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托业发展研究

2016-04-16 14:42
福建质量管理 2016年10期
关键词:信托业信托公司信托

王 鑫 赵 跃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2)



中国信托业发展研究

王 鑫 赵 跃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2)

从1979年中国第一个信托成立至今,信托业的发展经历了一段曲折复杂的艰难过程,到2013年信托行业规模突破10万亿元大关,成为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部门。同时,在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信托行业却面临着经营效率低,过分倚重通道业务,产品服务创新不足等问题,这是中国信托业最好的时候,也是最坏的时候。本文梳理了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历程,阐述了信托业面临的诸多问题,试图从内外部两个方面找到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出路。

中国信托业;发展现状;问题;出路

一、我国信托业的现状

1.行业资产规模分析

2013年2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显示,67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9.45万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5.54万亿元,同比增长70.72%,进一步巩固了信托业作为我国第二大金融业态的地位,但是相比1季度末的8.73万亿元,环比仅增长8.29%。与去年2季度的增速下滑有所不同,今年前四个月,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尚能保持5%以上的月环比增速,但到了5、6月,资产规模月环比增速仅分别为1.9%、0.44%,6月份增量仅400亿元,月度环比增速创下2010年以来新低,这一变化预示着信托业转型的时点已然来到。

2.行业资金投向分析

信托业2季度数据表明,就占比总资产规模94.2%的资金信托的投向看,目前信托资金投向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但是2012年以来,各领域的占比排位已经发生转变。

3.行业经营效益分析

今年上半年,67家信托公司实现经营收入350.79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259.00亿元,同比增长35.44%;相比今年1季度的152.41亿元,2季度营业收入环比增长30.16%。实现利润总额257.76亿元,人均利润155.66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5.69%,人均利润同比增长9.04%。就已清算信托项目为受益人实现的年化综合实际收益率而言,2季度再创历史新高,6月清算项目的年化综合实际收益率达到7.80%,相比去年6月的6.52%,同比提高了1.28个百分点。对比一年期定存3.25%的利息率、银行理财产品4.11%的平均收益率和2.5%的平均股息收益率,信托公司俨然成为近年最能为投资者赚钱的金融机构。

4.行业固有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分析

2013年信托行业的固有资产规模继续稳步增加。截止2013年2季度末,67家信托公司固有资产规模2517.29亿元相比去年2季度末的2003.51亿元,同比增长25.64%;全行业所有者权益2248.72亿元相比去年2季度末的1806.83亿元同比增长24.46%;其中全行业实收资本为1014.78亿元平均每家15.15亿元相比去年2季度末同比分别增长11.08%和9.47%。固有总资产规模和净资产的增加进一步增厚了信托公司的行业风险抵御防线。

二、中国信托业面临的问题

1.信托立法不完善,监管不到位

我国信托业,白1979年正式恢复信托业务以来,20多年后才出台了行业大法《信托法》,多年来,信托业一直处于无法可依的盲目发展阶段,尽管不同时期出台的不同规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依然存在许多立法上的空白,这也无怪乎中国信托业发展的混乱和多次循环式的周期整顿了。即使在“一法两规”法律体系确立之后,我国法律监管缺陷依然存在,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使得从事信托业务面临着政策和法律上的风险。并且在监管范围上,目前,属于信托范畴的证券投资基金由证监会监管,信托投资基金由银监会监管,而数额巨大的私募基金仍处于监管空白。信托业务范围划分不清,各部门依照不同的法律监管标准对名义不同而实际相同的业务进行不同的监管,必然影响监管的有效性,甚至出现监管漏洞。

2.信托公司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受限。

按照目前法律,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信托公司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分支机构。因此,各信托公司纷纷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成都等等区域设置异地业务团队,这是信托公司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法律受限的情况下,寻求全国范围内拓展业务普遍采用的形式。异地设立的机构往往采取实际办公、开展业务,但不挂牌的方式,尽管如此,异地机构不能获得合法的法人机构身份,这使信托业的异地开展业务功能受到明显的限制,资金在不同地区之间的余缺调节受到了制约,造成资金配置过程中的效率损失和浪费。

3.信托产品流通性有限。

受限根据目前法律,信托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本被定位于非公募性质。按照有关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可在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对信托计划做广告宣传和产品的营销宣传。这使得销售渠道不畅,产品的相关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传达。投资人无法从公开的渠道获得信托产品知识,信托产品的认知程度和受众面相对较为狭窄,从而使得信托产品的推介和营销的公开效应削弱,在信托收益权转让时,寻找转让交易对象的成本极高。

4.到期兑付风险

到期兑付风险又称违约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信托项目到期时,作为委托方的融资者无法按期给付约定本金和收益的风险。从实际情况看,近年来信托的兑付风险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信托、地方政府基建类信托、工商企业信托、矿产能源类、艺术品信托等领域。引起兑付风险的直接原因比较多元,比如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目前主要为重点领域的政策调控风险,如对银行非标债权类表外理财业务的监管、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的全面审计与监管升级,以及宏观经济增速下滑风险。

5.资产管理市场混业竞争的挑战

目前国内资产管理市场已形成了混业竞争格局。所谓资产管理业务,本质仍是基于信托关系的信托类业务,因此也具备信托跨市场开展投融资活动的制度优势。2012年资管业务放开前,除了信托公司开展的信托业务外,基金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实质也都是基于信托关系的业务安排。资管业务权限放开后,证券、公募基金、保险、期货甚至PE/VC私募基金等机构都被赋予了以资产管理公司形式经营信托业务、开展与信托公司同质化的资产管理业务的权限,促进了混业局面的形成。信托公司受到的冲击不可谓不大,一是通道类业务、融资类业务等低难度业务直接受到券商、保险、基金子公司等同业机构的猛烈冲击,通道费率已降至万分之二三;二是创新型融资业务领域中亦受到同业机构夹击,例如券商股权质押融资的市场份额已由2012年的不到2%激增至10%左右,且基金子公司还在信托难以涉足的定向增发类业务上大行其道。信托业曾经的优势业务正在受到挑战,业务转型与升级已经迫在眉睫。

三、中国信托业出路

(一)内部方面

1.培育信托专业人才

信托机构应建立起先进的激励机制和系统的培训体系,从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理财人才、研发人才、营销人才着手,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努力提高公司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进而带动整个信托业的素质提升,逐步缩小与金融同业之间的差距。

2.大胆创新,丰富产品设计

创新是一个行业、一个企业持续发展的生命线,信托业的发展缘于创新,目前仍需要通过创新获得新的生存的空间。在业务与产品创新上,国内信托业可以借鉴美国、英国、日本和台湾的成功经验,用他们的模式结合我国的实际来适应我们的市场。在技术创新上,可以考虑利用网络给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3.优化信托公司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

我国信托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国有控股的所有制结构占据了绝对主导地位,一股独大,这是我国信托业发展过程中整个行业资源整合和风险管理的客观需要,是目前中国制度环境下的最优选择。然而,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信托业开始通过“净资本”的方式规范行业发展,在信托业资产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多家信托公司已经开始尝试通过原股东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从而使企业股权结构发生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和变化。仅2012年就有15家信托公司进行了增资,总增资金额为99.26亿元,增资额度最大的是爱建信托。

4.完善我国信托业的治理结构。一个完善的治理结构不仅可以解决公司跟股东之外的有关利益主体的权益问题,而且对信托业务的收益人具有很好的保障。完善治理结构的措施是:(1)对信托公司的股权结构应该进行整改,完善其股权结构。信托公司不应该是一言堂,对信托公司存在的大股东应该进行股权调整,防止其一家独大,就算调整困难,也应该设立一些措施去制衡大股东的权利。(2)对信托公司的董事会的结构及其职能进行调整。在董事会中要保证非执行董事应该存在一定的比例,而负责监督的委员会应该由非执行董事负责,而董事会要对股东负责,不能只顾眼前利益,也考虑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时保持其相对的独立性和责任。(3)信托公司应该设立一个独立的董事和监督制度。从对完善信托公司的治理结构来说,拥有一个独立的董事和监督制度对信托公司的发展是具有促进作用的,可以加强对信托公司有关人员的资格审核。(4)信托公司应该设立和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信托公司应该将其信托业务及有关的特别事情,除其商业秘密外,向公众进行披露,这样就可以使信托业务的相关利益代表及社会公众对信托公司有更好的了解,也方便各界对其的监督。

(二)外部方面

1.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提高监管效率。(1)加强立法建设,加强监管。信托业的发展必须与法制建设密切相关,混业经营、混业管理、无序竞争都源于没有健全的法律保障。(2)除了《信托法》以外,还需要有《信托业法》及许多配套法规细则。(3)对信托业的监管应该建立以政府监管为主体,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管为支撑的监管体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虽然明确了银监会监管信托公司的法定地位,加强行业管理;积极推进分类监管评级方案的实施,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量化式评级体系。

2.加强自身建设,成立行业自律协会。信托业是以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为基础的,只有委托人对信托公司产生了信任,他才会将自己的财产交给其管理。而一间没有诚信的信托公司就如无源之水,无根之木一样,没有委托人将信托财产交其管理,信托业务也将不能进行。所以信托公司必须建立一个与诚信相关的制度,应该建立一个信托财产的公示制度,通过公开其信托财产的运作,可以让社会公众进行监督,令人们对其财产运作产生信任,委托人也可以放心将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管理。

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运行状况分析,信托业有着巨大的潜能、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强大的生命力。在新形势下,我国的信托业发展应该抓住机遇,利用外部环境优势,改善外部环境劣势,同时不断改善企业的内部环境,以促进信托业的快速发展。此外,还应与国际信托业接轨,注意吸取外国成功的经验,制定合适的发展战略,找准市场定位,开展特色的信托业务,形成自己的市场优势,实现与银行、证券、保险行业的并驾齐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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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鑫(1989.10-),女,汉族,河南,硕士研究生,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方向:世界经济专业。赵跃(1988.12-),男,汉族,河南,硕士研究生,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方向:世界经济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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