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个好农夫才是正经事

2016-05-14 11:18
中学生天地·高中学习版 2016年6期
关键词:官府农具农夫

网名“张不叁”(新浪微博:http://weibo.com/zhangbu3),秦史研究者,著有长篇历史小说《大秦将军》、历史普及读物《秦朝穿越指南》(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2015年12月版)。

穿越到秦朝,如果你想像电视剧演的那样,君王听了你的一席话之后就得以封官,基本不可能。《商君书》认为,如果那些舌辩之士、游说跑官之人、传播私学的学者发达显贵了,那叫“淫道”,就像拿“喵星人”作诱饵捕老鼠不可能成功一样,对国家来说是很危险的!

那你要说了,我这辈子就两件事不会:这不会,那也不会,还能去干什么?没事,只要你四肢健全,当农夫总是可以的。

在秦朝,农夫相当受重视,商鞅变法确定了耕战立国的基本国策。《商君书》认为,会治理国家的君王,即便国中的粮仓都是满的,也不会忽视农耕;国家靠着农耕与战争才安全,君王靠着农耕与战争而尊贵。并且国家专心实行农战政策一年的,能保证强大十年,以此类推,十年农战保证百年强大,百年保证千年,千年强大者能称王于天下。

《商君书》还大力主张降低非农业人口的比例,认为理想中的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的比例最好达到1∶100(“百人农,一人居者”),这样就可以称王;最差也别超过1∶10(“十人农,一人居者”),这样总算能保证国家强大;如果1∶1就麻烦了——“半农半居者,危”。所以对普通穿越者来说,靠谱的谋生之路就是务农。

田地、农具、耕牛,官府全给你准备好了

当农夫首先得有田,这你不用担心,从商鞅变法起,秦国就实行“授田制”,官府会向百姓授予耕地。《商君书》中不时可见“为国分田”“制土分民”等表述,《田律》也有“受田之数”的说法,《日书》里还记载了“受田宅”的“吉日”。

还有个小故事可以佐证秦国的“授田制”。秦昭王时期的权臣甘茂逃亡到齐国为官,秦国倒也不追究。几十年后,他那位人小鬼大的孙子——十二岁的神童甘罗立了大功,被封为上卿,秦国还“复以始甘茂田宅赐之”。注意是“复赐”,即“重新赐予”,而不是“归还”。潜台词是,爷爷甘茂在秦国时,田宅就是被赐予的,他跑到齐国后田宅就被收回了,如今孙子甘罗立了功,才重新将他爷爷的老宅赐予他。

有了田地,官府还会为你提供铁制的农具——耒耜(lěi sì),样子有点像小型簸箕,用法像铲子,可以用来翻土。你要小心别丢了,因为官府会对农具登记备案。《厩苑律》规定,向官府借用的铁农具,如果有所损毁,交还原物写下说明备案,不用赔偿。对废弃的农具,官府首先会进行修理,如果坏到没法修理,则会在七月统一处理:将农具上面的标识磨掉,上缴大内作为金属原料,重新回炉冶炼。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秦朝的铁器还比较珍贵,要尽量省着用。

除了田地、工具,你还可以从官府领到一头老黄牛。当时,官府对耕牛的管理和保护也十分严格,朝廷有大厩、中厩、宫厩等官方养牛部门,各县还要对耕牛的数量进行登记。《牛羊课》《厩苑律》也规定,耕牛一旦死亡,饲养者必须向所属县府汇报,县府会派人来验尸,牛尸要上缴。如果因饲养不当导致一年死三头牛以上,养牛人、主管牛的官吏以及上级的县丞和县令,都要受到相应惩罚。

浇水,施肥,除草,捉虫,劳动起来吧

一切准备就绪后,开工吧!不用担心自己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照着《田律》学就可以,还有田典等专门督促耕种的官吏会为你提供帮助。《仓律》对每亩地需要撒多少种子作了统一规定:如果是播种稻、麻,每亩得用二又大半斗;谷子、麦子每亩一斗;黍子、小豆每亩大半斗;大豆每亩半斗。如果是良田,或者田里已有作物,可以酌情减量。

播种完毕,就需要在种子上盖上土,这道工序叫“耰”(yōu),这个字也指用来盖土的农具。然后你需要用“桔槔”(jié gāo)从井里打水,这是一种利用杠杆原理制成的机械,一头系上相当于秤砣的大石头,一头系上水桶或者汲水瓶放入井里。粪肥的运用也相当普遍,《日书》规定,“庚辰、壬辰、癸未不可以燔(fán)粪”,换言之,其他时日是可以的。

随着庄稼逐渐成长,除草捉虫成为重要任务。最常见的野草是“稂”(láng,狼尾草)、“莠”(狗尾草)。还有秕(bǐ)子,它从外表看和普通禾苗没有差别,但结出的谷壳是空的。这些杂草不仅不会给你增加产量,反而会和幼苗争夺水肥,因此一定要把它们都除掉。除草工作几乎和翻土一样重要,所以两项工作被相提并论:翻土叫“耕”,除草叫“耘”。

害虫的种类也有不少,有吃稻心的“螟”、吃苗叶的“螣”(téng)、吃稻根的“蟊”、吃稻茎的“贼”,以及被称作“蚼蠋”(qú zhú)的大青虫。不过破坏力最强的还是蝗虫,《史记》曾多次记载蝗灾,秦始皇四年就有一次“蝗虫从东方来,蔽天”的记载,为此官府有时会专门组织群众一起去捉蝗虫。

保障农时、防治灾害,官府都很在意

可以说,秦人的农耕生活基本属于靠天吃饭,所以官府极为重视保障农时。《司空律》规定:如果一家有两人以上“居赀赎债”(一种以劳役抵偿罚金的轻微刑罚),没法照顾家室的,可以放出一人,叫他们轮流服役;“居赀赎债”的人,还可以在播种和照料禾苗的时节各回家干二十天农活。《戍律》中同样有“同居毋并行”(一户不得有两人同时戍边)的规定。

《里耶秦简》里有一份洞庭郡守下发给郡中各县的公文:郡里要运送器械到别处,需要征调人员,要求各县尽量先征发服刑人员,有紧急任务不能耽搁时再征发普通百姓。公文后面更明确说:“田时殹,不欲兴黔首。”

农活干到八月底就差不多结束了,这时田典需要整理当年各项农业数据,报给上级。《田律》规定,如果谷物抽穗、生长期间有“澍”(shù,及时雨),各地都应及时向朝廷书面报告抽穗、受雨的土地面积,还有已开垦而还没有耕种的土地顷数。当遇到旱灾、暴风雨、涝灾、蝗灾等自然灾害时,更要及时向官府汇报受灾顷数。距离近的县,由走得快的人送报告,距离远的县由驿站传送,在八月底前送达。

《里耶秦简》中就有两枚关于控制灾情的简牍。第一枚写的是在秦始皇二十九年九月的一天,贰春乡的乡长把本地的遭灾记录“水火败亡者课”交送至上级迁陵县,背面是迁陵县接收到的时间以及接收人令史“感”的接收记录。第二枚则表明,迁陵县丞“昌”在接到这份报告后,立即派令史“感”送到洞庭郡。从这两枚简牍记载的时间看,“感”几乎是一收到遭灾的消息,就立刻带着公文上路了。

田租其实并不重,重的是赋

收获的季节到了,收租的时节也跟着到了。秦朝是以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为“岁首”(就是新年)的,各地官府都要在这个月汇报收支情况等,因此田租肯定要在此之前收。你可能会记得史书中对秦朝横征暴敛的诸多控诉,比如“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收泰半之赋”之类,实际情况如何呢?

先要搞清楚的是租、赋、税的区别,它们不是一回事。

租: 定期按土地征收的粮食和草料;

赋: 临时摊派要征收的财物;

税: 针对商品,如盐、铁、酒、肉之类征收的钱。

作为农夫,你每年固定要上缴的就是“租”。《里耶秦简》有一枚简牍记载了秦始皇三十五年迁陵县每户上缴田租粮食4.45石(dàn),平均每亩缴粮食1.5石。巧合的是,战国初期,魏国经济学家李悝调查得出,每亩一年收获粮食1.5石。不过,战国时候一亩长100步,而秦朝的一亩长240步,面积比战国时大多了,并且铁器和牛耕的普及也提高了粮食产量,因此,这样的田租并不能说是横征暴敛。

当然,也不能说秦朝民众的负担不重,让他们真正感到压力大的是各种“赋”。不同于“租”,“赋”收的是钱和布帛,而且由于是临时摊派,很容易滥征,这也使得它天然具有“拉仇恨”的属性。史书上指责秦朝后期“头会箕敛,以供军费”(按人头征税,税多得用簸箕撮都撮不完),也许有夸大,但未必不是事实。还有一句民谣:“渭水不洗,口赋起。”渭河边上冤死者的冤屈未洗,口赋就又来夺人性命了,极言当时“赋”的征收之多。所以,穿越到秦朝,还得做好缴纳各种赋的心理准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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