金印总烙在脸面上。”[8]朝廷不信任梁山的“忠君”之义,没有把他们视为真正意义上的臣子。

其次,梁山缺少对朝廷“忠义”的真心。招安之前,众英雄有近于鲁智深对朝廷的清醒认识。招安之后,功成名就之时,梁山众兄弟对朝廷保持着异于宋江、卢俊义等人的清醒头脑。他们不相信朝廷会给他们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在第一百一十九回《鲁智深浙江坐化 宋公明衣锦还乡》中,燕青的言行,就是明证。

燕青劝说卢俊义急流勇退,将徽宗朝廷比作残害功臣韩信、彭越和英布的汉代朝廷。卢俊义不听,说:“弟兄殒折,幸存我一家二人性命。正要衣锦还乡,图个封妻荫子。你如何却寻这等没结果?”燕青回答说:“主人差矣!小乙此去,正有结果。只恐主人此去,定无结果。”可见,梁山英雄在心里并没有把朝廷作为可以“尽忠”的对象。

综上所论,在精神和行为上,梁山英雄对朝廷都做不到“全忠”,朝廷对梁山英雄也并没有打消疑虑甚至忌惮。其间还不是真正意义上君臣关系,还隐然存在着“庙堂”与“江湖”的对立。这样的话,源自梁山英雄“素怀忠义”反被陷害的悲剧性的程度,因此受到了削弱。加之,梁山英雄接受招安所预设目标的基本实现,我们有理由得出这样的结论:《水浒传》人物的结局具有非悲剧性的一面,这既是情节的客观叙述,又是系统探究和分析的结果。

[1]王利器.水浒全传校注[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9.

[2]鲁迅.鲁迅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

[3]施耐庵.水浒传[M].合肥:黄山书社,1998.

[4]金圣叹著,周锡山编校.贯华堂第五才子书水浒传[M].沈阳:万卷出版公司,2009.

[5]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四八)[M].北京:中华书局,1965.

[6]宁稼雨.水浒传与中国绿林文化——兼谈墨家思想对绿林文化的影响[J],文学遗产,1995(02):77-78.

[7]金圣叹著,周锡山编校.贯华堂第五才子书水浒传[M].沈阳:万卷出版公司,2009.

[8]龚留柱.对《水浒传》梁山悲剧的几点看法[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8(06):66-67.

(责任编辑:谭淑娟)

Rethinking of Characters Ending in The Water Margin

CHENG Ri-tong

(Department of Literature and Communication, Heze University, Heze Shandong 274015, China)

Generally speaking, characters ending inTheWaterMarginhad the nature of tragedy with relative evidence in the works. But quite a few factors weakened the nature of tragedy, which can be summarized as two aspects. One is that Liangshan heroes achieved their expected goals to accept the amnesty, the other is the clear social loyalty of Liangshan heroes dismantled the nature of tragedy .

TheWaterMargin; characters ending; rethinking

1673-2103(2016)06-0006-05

2016-05-15

程日同(1966- ),男,江苏连云港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明清诗歌和小说研究。

I207.412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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