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历史档案的发掘与利用

2016-04-07 11:52周敏
卷宗 2016年2期
关键词:文化遗产原则物质

周敏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隐形知识,历史档案是一种显性知识。但是二者存在的密切的关系。本文先从二者的关系出发,介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历史档案之间的共性,如原始性、历史性、信息性和地域性等。再介绍二者之间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隐形知识必须以档案的形式固定下来,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对历史档案的发掘和利用也有其一定的意义和必须遵守的原则,这些都讲对保留我们的民族文化遗产起到重要的价值作用。

关键字: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档案;利用

根据《档案法》的规定,已达到开放期限,经档案馆解密可向公众提供利用的档案,包括明代以前、明清档案、民国档案以及革命历史档案等,涉及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科技、军事等领域,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情报价值及参考价值。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总则》对其所作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其为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

1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历史档案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还规定,“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也就是说,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而言,除了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外,还应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和发展。而档案化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和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化保护就是采用特定的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特定的方式记录在一定的载体上,从而形成物质化的档案,转而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保护来实现非物质文化遺产的保护。

档案之所以成为档案,不是因为物质载体有什么价值,而在于其记录的信息和知识的价值性。所以不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档案,其共同的指向都是有价值的信息和知识,也许这样的原因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档案联系起来,档案式保护的重点也就似乎合情合理的体现在把相关的知识和信息用档案的方式固定下来,即通过文字、图表、录音录像等形式记录保存起来,从而使非物质文化有了物质的载体,实现对非物质文化的保护[1]。

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它的非物质性,是一种隐形的知识。它存在于人们日常活动的习惯、风俗、礼仪、语言之中,强调的是精神的传承。而历史档案是一种固话的信息,是显性的知识。这两者之间虽有不同,但同时也存在着共性。如原始性、历史性、信息性、地域性和价值的多样性等。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发掘和利用历史档案的意义

2.1 历史档案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重要资源

历史档案中丰富的历史信息资源有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完整的数据库,是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成果、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真实的重要举措,在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是一项基础性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传承演变,必须从从史书、文物及相关文献中提取或挖掘出来,正是对了历史档案的有序整合才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由历史向现实集中。历史档案资源的利用价值是显而易见的。

2.2 历史档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手段

档案固有的凭证价值决定了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独特和不可或缺的作用。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受到重视的今天,历史档案所提供的原始记录便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最有力的证据。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隐形的知识要想得要更好的利用就必须被固话下来,历史档案就能够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不断的传承和发展。

2.3 历史档案是提高物质文化遗产社会效益的方式

要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单单靠政府的政策和学者的研究是不够的,要必须加强公众的社会意识。通过挖掘历史档案、编纂档案文献、撰写专题史志、公布特色资源信息等历史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广泛的舆论宣传,提升公众的遗产认知度和遗产主体的文化自豪感,不仅是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更是加强遗产教育传习、培养和壮大遗产传承群体的必由之路[2]。

3 非物质文化文化遗产研究中历史档案发掘与利用的基本原则

正是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历史档案之间存在着共性和密切的关系,使得如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加强对历史档案的发掘与利用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历史档案的发掘与利用应该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3.1 真实完整性原则

真实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档案的基本原则,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坚持历史档案资源利用的历史真实原则,就是要维护历史文化现象的本来面目,不能对历史档案进行断章取义,更不能道听途说或以讹传讹。即在利用历史档案时一定要注意鉴别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的真伪,坚持去伪存真,坚守历史本真,维护文化原形。

完整性则是要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对档案的收集要坚持材料的丰富和齐全,因为物质文化遗产主要留存于民间,而且多是通过口口相传,由于传播者记忆能力的限制或者是个人感情、语言风格等因素的影响,传播内容往往很容易丢失和偏差,所以真实完整性尤为重要。

3.2 以人为本原则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勤劳智慧的结晶,也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最富民族特色的文化形式。而发掘和利用历史档案最终的目的也是便于人民群众的利用,所以在这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3.3 精品保护原则

非物质化遗产与普通的文化事项不同,它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创造并传承下来的文化精品。保护文化遗产,说到底不是保护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全部,而是一个民族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并传承下来的文化精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会产生很多的历史档案,但是这些历史档案的保存和保护并不是都是必须的,我们以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来保护这么一大笔财富的时候應该要主要精品保护的原则,优先发掘和利用有长远保存价值的历史档案。同时我们也必须先重视出于濒危状态的文化遗产,音乐大师瞎子阿炳二胡技艺极高,但当时并不为人们所知。1950年,著名音乐家杨荫浏先生得知此事后,利用暑假时间到无锡拜访阿炳,并为他录下了《二泉印月》等六首曲子,可这时录音带用完了。他们约好寒假再录,但遗憾的是不到寒假,阿炳就病故了,他所能演奏的二百多首曲子也因此而失传,成为中华民族的永久遗憾。

4 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我们更好的守护我们民族的文化财产有着重要的意义,如何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下去更是非遗保护中的重中之重。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历史档案的发掘与利用,既是档案工作的应有之义,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实需要。

参考文献

[1]王云庆等.论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原则[J].档案学通讯,2008(01).

[2]苑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十项基本原则[J].学习与实践,2006(11).

[3]吴品才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的理论基础[J].档案学通讯,2012(05).

[4]何永斌.谈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源建设的几个问题[J].兰台世界,2008(20).

[5]覃美娟.浅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式保护[J].档案管理,2007(05).

[6]潘玉民.认识与行动:再论口述历史档案资源建设[J].档案学通讯,2012(01).

[7]潘玉民等.加快建设口述历史档案资源[J].中国档案,2005(05).

[8]王萍等.历史档案网络存取原则及其实现方法[J].档案学研究,2012(02).

[9]张继.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式保护[J].兰台世界,2010(09):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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