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史理念维度下的三性原则
——以房德邻先生对“公车上书”考证补的献疑为例

2016-03-16 08:55邱丙亮
关键词:公车史学史料

邱丙亮 苏 亚

(1.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2.贵州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治史理念维度下的三性原则
——以房德邻先生对“公车上书”考证补的献疑为例

邱丙亮1苏 亚2

(1.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2.贵州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茅海建先生关于“公车上书”考证补的文章在近代史研究刊出后,在当时史学界产生重大反响。基于此,后期北大教授房德邻先生也在近代史研究刊发对“公车上书”考证补的献疑二文,旨在与茅海建先生所得结论在学术上做一次争鸣。不难看出,二者最后所得的结论大相径庭。当今治史者从房先生嫌疑于茅先生的过程中受益颇多,它启示人们,治史的基本理念应具备治史态度的严谨性、史料运用的客观性及治史方法的科学性。

治史理念;房德邻;公车上书

关于“公车上书”相关问题的考证,茅海建先生在“公车上书”考证补(一)(二)二文中给出了详尽的论述。后期北大教授房德邻先生在茅海建先生关于其相关问题考证的基础上,通过对甚相关史料的重新解读,得出了一系列与茅海建先生论述截然相反的结论。暂且不论孰是孰非,然面临相似的史料所得结论为何有天壤之别,这大概与治史者的态度、方法及原则等一系列因素的差异有关。为此,本文旨在对房德邻先生在“公车上书”考证过程中所体现的治史方法、原则等做简要剖析,望能从中提取出当今治史者在治史过程中应有的理念维度,即治史态度的严谨性、史料运用的客观性以及治史方法的科学性。

一、治史三性原则的提出

何为“公车上书”?中学教课书上的定义为:“1895年春,《马关条约》签订的消息传到北京,正在北京参加科举考试的康有为和梁启超,邀请各省参加科举考试的举人,联名上书光绪帝,反对同日本议和,请求变法图强。”[1]这大致是近些年来对“公车上书”最为权威的教科书式定义。为此,茅海建先生在“公车上书”考证补(一)(二)中提出了两个不同概念的“公车上书”,即:马关条约签订后,由政治高层发动、京官们组织操作、各省公车参加的公车上书以及康有为组织各省公车在松筠庵的“集众”,最终形成十八省举人超过千人的联名上书。[2]并指出这两种概念的公车上书被人为地分割开来后,前一概念的公车上书被弱化,后一概念的公车上书却被放大,甚至今人将该词汇作为其专用名词。[3]暂且不论茅先生所得结论的可靠性,就其结论的新颖性,可谓是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该结论似旨在带人们冲破传统教科书式思维模式的束缚,以此来还原历史应有的真实面貌。该结论一提出,就在学术界产生重大反响。然而部分学者逐渐在感叹茅先生治史理念新颖独特的热潮中冷静下来,通过对相关史料的重新解读,对茅先生的治史理念、情感、方法、态度以及史料的运用提出了一系列的质疑。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人物为北大教授房德邻先生,其在近代史研究发表题为:康有为与公车上书——读《“公车上书”考证补》献疑(一)(二)二文,对茅先生的“公车上书”考证补(一)(二)中所得结论逐一重新考证,并得出一系列与茅先生论述截然相反的结论,与此同时,认为茅先生对“公车上书”这段历史的解读以及在史料的搜集、运用与解读上存在着严重的个人偏见。正如苏轼所言:“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同样的史料,治史者观察角度的差异,得出的结论自然不尽相同。治史者的治史理念和目的决定着治史态度和情感的波动变化,同时也会影响到治史方法科学的运用和对史料的多重解读。梁启超曾言:“‘中国于各种学问中,惟史学为最发达;史学在世界各国中,惟中国为最发达。’认为其原因之一是:‘古代史官实为一社会之最高学府,其职不徒在作史而已,乃兼为王侯公卿之高等顾问,每遇疑难,咨以决焉。’所以梁启超在前人基础上综合提出‘史家的四长’,并对此重新排序为史德、史学、史识、史才。”[4]92由此可见,史学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占据着及其重要的地位。但如何具备史家之四长?以及如何来建构当今治史者应有的理念维度?笔者以房德邻先生关于“公车上书”等相关问题考证所体现出来的治史理念大致认为应该从治史应有的三性入手,即:治史态度的严谨性,史料运用的客观性以及治史方法的科学性。

二、治史三性原则概述

(一)治史态度的严谨性

史学是最为严谨的人文学科之一,相关论点的提出必须有充足的论据来作支撑,因此,治学态度的严谨性是史学研究最基本的内在要求。如何做到治史态度的严谨性?从房先生关于“公车上书”相关问题的考证中,大概可以知晓。第一,在史料缺少或不充分的情况下尽量少说肯定话、否定话。原因就在于史料本身的复杂性。严耕望先生在《治史三书》中的治史经验谈这一小节中就指出尽量少说否定话,他把史料分为A、B、C、D四大类,即A类为史事、B类为记录了的史料、C类为传世史料、D类为个人所见史料。[5]25由此可见,史料浩如烟海,个人所掌握的史料是极其有限的,不能因为自己没有看到想要的史料就断定其不存在,进而下结论说了否定的话。当然个体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个人能力有限性,不可能掌握全部史料,这就要求我们在没有史料或者史料不充分的情况下更得小心谨慎地下结论,肯定话和否定话都尽量少说,多用些可能、大概、也许等措辞,这既是对治学态度严谨的体现,也不至于因为自己说了太多的肯定话亦或否定话而将自身推到进退维谷的绝境,留给后人一定可商量的余地的同时,对史对己都是有益的。第二,某个论点的论证最好采用多重证据法。运用一些相关史料进行的佐证的同时,也不要忽视反面的证据。房德邻先生在康有为与公车上书——读《“公车上书”考证补》献疑(一)(二)二文中就经常使用多重证据法,除了主体是采用《翁同龢日记》,还有《随手记》以及大量的旁证资料来支撑其所得结论,这样所得的结论让人更有信服感。关于反面的证据的使用,严耕望先生指出:“研究一个问题,在最初期刚着手的时候,自己可能毫无意见,但到某一阶段,甚至刚刚开始不久,自己心中往往已有一个想法,认为事实真相该是如何。此事之后,自不免特别留意与自己意见相契合的证据,也就是能支持自己意见的证据,但且要记着,同时更须注意与自己意见相反的证据。这点极其重要,不能忽略。”[5]29可见,史学研究不管是在史料的搜集、运用及解读上,还是在相关概论和结论的界定上,治史者都需谨慎处之。

(二)史料运用的客观性

历史真相往往会在治史者有意亦或无意的笔下被歪曲,如何最大限度地还原历史应然的面貌,史料运用的客观性是其必然要求之一。如何做到史料运用的客观性?第一,在浩如烟海的史料中辨别自身所搜集史料的真伪性。这就需要治史者有较强的辨别史料真伪的能力,整理搜集来的史料,要用客观的态度以及怀疑的精神去审视它们,力争在史料搜集过程中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由于受到伪史料的使用而导致相关问题的误读,可以参照严耕望先生所倡导的史料运用原则,即:引用史料要将上下文看清楚,不要断章取义;尽可能引用原始或接近原始史料,少用后期改编过的史料;转引史料必须检查原书以及不要轻易改字。[5]33第二,治史者在史料的运用上尽量摆脱主观意愿的干扰。正如梁启超所言:“史家道德应如鉴空衡平,是什么照出来就是什么。把自己主观意见铲除净尽,把自己性格养成像镜子和天平一样。”[4]92可见,治史者若能摆脱个人情感的束缚,在史料的搜集、运用及解读上能做到像照镜子和称天平一样的客观公正,实乃史学之大幸也。然而现实社会中的治史者往往是心之所趋、笔之所动,真正能够做到治史不受主观意愿及情感影响者可以说是凤毛麟角。房先生在批判茅先生在“公车上书”等相关问题的考证时存在着严重的个人偏见,细想一下,房先生其实也摆脱不了要洗白康有为等人的嫌疑,可能只是表现得不明显罢了。人非圣人,治史者要想摆脱主观情感的束缚绝非易事,但还原历史的真实面貌是史学工作者历史写作最本真的要求,这就需要治史者在现实社会中定心力、淡名利、避权位、坚定力、戒浮躁。

(三)治史方法的科学性

史学方法是治史者在治史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理念手段。当今史学界,治史的方法可谓是层出不穷,传统“论从史出”理念下的中规中矩式的解读史料方法不再是唯一绝对的论史途径,随之而兴起的新史学,如计量史学、心理史学、比较史学等都对传统治史方法的主体地位提出了挑战。然不管是传统的治史方法还是兴起不久的治史新方法,如果其脱离了科学性,其所得的论点就极大可能是值得商榷的。在这里,结合房德邻先生在关于“公车上书”相关问题的考证中对茅海建先生所得相关结论的质疑为例来做简要分析。首先,房先生认为茅先生在考证的过程中是有目的地去搜集对康有为等人不利的史料并放大化地加以利用。严耕望先生曾言:“只抱个题目找材料,很容易将重要的材料漏去,因为有的材料只有几个字,有的材料有隐秘性,匆忙中不易觉察到,至于其他的问题,更就一无所得了。”[5]18可见,这种为了某个结论去找史料,最后得出的结论不是错误的就是片面的,这也违背了治史方法中论从史出应有的先后逻辑顺序。其次,房先生认为茅先生在公车上书相关问题考证的过程中违背了前后逻辑一致的原则。前后逻辑不一致的原因就在于治史者在治史方法上采用了双重标准,即当自己假设前提不正确时,就会换种视角继续讨论,一处不通,再寻他处。房先生认为:“考证也好,推理也好,必须是一处通,处处通,如果有一处不同,就不能成立。”[6]最后,房先生认为茅先生在“公车上书”相关问题考证中出现了以偏概全的毛病。“他(茅海建,笔者注)由一个案例就推出一个通则,这在方法上是不可取的,因为样本太少,并且这个样本还是个特例,即两次签名都是广东省的举人。”[6]房先生和茅先生关于“公车上书”相关问题考证的真伪性不是本文关注的重点,但却能在房先生献疑于茅先生治史方法的过程中受益颇多,即治史者在治史过程中既要注重治史方法的科学性,不要为了某个特定结论搜集史料而使自身陷入预设之嫌中,也要避免在治史过程中违背前后逻辑不一致的原则以及出现以偏概全的错误。

(责任编辑 远 扬)

[1] 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6:32.

[2] 茅海建.“公车上书”考证补∶二[J].近代史研究,2005(4):132-133.

[3] 茅海建.“公车上书”考证补:一[J].近代史研究,2005(3):43.

[4] 岳庆平.关于治史的六点体会[J].湘湖论坛.2012(3).

[5] 严耕望.治史三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6] 房德邻.康有为与公车上书——读《“公车上书”考证补》献疑:二[J].近代史研究,2007(2):114.

D69

A

1671-5454(2016)06-0058-03

10.16261/j.cnki.cn43-1370/z.2016.06.016

2016-10-27

邱丙亮(1989-),男,河南信阳人,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苏亚(1989-),女,河南永城人,贵州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教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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