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译与意识形态

2016-07-07 08:26张磊
采写编 2016年2期
关键词:意识形态

张磊

摘要:在对研究新闻编译的研究现状进行简单梳理之后,通过两个案例的剖析,提出不同意识形态之间不仅存在着冲突和斗争,也有着交流和融合。

关键词:新闻编译;意识形态;冲突与融合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我国对外交流的不断深化,诸多学者已经从各个不同角度 关注英语新闻的编译。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陈明瑶,从英语新闻编译的语言层面的加工(陈明瑶,2001)、程维,从跨文化视角(程维,2010)、薛婷婷,从修辞情境理论(薛婷婷,(薛婷婷,2013)、常江和杨奇光,用话语分析的方法(常江、杨奇光,2015)等等。这些研究,无疑在很大程度上既丰富了新闻编译的内涵,又拓宽了读者的眼界。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研究大都只是从一个或两个方面以加配短例文的形式作为佐证,对造成所举现象的深层次原因缺乏进一步的思考。也就是说,这些研究大都发掘了语言、修辞、跨文化等方面的“表象”,并没有“由表及里”、“透过表象看问题”。对造成这些差异的根本——意识形态,几乎鲜有涉及。在2000——2015年翻译界核心期刊所发表的文章中,只有外交学院的作者徐英对新闻编译中的意识形态有过论述(徐英,2015),而且是结合语态的转换,并没有对意识形态在新闻编译前期、中期和结果有什么影响作出过研究,最为新闻导向性灵魂的意识形态,究竟在新闻报导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对新闻稿件的编译会起到怎样的影响,它们互相之间的关系,以及从中应该吸取什么样的教训,都没有提及。

鉴于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如果把新闻编译中语篇和话语层面的增、改、删、补等看作“术”的话,对其中意识形态所扮演的角色和相互之间的作用影响就应该看作“道”。作为意识形态载体的新闻语篇,从诞生之日起,未曾摆脱过意识形态的影响。在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中,当然不可能只是存在一种意识形态。在过去谈到“意识形态‘的时候,往往只注意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摩擦、冲突和随之而来一系列后果,对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融合、妥协关注甚少。因此有必要在剥离相关“术”的层面之后,对新闻编译和意识形态的作更深层次的探究。

二、具体论述

(一)新闻编译。作为新闻传播领域里一项重要的应用活动,“新闻编译”这个词,对于翻译工作者来说,并不陌生,对于普通读者而言,也不算新鲜。从字面上来说,“新闻”就是新近发生的国内外各种各样的事件或消息;“编译”,就是语际间有选择性的编辑和翻译。“新闻编译”,既涉及新闻传播领域,也与语码符号的转换有关系,于是,围绕这四个字会产生一系列问题。

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就新闻编译的概念有过诸多论述。但笔者认为,这都要基于一个前提条件,即编译绝对不等同于翻译。编译与翻译有相同之处,但更多的是差异。首先从篇幅而言,翻译倾向于尽可能完整地保留原文的全貌,原封不动地、甚至是逐字逐句地进行语码转换,最后把译文呈现给读者。编译和翻译面对的都是原文,但编译除了目的不同外,务必考虑原文的取舍、原文的写作意图、刊登版面的限制、新闻审查的要求、国家形象的维护等各个方面,编译在这些方面的考虑远远胜过翻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编译比翻译要求高得多,除了要求译者有很高的文字水平,还要有相当高的新闻和政治敏感度,熟悉出版发行的流程,作品能符合现代传播的规律等等。

此外还应该注意的是,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和海外留学归国人数的增多,事实上就意味着受众外语水平,尤其是英语水平在不断地提高。正如现在的译制片已经不可能重现上世纪80年代的辉煌一样,越来越多的读者会自己选择新闻的来源,依赖自己的大脑对新闻进行个体的阐释。这种情况下,新闻编译的传播时效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在涉及有关国家形象的新闻报道的编译方面,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也说明了新闻编译存在的局限性。

(二)新闻编译的原则。笔者认为,现代意义上的新闻编译要符合至少三个原则。一是政治性原则。我国与世界上很多国家在政治制度、价值取向、历史传统、民族风俗等诸多方面差别很大,在新闻编译中,要注意对我国主流价值观,也就是国家形象的维护。二是真实性原则。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一点无论对中外媒体来说都是如此。国外媒体报道的立场本来就与我国媒体有很大不同,通俗地说,就是“站在哪里看问题”。我们无法也没有必要要求国外媒体的报道都符合我国的价值观,都说中国的好话,对中国的负面消息只字不提。那样只能是自欺欺人。三是要符合现代媒体传播规律。

(三)意识形态

1.源流与争议。“意识形态”是由法国思想家特拉西(Destutt de Tracy)在其专著《意识形态的要素》(Eléments d'idéologie)中首先提出来的。他是把“意识形态”作为观念学来研究的,“从最初的意义上说,这个概念是积极的、进步的”(大卫·麦克里兰,2005:8)。而这个词在马克思那里却成了贬义词。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是虚假的,它产生于精神和物质劳动的分工,具有意向性,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的思想,总是掩盖和扭曲现实关系,主张“观念统治世界”。

2.冲突与融合。编译者与受众在意识形态上的差异,决定了传播或编译效果的良好与否,但并不是说这种差异就意味着斗争。有很多人在讨论新闻编译的文章里,喜欢拿中外意识形态的差异作比较,说明斗争的尖锐性和必要性。不同的意识形态的确会导致斗争,但也存在着交流和融合。相同或相近的意识形态,不光有着交流融合,有时也会存在较大的分歧。以下两个例子很能说明问题:

摆脱英国殖民统治的印度,是资本主义国家,各个执政党轮流执政;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政治协商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这两个国家在政治制度、意识形态上的差异很大。但在1955年召开的万隆会议上,中国总理周恩来首先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了印度总理尼赫鲁在内的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元首的热烈响应。直至今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仍然作为大国和小国之间,不同制度国家之间交往的最基本原则,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从土地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苏共给予中国共产党的各种帮助谁也不能否认。两国和两党在历史上曾有过相当长一段“同志加兄弟”的亲密关系。但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两国和两党关系开始恶化,从1962年12月15日到1963年3月8日,中共中央在《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以社论的形式连续发表七篇文章,对苏共进行抨击,随后,又发表了总称为《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总路线的论战》总共九篇文章,也就是著名的“九评”,回应苏共中央的《给苏联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的公开信》,两党两国的意识形态斗争达到高潮,直到1989年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访华,中苏两党两国关系的紧张局面才趋于缓和。

在相同或相近意识形态之间,也可能发生激烈的斗争。因此,在“意识形态”的问题上,本文主张以辩证的眼光来看待,既不否认其存在矛盾和冲突的可能性,又要看到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也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

三、两个案例的剖析

这两个案例分别是《中美关于我国突发事件编译比较——以CNN 与〈中国日报〉关于昆明火车站“3·01”暴恐事件的新闻报道为例》和《浅析意识形态对政治文本的翻译的操控和影响——以2010年11月17日〈参考消息〉英汉文本为例》。之所以选择这么两个案例,是出于以下三点原因。一是这两篇文章具有普遍的代表性。前一篇文章发表某学报上,后一篇文章是以《参考消息》中的文本为例,谈意识形态的问题。二是这两篇文章的题材都非常符合本文的研究对象和方法。本文主要探讨国家形象构建和新闻编译的几个问题,这两个案例中均有涉及。三是评析两篇文章,从数量上来说,比单独剖析一篇文章更有代表性和说服力。

(一)案例A。这篇文章的标题就很值得商榷。“中美关于我国突发事件的比较”。如果说《中国日报》的确带有我国官方性质,“是唯一一份进入西方主流社会的报纸”的话,那么CNN能否代表美国,或者更进一步说,能否代表美国政府的立场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从该公司的隶属上看,CNN属于特纳集团(Turner),由私人发起并成立;从美国传媒的分布上看,现在的美国各大电视台和报纸都分属不同的集团,如时代华纳、新闻集团、迪士尼、维亚康姆等,与美国政府沾得上边的,也只有NPR (Natinal Public Radio) 和AP(Associated Press),美国之音(VOA)和Free Asia Radio(FAR)这么几家。CNN的新闻报道立场,既不代表美国政府的观点,也不反映普通美国民众的立场。

这篇文章的本意是借助WordSmith等语料库软件,对同一事件中外媒体不同报道的视角进行词频分析,从字词的角度来说明美国CNN怎样不客观。这种研究方法本身就存在问题。作为外国媒体,CNN在华的报道受到诸多限制,尤其是在涉及新疆、西藏等“敏感”问题的时候。作为本国媒体,《中国日报》无论在采访的便捷性、消息源的丰富性、发稿的便捷性上,都有着外国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对于涉及中国少数民族内陆地区的报道,这些优势让CNN本身就“先天不足”。“先天不足”导致了第一手材料的稀缺,而第一手材料的稀缺紧接着导致了CNN报道中“转述引语”的频繁使用。论文作者在此对CNN转述引语的多次使用进行了抨击。首先说使用转述引语就是想和事实拉开距离。再次说CNN没有完整转述我国领导人的话,显得新闻报道不客观、不公正等。这两条评论都不能成立。

前面已经说过,国外媒体和本国媒体的定位不同,属性不同,文化不同,甚至经费来源都不一样。采访的便利性更是不可比拟。使用“转述引语”是西方媒体,尤其是英语媒体惯常的做法,只要经常收听观看外媒节目的人都知道,即每一家媒体都有其报道的风格,每名记者的写作风格也是有差异的。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传播我国境内发生的消息,把领导人的话完整地送出去,这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国外媒体并没有这样的职责,他们在报道国外新闻的时候,肯定要从本身的立场出发,这并不足为奇。

这篇文章还使用了WordSmith对两篇报道进行词频统计。但其中一个很大的问题是,作者是以《中国日报》作为最终参照,也就是说,该报纸的内容既作为评判对象之一进入该软件进行词频统计,同时又作为评判的参照标准对两家媒体的报道进行评判。这本身就很不客观。一个公认的事实就是,Native speaker和Second Language Learner写出来的英语文章内行人很容易看出谁更地道,且《中国日报》中的文字表述与先前中国官方对此次暴力事件的定性完全一致,简直就是中文的翻译版本。用这样两个版本来做比较,说明CNN报道如何不客观,本身就非常缺乏说服力。

对于外国媒体的报道,也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一方面,像CNN这样的国际传媒,在新闻的时效性和覆盖度方面,仍然是我国外宣媒体学习赶超的对像。另一方面,所谓的“客观”和“公正”都不是绝对的。前面说过,人是无法摆脱意识形态的束缚,从事新闻报道的人也是一样。不管是普通的读者,还是从事这一课题专门研究的人员,都应以开放、包容、平和、自信的心态看待国外媒体的报道。做到“择其善而从之,择其不善而改之。”“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相信随着我国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国际传媒中原本许多的误解、敌视、猜疑一定会随着我国的发展逐渐消散。

(二)案例B。套用现成理论来研究问题是目前文章写作中的常见病。这篇文章也不例外。在第二部分,根据作者的说法,这篇文章是“借用”了勒弗菲尔(Andre Lefever)的操纵理论。其理论的核心就是“翻译即改写。”接着,作者又引用了下面的一句话:“勒弗菲尔认为控制文学和翻译的因素有两个:一个在文学系统之内, 就是文学的专业队伍;另一个在文学系统之外, 就是所谓的赞助人。”

两部分一对比,这篇文章的“硬伤”立马就显现出来。作者引用《参考消息》作为消息来源本身并不存在问题。问题就出在用操纵理论对新闻编译生搬硬套。“新闻编译”不同于“翻译”,和文学翻译更是相差甚远。勒弗菲尔的操纵理论主要是针对文学翻译提出来的,跟新闻编译能扯上一点关系么?

新闻编译的主体和传播的受众,无不受意识形态支配。意识形态存在于人的意识之中,起到的是“潜移默化”的效果,有时恰恰是人无意识的行为让藏匿其中的意识形态通过种种表现形式显露出来。这篇文章在第三部分说:“《参考消息》的目的是让各国读者了解国际大事, 营造一个良好的国际舆论环境”更是有问题。《参考消息》的受众主要是以汉语为母语的读者,哪里来的“各国读者”?该报纸的作用怎么会是“营造良好的国际舆论环境?”这样的错误,和作者的中文功底有关系,也和写作态度有关系。

四、结语

对于国内绝大多数不熟悉外语的受众来说,新闻编译稿件是他们获取外界信息的要渠道之一。国外记者所持立场与我国新闻工作者有本质性的不同,对一起事件的报道的角度也可能有较大差异。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差异对新闻编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闻编译工作者,不光要有敏锐的新闻嗅觉、良好的语言功底,还要有世界眼光和开放的心态。不光尊重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多样性,也能多角度地思考问题,看到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不断交流、融合。意识形态的斗争,只是不同价值观念之间相互作用的一部分,融合与合作更能推动全人类的发展。

在进行相关的理论研究时,还应该注意的是如何对待先前的理论成果。对于这些理论成果,应该秉持谨慎地批判性态度。每一种理论都有其局限性和适用性,不可能“包治百病”,适用于所有的情景之中。也就是说,既尊重和有效借鉴前人的开拓性成果,又不能随意甚至盲目地套用在自己的研究中,作为文章的理论支撑。

参考文献:

1.程维.跨文化传播视阈下的新闻编译[J].上海翻译,2010(3).

2.陈明瑶.浅论英语新闻编译加工[J].中国翻译,2001(5).

3.常江,杨奇光.对我国新闻编译失范现象的批判话语分析[J].新闻与传播,2015(3).

4.大卫·麦克里兰.意识形态[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

5.徐英.新闻编译中意识形态的翻译转换探索[J].中国翻译,2014(3).

6.薛婷婷.对外报道类软新闻编译稿的修辞情境理论研究[J].当代修辞学,2013(4).

(作者: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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