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音乐史研究与传统音乐研究之间的关系

2016-07-14 18:36周奕涵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100000
大众文艺 2016年20期
关键词:音乐史古琴民歌

周奕涵 (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 100000)

中国古代的音乐史研究与传统音乐研究之间的关系

周奕涵 (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 100000)

传统音乐对古代音乐史的研究提供了活态的样本,许多学者对传统音乐进行了四类分、五类分、八类分为我们对传统音乐的理解和认识提供更为便捷的渠道;古琴音乐更是活态的典型样本。

中国古代音乐史;传统音乐;民间音乐;古琴;说唱;戏曲

我国具有五千年灿烂文明的历史,而音乐的历史,因为贾湖骨笛的发掘,更往前提早了四千年前。如此漫长的发展历程,使得我国古代的音乐异彩纷呈,许多优秀的音乐文化亦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通过种种方式得以保存,并积淀在当下。因此,传统音乐为古代音乐史研究,提供了难得的活态样本;古代音乐史的研究,则为传统音乐的现状提供了历史层面的支持。把传统音乐诸种事项与古代音乐史联系起来。

传统音乐的早起形态是“歌、舞、乐”三位一体的艺术形式。《乐记·乐本篇》: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当时关于劳动生产的音乐有《弹歌》《葛天氏之乐》等,关于水旱灾害的音乐有《伊耆氏之乐》《朱襄氏之乐》等,关于战争的音乐则有《刑天氏之舞》,关于宗教的音乐则有《云门》等,关于爱情则有《候人歌》,是传说中的歌曲,歌词只有“候人兮猗”四个字。

中国古代音乐史的分期和其间的“断层说”,由黄翔鹏先生在《论中国古代音乐的传承关系》一文中提出。黄先生认为“在历次的断层中,都有社会生活的巨变,足以引起某种失去生活依据的音乐发生失传现象。关键在于音乐艺术的恩主和保护人发生了社会地位根本性变动;在于音乐技艺的传承者或从业人员及其集团也在社会结构、社会功能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还在于社会音乐生活中,从听众、欣赏者的社会成分、人数、参与音乐活动的层次和范围,到表演场所、表演法师这些方面的一些实质性变革”。

中国传统音乐一般分为“民歌、器乐、舞蹈、戏曲、说唱”五类。1964年由文化部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组织撰写的《民族音乐概论》最早采用了这一分类法。王耀华、杜亚雄合著的《中国传统音乐概论》,把上诉“五类”合并为“民间音乐”一类,并与“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并列,把传统音乐分为四大类。袁静芳主编的《中国传统音乐概论》则继续沿用传统音乐“五类”分的基础上,又加入了“佛教音乐、道教音乐、祭祀音乐”,共分为八类。通过以上梳理,我们发现无论哪种分类法,“五类”分都是传统音乐的核心与基础。

民间歌曲是传统音乐的基础。传统音乐五大类之间,从来都是有相互影响和吸收、互相丰富、互相促进的关系。民间歌舞、器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都在不同程度上戏曲了民歌的曲调,或再此基础上变化和加工。

我国的民歌有着悠久的传统。早在原始社会,人们在劳动实践,再同自然界的斗争中,就已经创造了歌舞和歌曲。如《弹歌》,其歌词是“断竹,续竹,飞土,逐宍。”《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其中的“国风”部分,就是那个时期北方十五国的民歌。《楚辞》则是屈原及其他楚国诗人根据楚国民歌曲调创作的诗歌,并赋予幻想和热情,为我国民歌的浪漫主义传统奠定了最初的基石。汉魏六朝的民歌、相和歌,进一步继承了先秦民歌的优良传统,并加入了伴奏,突破了“徒歌”的形式。而唐代的曲子,到今天的说唱、戏曲,都和它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民歌发展到明清时期更加繁荣。卓珂月曾写道:“我明诗让唐,词让宋,曲让元,庶几《吴歌》《桂枝儿》《打枣杆》为我明一绝耳。”已经出现在清代曲谱中的《茉莉花》,与当下扔在演唱的《茉莉花》。旋律大致都是一致的。这已经能够说明,当下仍在传唱的民歌具有久远的历史传统。

传统音乐中对古琴的研究,不仅对乐器研究,而且是对古代文人音乐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古琴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调名在定弦法、调式或音乐风格上,由于流派或是带的不同,在实际运用中存在一定的差异,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表面正调定弦中不同调式的,如《神奇秘谱》各曲分为宫调、商调、角调、徵调、羽调。(2)表明定弦正的,如《广陵散》所用“慢商调”“慢宫调”“清羽调”“清商调”,都是调通过降低或升高某弦而成。(3)表明宫音所在弦序,而弦序又以律吕标明。如“黄钟调”“仲吕调”等等。(4)标明音乐风格或音调来源的,如“胡笳调”“凄凉调”等。

在记谱方面,也逐渐形成了适合古琴的记谱法。南朝梁丘明传谱的《碣石调幽兰》是现存最早的琴曲谱。属于指位谱体系,以文字详细说明弹奏的弦位及弹琴的手法的古老记谱法,也成为“手法谱”。唐代曹柔所创“减字谱”,以古琴文字谱发展而来,通过简化的符号表示右手八法“抹、勾、挑、剔、打、摘、擘、托”。它的创造与定型,对唐代琴曲的流传、保存,与琴艺的传授,都有重要的作用。明清时期,古琴音乐极度繁荣,并有大量传世的乐谱,《神奇秘谱》《松弦馆琴谱》《五知斋琴谱》等等。

传统音乐中,说唱音乐有多重艺术形式,它们基本形成于明清时期。但说唱音乐的历史,则可以追溯至先秦。战国时荀子的《成相篇》,一般被认为是早期的说唱音乐形式。我国的说唱音乐正式形成是在隋唐时期,代表性的如隋代的“说话”、唐代的“变文”。宋代说唱音乐因为市民音乐的兴起而发展的十分繁荣,这时流行的“说话”“陶真”“涯词”“鼓子词”“莲花落”“弹词”等,则是说唱音乐的进一步发展。清代,北方出现的各种大鼓书,南方的弹词,及马如飞、俞秀山等优秀艺人创造的“马调”“俞调”等不同的弹词唱腔流派,直至今日,仍然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戏曲音乐在传统音乐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为宋元以降,以戏曲音乐为代表的近世俗乐得到长足的发展,戏曲音乐所用的宫调系统、曲牌、曲谱、唱腔、伴奏乐队等方面,为我们研究古代戏曲音乐的发展、当下地方剧种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和条件。戏曲艺术正式的确立,一般认为是宋金杂剧与南戏的形成于确立,其广泛吸取了唐宋大曲、民间歌曲、辞去音乐等多种音乐形式的成果。伴随着元杂剧的发展,戏曲腔调也在发生变化。明代的“海盐腔、余姚腔、弋阳腔、昆山腔”构成了当时戏曲音乐发展的重要特色。魏良辅改良了“昆山腔”,清代随着“花雅之争”,“花部”诸腔(包括京腔、秦腔、弋阳腔、罗罗腔、二黄腔)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而“昆山腔”逐渐没落。地方剧种蓬勃发展。这从传统音乐丰富的地方剧种中,可见一斑。因此古代戏曲音乐的发展在当下戏曲音乐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总之,中国古代音乐史与传统音乐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这种关系可以说是水乳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传统音乐的研究,可以作为文献史料、出土文物之外,第三种重要的论据,来研究古代音乐相关的问题,恰当、合理的处理音乐史研究与传统音乐的研究,可以让我们的具体的问题的阐释更有说服力,更接近历史的客观真实。

周奕涵,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职务:学生,研究方向: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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