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法治型党组织建设路径

2016-05-12 10:56陆新
群众 2016年1期
关键词:党章依法苏州

陆新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发展的宏伟蓝图。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党要领导全国人民奋力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各级党组织首先做到依法执政,切实提高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

建设法治型党组织是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地生根的重要保证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造性发展。确保“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地生根是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责任。建设法治型党组织,为履行好这一神圣职责提供了有力抓手和重要支撑。

建设法治型党组织,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任务。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践者,依法治国从根本上讲是对党自身提出的要求。建设法治型党组织,有利于促进党组织转变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全面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有利于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有利于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建设法治型党组织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需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鲜明特点。改革越深入,越需要法治保障;越是重大改革,越需要法治先行。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把中央和省委、市委确定的各项改革方案落到实处,实现尊重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尊重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和尊重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大力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切实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化解改革风险、推动改革深化、巩固改革成果。

建设法治型党组织是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的重要保障。推进法治苏州建设,是依法治国在苏州的具体实践。党的领导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建设法治苏州,首先要按照法治理念和法治要求建设全市各级党组织。只有坚持党的建设与法治建设相结合,把每一个党组织都建设成为法治型党组织,紧紧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才能确保法治苏州建设正确方向,切实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落地生根。

建设法治型党组织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创新实践

苏州市各级党组织坚持以依法执政和依规管党为核心任务,以党员、干部带头厉行法治为重要内容,大力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引领和保障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到实处。

试点先行积累经验。苏州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下发《苏州市建设法治型党组织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张家港市、吴中区、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苏州供电公司作为试点单位,积极通过试点工作为面上积累经验。张家港市专门召开法治型党组织建设试点工作部署会,根据不同类型党组织分别确定工作重点,在区镇、机关、村、社区以及企业(社会组织)等5种类型基层党组织中,确定16家试点单位,着力在细化目标任务、探索工作方法、建立评价标准、完善机制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构建有效的工作机制。吴中区及时下发《全区建设法治型党组织三年行动计划》,确定42个基层党组织作为试点单位,重点厘清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的职责任务和方法途径。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认真推动在市司法局、市侨办等单位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法治型机关党组织建设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努力以基层经验指导基层实践。

突出重点探索抓手。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建设法治型党组织的重要任务。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每年7月1日确定为“党章学习日”,切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开展首个“党章学习日”系列活动,组织市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和市级机关百名新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邀请中央党校教授进行党章专题学习辅导,并组织开展“学党章、知党章”网上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在深入学习党章中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推动各级党组织依法决策,全面推行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市委和各县级市(区)委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团,村(社区)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着力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全面实施基层治理法治化专题轮训。

统筹推进营造氛围。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党组织的职能定位和不同特点,着力推进分类建设;注重统筹谋划、整体把握,使各领域建设有效衔接、精准发力。常熟市镇(街道)、村(社区)、非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四个领域分别制定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标准,以尊法学法、依法履职、依规管党、依纪监督、健全制度五大措施,积极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管党治党规范化。太仓市积极搭建“十项载体”推进法治型党组织建设,通过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在身边、百名律师结百村、法治型党组织“红色沙龙”、法治型党组织微故事评选等活动,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建设法治型党组织是当好“建设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的持久动力

建设法治型党组织,深入推进法治苏州的创新实践,就是要使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苏州治理创新的重要依托、苏州人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苏州文化精神的重要特色、苏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不断谱写中国梦的苏州篇章。

突出思维先行,进一步强化尊法学法。坚持把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作为建设法治型党组织的重要基础,健全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专题学法和述职述廉述法等制度,不断完善“党章学习日”制度,全面开展法治建设专题轮训,积极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努力争当法治型党员干部。

突出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法治实践。坚持着眼加强党组织依法执政和依法办事能力建设,切实强化党对法治苏州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和落实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积极开展党委依法执政专题报告。严格依法决策,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突出制度约束,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坚持立足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内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行动计划,着力健全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基层组织建设制度。注重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突出对“四个服从”情况的监督。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德的考察考核。

突出基层治理,进一步强化依法服务。坚持统筹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和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党组织依法服务水平。着力加强薄弱领域、社情复杂地域和重点行业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经常性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引导作用,确保基层党组织有能力、有资源落实基层治理法治化各项任务。

突出引领保障,进一步强化“三位一体”。切实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加快建设一流法治政府;切实强化对法治市场建设重大事务的综合协调,依法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法治主导型社会管理模式,努力使法治成为苏州社会善治的重要依托。

(作者系中共苏州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编辑:李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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