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困境与对策刍议

2016-05-24 17:48李国桢刘雪晶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9期
关键词:法务会计人才培养高校

李国桢+刘雪晶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呈现出了比较大的缺口,为了适应社会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很多高校纷纷设立法务会计专业。但是,从目前的培养现状来看,我国高校法务会计专业正面临着人才培养的困境。本文从高校法务人才培养的现状出发,探究其今后的可能性出路。

关键词:法务会计;人才培养;高校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9-000-02

引言

当前,在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围绕企业或者个人的相关财务的纠纷不断增多。很多企业或个人需要法务会计来为其财务纠纷的解决寻求出路。特别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法务会计人才的缺口不断扩大。虽然,很多高校通过开设法务会计专业的方式,来为社会的发展提供相应的人才,但是,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原因,当前我国高校法务人才的培养现状并不乐观。因此,探究未来的法务人才的培养出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现状

(一)培养目标不明确

在目前的高校法务会计培养大纲中,其关于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目标,并不是十分的明确。目前很多高校比较通用的做法是,将法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及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进行统一。这就造成了在培养目标上,法务会计与其它类型的人才呈现出了很大的趋同性。由于培养目标层面的专业界定的不清晰,就造成了法务会计专业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很难凸显出自己的专业优势。

(二)培养层次参差不齐

法务会计在培养层次方面的层次不齐,并不仅仅是这一专业的问题。目前,在高校的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层次上,可以说极为不统一。比较常见的是,四年一贯的本科培养,还有三年的专科培养,除此之外,还有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等多种培养层次。这种培养层次的多元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受教育者的法务会计的教育需求。但是,这种培养层次的层次不齐,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法务会计人才在实际培养水平层面的差异。

(三)培养方案不统一

培养方案的不统一与培养层次的不统一是一种连带的关系前者的不统一,在很大层面上造成了培养方案的不统一。从宏观上来看,国家相关教育主管部门,虽然在法务会计的培养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但是由于高校拥有一定的教学自主权。因此,在很多高校关于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方案方面会呈现出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高校每年输出的法务会计人才在具体的应用阶段也呈现出了一定的差异。

总之,当前高校在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方面,无论是培养目标的不明确,还是培养层次和培养方案的不统一,都是法务会计人才虽然每年都会输入到社会市场中,但是,依然无法有效满足市场关于法务会计人才需求的主要原因。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社会教育环境及体系不完善之外,高校本身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中出现的一些不足和误区是导致其产生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

二、我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社会需求认识不足

在每年的高校招生专业的设置中,国家都会根据社会需求的变化来调整各个招生专业的招生比例和人数。但是,随着整体生源数量的下降,很多高等学校出于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开设了很多所谓的热门学科,来吸引学生进行报考,其中就包括法务会计人才。不可否认,当前,从世界人才的需求与发展情况来看,法务会计人才缺失面临着很大的市场缺口。但是,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尽相同,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也不一样。因此,就出现了一部分地区,法务会计人才培养过剩,很多毕业生面临着就业难的问题。相反的,还有一部分地区却呈现出了法务人才极为短缺的这种人才需求与培养不平衡的问题。

社会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一方面,是基于法务会计本身的学科特色,例如,作为一个交叉学科,其在会计与法学领域的兼容性。换句话来讲,一方面要匹配自身的学科发展特点。另一方面,也要符合司法层面在程序、流程等方面的基本要求。除了对社会关于法务会计人才数量上的需求认识不足之外,关于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质量方面的认识,一些高校也表现出了认识不足的问题。当前,很多用人单位,在法务会计人才的招聘时,除了关注其学历和教育背景之外,会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到毕业生的经验及实际的操作能力。这一点,对于很多高校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来讲是一个很大的软肋。正是高校这种在社会关于法务会计人才的数量需求及质量需求等方面的认识的不到位,导致了其在学科设置,培养目标及方案等方面出现了诸多问题。

(二)对法务会计与相关概念及学科的关系认识不清

当前,从学术发展的角度来看,围绕法务会计的培养及与其它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还没有达成较为广泛的共识,尤其是对法务会计理论中的相关学科的认识和界定还存在着一定的分歧。这种在理论层面上的认识不清,直接导致了在法务会计的具体教学阶段,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之间的分歧与不一致。同时,需要指出的是,从发展的时间来看,法务会计属于一个较新的学科,我国在这一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发展还处在一个初级阶段,关于法务会计中的各个具体的概念以及与其它学科之间的关系还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学习和摸索的阶段。当然,这种在现实层面出现的一些困境,并不可以成为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面呈现出问题的主要理由。如何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来探究和完善法务会计理论中的相关概念及与其它学科之间的关系,将会是诸多法务会计理论工作者所研究的主要方向。

(三)对法务会计基础理论研究不到位

基础理论是法务会计学科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基础,从理论发展的层面来看,法务会计学科是一个交叉学科,其在基础理论方面,既具有会计学的相关特点,也具有法学及审计学的相关特点。正是这种在基础理论层面的不足,导致法务会计人才在具体的培养过程当中,包括培养模式的选择,教学方法的设计及教学评价的实施等方面处于一个相对比较被动的发展局面。只有从基本的理论出发,不断地夯实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理论基础。法务会计人才在今后的培养过程当中,才会有章可循,继而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需要补充的是,当前高校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面所面临的困境,除了高校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外,国家宏观教育政策的引导和监管的不到位,社会关于法务会计人才需求的变化等等,因为,在经济发展领域,市场中的各个信息一直处在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当中。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务会计需求的相关信息会呈现出一定的变化。这些都是导致上述人才培养出现困境的主要原因。因此,在今后的高校法务人才培养的发展与改革中,要立足于当前人才培养所面临的现状,不断地从宏观理论及微观操作等诸多层面来进行齐抓共管。

三、我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对策

(一)应当加强法务会计相关理论研究

法务会计是植根于会计学科发展需要而不断地从实践中进行的理论总结的结果。但是,由于我国在法务会计理论研究的时间比较短,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包括法务会计在内的诸多会计相关理论缺乏必要的理论支撑。我国在整体的学科构建层面,与西方会计学科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当前,法务会计在理论的发展层面还存在着很大的提升空间。同时,由于在日常的法务会计具体实施的一线中,一些新的管理问题与现象得不到及时的理论支持,这些都影响了会计理论在实践中的再次发展。同时,法务会计的理论工作者,在很长一段时间的理论研究中,将研究的重心放在了对欧美相关国家的理论的综述研究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务会计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的管理会计在理论发展层面从时间的角度来看才处于一个较为初级的阶段。因此,在理论研究层面所呈现出来的被动的局面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在今后的发展中,应该继续从学科建设的角度来不断强化对法务会计及其相关理论的研究。在这个过程当中,一方面需要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关于法务会计研究方面取得的理论成果及发展经验。另一方面,要立足于当前我国在法务会计具体应用层面所面临的实际问题。通过将学科理论建设与发展与一线中的实践进行相结合的方式,来实现理论与学科发展的相互补充与完善。

(二)明确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对于高校法务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在高校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目标上要进一步地进行明确。这种明确需要从社会对法务会计人才的具体需求出发,具体来说,一方面,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目标通过确立行业相关的基本实施制度等层面,来为行业从业素质整体水平的提升进行把关。另一方面,应该根据当前在经济发展领域中出席的诸多违反行业职业道德操守和从业规范的行为进行纠正与惩处。当发现违反了相关从业规定的会计信息造假的个体或者组织时,应该按照行业的规定对其从业的资质进行取缔。

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不但取决于社会对于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环境,并且还取决于其所属主体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这些也是其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与发展环境中不断发展与完善的基本条件。没有一个相对完善的发展与法务会计人才的评价机制,法务会计人才在其所发挥的市场价值也是大打折扣的。所以,在今后的法务会计人才的不断培养与发展的过程中,只有从源头制度上,确保其结合性的不可撼动,才会在具体的操作中拥有更大的把控。基于此,将法务人才培养目标的理论研究与一线的具体实践来进行有效的互动是其今后发展中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三)探究实用有效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

目前,在经济发展领域,比较流行的是“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这种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相脱节的弊端。具体来讲,高校在法务会计专业教师的招聘和选择过程中,除了考察其必要的教育和学历背景之外,还应该强调其在具体的法务会计市场中的实践经验,通过这种教师可以更好地提高法务会计教学的实用性。同时,在进行法务会计的教学过程当中,要安排一定的学时,让学生在市场的一线进行实习和实践,从而提升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和水平。

(四)制定具体明确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

制定具体明确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对于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并不是一时兴起而进行的一次“折腾”,相反的,而是立足于当前的发展实际与问题特点,采取的一整套有针对性的,有效的科学改进的策略和决策。这需要从具体的问题出发,在科学思想的的指导下,不断地发现问题,探究问题,解决问题,最终实现行业及其它相关联行业的共同发展。这种关联理论的提升在很大水平上是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发展体验,也是在不断发展与完善的前提下与市场上产生的基本问题而进行的一种良性的互动。

基于此,要从严谨与科学的角度来对法务会计理论的研究与发展水平进行相应的提升,在保持其理论研究严谨与科学的基础上,不断地从学科发展的基本规律出发,探究其在今后的发展中所要面临的挑战与问题的解决路径。在理论层面,可以尝试在高等院校及科研学术机构中,建立定期的学术交流机制,通过定期的学术探讨来将其今后的法务会计培养方案及相关理论的发展更好地聚焦。同时,在不断发展与完善的基础上,建立国际学术互动组织,更好地将法务会计领域的相关标准与突破实现国际层面的接轨。基于此,围绕法务会计基础及应用领域的研究还存在着很大的提升空间,这是对法务会计研究者提出的重要考验也是在今后的理论研究领域发展的主要方向。

四、结语

经济的发展是一个系统而且复杂的体系,在这个过程当中,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原因,围绕相关经济问题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在近几年呈现出了高发态势。同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法务会计虽然起步比较晚,但是,在市场巨大需求的推动下,也取得了很好的发展成绩,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本文从当前高校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面面临的困境出发,例如,在培养目标、培养层次及培养方案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探究其今后的可行性出路。本文主要以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出现问题的原因为研究对象,从理论研究和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案的优化与提升等方面来进行完善,希望能助力于今后高校会计人才培养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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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国桢(1993-),女,辽宁省大连市,大学本科学历,财务管理(法务会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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