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第一季

2016-03-17 21:40任重远吴琦
畅谈 2016年3期
关键词:王欣公诉人播放器

任重远 吴琦

现实社会永远不缺少话题,有没有互联网都是如此。

2016年的第一周,一场向全民公开的庭审再次触动公众舆论的兴奋点,将原本普通的刑事案件审理,迅速铺陈为难得一见的控辩交锋与全民围观。

2016年1月7日至8日,北京海淀法院,快播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连审两天,4万人同时在线,100多万人次观看视频,3600万人关注话题,这只是新浪一家的数字。

激烈对抗的法庭,“互联网+”的司法公开,稍稍弥补了国产律政剧远不如《傲骨贤妻》、《Legal High》的遗憾。

在本案中,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播公司”)为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王欣、总经理吴铭、技术总监张克东、市场总监牛文举等4名高管为被告人。

快播公司及4名高管均以无罪自辩,“技术本身并不可耻”、“天天都能收到诈骗短信,为什么中国移动不转型”等“金句”不断,连腾讯、乐视甚至卖薯片的乐事都纷纷躺枪。

戏剧般的精彩庭审,得益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用大白话讲,就是庭审不走过场,并对审判结果产生实质影响。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和网络上对于快播的高支持形成强烈对比,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都表示,即便公诉人连连处于下风,但最终的结果并不必然如此。

快播的技术与生意

作为一家2007年12月才成立的企业,快播公司发展极为迅猛,2012年到2013年间,总的活跃用户将近4亿。当时中国的网民人数不过五六亿。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教授阮齐林也是快播的用户。用他的话说,“扣除掉老的、少的、边远地区的,基本上所有上网的成年人都覆盖了。”

在法庭上,王欣和快播公司最重要的自辩理由都是:快播只做技术,不做内容。

快播的核心技术是流媒体播放,主要产品是QVOD媒体服务器安装程序(简称QSI)和快播播放器软件。

使用原理很简单:视频发布者在自己电脑上安装QSI,用来编辑视频,将生成的链接发布到网上;网民安装快播播放器后,就可以通过这些链接看到视频。其他的播放器无法播放这种视频。

这本是一种联通“用户一视频发布者”的P2P技术,但是借着快播的缓存加速和点播系统,逐步发展为一个以中小型视频网站为核心的视频生态系统。

由于没钱买版权或无自制内容能力,这些中小型网站提供的素材,不少是盗版和色情视频。因此,快播自诞生起,就屡被质疑“靠色情和盗版起家”。

王欣在庭审时解释,缓存加速主要是为了提高服务质量、节省用户时间;上传色情视频的是那些网站站长,与快播无关。2012年,时任快播CEO朱达欣在接受《创业家》杂志采访时也说:“快播只为电影站提供技术支持,与之没有正式书面协议,更没有经济往来。”

快播确实不直接提供任何视频内容。大部分视频,存储于发布者本地的服务器。但是,当某个视频看的人多了,快播就会将这个视频存储到其托管的缓存服务器上,以提高播放速度。

缓存哪些,不缓存哪些,完全是系统根据播放热度而进行的自然选择。点播系统也是如此,根据每个视频被观看的频率发布热度排行榜,供快播用户使用。

公诉方的最关键证据,便是快播托管的那四台缓存服务器——2013年11月,由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从某技术公司查获,坏了一台,其他三台后来移交北京市公安局做鉴定。结果是,29841个视频文件,属于淫秽视频的文件为21251个。

不过,这个鉴定的合法性遭到辩方的强烈质疑。

王欣还表示,视频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储在服务器中的,通过肉眼判断不出是什么内容。

在王欣看来,在现有技术条件内,快播已经通过自己的110系统,屏蔽了来自某些特定色情网站和文件名为特定关键词的视频,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如果系统里仍有淫秽视频,责任也不在自己。

播放器还是视频网站

两天的庭审过程中,快播一方的辩护始终围绕技术中立而展开,并将淫秽视频无法尽除延伸到技术进步探索过程中的必然代价,一时间支持者众。

“快播只是一个播放器,不能主动上传视频,也不具备搜索、发布功能”“传播的主体、传播的行为者不是快播公司”“技术并不可耻”……

对应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辩方主张,缓存服务器里的只是一种临时文件,不是视频播放文件,所以快播不是网站。

关于如何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刑事案件,两高出台了两份司法解释。其中,2010年的“解释(二)”第四条做了这样的规定:

以牟利为目的,网站建立者、直接负责的管理者明知他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是淫秽电子信息,允许或者放任他人在自己所有、管理的网站或者网页上发布,达到一定数量或数额的,按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理。

在多位法律专家看来,快播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已经让它不只限于一个播放器,而是一个视频网站和发布平台。

“对于视频网站来说,用户发布和自己发布的内容对应的规则是不一样的,后一种情况的审查义务显然要高得多,基本是一种绝对义务,你要对自己发布的内容负责。用户发布的内容进入缓存服务器后,性质就发生了变化,相当于是快播在提供内容,因为这部分内容已经脱离了发布者的控制,他自己删了,别人还是可以从快播这里看到。”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国斌说。

作为一名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崔国斌告诉记者,快播的做法并不新鲜,网站把用户上传的东西存下来,自己向不特定人群发布的例子之前已有很多。

“这种模型知识产权界很多年前就讨论过了。如果他承认缓存到服务器上的内容也可以再被用户点播,我觉得他就死定了,性质上已经属于发布。当然刑法和知识产权上一些认定标准不太一样。”崔国斌说。

刑法学者阮齐林的观点与之类似:播放器还是视频网站,不能光看用户界面这种展现形式,更重要的是服务的具体内容。

“快播不只是个播放器,其实也是个视频网站和平台,可惜的是公诉人对这一点的回应不是很及时,当时跟着对方走了。”阮齐林说。

几位检察官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如果把整个庭审连起来仔细看,这个问题其实公诉人也说明了,只是开始的讯问环节设计得不好,在庭审效果上没有体现出来。而讯问环节的关注度最高,被告一方的一些“金句”又很出彩,碎片化传播的背景下,公诉方难免陷入舆论上的劣势。

“以庭审为中心”的样本

庭审尚未结束,淘宝网上就出现了王欣辩护人出庭时的同款水杯,备注是“人生开挂拥有花样吊打公诉人的口才”。

检察官的问题不止出在法庭言论技巧上。很多围观的互联网行业人士感叹,公诉人不懂技术,取证、举证过程不够专业,业内知道快播存在的很多问题,公诉人都没有通过证据在法庭上展现出来。

例如对缓存服务器中淫秽视频的取证,就被辩护人一直抓住狠打,质疑证据的真实性,称鉴定过程存在瑕疵,证据有可能被污染。

审判长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很少表达意见,唯有在上述问题上说了一句:“辩护人对鉴定结论提出了意见,法庭也认为这个问题很关键。需要核实清楚再进行判定。”

江苏省的一位基层检察官刘宏告诉记者,这个案子他最关心的,就是技术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角色问题。看了直播后,他和检察院技术局的一些同事聊天,都认为类似案件中,技术人员应该发挥更多作用。

“从最高检察院开始,领导层面上我们现在很重视技术的作用,但在实践中应该怎么去配合,细节上、机制上都还没有磨合好。”刘宏说。

快播案被认为是“以庭审为中心”的经典样本,“金句”不断,但从整个庭审过程来看,控辩双方的交锋依然有限,法官、检察官尤其需要进一步努力适应。

结束庭审后,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悬念就此留着。

以庭审为中心,法官责任最重,压力也最大。庭审公开的一种可能效应是,如果法庭最终作出与普遍舆论相悖的判决,则必须以充分的理由来说服社会大众。

“法院判决的时候,需要把这个问题解释得更加清楚。不同主体之间内容审查义务分别是什么,法律规则必须明确。”崔国斌说。

尽管遭遇了舆论调侃,不过提及网络直播的形式,围观的检察官们大多表示没有意见,认为应该直面挑战。“反正我不怕‘直播。”刘宏说,“所谓的金句,传播上效果很好,但跟本案的定罪量刑关系不大,其实是在转移焦点。对律师来说,他为当事人服务,可以嬉笑怒骂,这样做无可厚非。检察官代表的是国家形象,发言肯定要更负责任,我们只是需要找到自己的应对方式。”

他同时也担心,庭审直播的情况会遭遇传播时的“娱乐化”问题,大部分人关注到的都是一些有趣的点,非常碎片化,至于案件整体的逻辑和是非,反而被弱化了,甚至引发一些误解。希望媒体报道时能够更负责任,完整呈现庭审全貌。(资料来源:《新民周刊》、《南方周末》)

猜你喜欢
王欣公诉人播放器
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的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服务平台
Windows11自带播放器使用技巧
播放器
公诉人法庭辩论的技巧
论新形势下公诉人出庭工作的挑战及应对
以审判为中心下出庭公诉应把握的“五个关系”
Lon Duo Deck多功能播放器
“幽灵抗辩”与公诉人举证的限度
小保安晋身“都教授”有多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