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先扶志

2016-04-17 02:35范光来
奋斗 2016年2期
关键词:娶媳妇儿媳妇彩礼

范光来



扶贫先扶志

范光来

要做到精准扶贫,必须准确了解贫困户致贫的原因。因病致贫、因灾致贫、因学致贫这三方面因素仍在相当程度上存在。目前,除了资源匮乏或区位不利、村“两委”能力不足和市场因素影响外,因婚致贫在我省农村变得尤为明显。按说结婚本来是高兴和幸福的事儿,怎么就能让一个家庭生活变得贫困了呢?

驻村期间,我听说七屯的田大哥病了,生病的原因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儿子结婚。难道是孩子新婚之后出现了家庭矛盾?细问之下我才明白,原来是为了给孩子张罗结婚,田大哥前前后后花了将近40万元,欠了将近10万元的外债,这还不包括把自己家、哥哥家和父母家的耕地从明年到2027年底承包出去的全部租金。孩子婚礼顺顺利利、风风光光地举行了,可是,田大哥夫妻二人的生活却从殷实、富足变得负债累累了。土地一包到底了,没了经济来源的田大哥夫妻虽然已过中年,但是必须像年轻人一样外出打工挣钱,想办法攒钱还债。婚礼结束之后,田大哥夫妻一天都没敢歇,马上赶到伊春市准备打工。可能是最近太过操劳了,田大哥一下子病倒了。

在农村结婚怎么需要40万元钱呢?听到我的疑问,他们告诉我,田大哥儿子娶媳妇,女方家要30万元的彩礼,其余的钱是布置新房,购置相关物品,张罗酒席的花销。前两年农村的彩礼钱是按斤两计算的,比如8斤8两就将近20万元。现在,给女方30万元彩礼已经是最低的了,有的除了彩礼之外,还必须在县里买一套房子、买辆车、购置三金首饰、各种电器、各样家具等等,全下来最少60多万元。

结个婚,动辄三四十万,甚至更多,简直是天价呀!大多数农村父母为完成孩子的婚姻大事,不惜借款、贷款,也要张罗着把儿媳妇娶到家。对于女儿出嫁的彩礼,只有一家比一家要的高,没有一家比一家少的。儿子娶媳妇,家庭条件可以的,从来不在彩礼上讨价还价,生怕被人瞧不起;家庭条件一般的,咬牙也要拿出彩礼,起码告诉娘家:我家条件你放心;家庭条件不好的,更不敢讨价还价了,自己家什么条件全村人都知道,如果彩礼都拿不出,那谁还嫁到你家当儿媳妇呀!这种情形对扶贫工作极为不利,在农村娶个儿媳妇,欠下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外债的现象亟待改变,给儿子结个婚,一夜致贫的人家要努力摆脱困境!

婚礼上,儿子结婚了,当了公公婆婆的在人前自然兴高采烈,可谁能明白他们内心的痛苦呢?绝大多数年轻人结婚之后,带着父母的心血离开了农村,沉重的债务全部丢给了年老体衰的父母。一位因为给儿子娶媳妇欠下几十万元债务的村民悲哀地告诉我:“日子刚刚由苦变甜,给儿子结婚借了几十万元的高利贷,一下回到解放前,现在的日子好像天天吃黄连。现在农村结婚彩礼水涨船高,很多人都娶不起儿媳妇了,想办法劝孩子外出打工,在外地找对象。”为什么“天价”婚娶在农村屡见不鲜呢?仔细想想就会明白,嫁女儿,彩礼已经成为一种价值符号,这种攀比心理直接导致农村结婚费用飞涨。另外,在中国父母眼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儿子娶媳妇,抱上孙子,是父母的基本责任,是传宗接代的人生任务。正是这种根深蒂固的价值信仰,让“为儿娶妻”成为一种人生意义,驱赶着父母努力为儿子的福祉奋斗,造就了“高价婚娶”的现实土壤。因婚致贫并不只是一个经济范畴的问题,更是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的一个典型标本。

习近平总书记说:“扶贫先扶志”。我想,“天价”婚娶这种陋习,我们必须要加以正确的引导和修正,唤醒并重视孝文化在农村的传播,加强农村代际关系失衡的调节,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婚娶观和价值观,让“为儿娶妻”不再是农村父母“痛并快乐的事”!

(作者系黑龙江广播电视台乡村北大荒之声副总监、拜泉县三道镇合乐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责任编辑/贾程秀男jiachengxiunan@fendouzazh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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