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图书馆实行超期豁免制度的争议及启示

2016-04-05 08:38贺雪平黄帼婷
新世纪图书馆 2016年2期
关键词:中山大学借书罚款

贺雪平黄帼婷



中山大学图书馆实行超期豁免制度的争议及启示

贺雪平黄帼婷

摘要高校图书馆图书借阅量不断下滑,为提升图书利用率,中山大学图书馆秉承人本理念,特别设立图书借阅超期责任豁免日。论文通过政策发布前后读者借阅量的数据对比,分析了超期豁免政策的实际效果以及带来的争议和意义。

关键词图书借阅超期豁免人本理念

分类号G252.3

DOI10.16810/j.cnki.1672-514x.2016.02.010

The Controversial and Revelations of the Exemption Policy in Sun Yat-sen University Library

He Xueping,Huang Guoting

Abstract The amount of book lending is declining in the university library.In order to promote the utilization rate of books, the Library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 keeps the human-oriented idea, specially sets up book lending beyond the liability exemption.Through comparing the borrowing amount of the books before and after the polic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actual effect of this policy was implemented, dispute and enlightenment.

Key wordsBook lending.Exemption policy.Humanistic spirit.

随着移动传媒的全面普及,电子阅读已经逐步成为人们的主要阅读方式,传统纸本阅读方式受到强烈冲击,高校图书馆图书借阅量的不断下滑就是其中一种重要表现形式。2015年4月16日《人民日报》中一篇文章写道:高校图书馆借阅量创十年新低,外借量逐年下降已是高校图书馆面临的共同困境[1]。为了更好地推广阅读,中山大学图书馆将阅读推广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并列入年度计划,于2014年4月23日起实施新的外借无上限制度。外借无限量制度实施一年,图书外借量较过往已有明显提升,为全国图书馆提供了有益的范例。为进一步推广阅读,加强借阅道德建设,弘扬图书馆精神,继2014年4 月23日在国内图书馆界率先实施“阅读无止境,借阅不限量”制度,全面解除借阅图书数量限制后,中山大学图书馆决定自2015年起,设立图书借阅超期责任豁免日(简称“超期豁免日”)。每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9月10日(教师节)、9月28日(孔子诞辰纪念日)和11月12日(孙中山诞辰日、中山大学校庆日)归还超期借阅图书的读者,将享受豁免超期借阅图书责任的普惠待遇。另外,超期借阅图书的读者亦可在“超期豁免日”当天办理图书续借手续,原有借阅超期责任同时自动免除。

1 超期豁免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效果

中山大学南校区图书馆作为中山大学图书馆总馆,读者数量及图书借还量居中山大学各校区之首,其数据具有代表性,因此,笔者特选取中山大学南校区图书馆图书借阅相关数据进行研究。

为了实施超期豁免制度,中山大学图书馆在2015年4月17日通过微博、微信、海报张贴、主页公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其中微信的反响最为热烈,点击量有17 189次。此次还书豁免日四校区共归还超期图书1366册,其中南校区超期图书650册,年代最久远的可追溯到2009年。

1.1日环比变化

从图1来看,受超期豁免制度的影响,4月21日至4月25日图书借还量明显增加,以豁免日当天最为明显,更为重要的是,还书量超过借书量并不仅限于豁免日当天,21-25日三天还书量都明显超过借书量,与19日和20日相比,还书量与借书量都明显增加,并且还书量增幅超过借书量。4月23日逾期归还量为650册,逾期归还率为45%,明显高于4月21日的6%。与4月22日相比,4月23日逾期归还率增长率为92%,可见超期豁免制度效果显著,在超期豁免当天,逾期归还图书不用答题限权,省去必要的麻烦,而且当场可以续借或借阅其他图书,极大调动读者的借书和还书热情,加快图书的流通速度。

1.2月同比变化

通过观察2014年至2015年南校区图书借还情况月走势图(见图2、图3)可以看出,大学生借还书量变化具有明显的学期规律性,即3月及9月开学后借还书量为全年最高,1月及6月学期末借还书量开始明显降低,2月与7月寒暑假期间借还书量为全年最低,因此,要避免图书借阅量因大学生学期生活的规律波动所带来的干扰,不能采用月环比分析,只能采用月同比分析才更能逼近真实。

同比超期豁免日前后数据,笔者选取2015年4—6月借还书数据与2014年同期进行对比。(1)借书量。2015年4月南校区流通部读者借书量为26 068册,2014 年4月为22 611册,同比增加3457册,增幅为15.3%;5月同比增加1182册,增幅为4.9%;6月同比减少863册,减幅为4.7%。(2)还书量。2015年4月南校区流通部还书量为28 691册,2014年4月为22 453册,同比增加6238册,增幅为27.8%;5月增加256册,增幅为0.8%;6月增加586册,增幅为2.0%。可见,2015年4—5月借还书量较2014年同期显著增长,5月借还书量增幅减弱,6月还书量有所增长,还书量增幅较5月略有回升。

为了更进一步观察读者借还书量受超期豁免制度的影响,排除其他因素带来干扰,还应选取超期豁免制度发布前临近两年的月同比数据作为参照数据,笔者最初想选择2015年1—3月与2014年同期对比来观察在无超期豁免制度影响下前后两年同期月份的借还书量是否也有所增长,但由于2015年1—3月与2014年1—3月对比时,其数量虽没有受到超期豁免制度影响,但却受借阅不限量制度影响,因此笔者特选取2014年1—3月数据与2013年同期月份对比结果作为参照数据。(1)借书量。2014年1月南校区流通部读者借书量为14 755册,2013年1月为19 689册,同比减少4934册,减幅为25.1%;2月同比增加916册,增幅为9.3%;3月同比减少4284册,减幅为13.2%。(2)还书量。1月同比减少4860册,减幅为21.6%;2月同比增加696册,增幅为5.6%;3月减少4646册,减幅为15.2%。可见2014年1月借还书量较2013年显著减少,2月借还书量有所增加,3月借还书量明显减少。

对比可见,2014年1—3月南校区图书馆流通部读者借还书量与2013年同期月份相比在没有新制度发布的影响下总的来说在减少,而2015年4—6月与2014年同期月份相比在增加,这样的结果正说明在超期豁免制度的影响下,中山大学南校区图书馆流通部读者借还书数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实现正增长。在各大高校图书馆借阅量不断下滑的今天,中山大学图书馆借阅量能逆势反升,要归因于借阅不限量制度,但随着制度热度降低,中山大学图书馆借阅量再度下滑,超期豁免新政的推出,又一次提升了读者借阅量,从这样的结果笔者可以得出结论,至少在短期内,超期豁免制度已经产生明显的效果,至于长期效果如何,笔者尚待后续数据才能验证。

2 实施超期豁免制度的争议

超期豁免日制度一出台,立刻引起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纷纷议论,不少图书馆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不理解,认为超期豁免日与之前超期答题限权制度相冲突。为了提高图书利用率和周转率,促使读者形成按时还书的习惯,中山大学图书馆自2008年10月制定实施公平、合理使用文献资源的规定,即《中山大学图书馆文献合理利用规范》。规定外借图书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若有图书逾期未还,则图书馆停止提供外借服务,图书馆依据读者图书逾期的长短以及次数,督促读者熟悉和遵守图书馆相关管理制度以及文献资源利用道德规范,详情可参考中山大学图书馆主页[2]。对于设立超期豁免日,有馆员认为超期不罚款已是一种退让,现在设立超期豁免日,会导致读者借阅图书逾期成本降低,从而会更容易借书不还,这是图书馆管理的漏洞。

其实部分馆员的这种担忧也有原因:一是读者可能囤积喜爱的图书,尤其是一些通俗类读物或某专业类图书。借阅无上限制度无疑让这部分读者更可能一次性囤积一大批畅销读物,从而造成某类图书短缺;二是读者借阅的图书逾期本应该接受一定的处罚,逾期做题本来已经起到了这方面的作用,但是现在超期豁免制度促使读者囤积图书而免受处罚,使得逾期做题的处罚效果下降。

笔者认为超期豁免日其实与之前超期答题限权制度并不冲突。从上面的分析结果可知,读者并不会等到豁免日当天才归还图书。原因是受图书馆现行图书借阅制度影响,读者如果等到豁免日才归还所借图书,逾期日距离豁免日时间越长,违约成本越大。因为读者借出满一个月后逾期未还,借阅权限即刻被停,不能借书。除非读者借阅图书恰好在豁免日前过期,才能避免答题。以2015年4月23日为例,要享受豁免特权,其图书借出日期必须在2015年3月23日之前。假设读者在2015年1月1日借书,根据图书馆的借阅规定,2月1日应该归还图书(在不续借的情况下)。如果因为种种原因逾期未还,而一直等到4月23日豁免日归还,则读者的违约成本为少了80天的图书借阅权限,如9月10日豁免日归还,则减少218天,9月28日豁免日归还则减少236天,11月12日豁免日归还则减少281天。可见为了等到豁免日才还书,其违约成本过大。因此,对于珍惜借阅权限的读者来说,并不会特别选在豁免日才归还借阅图书,反而对于不那么珍惜借阅权限的读者来说,他们一年中多了四次超期豁免的机会,可能会更愿意将逾期图书归还和借阅,更何况还有一部分因为非主观因素导致图书逾期的读者受惠于此项制度。因此,超期豁免制度作为现行图书逾期管理制度的辅助和补充,并不会导致读者肆无忌惮地借书不还,反而会一定程度上减少读者的借阅成本,增加读者借阅量。超期答题限权为读者减轻经济压力与负担,而超期豁免在按规则办事的前提下,又最大限度满足读者需求。

3 实施超期豁免制度的意义

3.1超期豁免制度是“用户永远都是正确的”具体实践

“智慧与服务”(wisdom and service)是中山大学图书馆的馆训。最初提出这个理念的是一位美籍女士—韦棣华(Mary Elizabeth Wood)。九十多年前她在武昌建立了一所“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这所学校不是一所单纯的教育机构,而是韦棣华通过这个机构传递着一个不灭的灵魂——智慧与服务。后来,智慧与服务便成为了“文华精神”[3]。中山大学图书馆馆长程焕文是一位图书馆史专家,对沈祖荣、韦棣华和“文华精神”有着非常深刻的理解,2001年,他提出把“文华精神”作为中山大学图书馆的馆训,并对其进行详细的阐述。2004年,他在《信息资源共享》一书中提出四个定理:一切信息资源都是有用的;一切信息资源都是为了用;人人享有自由平等地利用信息资源的权力;用户永远都是正确的。对于“用户永远都是正确的”理念,他认为应从“是用户决定图书馆的一切”“最大限度吸引用户”“对用户永远不要说‘不’”“用户的一切过错都是有益的”这四个方面来理解[4]。按照程馆长的逻辑,超期豁免如果在“用户的一切过错都是有益的”这个前提下来理解的话,与超期答题限权制度并不冲突,他们的内在其实是一致和相辅相成的。在某种程度上讲,读者逾期未还书常常也有图书馆的责任,如图书馆对读者教育不力或者催还邮件发送不成功等。所以设立超期豁免是中山大学图书馆人文精神的又一种体现。

3.2超期豁免日的选择具有鲜明的中山大学特色

选择在4月23日、9月10日、9月28日和11月12日作为超期豁免日是有着特殊意义的。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又称“世界图书日”,其设立目的是推动更多的人去阅读和写作,希望所有人都能尊重和感谢为人类文明作出过巨大贡献的文学、文化、科学、思想大师们,保护知识产权。这个日子与图书馆事业息息相关,作为图书馆从业人员,更应该向读者推广阅读。9月10日和9月28日分别为教师节和孔子诞辰。从图书馆的性质类型来看,中山大学图书馆属于高校图书馆,主要服务于广大师生,为其学术科研提供保障。不仅如此,中山大学图书馆通过超期豁免的这种方式让读者铭记尊师重教的中国传统。11月12日为孙中山先生诞辰及中山大学校庆日,选择校庆日子作为超期豁免日就很有特色。中山大学由孙中山1924年2月4日下令创办,1925年3月12 日孙中山在北京逝世,为了纪念孙中山先生,继承和发扬中山先生的革命精神,1926年8月国民政府决定将孙中山先生诞辰纪念日11月12日设立为中山大学校庆日。

3.3超期豁免制度是应对图书超期问题的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

一直以来,中外图书馆应对图书超期问题所采取的最主要手段是超期罚款。这一制度固然对减少图书超期现象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广大读者的诟病与非议,并引发了图书馆学界的广泛争议。反对者认为超期罚款制度缺乏法律依据,图书馆本身不具备罚款的主体资格,无权制定罚款制度,并且超期罚款违背了图书馆的平等精神,应予废止[5-7]。支持者认为图书馆有限的馆藏不能满足读者接近无限的需求,超期罚款制度有效地减少了图书超期现象,国内外大多数图书馆均采用这一直接有效的办法[8-9]。中立者认为超期罚款不应当作为应对图书超期现象的主要手段甚至唯一手段,应当在逐步完善罚款前提及罚款标准的基础上,辅助读者教育、超期限权等其它方式[10-11]。

鉴于超期罚款于法无据的尴尬境地,如今国内越来越多图书馆正在逐步取消或已经取消超期罚款制度[12],中山大学图书馆率先取消读者超期罚款,属全国先例。当时引起广泛的讨论,其意义中山大学图书馆的同仁也早已阐述[13]。超期豁免制度作为阅读推广的一种手段,它既是对“阅读无止境、外借不限量”外借服务制度的补充,更是践行阅读推广的又一大创举。这一大胆创新和勇敢尝试,暂且不论目前的实际效果如何,如能为提升和恢复传统纸本阅读在大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或能促进更多高校图书馆甚至是全社会为提高全民阅读作出更广泛尝试和更积极探索,便是其最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赵婀娜,郭倩,刘惟真.孩子,你今天读书了吗[N].人民日报,2015-04-16(17).

[2]中山大学图书馆文献资源合理利用规范[EB/OL].[2015-05-15].http://library.sysu.edu.cn/web/guest/gzzd/wyj/wxlygf.

[3]程焕文.跨越时空的图书馆精神[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2(6):66-70.

[4]程焕文,潘燕桃.信息资源共享[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32-36.

[5]黎炜.过期罚金及其应对策略[J].图书馆学研究,2009 (5):76-80.

[6]程愚,邓友诚.试论“过期罚款”的废止[J].图书馆建设,2007(1):61-62.

[7]图书超期罚款可以休矣[EB/OL].[2011-07-19].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5a923b0100sr1f.html.

[8]对图书超期罚款的再思考[EB/OL].[2011-08-16].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5a923b0100tcwb.html.

[9]朱远春.高校图书馆“超期罚款”的困境及改进方法[J].图书馆建设,2010(2):69-71.

[10]李春利,赵莉.高校图书馆借阅图书超期现象原因调查及对策分析[J].图书馆界,2015(1):71-75.

[11]李侠.图书馆图书借阅逾期罚款利弊分析及对策研究[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5(5):68-71.

[12]鲁直.图书超期豁免渐成“风气”[N].新华书目报,2015-06-19(A09).

[13]秦娴,梁益铭,王秋君.对高校图书馆还书逾期处理政策的分析及思考:以中山大学图书馆为例[J].大学图书馆学报,2012(6):41-45.

贺雪平中山大学图书馆助理馆员。广东广州,510275。
黄帼婷中山大学图书馆助理馆员。广东广州,510275。

收稿日期:(2015-07-07编校: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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