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建梅
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南部的湿地边缘,有一个名叫“奇迹”的田园小镇,小镇的奇异之处在于镇上的200余名居民中超过一半是刑满释放,却已不被外界所接受的性罪犯,其中还包括一名女性。这100多人中有教师、牧师、体育教练等,他们的罪名各有不同,他们有的侵犯了弱势群体,有的偷看了儿童色情刊物,还有的猥亵了自己的孩子,也有因和自己未成年女朋友发生关系而获罪的18岁少年。
在美国,性犯罪者付出的代价极为惨重。普通罪犯刑满释放后,便可获得身心自由,可以选择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而性犯罪者的自由则将终身受限,无论他们迁往何处,都必须在当地社区登记报备自己的行踪、住址、驾照号码、体貌特征,警方还会将上述信息向社区公布,并放上互联网提醒大家警觉提防。
如此说来,奇迹小镇岂非性犯罪者的天堂?他们大可迁至奇迹小镇生活。然而并非如此。性犯罪者必须提出申请,通过审核后方能入住奇迹小镇。并且,在小镇接受有限“放养”的一个前提条件是:性犯罪者必须接受心理治疗。同时,当地性犯罪者跟踪小组会派专员负责监督,专职警员每周都会造访奇迹镇,确认犯人平安无事。佛罗里达州有着对性犯罪者最严格的法律审判以及后续监控。奇迹镇里的许多人都戴着脚环监视器,他们必须在晚上7点前回到住所,不能拥有手提电脑或手机。
现在我们清楚了,即便是向性犯罪者敞开大门的奇迹小镇,性犯罪者也仍然生活在种种限制中,并且,这扇大门拒绝以下三类性犯罪者:暴力性侵者、吸毒者及恋童癖。
这与人们乍一得知奇迹小镇时的第一感觉大相径庭。因为大多数人往往对“性犯罪”有着狭隘的理解,把它等同于强奸,而实际上,性犯罪的范畴要宽泛得多。那么,什么样的犯罪行为才被视为性犯罪呢?
是道德问题还是性犯罪
性犯罪是指人在性本能的驱使下或在反社会意识的支配下,为满足性欲而对异性或同性故意采取的侵犯他人性的权利,妨害、破坏社会秩序和社会人际关系的性交或非性交性行为。
在我国,当前对性犯罪的定义与制裁,已远远落后于世界水平。或者正因为如此,使得许多迈出国门的中国留学生屡屡触及他国的法律底线而不自知。
在美国,性犯罪的概念包括传播儿童色情物品、乱伦等五花八门的罪名。在许多州,嫖娼、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甚至下载色情网片,都属于性犯罪范畴。
其他国家也各有严格细致的法则。
2014-2015年,爱荷华州立大学电子工程系的21岁中国留学生杨永康(音)被指控为持有儿童色情影像罪,调查人员在其电脑里发现上百张违法图片,其刑事诉讼书中称部分图片包括婴儿。一旦被认定罪名成立,杨将面临最多可长达10年的牢狱之灾。如果证明这些色情图片为青春期前的未成年人,检察官还可以将刑期提升至20年。
2014年12月20日,英国爱丁堡大学正在修习教育硕士学位的23岁中国留学生朱正新(音)因下载“极端儿童色情影像”而入狱。媒体报道称朱为恋童癖者。朱通过网络获取的大部分视频和图片,为18个月到14周岁的男童。朱认罪后,被囚禁于爱丁堡治安法庭达八个月。
据美国新泽西州当地媒体报道,警方于2015年12月29日在位于新泽西州的一家微软店内逮捕了一名男性中国留学生,原因是在其手提电脑中发现有儿童色情影像。
法制的落后使我们意识不到:那些在我国大部分地区被视为“道德问题”的丑恶行为,早已成为他国的性犯罪。
当然,也有的地区已开始与世界接轨,香港的《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于2003年12月19日生效,其中将持有儿童色情物品也列为罪行,违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入狱五年及罚款100万元。
如此说来,生活在奇迹小镇上的性犯罪者似乎更接近于我们印象中的“流氓犯”而不是“强奸犯”。那是不是意味着强奸犯是不为奇迹小镇所接受的呢?
答案是:那要看他是哪类强奸犯。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大致分为以下三种:
暴力强奸:使用暴力、违背对方意愿与女性进行性交,包括通过武力或武力威胁来实施性攻击或者企图施暴。
法定强奸:和法定年龄以下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是否得到她的同意。
欺诈强奸:性行为虽然得到了女性的同意,但却是通过欺诈的手段。
奇迹小镇拒不接纳的是暴力强奸犯。
暴力强奸杀人案
云南段金全抢劫、强奸、杀人案
2008年9月8日,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三项罪名将犯罪嫌疑人段金全起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流浪汉、抢劫犯、强奸犯、杀人恶魔。谁能想到,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段金全就是一系列强奸杀人案件的凶手。从2004年至2007年,段金全像上瘾一样,在云南、湖南、广西三地作案13起,有两次下手的间隔时间仅两天。在三年的时间里,共有14名女子受害,其中六人被他灭口。落网后的他说:“我不害怕,有时闲来无事,我还会蹲在埋她们的坑边上抽烟,回想一下她们的样子。”
被捕后,段金全对自己所犯罪行没有一点隐瞒,也没有一丝愧疚,他还带着一丝嘲弄的口气说:“你们一定觉得我无恶不作吧,可我自己不这么觉得!”
东莞理工大学奸杀案
2011年11月21日上午8时许,21岁的东莞理工学院大四学生敖翔事先藏匿在6栋C区4楼404室物色对象,当看见大二女生梁荣彩进入女厕时,便尾随其进入厕所意图实施强奸,遭到女孩反抗后残忍地将其杀害。两日后,敖翔向警方自首。
这似乎并不是一起蓄意杀人案,但是,在上海纪实频道《眼界》中,敖翔直面摄像头,坦白地说:“我感觉自己好像对这东西(强奸)着了魔,做完以后有种还想再做的感觉。身体已经没办法受自己控制了。”
令人遗憾的是,针对东莞理工大学这一奸杀案,《眼界》栏目和众多媒体及舆论的结论竟然是:凶手的杀人动机源自性压抑,社会缺乏对大学生们的性教育。难道说,强奸甚至强奸杀人的动机只是为了性吗?
当一个人走进餐馆火急火燎地说:“赶紧给我上份涮羊肉!”甚至不惜付双倍的餐费要求优先接待,对此,我们可以说他对涮羊肉的食欲太强烈了。是的,是食欲。但是,如果此人蓄意置办下宰杀工具,潜入他人的羊圈虐杀羊只并乐在其中,事毕,割下一块鲜血淋漓的羊肉带回家做涮羊肉,然后计划下一次如何作案。你还能说,他是为了满足他的食欲吗?难道不是他对血腥的渴求?难道不是他对暴力的渴求?难道不是他对虐杀生命的渴求?难道不是他对控制与权力的渴求?难道不是为了满足他的变态欲望?
奇迹小镇之所以拒绝暴力性犯罪者,是因为人们清楚,一旦在性犯罪中出现暴力,犯罪的性质就变了,就不仅仅是满足性欲那么简单了。
事实上,强奸犯的动机是多重的:
1. 性欲动机
2. 攻击动机
3. 权力欲动机
4. 发泄怨恨
5. 报复心理
6. 寻求刺激
7. 满足变态心理
性与暴力,罪犯与受害者
约翰·巴德福医师是鉴识计划临床主任,同时也是加拿大渥太华皇家医院性行为门诊的主任。几十年来他一直试图了解是什么驱使人犯下暴力性行为?对大多数危险的暴力性虐待犯来说,究竟是性冲动导致暴力,还是暴力本身引发性冲动?
性和暴力谁先谁后?为了找出答案,巴德福医师研究暴力性侵罪犯,受测者全部为暴力性犯罪者。巴德福医师用阳具尺度测量来评量性反应——将测量仪放在阳具周围解剖学上一致的地方,电脑会测量阳具周长的任何变化。之后,受测者会听到三种录音,内容分别为性爱故事、性暴力故事,以及纯粹的暴力故事,听此三种录音故事时受测者阳具尺寸反应受到测量并被记录下来。然后,再次听录音,这一次巴德福医师要求受测者尽量控制对故事的反应。结果令人惊讶,部分性罪犯可以控制对性爱故事的生理反应,但他们无法控制对纯粹暴力的性反应。对部分人来说,和性分离的暴力才是让他们兴奋的主因。阳具尺寸测量表明,有一群暴力性罪犯显然是因为暴力而兴奋,残害、凌虐、鲜血、淤伤才能让他们获得快感,受害者的痛苦、恐惧、惨叫和哀求不仅无法令他们住手,反而成为他们的兴奋剂。
所以,对暴力性罪犯来说:性欲只是一种媒介,真正满足他兽欲的是性暴力,是他从占有你、虐待你、控制你,令你生不如死中获得的变态满足。
对于暴力性犯罪,我们需要做出的反思还有很多很多,不仅要厘清性与暴力谁先谁后,还要警惕推责于受害者的倾向:比如某些人认为,女性言行不当或衣着暴露,会把自己推向“更易被强奸”的境地。
但事实上,即使没有任何令男人“误会”的不当言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女性依然容易遭遇暴力强奸。
还有,女性可以衣着“清凉”的世界十大浪漫之都并没有成为“强奸之都”,恰恰是女性衣着保守的印度获此称号。
可见,当我们对性犯罪说“不”时,更需要说“不”的是对暴力性犯罪的曲解和对受害者的亵渎。
编辑:成韵 chengyunpip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