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高职院校深入开展校企合作的思考

2016-05-14 09:36李全海
经济师 2016年5期
关键词:校企合作思考高职院校

摘 要:高等职业教育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关键在于推进校企合作,探索多种合作模式,合作育人、共同育人,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深入推进校企合作,需要加强对校企合作进行深入研究,理清校企合作建设的思路;加强校企合作顶层设计,完善校企合作法律法规;找准校企合作双方利益的结合点,确定校企合作的层次模式;结合学校具体合作领域,建立行之有效的各项校企合作机制。

关键词: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思考

中图分类号:G71;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5-173-03

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4年会上,教育部副部长鲁昕透露,教育部将积极推动600多所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职业教育类型转变。这就意味着大批本科院校将会淡化学科、强化专业,按照企业的需要和岗位对接来进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培养更多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与当地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关键在于推进校企合作,探索多种合作模式,合作育人、共同育人,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一、校企合作的重要意义

校企合作是指高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信息互通等方面所结成的互利互惠、互相促进的协作关系。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学生自身才干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土地、人力成本急剧上升,劳动力成本优势不再。低端制造业加快向成本更低的越南、印尼、泰国等东南亚国家转移,迫使中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大量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出现大量缺口。高职院校是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力军,加强校企合作培养数量众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可使我国从一个人口资源大国转化为人力资源强国,进而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成功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2.有利于高职院校培养更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一线需要的人才。培养更多符合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需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实现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是高职院校的重要使命。但是当前,高等教育同质化发展,人才培养结构与市场需求不匹配造成的“用工荒”与“就业难”并存现象已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生动写照。通过校企合作,学校可以及时获得企业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信息。在此基础上,专业教师可以及时跟踪社会新知识、新技术的更新升级,及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使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另外,学校还可以改善实习实训条件,使学生获得更多的现场实习机会,提高实践能力。

3.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对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和带来了挑战,很多新问题需要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需要创新。而企业囿于行业一隅,视野不够开阔,或局限于理论缺乏,不能形成很好的创新发展路径,需要大学为之提供智力支持。另外,随着产业升级,传统的低附加值产品生产线逐步淘汰,在社会上找一部分劳工经过简单培养就能适应生产需要的时代一去不复返,通过校企合作在高校培养熟悉自己企业文化,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备发展后劲,对企业有归属感的潜在员工成为大势所趋。开展校企合作,利用学校优势人力资源,推动企业技术与管理革新,为企业量身定制高技能储备人才,成为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必要条件。

4.有利于学生强化专业知识,增长自身才干。有些高职院校由于自身条件限制,还会把更多精力放在对学生学科体系知识体系的培养上,较少进行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实现与企业的无缝对接,让学生在实践操作中通过自身的感受逐渐掌握所学知识,可以有力地促进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联系,提高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另外,学生参与企业生产实践,通过现场工作经验的获得,可以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二、当前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1.校企合作大多停留在浅层次上,深度合作开展有限。从校企合作的广度看,大多数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范围还仅仅局限于个别试点专业,既使是走在全国前列的高职示范院校,也没能够覆盖全部专业。从校企合作的深度看,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还停留在浅层次上,大部分学校受自身办学水平的限制,服务企业的能力较弱,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更多地是寻求企业在资金、设备和场地等方面的帮助,智力服务和人才输出方面都差强人意。以上原因,导致大多数高校与企业后续合作有限,校企“一次性合作”现象十分突出。

2.院校方面,没有形成长期的校企合作机制。在目前已开展的校企合作中,大多是高职院校主动出击,寻求与企业进行合作。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学校师资、实习基地等办学能力上的不足和疏通学生就业渠道。相反,主动来寻求与学校合作的企业却很少,多数企业与学校的合作及资助,也更多的是建立在感情及获取社会声誉上的,实质性的专业合作、项目合作少之又少。这种合作,离校企合作的目标,建立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机制,实现校企双方资源优势互补,将双方资源的势能转化为推动企业效益提高的动力和实现学校办学水平的提升相去甚远。

3.企业方面,被动应付、临时安排,参与校企合作动力不足。有些企业对于校企合作缺乏战略性规划,没有将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作为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重要战略目标,加之企业的人事变更、经营决策的调整等使得很多校企合作事项更多地是被动应付;有的企业校企合作只是形式上的,目标只是为了选择人才,而不参与人才的培养,把培养人才的责任都给了学校,把培训教育学生视为额外负担;有的企业出于竞争的需要,不愿意将企业有价值的信息用于校企交流和教学研究;还有的企业出于对安全风险的考虑,不愿接纳学生实习。这种校企合作上双方的非对等、非均衡状态,使得企业在参与校企合作上动力不足。

4.学生方面,受社会大环境影响参与度不高。受传统观念“学而优则仕”和高学历消费的影响,多数高校学生更多愿意去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更愿意追求高学历,对学校搞的校企合作参与积极性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多数学生更多关注卷面考试成绩,参与程度低,被动应付。二是很多学生认为,去企业实习,更多是为企业提供免费劳动力,不愿参与。三是尤其是一些文科专业学生对校企合作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文科专业没有必要进行校企合作。四是一些学生不能适应校企合作的某些项目,认为是在消磨时间,产生逆反心理等等。

三、目前校企合作运行不良的症结所在

1.政府有关校企合作方面的制度法规不完善,导向作用不显著。为校企合作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是校企合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但由于我国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够以及起步较晚等多方面原因,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缺少系统、完善的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和具体可操作的校企合作相关规定。国家至今还没有建立专门的校企合作机构来协调教育部门、劳动部门、企业主管单位的校企合作事项,负责校企合作法律法规的设计、执行、监督、考核,致使校企合作的推行基本上处于松散、游离的状态。另外,一些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重视校企合作也仅是停留在口头上,不重视企业利益,在经费投入、劳动保护等政策方面不到位,致使企业缺少参与校企合作的责任与兴趣。二是优惠政策设置不够合理。优惠形式单一,偏重税收;税收政策方面缺乏对企业人力资本投资优惠;税收的调节更多强调结果而忽视中间环节致使很多风险较高的研发项目流产。

2.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意识不强烈,改革动力不足。

(1)客观上,高校改革滞后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一是招生制度的影响,很多高等高学校招生不愁,缺乏改革专业的动力。二是高校评价指标更多地还在于科研,对于教学不够重视,更加不重视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三是高校的资金来源多为财政拨款,很多高校不存在经费紧缺问题,也造成了高效服务地方经济缺乏动力,不愿意进行校企合作。

(2)主观上,高校各级领导主动走出去通过校企合作改进人才培养的动力不足。中国大多数高校存在行政级别,高校更乐意与和行业政府打交道,放不下架子去和企业合作,导致很多校企合作流于形式,是面子工程。

(3)师资是关键,高校师资不能适应校企合作需要。一是高校引进的师资大多是学历层次高,但实践应用能力却极弱。二是在师资培养上,在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收入分配、考核机制和职称评审方面没有相关政策,教师不愿下企业锻炼学习,提高自己的实践操作能力。以上因素造成了专业师资自身服务社会的能力不强,得不到企业的信任和投入,进而造成无法深入开展校企合作。

3.校企合作机制不健全,企业顾虑重重,收益不明显,企业缺乏动力。机制问题是事物发展运行的关键问题,机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事物发展或运行的质量和效益。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还处于探索过程中,合作机制还很不健全。一是找不准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利益是校企合作的动力核心,只有设计好校企合作双方的校企合作动力机制,找准校企合作的利益交汇点,才能有效地进行校企合作,利益即动力机制校企合作的前提。找不准动力机制,导致很多校企合作的着眼点更多集中在眼前的短期利益,缺乏长远眼光。二是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协调机制不健全。沟通是人与人交往的必备条件,校企合作中协调机制的建立则是校企合作顺利开展的桥梁。很多学校和企业之间在沟通机制设立上是存在问题的:有的学校没有成立校企合作机构专门进行校企合作相关事项的沟通协调,即使成立了相关机构但沟通交流较少,很少开展实质性业务;有的学校虽有校企合作组织,但级别和层级较低,遇事无法很好地沟通交流;有的校企合作人员构成中很少有人进行校企合作方面的研究,对校企合作知之甚少。以上种种造成校企合作的协调机制很难有效开展工作。三是校企合作在深度对接方面不到位,缺失有效的运行机制。目前,大多数高校的校企合作还只停留在企业用工与学校安置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的层面。对于成立校企专业指导委员会,按照岗位群的分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改革,实现企业育人和学校育人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方面研究较少。对于企业与学校相互渗透,联合进行科研攻关,将科学研究转化为工艺技能并物化为产品,提高整体效益方面的运行机制欠缺。四是缺少校企合作的成本、风险补偿机制。校企合作过程中会给企业增加管理成本,如: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的生活及生产;学生生产效率低下,操作中易出现废品;学生在生产的实际操作中一旦发生事故,企业要承担医疗费或抚恤金等费用等。成本、风险补偿机制的缺失造成了企业校企合作顾虑重重。

4.传统就业意识及唯学历导向的就业市场,加之校企合作项目问题等,影响学生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的积极性。中国人传统的就业意识是大学生毕业后到机关事业单位,导致了很多大学生尤其是文科专业学生不愿意去企业,另外,很多效益较好单位则更多图虚名,一味强调学生的学历问题忽视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这就造成了高校大学生更多关注的是理论学习和高学历问题,对校企合作事情不关注。另一方面还存在校企合作项目的设计问题:一是学生对校企合作认识不深入,加之有些学校校企合作停留在浅层次,只是请企业人员过来开开讲座,教几门课,企业人员实践能力强但不一定教学能力强,这种还是把学生关在教室里照本宣科的教学方式对学生失去吸引力。二是受企业实习项目设计影响,不能真正实现学校理论教学和企业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影响了校企合作项目的实际效果,使学生变成立企业提的免费劳动力,影响了学生参与项目的积极性,故而不愿参与。

四、对策与建议

1.加强对校企合作进行深入研究,理清校企合作建设的思路。校企合作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只有深入地研究校企合作规律,在把握其规律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校企合作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拔苗助长、急于求成的校企合作也往往是因其为违背规律、缺乏有效机制而昙花一现。我国高职院校虽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的实践,但大多经验总结零散,不够全面,还没能够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这也就造成了现在的校企合作还没有形成能够在全国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专业可借鉴的模式。要解决这一问题,单靠学校自发创新,企业的主动实践和国家层面的总结归纳,效率低、见效慢、推动没有力度。必须要靠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力量,把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学校和企业相关力量集合在一起,设立研究课题进行系统研究,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成功模式和经验进行总结,对校企合作过程中的难题予以破解,形成理论的同时,出台相应的校企合作政策从而推动我国校企合作事业的顺利开展。

2.加强校企合作顶层设计,完善校企合作法律法规。政府的顶层设计和完善的校企合作法律法规是校企合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外在推动力,德国就是因为有了《职业教育法》、《青年劳动保护法》、《学校法》、《劳动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的顶层设计才保证了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进而成为全球一流制造业强国。我国也只有完善了校企合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使校企合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够通过规范校企合作中学校、企业的行为,进一步推动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制定、修改、补充和完善校企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法律法规的指导,推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企业实践的校企合作机制的建立。二是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政策体系。通过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信贷政策、财税政策、奖励政策等,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解决校企合作外部推动力问题。三是建立统一的校政企合作管理信息平台。提供校企合作相关信息咨询、政策分析、行业动态等服务,为企业和职业院校的合作搭线牵桥。

3.找准校企合作的利益结合点,确定校企合作层次模式。要使校企合作转化为双方的自觉行为,关键是要找准双方利益的结合点,确定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校企合作主要有三个层次,即初级阶段、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在初级阶段,学校和和企业的合作还仅仅局限于个别专业,采取的形式也主要是学校与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企业承担学校的认知实习及顶岗实习任务,并派专家对学生进行指导;学校教师定期和企业举行座谈交流,并给企业提供技术和业务方面的智力支持。在中级阶段,学校要专门设立校企合作组织机构,用于协调校企合作相关事项。学校专业设置要校企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内容的确定要充分考虑企业实际需求,在课程教学安排上实现校企教师互聘,共同授课。逐步实现学生培养“招生─培养─就业”的一体化。在高级阶段,企业和学校可以共建经济实体,学校通过经济实体针对企业的实际技术需求设定科研攻关方向,并将科学研究转化为工艺技能并物化为产品,提高整体效益。对于不同的高职高校,由于自身的学校办学目标定位与学生培养目标定位不同,科学技术研究水平、为企业服务的能力也有很大的差别,校企合作的层次和内涵也会各不相同。因此,各高职院校应根据自身条件和办学水平实际,合理定位校企合作。

4.结合学校具体合作领域,建立行之有效的各项校企合作机制。一是要建立校企合作动力机制。互利互惠是校企合作的最根本动力所在,学校和企业都要根据互利互惠的原则,不断为校企合作提供动力。学校方面:要强化为企业服务的市场意识,充分挖掘和提高教师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将学校人才、知识、信息、科技成果等资源优势转化为企业现实的生产力,增强学校校企合作的吸引力;企业方面:要积极地将其生产技术、实践环境、资金设备等向学校开放,将企业切实变成人才培养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基地,并从中获得高校学生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二是建立校企合作沟通机制。建立由学校、企业、政府等人员组成的校企合作委员会,负责校企合作模式,校企合作机制、校企合作评价等等方方面面的协调事项,并定期进行沟通交流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人才培养、项目攻关、共建实体等一系列现实问题。通过沟通理顺校企合作中所遇到的各种关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保证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建立校企合作的有效运行机制。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是校企合作能否长久坚持与顺利开展的核心。把握企业人才需求和高校人才培养是双方永恒地追求这一命题,依托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行之有效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努力实现校企在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师资建设、实习教学、能力评价、教学研究、招生就业、学生管理等方面共同研究、共同制定、共同实施,才能实现校企合作的水乳交融,保证校企合作长久开展。四是建立校企合作的制度保证机制。校企合作除了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更重要的是还要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校企合作的成果。在学校方面重点要在调动教师和学生参与积极性上下功夫,教师参与校企合作要有与职称评聘及经济利益挂钩相关奖励制度;学生管理方面要有学分互认及奖助学评定奖励等方面的制度。在企业方面也要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人员的积极性,在收入分配上进行倾斜。另外,对于校企合作中的具体管理制度也要尽可能地落实到纸质协议上,通过协议约束校企双方按部就班地推进校企合作。

参考文献:

[1] 余芝轩.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制约因素分析与对策研究[J].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

[2] 刘超俊.论高职校企合作的制约因素与对策研究[J].职教与经济研究,2012(6)

[3] 安杰山.中职校企深度合作的瓶颈及对策研究[J].职教论坛,2010(28)

(作者单位:山东管理学院 山东济南 250100)

[作者简介:李全海(1978—),男,汉族,山东高青人,硕士,山东管理学院经贸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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