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工资个人所得税的临界点

2016-05-06 10:27苗春叶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6年5期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工资

苗春叶

摘 要 在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背景下,要做好工薪阶层个人收入的纳税筹划工作,充分利用工资个人所得税临界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每月工资薪金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实现个人收入所得最大化。本文对工资个人所得税的临界点计算与应用进行论述。

关键词 工资 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03-000-01

一、工资个人所得税的临界点计算

在计算工资个人所得税的临界点时,设计假设条件如下:员工每月的工资薪金固定;工资薪金扣除三险一金和免税项目后大于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无需扣除减除标准。

(一)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临界点

将个人所得税临界点上的应税工资设为x元,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建立数学方程式,计算得出x值,即每月应税工资的临界点。计算公式为(x-3500)×相邻上一级税率-速算扣除数=(x-3500)×相邻下一档税率-速算扣除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①求解第一档临界点:(x-3500)×3%-0=(x-3500)×10%-105,解出x=5000元,年应税工资为5000×12=60000元。

②求解第二档临界点:(x-3500)×10%-105=(x-3500)×20%-555,解出x=8000元,年应税工资为8000×12=96000元。

③求解第三档临界点:(x-3500)×20%-555=(x-3500)×25%-1005,解出x=12500元,年应税工资为12500×12=150000元。

④求解第四档临界点:(x-3500)×25%-1005=(x-3500)×30%-2755,解出x=38500元,年应税工资为38500×12=462000元。

⑤求解第五档临界点:(x-3500)×30%-2755=(x-3500)×35%-5505,解出x=58500元,年应税工资为58500×12=702000元。

⑥求解第六档临界点:(x-3500)×35%-5505=(x-3500)×45%-13505,解出x=83500元,年应税工资为83500×12=1002000元。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临界点

将个人所得税临界点上的应纳税额设为y元,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以及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建立数学方程式,计算得出y值,即平均每月奖金的临界点。计算公式为y×相邻上一级税率-速算扣除数=y×相邻下一级税率-速算扣除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①求解第一档临界点:y×3%-0=y×10%-105,解出y=1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为1500×12=18000元。

②求解第二档临界点:y×10%-105=y×20%-555,解出y=4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为4500×12=54000元。

③求解第三档临界点:y×20%-555=y×25%-1005,解出y=9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为9000×12=108000元。

④求解第四档临界点:y×25%-1005=y×30%-2755,解出y=35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为35000×12=420000元。

⑤求解第五档临界点:y×30%-2755=y×35%-5505,解出y=55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为55000×12=660000元。

⑥求解第六档临界点:y×35%-5505=y×45%-13505,解出y=80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为80000×12=960000元。

二、工资个人所得税临界点在工薪收入筹划中的应用

综合上述计算,获取年应税工薪收入所得临界点,即年应税工资临界点与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之和,具体如下:

①第一档临界点60000+18000=78000元

②第二档临界点96000+54000=150000元

③第三档临界点150000+108000=258000元

④第四档临界点462000+420000=882000元

⑤第五档临界点702000+660000=1362000元

⑥第六档临界点1002000+960000=1962000元

下面以年应税工薪收入所得大于78000元且不超过150000元为例,对该区间工薪收入进行税收筹划。假设A员工全年应税工资薪金所得为104000元,正好落在该区间内,对A员工工薪收入进行筹划如下:

方案一: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确定为18000元,则平均每月工资固定发放额为(104000-18000)÷12=7166.67元。

全年合计应纳税额=[(7166.67-3500)×10%-105] ×12+18000×3%=3685元。

方案二:若将月工资确定为5000元,则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04000-5000×12=44000元。

全年合计应纳税额=(5000-3500)×3%×12+(44000×10%-105)=4835元。

通过对比方案一与方案二可知,方案一可节税4835-3685=1150元,所以应采用方案一。

三、结语

总而言之,工资个人所得税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员工税后收入所得的多与少,为了合理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应当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临界点进行筹划,制定最佳的工资薪金发放方案,合理确定月工资薪金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数额,实现员工税后收入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李亚南.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制度的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2.

[2] 刘海燕,曾佑新.临界点筹划在个人所得税筹划中的应用[J].中国市场,2014(4).

[3]黄世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与计算[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4(5).

[4]卢艳新.个人所得税税率下全年一次性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探讨[J].现代商业,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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