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借贷模式与风险分析研究

2016-04-16 14:42郑嘉汭
福建质量管理 2016年10期
关键词:众筹借贷电商

郑嘉汭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 成都 610041)



我国网络借贷模式与风险分析研究

郑嘉汭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 成都 610041)

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网络借贷行业作为金融领域中重要的一部分,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两个方面来介绍我国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一方面介绍我国现有的网络借贷模式的发展现状;另一方面分析网络借贷行业在发展的同时仍存在平台安全和信用风险等问题。

网络借贷;融资模式;风险

一、互联网发展现状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互联网越来越多的渗透到每家每户的生活,社交平台、购物平台、视频网站等无不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十三五”时期,中国将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继续促进互联网经济持续健康。据国家统计,到2015年底,我国的互联网人数达到68826万人与05年11100万相比增长了484%,普及率高达50.3%。于此同时移动互联网也快速发展起来,截止2015年底,移动互联网用户高达61981万人,占网民90.1%。2015年中国网络经济规模总量高达11218亿元。在互联网如火如荼的发展过程中,互联网金融自然也快速发展起来。现存的互联网金融主要包括以余额宝为代表的货币基金、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给客户提供融资的网络融资平台,网络融资是本文主要讨论的内容,而互联网融资又主要分为三种模式:第一、P2P贷款,投资人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将资金贷给有借款需求的人;

第二、众筹融资,由项目发起人通过网络平台,向有购买产品意向的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第三、电商小额贷款,利用网络平台积累的企业数据,完成小额贷款需求的信用审核并发放贷款。

二、P2P借贷平台发展

根据壹零财经统计,我国自2007年第一家P2P平台成立到2016年6月,除港澳台的线上P2P业务平台总数为4584家。特别是2013年以来P2P得到了快速的发展2013到2015年每月的新增P2P平台数高达100家,2014年11月甚至达到261家。交易规模到2016年7月达到1707亿元,同比增长125%,环比增长111.4%.平均投资收益率高达9.84%。北京、上海和广东是P2P平台数量最多的几个地区,仅2016年7月平均投资收益率分别为9.35%、9.86%和10.23%。

P2P在中国市场出现的时间为2007年,拍拍贷为中国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同期出现的还有红岭创投、宜兴等网络借贷平台。在2010年以前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还是相对缓慢,资金很大部分还是集中在资本市场,但是在2010年以后由于银行脱媒、互联网普及以及银行借贷收紧导致的民间借贷等原因都使得互联网借贷呈现了井喷式的发展。2007至2016年,我国共有P2P贷款公司由1家增加到4567家,放贷规模由2000万元增加到8264亿元,2016年上半年贷款余额为6088亿元,贷款规模连续三年都保持超过100%的增速。现借贷我国P2P贷款主要包括四种模式:传统模式最开始是正规的纯线上撮合交易模式,需要有一定的用户基础,最初的Lendingclub就是这种模式。与Facebook合作,利用facebook的用户基础提高知名度,中国最早的P2P平台-拍拍贷也是纯线上平台模式,联合了其他电商平台,将电商平台内的贷款需求引入拍拍贷平台,并作为网商专区进行发布。拍拍贷的产品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个人消费标;另一类是电商标。目前个人消费标在交易笔数和交易规模上与电商标相当,但是个人消费标的增速高于电商标。

三、网络众筹平台

众筹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项目的模式来筹集资金,是一种以“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群众募资,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由发起人、投资人、网络平台构成,发起人通过互联网平台的身份审核后,在平台展示其项目,设定项目回报方式或投资回报利率,投资人可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期望收益选择相应的众筹项目进行投资,在这个过程中互联网平台则收取一定的交易成本。与传统融资相比,众筹具有创业门槛低、成本低、效率高、融资渠道多样化以及具有宣传和市场调研的效果。

众筹最开始起源于美国,2001年众筹先锋平台(ArtistShare)诞生。随后,2006年,迈克尔·萨利文建立了融资平台Fundavlog,人们开始用Crowdfunding一词。2009年4月,世界上最负盛名的同时也是最大的众筹平台——Kickstarter网站正式上线,它是一个专为具有创意方案的企业筹资的众筹网站平台。现在的众筹主要包括奖励众筹、公益众筹等。众筹在中国起步相对较晚,国内第一家众筹平台——点名时间在2011年7月正式上线,是我国真正意义上的产品众筹平台。但最近两年尤其是自2015年众筹行业快速发展,平台不断增多,筹资规模急剧扩大。其中发展最快的是奖励众筹,我国的奖励众筹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涉猎多个领域的综合类众筹平台,如京东众筹、淘宝众筹等;另一类是快速发展的专注于艺术、农业、影视、娱乐、汽车、房地产等细分专业领域的众筹平台。据艾瑞咨询统计,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众筹平台283家同比2014年全国正常运营众筹平台数量增长99.30%,是2013年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的近10倍。2015年全年,全国众筹行业共成功筹资114.24亿元,历史首次全年破百亿元,同比2014年全国众筹行业成功筹资金额增长429.38%。

四、电商小额贷款

电商小额贷款是指电子商务平台利用自己互联网大数据积累的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客户的数据信息,通过与银行合作或者自己建立小贷公司,向平台上的交易客户提供小额贷款的模式。电商小贷与传统线下小贷公司相比,其征信的手段和信贷的生态都不同,电商小贷跨越了地域条件的限制,充分挖据平台自己的生态圈。电子商务小额贷款最初是给电商平台注册用户资金周转提供方便,由于中小企业通过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可能性非常小,而电商平台自我的生态系统有大量的注册客户个人信息和交易状况,从而利用大数据可以获得中小企业的资信状况,相比传统金融机构的成本更小,所以极大的解决的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现状。

中国第一家电商小贷公司是阿里巴巴2010在浙江成立的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6亿人民币。紧随阿里,2013苏宁在重庆设立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3年以后,百度、京东、唯品会、携程等互联网电商平台相继建立自己的小贷公司,小贷业务已经成为电商公司的标配。

五、我国网络借贷监管现状

中国的网络借贷处于成长期,法律监管还处于摸索阶段,有许多地方还属于监管空白区,出现了近两年各种集资、平台跑路等网络借贷乱象。针对这些现象,政府严、准、狠的出台了一系列的网络借贷监管文件。2016年8月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这也意味着P2P网贷行业首部业务规范政策正式面世。我国证监会在2014年12月公布了《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的征求意见稿,并在2015年1月做了修订:其中要求股权众筹平台在证券业协会登记;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融资后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2015年8月,证监会下发《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及《中国证监会致函各地方政府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对线上股权融资活动进行清整。未经国务院股权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活动,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股权众筹名义开展发行股权活动。

六、网络借贷风险

自2007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取得迅猛发展,但在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问题。

1.互联网本身存在网络安全问题。据公信部统计,2015年中国境内有5000多个IP地址感染窃密木马,存在泄密以及运行风险;700多个移动互联网设备和软件存在高危风险漏洞。2015年我国境内存在18万个网站仿冒页面,近2.5万个网站被篡改。手机移动程序恶意扣费高达34.88万,占互联网恶意程序的23.6%。

2.网络平台本身存在的非法集资、平台跑路、资金池等违规行为。尤其是当前的网络借贷平台,大量平台被爆出资金断裂、平台倒闭跑路等乱象,伤害整个互联网金融市场,降低市场信心。网络借贷是金融市场上的新生事物,特别是在中国,其存在时间还很短,尚还处于市场适应阶段,所以难免会出现一些不正常成长的现状,特别是最近一年以来,有关P2P平台倒闭、接受调查甚至是卷款逃跑等问题频繁现身于各大媒体,一时网络借贷信用安全问题成为各大企业和学者密切关注的话题。即使是风险管理相对完整的美国网络借贷市场在2016出现了Lending Club的欺诈事件、Prosper裁员等事件。中国的网络借贷市场还处于成长的初期阶段,一系列风险问题更是相对复杂。截止2016年中旬,在所统计的4500多家P2P平台中,问题平台高达2516家,占平台总数高达54.4%。自2015年7月到2016年7月问题平台从1500多家增加到2500多家,平均每月增加84家问题平台。而互联网众筹平台,截止2016年6月底,倒闭和转型的平台至少有147家,占总平台的数也高达35%。而起新增平台也呈现急剧下降趋势,至2016年6月仅增加20家,同比减少84%,环比减少74%。

七、解决措施

目前网络借贷行业还出与成长阶段,不会对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性产生很大的影响,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借贷在金融领域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所以加强网络平台的风险防控和监管力度是必不可少的。

第一,借贷平台完善自己的内部机制。明确自己平台的市场定位,自定自己风险防控体系和信用评级制度,加大信用体系和信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投入,也可以与专业的评级机构或其他网络平台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减少网络借贷的信用风险。完善借贷双方的信息披露机制,要求借款人诚实披露基本个人信息、财务状况。借贷平台要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信息,提示投资者面临的风险情况,实现精细化管理,减少系统性风险。另外,网络平台应该尊重借贷客户的个人隐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第二,加强行业监管,制定法律制度。政府既不能急于求成,为了减少市场风险,维持金融稳定,监管力度过猛提高借贷平台的成本,损害网络平台的商业利益,扼杀借贷平台的创新,但也不能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而出现各种非法集资、卷款逃跑的现象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所以监管需要从立法、监管、政策等各方面进行协调,在机构、行业和市场之间找到一个利益平衡点,循序渐进的监管。

[1]樊云慧.P2P网络借贷的运营与法律监管[J].经济问题,2014(12).

[2]张正平,胡夏露.P2P网络借贷:国际发展与中国实践[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13(3).

[3]胡吉祥,吴颖萌.众筹融资的发展与监管[J].证券市场早报,2013(12).

[4]唐文娟.电子商务发展下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浅析[J].中国商贸,2012(32).

[5]徐杰.互联网金融与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4(4).

郑嘉汭(1990.03-),女,侗族,湖北人,硕士研究生,西南民族大学,研究方向: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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