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簧乐中蕴涵的性文化

2016-04-04 17:49苏沙宁
艺术探索 2016年2期
关键词:民俗乐器音乐

苏沙宁

(广西艺术学院 艺术研究院,广西 南宁 530022)

口簧乐中蕴涵的性文化

苏沙宁

(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研究院,广西南宁530022)

口簧是民族传统乐器之一,历史悠久,至今仍流传于民间。口簧蕴含着多种文化,性文化是其主体。口簧是在性意识的支配下创造的产物。它产生于人类婚姻的相对成熟时期,并伴随着人类的婚姻从蒙昧走向文明。不同的历史阶段,其形制与使用场合也在不断变迁,但其蕴含的性文化内涵仍不改初衷。口簧是人类社会性文化发展的活化石,其构建、使用、传承都体现了强烈的性文化观念,其音乐自然也蕴含着性文化的基因。

口簧;性文化;内涵;衍生

口簧是一种板形体鸣乐器,发音体为一块平面板状的结构,通过板块整体振动发音。目前世界各地都有流行。亚洲和大洋洲主要是竹、木材料,印度和欧洲多为金属材料。我国口簧主要流行在西南、西北和东北的20多个民族中。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称谓。汉族有口弦、口琴、弓琴、响蔑、拉蔑、蔑琴、蔑片、竹弦、嘴琴等称谓。少数民族的称谓更显多彩,如藏族的“卡旺”“日哥罗”“菅”,满族的“莫库尼”,维吾尔族的“埃额孜考姆兹”,哈萨克族的“阿吾孜考姆兹”,赫哲族的“空康吉”,鄂伦春族的“朋奴化”,傣族的“比埋”“比短”“比铃短”,佤族的“合浪”,纳西族的“控孔”“可谷”“古谷”,傈僳族的“马锅”“哈列列”“齿却”“曲曲”,哈尼族的“阿也”“拉吉”“和托”“恰尔的”“马嘎”“拉核”“驾尔”,黎族的“改”“太波”“口巴弓”,高山族的“笛丢”“布鲁”“哈翁哈翁”,广西瑶族的“床头琴”“弹琴”“口琴”,苗族的“竹口琴”“加”“卡谁”,彝族的“冲”,等等。口簧的历史源远流长,古代称为“簧”,史籍最早记载于《诗经》,《小雅·鹿鸣》中有“吹笙鼓簧”之说。宋代陈旸《乐书》亦云:“传称王遥有五舌竹簧,今民间有铁叶之簧。”随着历史的变迁,簧类乐器亦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变体。此类乐器虽制作材料不同,形制各异,结构有别,但发音机理和演奏方法均相同。然而,由于诸多原因,目前对口簧音乐的研究仍多集中于形制、使用及其音乐形态方面,而对其文化的深层研究特别是音乐与性文化关系的研究则显薄弱。本文通过人类文化学、史学、美学、乐器学、民族音乐学等学科,从不同的视角结合探究口簧性文化的内涵。

一、口簧的形态特征

我国的口簧有竹质和金属两种,前者以竹为材,后者以铜、铁为料。竹质口簧按头部形状可分为凸头形、平头形和网针形几类;金属口簧有环形、剑形、钳形、梨形、叶形几类。

口簧因发音体呈平面板状,整体振动发音,以此而论当属于板形体鸣。然而,又因演奏用口腔哈气产生气流冲击簧片引起共鸣,综合发音机理应属体鸣与气鸣混合发音体乐器。不同民族的制作材料和形制有一定的区别。汉族多用铜、铁等金属材料制作,少数民族除金属材料外,亦用竹制。但结构有别,形态各异。琴体长度约10~15cm,宽约0.5~1cm,分首、腹、尾三段。首尾短细,腹部宽长。竹制者在离琴头0.6~3cm处削去内侧竹囊,在竹皮中间剔出一条长约5cm的舌簧。金属制者从头部约1.5cm的中间起,顺着尾部方向凿出一条长约5cm的舌簧。演奏时,左手拇指、食二指执琴的尾端,簧片部分含于上下唇间。右手拇指、食指或单独或组合拨动琴的头部策动舌簧振动,同时利用口腔的呼吸哈气,簧振与气流碰撞产生共振发出声音。利用口形和气息的变化可调整音高和音色。

二、从口簧用途透视的性意识

口簧常用于青年男女表示爱情,传递信息,是以乐代言的工具。少数民族在这方面的使用显得尤为突出,每当夜幕来临,青年男女常相邀于村寨的草坪或树丛下、竹林间,奏起口簧交流感情,倾诉衷情。口簧演奏的都是表述爱情的音调,且音量纤细,要使用和理解需要特定的条件。一是近距离。发音柔弱制约了它的传送范围,因此成为情侣互诉情怀的自然和理想之器。二是语言。口簧演奏多无专用的曲调,通常由演奏者即兴发挥,把自己心里要说的话通过琴化成类似语言般的乐声向对方表述。男女之间一些羞于直陈的话,用口簧表达则含蓄自然。如此,没有相同的语言环境是难以沟通的。在广西金秀县忠良一带的茶山瑶区,历史上曾形成过“婚外情”的特别民族风俗。男女结婚组成家庭,仅仅是一种社会形式,夫妻关系靠经济来维系。而真正的爱情是婚外的情人,男女双方结婚后都可另择相爱。而且还会为对方找到情人感到高兴。每当妻子的相好找上门时,丈夫便会主动避让,也去找自己的情人相会。情人相会,都使用口簧交流感情。口簧是情人间表达爱情的必不可少的工具。因此口簧又有“床头琴”之称。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此风俗已瓦解消失,经济和爱情合二为一,专偶的一夫一妻制取代了多偶的婚外情人俗。情侣定情也习惯将口簧作为信物赠与对方。由此可见,口簧几乎成为爱的代词。无论恋爱、情爱、婚姻,可以说都与性有关,性爱是其最终目的。

三、从口簧的音色及乐曲特点透视的性内涵

口簧并非仅用于摆设与观赏的器具,其创始就是为声音而为。因此,口簧即为乐而造之器。从这个角度而言,口簧具备了乐器与器乐的二重功能。乐器用于奏乐;器乐具有供人听赏之功用。

口簧音乐总体可分为三类:一是模拟禽、兽的音声;二是传递爱情信息的乐音组合;三是调情欢娱的曲调。口簧音乐文化衍生于性文化,故其音乐首先服务于性意识,从其多模仿鸟、兽类求偶鸣叫的音声就可见一斑。

口簧无固定的音高,音色似雄性树蛙(树栖动物)求偶时的鸣叫,但音量较之纤细,近距离才能听到声音。虽然口簧没有绝对固定的音高,但通过口形和气流大小的变化可发出大三度、纯四度、纯五度的音程。口簧没有固定的曲牌,所奏的乐调就是人们要向对方倾诉的语言音调。从目前采集到的乐曲看,多为二、三、四、五度旋律音程的结构。节奏多散化,相对稳定的节奏型有广西南丹县苗族称为“勃爹”的竹口琴的短长型、切分型,那坡县彝族称为“冲”的长短型,西林、隆林苗族“卡谁”的连续短促的非均分节进律动型。出现均分律动的节奏只见于西林苗族卡谁独奏曲《加星》,但也多奇、偶数节拍交替。音调无规则,有时长时间同音持续,有时又一高一低或两、三高一低。常见发单音,西林苗族杨文广的演奏可发四度和音。外人听似无规律的旋律,在一定的范围内和约定俗成条件下乃是有规律可寻的,否则就无法达到传情的目的,而这种规律又是受生活环境和语言约束的。无论何种材料制作的口簧,从音色和乐曲结合的特点分析,总体属于模仿动物求偶的鸣叫,将求爱的信息发出,期望得到异性的关注和响应。因为乐器的音色虽柔和、甜美,但音量柔弱,奏响的目的并非自我欣赏,而是针对异性。乐曲表达的内容是求爱的信息,希望起反应的对象亦为异性。由此可见,性无疑是其主题。

四、民俗中的口簧及其性文化内涵

从发生学、民俗学的视角而论,民俗与音乐一开始就是一个共同体,虽然并非所有的民俗都与音乐有关,但可说不存在脱离民俗的音乐或与民俗不相干的音乐。民俗是人类在社会进程的劳动、生活中创造和累积下来的民间风俗,音乐则是民俗中的文化元素。民俗是音乐滋生的土壤;音乐是民俗发生、传播和传承的外部条件。音乐表现依赖于民俗,民俗通过音乐表现展示。民间的祭祀仪式、婚姻活动、丰收庆典、劳动等,几乎都离不开音乐的贯穿。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俗是音乐形成的物质条件,也是音乐传播与传承的载体;而音乐是激活民俗的精神条件。前者具有客观性,后者体现主观性。口簧及其音乐孕育于婚姻民俗,但又丰富了该民俗。

口簧的形成与民俗关系密切,确切地说,与求偶活动关系尤密。历史文献也有相关的记载。清张庆长《黎歧纪闻》中就有“男女未婚者,每于春夏之交齐集旷野间,男弹嘴琴,女弄鼻箫,交唱黎歌,有情投意合者,男女渐凑一处,即订耦配,其不合者,不敢强也”的描述。其中提及的“嘴琴”即口簧。利用口簧在异性之间进行择配,可见民俗中口簧的性文化意识十分清晰。横向观察,口簧与求偶民俗相结合的现象较为普遍,大凡拥有口簧的民族,都极少将其挪作他用,由此体现了一种共性。而不同的地域、民族,其形制及曲调又有各自鲜明的特色,表现出强烈的个性。个性寓于共性之中,反映人类的共生现象;共性承载个性,体现为独特的民族特征。但共性也好,个性亦罢,都离不开性文化的理念。无论金秀茶山瑶用于枕边的“床头琴”,还是隆林、西林苗族林荫下、树丛间寻偶的“卡谁”,都是一种性文化的表现。

五、从民族审美中反映的性意识

审美是一种思维活动,属于意识的范畴。意识决定审美,审美通过思维形式表现。透过口簧的审美情趣,可管窥其浓厚的性意识。

性是动物的本能,人类的性意识渊源于这种本能。在意识的驱使下,各种审美观念油然而生。不同时期的不同审美主体,情趣相异,其思维特征亦有差异。各民族使用口簧寻觅配偶,是一种共性美学意识的反映;而相异的表现方式及其形态则是个性审美思维的表现,反映了不同民族的审美情趣。

总体而论,口簧表现出来的民族审美思维追求自然、含蓄、和谐、务实、求真的特点。人们受大自然中动物求偶鸣叫的启迪,模仿其音色,创造了这种乐器用于追求异性。虫鸟鸣叫简洁、坦率而质朴,通过声音传递求爱的信息,反映性的欲望。仿动物鸣叫制作口簧的前提是对原始天籁美的审美追求,也基于对异性的爱慕和渴望。

归属于精神文化的审美意识建立于物质文化的基础上。南方亚热带的温湿气候、肥沃的土地适宜水稻、竹木等作物和多种动物的生长和繁殖。自然界丰富的资源为人们的生存提供了优厚的物质条件,不仅为人们生活提供必须品,也影响着精神文化的构建。审美意识由人们的主观意志创造,其情趣乃是生活在客观条件下人们受自然环境而滋生的一种鉴赏力的标志,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和地域性。

从《诗经》就有口簧的记载可知,至少在春秋时期就有这种乐器的存在。若上述对其源于性文化的民俗论证成立,则其用于求偶的民俗活动起码在此前就开始萌芽。其沿袭至今大概经历了性文化的公开、隐蔽两个阶段。

人类的婚姻大致经历了杂婚、血缘婚、族外群婚、对偶婚、专偶婚几个历史时期,性文化也从杂乱(非理性)向文明(理性)逐渐过渡,随着社会性质的变革而演进,而行为也由公开转向隐蔽。使用口簧求偶,以乐代言,从行为和形式来说都相对文明。从这个意义上说,口簧所体现的性文化当始于人类婚姻进入相对文明的时代。因为原始时期人类尚处于杂婚和血缘婚阶段,繁殖是属于一种性行为下的自然现象。况且该时期社会上还未出现金属冶炼,即使是竹制的口簧,也缺乏锋利的器具雕削。从乐器学的角度分析,当时也不达到这样的工艺水平。使用乐器求偶择配,应该属一种有一定理智约束的文明行为。就此而论,其出现于人类对偶婚时期较为合理。因为出现于母系社会的族外群婚是本氏族的兄弟与结为通婚集团的对方氏族的姊妹为婚,将她们作为共同的妻子,而对方氏族的兄弟则与本氏族的姊妹为婚,成为他们共同的丈夫。这种家庭组织对兄弟姊妹间互为夫妻的血缘关系仍带有较强的搭配和指定性,自主性受约束,自由择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结合上述各方面的情况推断,口簧约出现于封建社会。依据有三:其一,封建社会人类的婚姻已进入对偶婚时期。其二,其时人们的性观念已超越了纯粹解决性压抑的本能性审美,对异性的追求重心已倾向慕恋,除了寻求生理上的满足外,更多要求心理上的满意。使用乐器或者以歌代言,以求显示自我而达到这种目的亦属自然。其三,根据文献记载,该时期已出现金属冶炼,工艺制作亦达到较高的水平。由于各民族的社会发展不平衡,汉族的封建社会建立早于其他民族。古属越地的广西直至唐代才开始进入封建社会,而汉族早在周代就已瓦解了奴隶制进入封建社会。综上所论,汉族在春秋时期便已使用口簧,而少数民族地区利用簧类乐器求偶则最早见于唐宋时期。这个时期可称为口簧所体现的性文化的萌芽期,中原汉族比百越地区少数民族为期较早。该时期社会的性文化处于朦胧阶段,所谓朦胧是指人们对性的理解仍为一种出自本能的模糊状态。使用口簧传递性信息的对象也非特定,只要是相中的异性即可。因此,口簧所体现的性文化也属于一种辐射式的开放状态,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进入专偶婚时期,人类婚姻趋向文明。择偶的意识转向组织家庭,繁衍后代,健康民族。理性的性文化引导口簧使用转为隐蔽的状态,求偶的行为也由公开转向隐蔽,对象也有所更趋稳定。性文化由公开向收敛、隐蔽发展,行为从辐射式的开放趋向有针对性的专一,体现了性文明程度的提高,显示了人类性意识的日益成熟和性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口簧的的使用方式和场合也自然随社会的进步而演进。但它顽强地保持着原始的功能。目前民间虽有局部地区以自娱式地演奏,但其性文化内涵仍为主体。

综上所述,口簧是在性意识支配下受动物求偶鸣叫启发而成的产物,因此,其诞生之时就蕴涵着性文化。虽形制、结构、制作材料和音乐形态不一,然其发音机理、演奏方法、音乐理念与功能却相同。它产生于人类婚姻的相对成熟时期,并伴随着人类的婚姻从蒙昧走向文明,其形制及使用场合也不断变迁,但其蕴含的性文化内涵仍不改初衷。联想—制作—使用的关系链都贯穿着性文化的主观意识,前期是朦胧的、公开的,后期是清晰的、隐蔽的,越来越文明与理性化。模仿动物向异性示爱的方式制作口簧是其原始创意,以乐器为工具,通过音调传递爱的信息,最终达到媾合目的乃是本质的性文化内涵。通过口簧的器与乐表达求爱的意识,形式上表现为含蓄,特质上体现出果敢、直率的民族特质。

(责任编辑、校对:李晨辉)

Sexual Culture Embodied in Kouhuang Music

Su Shaning

Kouhuang enjoys a long history as a traditional ethnic music instrument and is still popular nowadays.It is a music instrument of various cultural significance with sexual culture at the core.Inspired by human sexual conscience,kouhuang originated and developed with marriage system.In different periods,its shapes and the occasions to be used had undergone changes with sexual cultural at the core remaining unchanged.Dubbed live fossil of human sexual culture,the development,inheritance and usage of Kouhuang are suggestive of sexual implication,so is the music.

Kouhuang;Sexual Culture;Implication;Derivation

J607

A

1003-3653(2016)02-0114-04

10.13574/j.cnki.artsexp.2016.02.019

2016-01-27

苏沙宁(1957~),男,广西梧州人,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研究院民族艺术研究所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民族音乐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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