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死结在于缺少大众消费存量

2016-04-08 05:30蔡玉梅
产权导刊 2016年2期
关键词:高房价开发商房价

◎ 蔡玉梅



房地产死结在于缺少大众消费存量

◎ 蔡玉梅

眼下,楼市去库存化正成为我国上下热议的话题。今年以来,宏观调控政策工具箱频频开启,其中十分明显的意图之一是撬动楼市,降息、降准、降首付的手段无一不是利好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杠杆。一时间楼市也呈转暖景象,售楼处确实也是人头攒动,房价稳中有升。开发商使劲向购房者喊话,“现在抄底购房正当其时”。

天文数字的高房价

不过,繁荣景象的背后不排除开发商借政策造势,售楼处那些看房的人里不乏有些是开发商花钱买来的“房托”,有模有样地假装购房,制造楼市已进入卖方市场的恐慌气氛。

但无论开发商玩什么花招,大众消费存量却有限,开发商并不是慈善家,不可能赊房给缺房者住,动辄二三百万的购房款,即便首付比例降了,也需要一上来便掏出个百十万元,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仍然是天文数字。

现在的房价高得离谱,早已偏离了房子的居住属性,变成了投资或投机的理财产品。房价居高不下,是市场资源错配,不是市场本身在抬高房价,而是开发商和地方政府联手所为。

开发商当然希望房价越高越好,其中的暴利更是局外人难以捉摸。而政府财政则指望房地产这把米下锅,地价逐年增高,房价也就水涨船高。开发商把地价成本摊在房价里,却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近几年,部分城市房价像发酵的面团一样膨胀,比如南京市河西地区的房价,2005年均价为每平方米5500元,到2009年末,竟高达11000元,仅仅过了4年,房价就翻了一番,又过了4年,及至2013年,涨到24000元,又翻了一番。不少市民眼巴巴地望着一幢幢拔地而起的新楼房,摸着瘪瘪的腰包,算计着抛洒血汗挣的一点儿钱唉声叹气,“何时才能住上新房?”

地方政府是高房价“内鬼”

这些年房价高得离谱,当中除了开发商赚取暴利、投机客疯狂炒房等因素外,地方政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可以说地方政府是高房价的“内鬼”。

地方政府在房地产政策的执行方面对中央政府采取博弈对策:遇到刺激房地产的政策,则不折不扣执行,遇到房地产调控政策,则打折扣执行。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阳奉阴违是推高房价的看“不见的手”。

地方政府是高房价的既得利益者。高房价制造的经济泡沫掩盖了地方经济“浮肿的脸”,有的地方上房地产业占GDP比例竟高达10%;也掩盖了地方政府的某些执政弊端,到处是高耸云霄气派壮观的精品楼宇,为政府的政绩增色加分。

庞大的土地出让金、房屋交易税又支撑着地方财政,有了钱,政府的日子就好过,公务消费大手大脚 ,公车满街跑,楼堂馆所形象工程闪光夺目,官员们好有面子。

高房价也动不了高官的“奶酪”,一些人早就享受到了福利分房,如今一转手就能净赚几十万上百万,买高价商品房不费吹灰之力。

在地产利益链上,受益最大的群体是政府和开发商,他们拿走了房价的30%,而众多的建筑农民工只能拿到房价的1%。中产阶级在高房价面前则沦为房奴,消费其他商品的能力被严重削弱。

当下,即便人们在点赞政府放宽购房政策的同时,仍然对居高不下的房价表示强烈的不满和哀怨。高得离谱的房价直接伤害了无数刚需者的心灵,首付比例虽有所下降,但房价并未下降,总价依然令人咋舌,绝大多数想买房子的人还是买不起。只有当房价合理回归,积聚起大众消费存量,楼市才能真正转暖,才能步入新常态。

房价合理回归的四大参数

房价合理回归不应只是鼓舞人心的口号,还应是有可操作性的实际界定,必须有具体参数作比对,有明确的景气指数来监测,其中房价收入比、开发商关门息业率、银行风险系数、财政收入房地产占比是四个重要参数。

房价收入比,是指商品房成套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国际上的房价和居民收入之比一般是6,而目前我国一般城市都在12以上,有的甚至达到20,着实高得离谱。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综合权衡,最现实且最有可能操作房价调控的合理目标,我国房价收入比应该设定在9左右(高出国际公认的合理水平50%)。若要把房价收入比降到9,当前的房价至少要降三成。

从开发商运营状态来说,正常的情形应是,当政策测试压力到了一定的压强,应出现中小房地产商纷纷主动降价清盘的市场景象,但现在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倒是开发商紧捂楼盘等涨价,铺天盖地的楼盘广告在“挑逗”购房者的耐心,这就说明开发商还有相当大的经济实力与紧捂钱袋的购房者博弈。暂且可以假设一个数值,至少要有1/3的开发商关门息业,房价才算合理回归。

在银行方面,有关测试表明,银行业可以承受房价下跌四成的系数,即使房价下跌40%,拨备覆盖率仍高于国际通行的110%标准,我国银行业房地产风险总体可控,所以说我国银行业受房价下跌挤压的风险还远未到来,不必杞人忧天。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要想房价合理回归,必须大幅度削减土地出让金,让利于购房者。因为原本高企的土地出让金都是被开发商分摊到楼盘价格上的。地方政府应另辟蹊径,为财政开辟新的财源,以弥补房地产调控流失的税收。其中一个重要的途径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企业升级换代,努力开发以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为核心的新产品,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以提高制造业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填充房地产税收被挤压的空间。在财政收入总额不减的情况下,房地产收入占比下降到15%,房价才有真正回落的可能。否则政府财政便会捉襟见肘,等米下锅,到时候就会从房地产这里下手,因为房地产税收立竿见影。那时被压降的房价就会报复性反弹,调控成果一夜之间就会丧失。

从长计议,我国房地产业要想步入健康有序的轨道,必须“以价换量”,当房价合理回归,老百姓能买得起房,购房真正成为大众消费,去库存化政策才能奏效。

因此,楼市要想从根本上回暖,就必须先降房价。这既需要政策工具的跟进,更需要围绕房地产市场的各方反省,不要期望房价再涨,而是要回落到一个与房地产开发成本相适应的合理的价位上。须知,不驱除房地产暴利,政策工具就显得苍白软弱,就缺少民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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