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伏笔的表现形式雏论

2016-05-14 12:40章星星刘芳
艺术科技 2016年6期
关键词:伏笔情节关系

章星星 刘芳

摘 要:小说伏笔是小说中为下文即将发生的事所做的暗示。在小说作品中,伏笔往往有场景伏笔、人物伏笔、物体伏笔、语言伏笔等,并常常通过人物语言、叙事者话语以及作品所营造的氛围中间接地体现出来。伏笔不但可以推动情节的发展,使情节合理、紧凑,还能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关键词:小说;情节;伏笔;关系

伏笔,是文学创作中描写、叙述的一种手法,指作者对将要在作品中出现的人物或事件预作提示或暗示,以求前后呼应。在叙事作品中,伏笔常常通过人物语言、叙事者话语、人物幻觉以及作品所营造的氛围中间接地体现出来。伏笔手法有助于全文达到结构严谨,情节发展合理的效果。“伏笔作为叙述艺术中的一种,隐藏于大事件发生之前的行文中,犹如蛇行草间时隐时现,又如灰撒地上点点相接,因而古人形象地称之为‘草蛇灰线法。”[1]在小说中,由于情节推进的需要,伏笔是被广泛使用的一种写作技法。

1 场景伏笔

场景伏笔就是指在某些具体的语境中,通过对周围环境氛围的强调继而烘托出相关人物或事件的特定气氛,以此暗示某些下文中的人或事。例如,在王安忆的《长恨歌》中,对于女主人公王琦瑶最终死亡的伏笔在作品的开端就埋下了。

四十年前的故事都是从去片厂这一天开始的……王琦瑶再把目光移到灯下的女人,她陡地明白这女人扮的是一个死去的人,不知是自杀还是他杀。奇怪的是,这情形并非阴惨恐怖,反而是起腻的熟。(第一部,6:片场)

王安忆在开头就描写了四十年前王琦瑶唱《长恨歌》的第一幕,也是她的最后一幕。片厂里那个穿睡袍躺在床上的女人就预示着四十年后王琦瑶的命运,这在文章的最后一幕有所照应。

王琦瑶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那盏摇曳不止的电灯,长脚的长胳膊挥动了它,它就摇曳起来,这情景好像很熟悉。她极力想着,眼前出现了四十年前的片厂。对了,就是片厂已间三面墙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一个女人横陈床上,头顶上也有一盏灯,摇曳不停在三面墙壁上投下了水波般的光,她这才明白,这床上的女人就是她自己,死于他杀。(第三部,13:碧落黄泉)

王琦瑶的死是作者一个首尾相扣的大伏笔。正是通过对片厂这一场景的描写,来暗示王琦瑶的最终结局,看似闲笔,却在最后让人恍然大悟,不得不感慨作者埋得深,伏得巧。这个伏笔埋设得如此之远,称为“远伏”。

2 人物伏笔

人物伏笔是指通过一个人物的出场或闪现为下文某些特定事件的发生、发展牵线搭桥,造成伏笔。比较典型的人物伏笔就是《红楼梦》中的刘姥姥。刘姥姥乃是千里之外,芥豆之微,小小一个人家,因与荣国府略有些瓜葛,但是却安排刘姥姥三进大观园,正如脂砚斋批曰:“(刘姥姥)是数八十回后正脉也,真千里伏脉。”

上了正房台阶,小丫头打起猩红毡帘,才入堂屋,只闻一阵香扑了脸来,竟不辨是何气味,身子如在云端里一般。满屋中之物都耀眼争光的,使人头悬目眩。刘姥姥此时惟点头咂嘴念佛而已。(第六回)

以上是刘姥姥在第六回一进荣国府的样子,刘姥姥以第三者的眼光和读者一道观察荣国府。她就像一架摄像机,把一个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贾府立体地展现在我们的面前。

刘姥姥掀帘进去,抬头一看,只见四面墙壁,玲珑剔透,琴剑瓶炉,皆贴在墙上。锦笼纱罩,金彩珠光。连地下跴的砖,皆是碧绿凿花,竟越发把眼花了。(第四十一回)

这是刘姥姥在第四十一回二进荣国府。此时正逢荣国府最鼎盛的时期,一派富丽堂皇的景象,众女子嬉戏打闹,笑声连连。

在前两次进荣国府的时候,刘姥姥总是受到荣国府的接济,不仅好吃好住地招待,而且还赏了银子。

刘姥姥先听见告艰苦,以为是没想头了,又听见给他二十两银子,喜得眉开眼笑道:“我们知道艰难的,但只俗话说的:‘瘦死的骆驼比马还大呢。凭他怎样,你老拔一根汗毛比我们的腰还壮哩!”(第六回)

正是以上荣国府对刘姥姥的招待、关心和资助,所以刘姥姥心存感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就有了后面当刘姥姥知道王熙凤的女儿巧姐儿有难,想尽办法收留了巧姐儿。

刘姥姥道:“这有什么难的呢?一个人也不叫他们知道,扔崩一走就完了事了。”平儿道:“这可是混说了!我们这样人家的人,走到那里去?”刘姥姥道:“只怕你们不走,你们要走,就到我屯里去。我就把姑娘藏起来,即刻叫我女婿弄了人,叫姑娘亲笔写个字儿,赶到姑老爷那里,少不得他就来了。”(第一百十九回)

在此,刘姥姥三进荣国府,王熙凤的女儿居然还是刘姥姥来赎身,让她先见证尊荣,后目睹落败,再间以世态炎凉、人情冷暖。从前面的第六回到四十一回,为之后的遥遥八十回后刘姥姥报恩埋下伏笔,真可谓千里伏脉,匠心独运。

3 物体伏笔

物体伏笔指的是在某一情节中安放的某一物体,它的出现成为下文相关情景或事件开启的钥匙,看似可有可无,实际对推动情节的发展必不可少。

在《水浒传》的第十回“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中,“酒葫芦”和“花枪”这两样东西,看似不起眼,实际上却是重要的伏笔。

老军指壁上挂着一个大葫芦,说道:“你若买酒吃,只出草场,投东大路去三二里,便有市井。”老军自和差拨回营里来。(第十回)

老军絮叨之态,闲带出葫芦这个物体,初读好像是为买酒吃,非常的自然,实则是为了引出山神庙。可以说,如果没有老军赠与“酒葫芦”,也就没有林冲的出草料场沽酒,他也不会躲避火患,死里逃生,从而偷听到陆谦等人的对话得知事情真相,所以说“酒葫芦”是很重要的物体伏笔。

话不絮烦,两个相别了。林冲自到天王堂取了包裹,带了尖刀,拿了条花枪,与差拨一同辞管营,两个取路投草料场来。(第十回)

又说:

林冲钻出来,见天色黑了,想起:“离了这半里路上,有一古庙,可以安身。我且去那里宿一夜,等到天明,却作理会。”把被卷了,花枪挑着酒葫芦,依旧把门拽上,锁了,望那庙里来。(第十回)

这两段都写到林冲拿了条花枪。林冲本为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武艺精湛,随身携带一支花枪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到了最后,当林冲无意间听见陆虞候的阴谋时,不由得怒发冲冠,用花枪刺杀了陆谦、富安等人,所以前文提到的花枪暗示了下文中将会出现的重要情节,是重要的物体伏笔。

4 语言伏笔

语言伏笔是指某一人物不经意间的随口一说道出了事情的真相、原委或发展的方向,造成对下文的埋伏或启示。例如,在《红楼梦》的第三十回中,林黛玉被贾宝玉恼了,黛玉与宝玉的一段对话:

(黛玉)便哭道:“你也不用来哄我!从今以后,我也不敢亲近二爷,权当我去了!”宝玉听了笑道:“你往那裏去呢?”黛玉道:“我回家去。”宝玉笑道:“我跟了去。”黛玉道:“我死了呢?”宝玉道:“你死了,我做和尚。”(第三十回)

这无心的一句话在后面多次暗示提到宝玉要做和尚的想法,并且为他最后的命运作了伏笔。

抬头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贾政才要还揖,迎面一看,不是别人,却是宝玉。贾政吃一大惊,忙问道:“可是宝玉么?”那人只不言语,似喜似悲。贾政又问道:“你若是宝玉,如何这样打扮,跑到这里?”宝玉未及回言,只见船头上来了两人,一僧一道,夹住宝玉说道:“俗缘已毕,还不快走。”说着,三个人飘然登岸而去。(第一百十九回)

宝玉出家当和尚的结局直至一百十九回全书即将结束时候才发生,而早在三十回就通过宝玉的话语埋下了伏笔,在其间宝玉也有一次“端然坐在床上,闭目合掌,居然像个和尚一般”,这些都是伏笔,暗示宝玉的命运,这种连续多次的伏笔,又称“连锁伏笔”。

参考文献:

[1] 谢仁敏.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浅析《左传》的伏笔艺术[J].柳州师专学报,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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