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新的最优选择和发展红利

2016-03-22 07:22赵钧
WTO经济导刊 2014年2期
关键词:全球化公平贸易

不正当竞争的市场行为和贸易行为既反映出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和环境问题、劳工问题的全球化并存的严峻现实,同时也表明了在公平、自由、道德、开放逐渐成为市场竞争主旋律的背景下,以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最大化的社会责任将成为改革和发展新的最优选择和发展红利。与此相对应,世界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也唯有选择一种更能体现市场规范和秩序、更能兼顾要素高效流动和公平配置的贸易模式,才有可能在新的全球化浪潮中塑造出更加公平合理的贸易格局。

从保护主义到社会责任:一则来自游戏的启示

对于投机取巧或者不劳而获的行为,人们通常的态度要么是不以为然,要么就是嗤之以鼻。但如果回头想想,其实我们小时候最先学会的游戏技巧之一就是作弊——偷偷地把棋子弄乱,偷看其他玩家手中的牌,或者为了玩自己最喜爱的游戏而下载代码使用盗版拷贝。也许正是因为采取这种不正当竞争手段,往往都会比从正当竞争更容易获得利益,想方设法获取战胜竞争对手的优势也便成为人类的一大天性——甚至打破规则也在所不惜。

就本刊记者的印象而言,最近一个打破规则并引起广泛热议的是华盛顿州和路易斯安那州针对2011年中国合同制造商使用盗版软件的案例。其背景是,多年来,进入的跨国公司一直依赖中国合同制造商使用盗窃得来的美国技术而享受着低廉的成本。对于这种成本的换算,有粗略的估计显示,使用这种盗版软件可使利润率提高三分之一左右。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前面所说的通过作弊获取不正当竞争的机制开始发挥作用,由于利益的驱动,在这些跨国公司中,有些选择了同流合污,有些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装作不知道。

针对这种情况,华盛顿州和路易斯安那州颁布的新法就明确规定:如果企业的合同制造商有非法行为,那么企业将被追究有限责任。如发现合同制造商使用盗版信息技术,选择该制造商的公司应采取措施纠正这种行为,以免受到影响。华盛顿立法者表示,此项法律的主旨即促进公平竞争,而不仅仅是严惩违法者。

应该说,对于规则的破坏,不仅会让规制失去其应有的尊严和力量,同时也会构成对于自由公平和效率的进一步伤害。在商界,对于正当竞争的这种破坏往往被定性为串谋、内幕交易、欺诈和盗窃等。而在国际贸易体系中,则大多与贸易壁垒、贸易补贴、非互惠安排等贸易保护主义行为联系在一起,并表现为准入限制、许可限制、有秩序的销售安排、不正当的低价销售等。

欧盟在2013年公布的一份报告中指出,贸易保护主义过去一年在全球范围继续滋生,超过150项新的贸易限制诞生,2008年10月以来的总数量接近700项。WTO总干事罗伯托·阿泽维多对此的解读是:保护主义正在缓慢、逐渐、一点点地抬头,并且以不同以往的方式发展。他表示,“具体表现为不再是关税和出口补贴等容易察觉的形式,而是更多地表现为监管和管制,它们在当前协议的灰色地带找到了生存空间。”

而在2014年1月16日举行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传来的消息显示,从数据对比来看,中国将连续18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8年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仍然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国。

与国际贸易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对于自由、效率和公平的损害相对应的则是社会责任近年来在全球的兴起和快速发展。在全球面临可持续发展压力,尤其是经济危机滋生的全球就业压力的背景下,以兼顾经济、社会、环境综合价值最大化,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社会责任,凭借着在协调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解决效率公平方面的突出表现,正受到越来越多经济体、贸易体和社会组织的关注和重视,并成为引领和规范新一轮商业竞争和贸易往来的新的语言和新的规制。

经济全球化、贸易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总的来说,经济全球化大体是在经济活动国家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与国际贸易的发展与社会思潮的发展和演变息息相关。应该说,全球化进程始于近代资本主义的对外扩张和世界市场的对外拓展,其发端可追溯至15世纪的地理大发现,其突出表现在生产要素、资本、跨国公司经营的全球化,与此相对应,国际分工从传统的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分工发展为现代工艺、技术为基础的分工,产品的专业化分工由部门间的垂直分工发展到区域间水平型分工;分工的形成机制由市场自发力量决定的分工。

生产要素、资金、经营活动的全球化使世界贸易的总量、结构和体制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贸易规划的扩大,贸易竞争手段的多样化,使提供资源物质保障的全球社会、环境支撑力不堪重负。同时,国家间的贸易关系和影响贸易的各种因素愈发复杂化和多元化。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全球性气候变化问题、国际劳工权益保障等不断加剧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压力,使各国越来越认识到其赖以生存的生态和社会环境的重要性,并开始普遍关注社会责任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寻求经济与贸易、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逐渐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而作为当今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贸易组织,WTO在积极地推动世界自由贸易的同时也加强了对环境与贸易问题的协调,并明确将“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的因素作为其一项宗旨规定在 WTO协定的序言当中,要求成员方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安排国内贸易政策,实现多边贸易体制下的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讲,贸易可持续发展应当成为成员贸易体行为的一个评价标准。虽然对外贸易的发展对于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们认为,在WTO框架下要实现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不应仅仅停留在单纯地追求贸易额的增长上,而更应该体现在“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大幅度增长以及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的要求和本质上。此外,还要“考虑对世界资源的最合理利用,寻求既保护和维护环境,又以与它们各自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和关注相一致的方式,加强为此采取的措施”。这都应该成为新一轮经济全球化和社会责任浪潮下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应有之义,也自然应该成为成员贸易体行为的评价标准,进而突破区域和框架体系的限制,成为贡献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

从经济贸易角度看,经济学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全球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进而实现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合理性两个目标,在国际贸易上则表现为市场开放的不断扩大、贸易自由的不断升级。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国家开展国际贸易交换,参与国际分工协作,其主要目的是发展本国经济,进而提高社会福利。但事实证明,国际贸易的发展如果不选择一种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不但不能达到预期的发展目标,反而会给本国的经济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从经济学角度对社会责任展开探讨就是要界定什么样的贸易行为能够促进全球要素的公平竞争和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鼓励发展和推动改革。

从全球化角度看,全球化是指生产要素跨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互通互融的过程。其现实的最大挑战是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经济秩序和对话框架,以保证竞争的公平性和有效性,进而服务于全球范围内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共生和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全球化视角下对社会责任的讨论就是要寻找何种特征的贸易行为能够有助于实现这种可持续发展,其核心体现就是全球要素的持续优化配置和整体改革发展的持续增进。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经济贸易的领域内,还是在新一轮全球化的语境下,对于社会责任讨论的焦点就在于贸易行为的自由化流动以及公平化配置问题,也就是说,探究什么样的贸易原则能够促进全球资源要素的更优配置,最大限度地推进整体改革和创造社会福利。

新一轮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

1.更加兼顾自由、公平与效率的经济贸易全球化

作为全球化发展的重要标志和框架体系,WTO将“公平”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并与最惠国待遇原则等其他原则一道构成支撑整个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但根据我们的观察与调研发现,这种公平更多时候只是仅仅限于并体现在经济领域的贸易政策和贸易行为上,而对于贸易全球化过程所造成的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劳工问题等社会问题,公平原则并没有充分发挥出其对于经济发展反哺社会进步、贸易发展提升社会福利的协调、规制和平衡作用。

WTO以促进公平贸易为己任,公平的理念应当成为WTO的思想精髓。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景气,一些国家和地区所表现出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正在对 WTO的“公平原则”形成挑战,它不但威胁到整个多边贸易体制的正常运行而且对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不利影响。这种贸易保护主义现象在国际反倾销领域表现得尤其明显。

旧有的以对外贸易额的增长为唯一目标的模式难以为继。在更加注重经济发展质量和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化过程中,这样就要求全球范围内的不同国家主体、不同贸易主体、不同企业主体,都应该本着增进可持续发展共识,提倡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对话、弥合分歧、减少贸易摩擦,在WTO及FTA的框架和原则上,树立公平贸易、自由贸易的理念,以新一轮经济贸易全球化为契机实现全球的可持续发展与进步。

2.更加强调以人为本、释放人力的经济贸易全球化

作为生产力中最为活跃、最具革新力量的要素,笔者认为,不同时期作为生产要素的人的流动和发展应该成为经济贸易全球化的一个重要的评价和参照标准。在研究和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人的责任往往与人自由选择的范围和自由选择的能力紧密相联,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一次经济全球化在促进生产力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同时,也是对于人的个体潜能和创造力的极大释放。相应地,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人的可持续发展来看,人的社会责任也必然随之而扩大并予以重视。

但现实的情况却是,在当代新技术革命条件下,人的社会责任的问题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尖锐。具体表现在:人们过于追求经济数字的增长,外贸成交额的增加,而忽视了环境的保护和社会公平,结果导致往往经济确实是发展了,可是人们的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分配不公所导致的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的不满情绪多了而不是少了。

尤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新的全球化的发展建立在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资源掠夺的基础之上,那么就必然影响后代人的发展,对他们就是不公平的。因此,对于保护后代人的“生存权”亦具有重要意义。

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问题、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农民工的情感疏导问题等不断显现并不时成为舆论的中心。种种事实证明,当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既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创造力,也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力;它为人的发展和人的能动的创造精神的发挥开辟了巨大的可能性,但同时也可能带来人控制不了的破坏整个人类的生存基础的严重后果。不可持续的发展观和发展模式并不能真正给人类带来福利,也不符合经济全球化对于人的发展和人力的释放的促进作用。

新一轮全球化与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决定了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要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社会公平。而无论是经济的增长还是生态环境的改善,以及社会公平的实现,其最终的目的都是实现“人的福利和人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认为,现代法精神的根本是“人本主义”,新一轮全球化与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根本上还是离不开人的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以人的需求和幸福为本位和出发点来进行制度设计,因为离开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和人的发展来谈这些问题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3.亟待建立新的多利益相关方协调机制的经济贸易全球化

面对日渐增长的贸易摩擦,尤其是由不正当竞争引起的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现象,WTO可以说既提供了诉讼的机制,也提供了平等协商的机制,WTO成员认为有必要加强和提高磋商程序在解决争端方面的作用。

但现实的情况却是,从GATT到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了开放性的特征,国际贸易领域不断出现的一些新的问题和新的情况往往也会通过双边对话、多边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但这些恰恰都仅限于传统的贸易领域,GATT最初的缔结者们可能并没有想到,今天的贸易问题已经超出了传统的贸易领域,与环境问题、社会公平问题等社会责任议题交织在一起,并呈现出相关利益的多相关方参与、传统问题与现实问题交叉、贸易政策与政治问题交错等特点。

针对现实中所出现的这些问题,相应地人们也越来越希望赋予WTO更多的职能,在使贸易自由流动、高效配置的同时,能够更好地实现贸易的公平流动、公平配置。但现实的情况表明,但凡涉及到服务领域开放、贸易政策保护等关键性议题,WTO所提供的多边对话机制往往作用有限。

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和社会责任的要求来看,这就需要构建起新的多利益相关方的协调和沟通机制。与WTO框架下传统的多边谈判机制不同,新的机制不仅需要兼顾更多利益相关方的现实诉求和现实利益,同样还需要多利益相关方目标、理念的融合,在经过共同参与、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发展成果的共享。

具体的思路在于,一方面需要建立姿态更加开放、程序更加透明、目标更为一致的对话框架和机制体系,如自由贸易区谈判、产业联盟内对话等;另一方面,优化传统对话框架和多边谈判体系,如进一步优化WTO争端解决机制,对具体的程序性和实质性要求予以明确和强化。事实上,截至目前,在WTO所受理的案件中,大部分案件通过磋商都得到了妥善解决,而目前仍然有部分在进行磋商,足见磋商在WTO争端解决中的重要作用。

新全球化背景下可持续运营的企业对策

2013年12月5日,从事童装生产近20年的福建商人王树荣怎么也没想到做得好好的生意会突然遭受重创。这一天,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和Academy Sports+户外用品公司联合宣布对中国产儿童防风衣实施自愿性召回。原因是位于上衣颈部的拉带容易引发儿童窒息危险。生产这批产品的企业正是张树荣设在石狮的服装加工厂。产品召回对张树荣本就日渐减少的出口订单无疑雪上加霜。

然而,张树荣的遭遇并没有停止上演。在随后的12月16日至19日,国际服装联盟(IAF)与美国服装及鞋类协会(AAFA)连续举办了两场网络研讨会,集中就欧洲与美国在服装及鞋类领域相关的贸易政策、合规标准、法律条例,以及童装、REACH法规和纺织标签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在此短短数日之后,美国、加拿大和欧盟分别就中国产女童凉鞋、中国产夹克、中国产椅套等产品因为产品质量、健康环保等连续发出了消费者警告并实施自愿性召回。

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些召回案例中,除了有一部分是因为产品自身存在质量问题的硬伤,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国很多服装企业对出口地的安全要求标准不够了解,一些纺服产品的设计不符合当地法规,或者是在安全、环保等方面存在隐患,因此为一些国家利用社会责任问题设置贸易壁垒,进而实施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提供了机会,并由此制约了我国服装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事实上,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社会责任逐渐成为企业参与国际贸易合作一种新的国际通用语言,并涌现出一些跨越国界限制、超越文化障碍的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而在面对新一轮全球化出现的新挑战、新特点和新趋势时,企业除了会谈生意之外,还得会做生意,这就要求在理念上做到有认识、有准备的同时,努力做到将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生产、销售、采购等全流程,努力通过法制上的、议题上的、标准上的研究、准备和实践,在商业运营中形成新的话语体系,促成共同价值的认同,进而做到风险规避、效率提升、贸易自由,做到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同步提升。这就需要:

1.充分做好法律、议题和标准的研究和准备,争取在新的全球化的浪潮中形成优势,引领规则制定和格局塑造。这就包括:法律的准备,就是要在企业内部和供应链中加强法制宣传和系统培训。特别要加强在海外运营中如何利用法制的工具和武器,按照WTO的原则和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议题的准备,就是要通过产业联盟、上下游企业积极参与包括社会责任标准在内等自愿性标准的制定和学习,寻求共识,弥合分歧,高度关注服务贸易新议题。

2.把握新一轮工业革命分工合作、平行布局、跨境分工的特点,紧密联合全球价值链伙伴,增强企业在国际体制中的主动性和适应性。这就包括,加强高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加强树立中国企业负责任经营的良好形象,通过企业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带动力和影响力,有效规避海外经营风险,按照有利规则维护自身权益。

3.提升产业合作发展能力,通过行业、产业层面形成跨境利益共同体,以产业联盟合作方式化解利益分歧,谋求更加公平合理和稳定的发展环境。为适应新一轮全球化发展的需要,企业应通过利益相关方协商机制等分享新一轮全球化的发展红利,同时推动新一轮经济贸易全球化的早日到来。

4.增强企业的责任竞争力,提升CSR队伍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针对全球化和社会责任领域出现的一些新概念和趋势,应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能力,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工作者的培训,使其了解发展,掌握趋势,在国际贸易发展和社会责任工作中能够做到互相补益、融会贯通。尤其是要强化企业决策者(如CEO)的社会责任理念,形成企业贸易服务公平有效、社会责任工作稳步推进的局面。

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全球价值链的延伸,产品生产者的责任也随之延伸,企业不仅要让内部员工认识到承担好社会责任对生产者不是负担,而是参与产业链价值链全面竞争的门槛和机遇,同时还应帮助产业层面、行业层面以及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增强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责任竞争力。

编辑|赵钧 jun.zhao@wtoguid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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