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院校本科生导师制运行模式探索

2016-05-30 15:25阿拉腾巴特
亚太教育 2016年26期
关键词:导师制本科生导师

阿拉腾巴特

摘 要:地方院校A大学从2012年开始实施本科生导师制。通过调查分析发现,学生对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必要性有较高的认同,对指导效果比较满意,但也存在着师生比过低、师生之间互相了解程度不高、部分导师的指导流于形式等问题。本科生导师制应以专业指导为核心,突出学生个性化发展,并建立常规制度,规范评价机制。可以考虑在部分专业试点运行,通过纳入学校常规教学计划、开展双向选择、调整指导年限等方法优化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路径。

关键词:地方院校;本科生导师制;运行模式

本科生导师制这一概念最早起源于英国,由14世纪创办牛津大学新学院的温切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提出。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高校普遍实行学分制、选课制,在本科教育中采用导师制也有了实施条件。2002年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学校率先施行本科生导师制。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已有200多所院校正式实施或试行本科生导师制。[1]伴随新一轮高校改革而推广的本科生导师制正在成为我国新时期本科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一个趋势。作为地方大学的A大学也从2012年开始在全校本科专业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并出台了《A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本文将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A大学的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实施路径和评价机制方面的建议。

一、实施现状的调查分析

(一)调查对象

本研究的调查对象为A大学2013级本科生。采用随机抽样的问卷调查,一共发放问卷141份,回收123份,有效问卷122份,回收率87.2%,有效率99.2%。问卷调查最后还附加了学生自由书写的部分,让学生填写对本科生导师制的具体想法。

(二)数据分析

通过对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得出以下几个主要结论。

1.学生对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必要性有较高的认同

对于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必要性,73%的学生认为有必要实施,说明这一制度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2.指导方式以集体指导为主,但是学生对个别指导的需求较高

调查表明,大部分导师以集体指导作为主要指导方式,占到总数的80.2%。一学期集体指导次数而言,半数以上的学生每学期接受集体指导次数在5次以下,而且10.7%的学生从未受过集体指导。

另一方面,遇到生活和学习上的问题时,找过导师谈心的学生占50.8%,说明个别指导的情况也比较常见。而82.8%的学生认为指导学生最有效途径为个别指导,表明除了集体指导,学生更希望得到导师针对性较强的个别指导。

3.指导内容以专业课学习为主

导师的指导内容主要在专业指导方面(75.4%),除此之外,学习方法(50.0%)、就业指导和考研指导(43.4%)所占的比例较高。而学生希望得到指导的内容中,此三项比例也较大(学习方法70.5%、专业指导66.4%、就业、考研指导43.4%),说明指导内容总体上符合学生的要求,但在个别内容有待于改变。

4.学生对导师的了解程度不高

调查发现只有34.4%的学生是自己选择导师的,而62.3%是学院或教研室老师直接进行分配,3.3%是学生自己选择,后由学院调整更换的。对导师了解程度的问卷内容显示,76.9%的学生对自己导师的了解很有限。师生之间互相了解是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必要前提,而现状却并不理想。

5.师生比过低

对于导师指导的本科生人数,37人回答不清楚。在其余85人中,指导学生人数超过20人的占75.3%。对于一个导师理想的指导学生人数,选择“10人或10人以下”的占到94.2%。而实际上在10人或10人以下的只占2.4%。

导师和学生的人数比过低是国内高校本科生导师制普遍存在的问题。A大学也存在这种现象。在问卷的自由书写部分,有学生这样写道:“每个学期都有几次导师课,但是人太多,就跟平时上课差不多,和导师沟通很少。”也有学生这样写道:“(导师)除了知道名字,对很多学生的性格、学习成绩和兴趣爱好可能不了解”。过低的师生比影响到导师对学生的了解程度,导师不可能腾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关注每一个学生,导致指导效率的下降。这一现象不容忽视。

6.学生对指导效果比较满意,但认为存在一些问题

对于导师的指导效果,大多数学生表示认可,满意度达到82.6%,评价在良好以上的也达到75.4%。对于本科生导师制存在的问题,选择“导师太忙,没有时间认真指导”(53.3%)、“导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太多”(50.8%)、“指导过于形式化,没有实际意义”(48.4%)、“没有固定场所和硬件设施所”(47.5%)等选项的较多。值得注意的是,在自由书写部分,学生所提意见最多的是指导过于形式化(14人)。如有以下回答:“导师应与同学进行沟通,了解学生的情况,不应太过于形式化”。“我觉得安排导师就应该有相应的效果可以对大学生活起到积极帮助的作用,而不仅仅流于形式”。“导师应该少带几个学生,定期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多关心学生,及时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这些意见说明少数本科生导师没有认真指导学生,应值得反思。

二、对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路径和评价机制的几点思考

A大学本科生导师制还处于初期探索阶段,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另一方面也存在着需要克服和解决的问题。结合问卷调查的结果,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优化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路径和评价机制。

(一)应以专业指导为核心

学生综合能力的发展是指导本科生的主要目标。但是指导内容不能漫无边际,学生需要什么就指导什么。本科生导师制应该以某一方面的能力发展为核心,从这一核心辐射到其他方面的指导。从调查数据来看,本科生指导以专业指导和学习方法的指导为主,这与学生所希望的指导内容也基本一致。因此,本科生导师指导内容不宜过于宽泛,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生活指导等虽然重要,但是应以专业教育作为指导的核心内容。导师应关注学生的专业课程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在不同课程之间搭建桥梁,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全局观应成为本科生导师的首要职责。本科生的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也应由导师进行全程指导。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在中途更换本科生导师。

需要注意的是,本科生导师的职责以专业指导为核心,并不意味着导师对学生其他方面的成长不闻不问。本科生导师与学生的交往方式不同于一般的任课教师,由于个别交流的机会较多,所以交往内容更具有随意性,交往方式更加灵活。所以易于建立亲密的师生关系。导师对自己指导的学生较之他人有更深刻、更全面的了解。如果导师在指导过程中发现学生在生活、思想、心理等方面出现异常现象,应该主动深入了解,并且应尽快与班主任、辅导员和学院领导进行沟通,防止事态严重化。

(二)建立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常规制度

通过调查发现,学生反映的导师制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导师的指导时间有限。校方要求每位导师每学期集体指导次数应在8次以上。但是通过调查发现有三分之二的学生每学期接受的集体指导次数达不到8次,与学校的要求有一定差距。由于导师在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等方面的任务繁多,所以容易将本科生指导放在常规工作之后。同时,本科生指导工作容易受到各种随机因素、偶然因素的影响。笔者在指导过程中就遇到过不少此类情况。例如指导地点不固定,使得每次做集体指导都是临时找教室。有时指导时间与学校、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的活动相冲突,不得不进行临时调整。这种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势必会影响到导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因此有必要对建立本科生指导的常规制度,保证其正常运行。

1.纳入学校常规教学计划

本科生指导是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中的一部分,本科生导师制的目标与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并不冲突。鉴于此,可以考虑将本科生指导课纳入到学校的正规教学计划中,并对指导课设置一定的学分,出台计算导师工作量的标准。将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的选题和指导工作纳入到指导课程之中。指导课的内容由导师制定,授课形式可以采用讨论、专题讲座、社会见习等多种形式。而且,指导课适合进行小班教学,打破学年、班级的界限,促进学生的纵向交流和横向交流。有些导师同时指导汉语授课班和蒙古语授课班的学生,导师课也能成为不同语言授课学生之间交流平台。由于这一制度对人才培养计划产生的影响较大,因此可以考虑在部分学院或专业进行试点运行,在充分、详实论证的基础上逐步向全校推广。

鉴于本科生导师的特殊工作性质,管理制度不宜过于死板。校方在指导学时数、导师与学生出勤等方面应该出台严格规定的同时,充分考虑到各专业的特点,在指导内容和指导方式上应该给予导师一定的自主权。

2.建立双向选择机制

在导师选择上宜采用双向选择机制。调查显示,62.3%的学生,其本科生导师是由学院安排的。考虑到学生人数较多而教师人数有限,A大学现在采用的一般方法是将学生直接分配给导师,而且尽量避免导师之间指导学生人数过于悬殊。这样做虽然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学生和导师都处于被动地位,没有事先了解对方的机会。笔者建议建立双向选择机制,先由导师公布自己的研究方向、研究成果以及感兴趣的问题等,给学生提供选择的参考。然后导师通过与学生面摊了解学生情况,进行选择。对于双向选择后没有确定导师的学生,学院应在导师和学生之间进行协调,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分配到导师。

3.调整指导年限

A大学现在采取的是第一学期开始分配导师的制度。由于专业教育没有开始,所以第一学年的本科生指导难免流于形式,而无法开展实质性的指导。本科生指导以专业指导为主,在学生学习专业课之后开始实施则较为理想。笔者以为,可以考虑从第四学期开始指导。因为此时学生已掌握少数几门学科核心课程,对所学专业已经有了大体的认识,但是大部分专业课还没有开始学习,学生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在不同课程之间建立跨学科的专业全局观,这样能更有效地掌握本专业的课程体系。而且这一举措对于导师人数明显不足,师生比严重失衡的情况也能起到缓解作用。

(三)评价机制应规范化

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是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必要保障。教学管理部门对指导课的学时数、导师与学生出勤等方面应该出台严格的规定。指导课的停调课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手续。每学期每个专业开一次学生座谈会,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情况。对本科生导师的评价应该设立量化指标体系,采取导师自评、学生评价、学校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于得分较高的优秀导师进行奖励的同时,对于指导流于形式或指导不称职的导师应该有期限地撤销其导师资格。对学生的评价应以学年为单位。其中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成绩应该占有较大的比重。学生平时在导师课和师生交往中的表现也应该在导师课成绩中占有一定比例。

(四)突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这一指导目标

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是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主要目标。不管是集体指导还是个别指导,都应该突出这个目标。与一般教学制度相比较,本科生导师制在这方面也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导师在指导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达成这一目标。例如对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开展选题、指导工作;给学生制定符合其自身条件的学习计划;帮助学生对其感兴趣的领域进行探索,并让学生在指导课上作报告;由学生制定特定题目,师生之间围绕题目进行讨论等。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对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科生导师制是A大学人才培养模式中新的探索,对学校的本科教育带来了新的活力。我们需要对本科生导师制的运行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创新,从而优化和完善本科生导师制,提高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

参考文献:

[1]罗佳.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研究——基于全国N所高校的调研[J].中国高等教育评估,2014(3):27.

(作者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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