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6-04-05 11:02王江蓉刘晓峰
四川农业科技 2016年12期
关键词:培育农民培训

王江蓉,张 玥,刘晓峰

(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开江县分校,四川 开江 636250)



开江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及对策研究

王江蓉,张 玥,刘晓峰

(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开江县分校,四川 开江 636250)

本文对开江县农民现状、新型职业农民特点以及培育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培育对策,以期为开江县新型职业农民职业群体的壮大,为我县农业现代化发展,增强"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撑。

农民;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1 培育现状

1.1 开江县农民现状

开江县地处四川省东部,是典型的欠发达地区农业大县。全县幅员面积1033km2,辖10镇10乡,194个村。耕地2.41万hm2,总人口60.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9.9万人,占总人口的82.9%,这就是开江县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这部分农民分四部分:一是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主要是常年外出务工的农民,约有13.2万人;二是从事农业劳动的留守农民,约有9.0万余人;三是兼业的农民,约有6.3万人;四是老人和孩子以及分季节打工的农业劳动力,约21.4万人。

1.2 开江县新型职业农民现状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3种类型。与传统农民、兼业农民不同,新型职业农民除了具有职业农民的一般特点外,还必须具备以下3个特点。

1.2.1 以市场主体 传统农民主要追求维持生计,而新型职业农民则充分地进入市场,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最大化,一般具有较高的收入。

1.2.2 高度的稳定性 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而且后继有人。稳定性是农业特点对从业者的基本要求,以区别于对农业的短期行为。

1.2.3 是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 新型职业农民不仅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晓政策、有组织、守法纪,还要求其行为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

1.2.4 开江县新型职业农民基本情况 按上述标准衡量,开江县新型职业农民并未形成一个稳定的职业群体,但已见其轮廓。目前发展种养大户819户,家庭农场258户,专业合作社360户。从2014~2016年,共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33人,其中:生产经营性435人,专业技能型298人,社会服务型300人。全县已有607人颁发了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2 存在问题

2.1 培育对象素质堪忧

2.1.1 培育对象综合素质低 主要表现在文化、科技、身体素质低,主体观念和法制意识缺乏。农民文化程度偏低,不利于新知识、新技术的接受和学习。调查显示,在28.8万开江县农村劳动力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200人占2.2%,中专文化程度3850人占1.3%,高中文化程度2.1万人占7.3%,初中文化程度13.43万人占55.6% ,小学及以下9.67万占33.6% 。青壮年由于受到受教育水平提升,就业选择多样化以及城乡、行业收入差距等因素的影响,往往不愿进入农业领域,尤其是很多青年人把农民作为一个身份象征,存在恶农思想。调查显示,目前我县愿意让自己孩子从事农业生产当新型职业农民的仅占12.5%,85.5%的农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从事二、三产业,只有22.5%的专业大户愿意吸纳农业大学生到自己经营的农业产业中从业,50.5%的专合社暂时不愿意接纳。在转移就业的农民中,1.84万人有返乡意愿,其中3839人有返乡创业意愿,3341人有返乡务农意愿,愿意务农的仅占我县农村劳动力的1.2%。

2.1.2 培育对象结构失衡 调查显示,开江县农村务农的职业农民老年人口越来越多。16~30岁及60岁以上的均各占2.2%,31~40岁的占7.1%,41~50岁的占24.4%,51~60岁的占64.1%。由于城镇化的加速发展,从事农业的复转军人、打工返乡的各占6.7%,大学毕业创业的占2.2%,长期或终身务农的占71.1%,在职村干部占13.3%。2016年7月底前调查显示,开江县登记农村劳动力28.8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57.7%,留乡务农的9.0万人中,其中妇女6.5万,占72.2%。外出打工的农民当中,有75.5%是男性,24.5%的是女性。在我县偏远山区,更是无人种地,劳动农民空心化现象特别明显。

2.2 培育过程问题凸显

2.2.1 培育模式传统单一,缺乏时效性 对培育对象、时间、内容没有进行有效梳理,效果差。由于农民素质参差不齐,统一授课教育培训,所教授的农业知识、农业技术等难以有效传递,加上理论讲课和实践操作课不配套,农民很难真正掌握。有些急需的专业技术,又由于缺乏田间演示,农民更是无法消化理解。只注重文化教育,缺乏对农民身心的教育与疏导。

2.2.2 培育经费投入不足 开江县是一个典型的欠发达地区,农业整体发展缓慢,财税收入低,用于新型职业农民陪育的经费少,而且到位时间慢,需要培育主体和机构要预先垫付培育资金,培育难以按时有效组织实施,严重制约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

2.2.3 培训师资奇缺 随着农业生产市场化、规模化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不断涌现,这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领办人或管理者已不局限于农业生产技术的需求,特别需要包括经营管理、市场运作和企业策划等多方面涉及自身发展能力的知识和理念的学习,但就开江县目前而言,还欠缺这方面的师资和人才。

2.2.4 农业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滞后 因改革建设滞后,加上体系内经费不足,推广主体对农业实用技术研究与推广等存在障碍,对农民公益性、创新性服务必然缺失,培育工作难到位难实施。

2.2.5 缺乏明确的主体管理 参与培育农民的部门繁多,没有一个统一的领导机构来组织、监管、协调。

2.2.6 宣传力度不够 对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有哪些特征,培育成长的社会环境宣传不够,农民不知晓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

2.2.7 农民主体意识不强 由于农民的独立性、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差,落后农民意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造成了对新型职业农民认识上的偏差,对自我定位和自我陪育作用模糊,无法支持和积极参与陪育培训工作,往往是要我培育而不是我要培育,尤其对理论学习兴趣不大,被动培训学习现象严重。

2.2.8 培育缺乏立法保护 与新型职业农民相关法律少,由于法律的缺失致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3 对策措施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培育主体借助培育工具和信息技术,以多样化的培育方式将农业知识、技术、技能、现代观念等内容及时有效地传递给农民,使传统职业农民和有志从事农民职业的人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培育主体、农民长期不懈努力,才能培育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晓政策、有组织、守法纪"的新型职业农民。真正让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开江县能种地种好地的农业从业者,以便更好地建农稳农固农。

3.1 培育原则

3.1.1 实事求是 根据开江县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现状,农民对农业知识和技能的需求,坚持按农民所想所需的现实要求因地制宜展开培育,并尊重农民意愿 不搞强行培育。

3.1.2 统筹规划 新型职业农民陪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农业推广主体、农广校、职业学校、劳动部门、就业部门等部门多,应在政府主导下,建立统一的领导协调机构,进行组织、协调、监管、考核、认证、跟踪服务等工作。

3.1.3 培育制度 实行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坚持以生产经营型为主、兼顾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开展"三类协同"培训,对开江县符合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条件者,按照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认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并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扶持。

3.1.4 示范培育 结合开江县实际,在4~6年内,将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轮训一遍,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两新"并行、"两新"融合、一体化发展。

3.2 完善培育体系

积极探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机构、培训单位、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的准入标准,充分发挥开江县农业局培训机构为主体,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多元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3.2.1 丰富教学内容 主要是现代农业技术、农业法律和政策、农业环保、农场经营管理、农业安全等进行教学培育。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参照农业部发布的培育培训规范,结合本地实际,选择科学、权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教材,制定针对性强的培训计划。课程设置要符合农民特点和学习规律,教学实践活动要形式多样,注重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和规范性,变要农民学为农民我要学,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

3.2.2 规范培育机构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定培育机构。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开江县分校、开江县民森职业技术学校2所培训机构符合认定条件,确定为开江县第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培育机构要与开江县国家油菜产业技术体系南充综合试验站开江分站、开江县粮油高产创建示范片、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农业企业基地结合,优选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

3.2.3 建立教师库 应把了解农村、熟悉农业、贴近农民,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德才兼备、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长期扎根基层、已经掌握致富技能的"土专家"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候选人,经审查后录入教师储备库,同时与省市、院校专家联系,建立外聘专家储备库。

3.2.4 优选培育对象 重点培育我县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及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涉农创业者为主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适当兼顾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对贫困村职业农民符合优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条件的优先安排。

3.2.5 培育模式 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分段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相结合,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按照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全程进行培育。

3.2.6 培育手段 应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大专、本科学历教育的衔接,全面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技能服务。适应现代网络化教育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开江县农业科教网学历教育栏目、开江县农业专家坐诊工作平台、全程跟踪管理与考核评价等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3.3 优化培育的社会环境

就我县而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迫切需要提供以下四个方面的社会环境条件。

3.3.1 确立土地流转和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制度 应加快土地确权进度,确立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在此基础上通过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营造新型职业农民存在和生存的法律环境,使之有利于专业大户、专合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形成。

3.3.2 充分的社会尊重 农民社会地位低是农村劳动力离开农业的重要原因,因此给农民充分的社会尊重和应有的社会地位是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社会环境。要从提高经济收入,建设美丽开江,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准入门槛,使我县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3.3.3 良好的学习条件 新型职业农民难以自然形成,需要政府的扶持和专门的教育培养。而且是接受全面系统的农业教育,而不是片面的专题教育和零散的技术培训。需要专门的培训机构针对职业农民的需求,制定培训方案,为新型职业农民提高自身素质提供有效的培训与教育服务。

3.3.4 城乡一体化要素流动的环境 新型职业农民来源可以是多元化的,要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鼓励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成为新的城市市民的同时,也要鼓励城镇人才到农村经营农业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真正实现城乡人才双向流动。

3.4 转变自身观念

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农民自身思想观念的转变,是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前提。农民始终是农业这个职业的主体,只有明确自身的主体地位,提升现代观念,才能真正成为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

[1]蒋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几点思考[J].农业科技培训,2012(4).

[2]俆涌.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与对策研究[J].成人教育,2013(5).

[3]叶芩何.绵阳新型农民培育现状及对策研究[J]. 经济研究导刊,2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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