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思想刍议

2016-04-13 16:47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8期
关键词:本体论本体马克思

陈 铮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 200235)

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思想刍议

陈铮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 200235)

摘要:本体论研究经历了从古代的自然-宇宙本体论,经过神学本体论进到近代理性本体论,再转换为现代人学本体论的合理过程,然而,直到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才真正实现了社会本体问题的科学诠释。对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思想历来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以“关系中的个人”为本是对马克思社会本体论思想实质的把握。

关键词:本体;本体论;马克思;社会本体论

一、本体、本体论的概念诠释及本体论研究的历史演进

在哲学视野中,本体问题是人类自觉提出的第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是哲学思维的第一个自觉形式,它与本原既相联系又相区别。本原与派生相对应,主要指物质和精神这两大类现象何者为第一性。对它的不同回答,区分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本体相对而言更宽泛一些,“大体说来,其基本含义就是指终极的存在,它不是某种具体的存在形式,而是超出具体存在之上的存在本身,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说,就是‘作为存在的存在’”[1]2。

在西方,始自古希腊的本体论是哲学研究的第一个形态,被亚里士多德称之为“形而上学”。本体论“意为关于存在、存在物的学说;即存在作为存在所具有的本性和规定的学说;是人类用于理解和把握世界及其事物的一种特有的哲学思维方式、一种理论视野和一种解释原则”[1]3。

在哲学文献中,据说最早使用本体论这一术语的是德国经院哲学家郭克兰纽斯(Rudolphus Goclenius,1547—1628)于1613年编写的哲学辞典。18世纪德国哲学家沃尔夫(Christian Wolff)将世界的本原或本性问题概括为本体论,认为它是哲学体系中最高层次的理论科学。虽然本体论作为哲学术语出现是17世纪的事,但其发展的源头却可追溯到古代希腊。古希腊哲学家们以经验直观到的东西作为世界万物的本原,如泰勒斯的“水”,恩培多克勒的“火、水、土、气”,赫拉克利特的“火”等。这种源于哲学家们不同的环境和感受经验得出的结论,必然导致对世界本原的多种非统一的设定。此后,巴门尼德扬弃了这种感性的本体论思维方式,而以“存在”作为本体,后经柏拉图的理念论,到亚里士多德第一次建立起比较系统的古代本体论体系。到了中世纪,本体论被用作论证上帝存在的专门工具。近代,笛卡尔首次用本体论方式证明人的存在,喊出了“我思故我在”的口号。从本体论意义上说,他把“本体是什么”的提问方式转换为“认识本体何以可能”的提问方式[1]13。自19世纪中叶起,西方的人文主义者主张在主客体统一的基础上来探求世界的本体,他们把哲学热情倾注于“人”的存在问题上,认为“存在”是专指人的存在,如海德格尔的“基本本体论”、萨特的“现象学本体论”等都重视和研究人的本质、人的尊严、人的自由等人的问题,在本体论史上开启了从传统理性本体论向人学本体论的转向。

从本体论研究的历史演变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思维方式使本体论具有不同的内容和表达形式,这些不同的本体论范式并不是互不相干的,而是一个具有内在逻辑的过程。“这一内在逻辑过程可以大致归结为:从古代的自然-宇宙本体论经过神学本体论进到近代理性本体论再转换为现代人学本体论的合理过程,或从古代对自然-宇宙‘始基’或‘始因’的沉思到近代对认识本体之可能性根据的探究再到现代对人的生存价值和意义本体的追寻,从以主客体不分为出发点到以主客体对立为前提再到主客体的统一为基础的过程”[1]18。在这一演变过程中,人作为主体的地位一步步得到显现、提高和重视。然而,一直到现代西方人文主义那里,对人的研究仅仅停留于人学范围,而没有为人的真正的现实生存提供可靠的生存根据;对人的关怀一直停留于情感的层面,而未能达到真正对人的现实关怀。因此,只有在自然与人的实践基础上加上社会这一环节,才能为人提供安身立命的现实家园,这就要求我们在社会本体论的高度重新审视和构建本体论。对社会与人的思考早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创建的唯物史观中就以明显或隐含的形式提出来了。

二、对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思想理解的几种观点

尽管马克思并没有提出一个明确的本体论的论证,然而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却蕴含着丰富的社会本体论思想。但是,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思想到底包括哪些具体内容,这在学术界也存有较大的争议,大体而言,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生产关系本体论。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最为重要的特点是强调生产关系在社会发展、社会进步中的作用,认为假如不存在物质性的、普遍交往的生产关系,生产力的发展将很难突破其自身的局限性而不能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起到基础作用[2]。

(二)物质本体论。持这种观点的论者从恩格斯关于世界的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的论断出发,认为物质是这个世界的共同基础和本质,现实世界就是客观的物质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讲的本体,应该是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在内的整个世界的本质,这样的本体只能是物质[3]。

(三)实践本体论。这一论点认为,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实践观才是真正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基本的精髓和本质的理论内核。它认为,传统的物质本体论是以抽象的物质为基础的,而马克思主义的本体论则是把存在物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去理解,当做实践去理解[1]180。

(四)社会存在本体论。在对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思想进行理解和解释的各种理论中,匈牙利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卢卡奇的理论别具一格。卢卡奇认为,“在马克思那里,劳动到处都处于中心范畴,在劳动中所有其他规定都已经概括地表现出来”[4]647。他以劳动为核心概念和逻辑的出发点,以总体性和历史学为方法论,来建构他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存在本体论体系。他把无机界的存在、有机界的存在与社会存在当做既有区别又有关联的统一发展过程。

(五)人本本体论。这种论点认为,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思想就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本体论思想体系。在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思想中,人始终是处于主导地位的,“即人是社会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和基础,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是由人的活动所造成的社会历史有规律地运动的目的和归宿”[5]18。它主张从自然是社会存在的基础、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历史规律是人的活动规律以及社会生产是为了人的社会生活等方面来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思想[6]。

上述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的理解中,都可以从马克思的经典著作那里找到各自的文本根据,它们都有着一定的合理性。然而,相对于社会是人的社会这个基本的问题而言,它们也各有自己的缺陷。生产关系本体论、物质本体论、实践本体论和卢卡奇的社会存在本体论,从不同方面肯定了生产关系、物质、实践和劳动的重要性,却不约而同地忽略了“人”这一重要的主体。“在马克思那里,‘人’才是研究社会历史的前提和出发点,人类的自由和解放是他的理论的终极关怀和实践的价值目的”[1]180。“生产”“物质”“实践”等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是人的生存和发展、达到自由和解放的手段,是人的生产、实践和为人的生产、实践。相对于前四种理论对“人”这一主体的忽视,人本本体论肯定了人的主体地位,从社会是人的世界的基本出发点出发,合理地理解了人的社会世界与自然世界的统一和区别,理解了人的社会关系、社会意识、社会活动以及社会规律。然而,这一理论虽然强调人是社会的主体,并将人与自然、社会统一起来,却对人这一主体未作明确的限定。马克思曾指出个人是社会存在物,“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18。

在这里,马克思不仅强调人是社会存在的本体基础,也强调人对于社会的依赖性,作为社会的基础的“现实的人”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为此,马克思社会本体论思想中的“人”不是西方人文主义者眼中那个强调“自由”“本性”的独立的个体,而是处于各种关系中的社会的人。从这一理解出发,我们可以认为,在马克思的哲学体系中,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人无不与其发生密切的关系,因此,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思想是以“关系中的个人”为本的社会本体论思想。

三、“关系中的个人”——马克思社会本体论思想的实质

古尔德在其《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一书中认为,社会本体论可以在两种意义上使用:一是对社会实在本质的研究,即对个体、制度以及社会发展过程的本质的研究;二是意味着一种社会化的本体论,即对实在的研究反映着关于这种实在概念的社会基础。而马克思则在将其二者结合的基础上使用社会本体论,他关注的同样是对实在的本质的研究,但与传统的本体论者不同的是,马克思关注的实在是社会实在,具体来说,马克思的本体论范畴具有了社会历史的内涵[7]45。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说:“社会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5]221对马克思而言,关系的存在离不开与之相关的那些个人,“关系并非是不真实的或不现实的,相反,关系就存在于与之相关的个人之中并通过与之相关的个人而存在,或是作为与这些个人的相关属性而存在的”[7]39。同时,个人也是以一种特定的方式存在的具体的个人,如果把这个个人从其特性或活动方式中抽象出来的话,剩下的就是一个在数量上不同于其他人但也没有具体特征的抽象的个人。马克思把这样的个人理解为关系中的个人或他所谓的社会个人。在他看来,这些个人是通过他们的活动而构成社会世界的。此外,马克思还把“社会关系”理解为“个人和个人彼此之间的一定关系”。他以这种方式表明,社会关系不是作为和个人分离的抽象实体而存在的。因此,“个人只有同社会融为一体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和个性,社会只有确保个人的实现和个性化,才能使其结果得以维持和完善”[8]。

在马克思看来,如果仅仅把人看做是个人的而不是社会的,那就是要把他们从使人之所以称为人的具体语境中抽象出来,这样一来,人便失去了其作为社会活动主体的意义。马克思认为,个人正是要通过他们的活动创造并改变他们的存在方式,这个存在方式是社会性的。“从根本上来说,社会就是由这些个人在他们之间所建立的关系以及这些关系的制度化形式所组成的。因此,社会是一个被构建起来的实体,而不是一个基本的实体;社会仅仅存在于构成社会的个人之中并通过这些个人而存在”[7]42。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仅仅是个人的集合或总和,而是一个比个人的总和更多的总体或整体。因此,在理解社会的时候,不能仅仅局限于对组成社会的个人的理解,而是要超越单独的个人,从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上去理解。

对马克思来说,具体存在的个人之间的一切关系都是内在关系,在这一关系中,个人都受到相互关系的影响,会随着相互关系的改变而改变。然而,马克思并没有把个人完全看做是由这些关系所相互构成的,相反,他把这些个人看做是独立的、现实的。对马克思来说,这些独立的、现实的个人是通过这些关系而发展和改变他们自身的,同时,这些个人就是通过他们的活动来构成这些关系,这些个人不能被看做是这些关系的产物,他们具有根本的本体论地位。因此,在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思想中,“个人”概念和“关系”概念是不可分离的概念,关系就存在于与之相关的个人之中并通过与之相关的个人而存在,而个人则是社会的个人,这是一种既包含现实个人也包含现实关系的本体论思想。

参考文献:

[1]刘远传.社会本体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2]王浩斌.论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理论的社会本体论视域[J].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4).

[3]徐雪平,秦恒.论马克思的以人为本的社会本体论思想[J].宁夏党校学报,2007(2).

[4]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M].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刘远传.关于本体论和社会本体论问题研讨综述[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4).

[7]古尔德.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马克思社会实在理论中的个性和共同体[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8]I.托德赛斯库.人的实现与完善——现代马克思主义本体论的取舍[J].哲学译丛,1983(5).

【责任编辑:李安胜】

收稿日期:2016-03-12

作者简介:陈铮(1978—),女,河南长垣人,博士生,主要从事欧洲思想文化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600(2016)08-00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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