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虬庄文化”遗存的分类研究

2016-07-25 09:21单思伟
珞珈史苑 2016年0期
关键词:遗存墓葬器物

单思伟

“龙虬庄文化”遗存的分类研究

单思伟

“龙虬庄文化”遗存包含四类不同内涵的文化遗存:第一类以圆腹罐形釜、扁腹釜、盂形器、三足钵、深腹罐等为典型器物组合;第二类以矮三足带把器、环耳器、翘把鼎、浅腹圜底钵、陶猪等为典型器物组合;第三类以罐形鼎、盆形鼎、三足盘、杯形匜、盘形匜、矮柄豆、高柄豆、圈足杯、三足盉、平底盉等为典型器物组合;第四类以釜、折腹壶、三足折腹罐、喇叭形高柄豆、矮柄豆等为典型器物组合。这四类遗存类型有各自的文化内涵、时空分布及文化态势,将它们笼统命名为“龙虬庄文化”,无法准确表明其内涵,应该区分对待研究。

龙虬庄文化;分类;文化态势

“龙虬庄文化”是以龙虬庄遗址命名的考古学文化。发掘报告认为,龙虬庄遗址应为江淮东部第一次发现的典型遗存,其丰富的文化遗存、完整的文化序列及稳定的文化特征等,均为江淮东部史前早期考古学文化的代表。据此,分布于江淮东部7000aB.P.—5000aB.P.的原始文化,可命名为龙虬庄文化。龙虬庄文化可分三期,第一期包括⑧、⑦层;第二期包括⑥、⑤、④层,除一处房址、灰坑以外的其他房址、灰坑、墓葬,其中墓葬分为早晚两段,⑥层中墓葬为早段,⑤、④层中墓葬为晚段;第三期包括东部边缘的06层、05层、04层及房址1座、灰坑1个。①龙虬庄遗址考古队:《龙虬庄——江淮东部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9~395、517~518页。在此需要说明原报告因墓葬大多未有开口层位,暂描述为在“某层中”,作为大致深度的一种参考。

在“龙虬庄遗址与江淮地区古文化学术座谈会”上,张忠培先生认为,“二期与一期之间变化较大……第二期来看,比较全面,有石器、骨角器和陶器,是不是可以将第二期命名一个文化……”显然,张忠培先生认识到龙虬庄遗存存在不同的文化类型,并建议将第二期称作“龙虬庄文化”。栾丰实先生则认为,龙虬庄第一、二期(包括青墩中、下层)时期,江淮东部地区,是一个以自身文化因素为主的独立文化区,可以单独命名;而龙虬庄第三期(包括青墩上层)和陆庄一类遗存时期,江淮东部为良渚文化所占据,是太湖文化区的一部分。①黄景略等:《淮河下游新石器时代的绚丽画卷——龙虬庄遗址与江淮地区古文化学术座谈会专家发言纪要》,《东南文化》1999年第3期,第6~16页。

本文认为,龙虬庄遗存并不单纯,至少包含几类不同的遗存,“龙虬庄文化”的文化内涵并不明确,需作进一步探讨,简单地以龙虬庄遗存命名“龙虬庄文化”并不合适。由于该遗址本身的特殊性,以陶器为代表的文化遗物,大多出自文化层中及未找到墓圹的墓葬单位中,给研究造成了一定的困扰。故本文不欲对其进行精细的类型学划分,而是采用较为宏观的分类方法。同时,由于居址与墓葬两者各自的性质和功能差异,需分开研究。在此,将不同探方不同的地层、不同的遗迹均视为各自独立的单位,凡是重复出现相同或类似器物或器物组的单位则归为同一类(以两件及以上的器物组合为宜)。由此可以最大限度地还原原本的器物组合关系,较清晰地对遗存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的典型器物组合,看清遗址的文化内涵。而不是局限在着眼于各类内部的器物演变规律,忽视了不同类的区别,混淆遗址的文化内涵。依据此方法,我们将对居址材料和墓葬材料分别进行分类研究。

一、居址材料的分类

居址类遗存的遗物主要出自文化层内,其他遗存形式如灰坑、房址等较少出有遗物。文化层内可能混有少量未能识别的墓葬,但大体不影响本文对居址的分类。

依据器物组合的差异及出土单位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居址材料分为四类。

甲类:为居住址数量最大的一类,以夹砂的圆腹罐形釜(部分有宽扁双耳)、宽扁腹的釜、夹砂或泥质的盂形器、夹砂深腹罐、三足钵和折腹的碗、盆为基本组合。典型单位有T1627⑧、T1829⑧、T1727⑦等。

甲类遗存依据器形演变和层位关系,可分为五段。⑧、⑦、⑥、⑤四层分别为第一、二、三、四段,④层及以下遗迹归为第五段(见图1)。

图1 龙虬庄遗址居址甲类遗存的分段

乙类:以翘把器、环把器类等为典型器物(见图2)。此类遗存在居址中发现较少,以T1727⑧、T3629⑤等为代表。

图2 龙虬庄遗址居址乙类遗存

丙类:以三足盉、杯形匜、器盖、鼎等为典型器物组合(见图3)。此类遗存在居址中零星可见。典型单位有T0926⑤、T0929⑥等。

图3 龙虬庄遗址居址丙类遗存

丁类:以扁腹釜、釜形鼎、高柄豆、矮柄豆、缸等为典型器物组合。主要分布在④层和东部边缘的06层、05层、04层中。依据器形演变及层位关系,可分为两段(见图4)。

图4 龙虬庄遗址居址丁类遗存的分段

二、墓葬材料的分类

墓葬共清理402座,由于大多未能找到墓圹,不排除少量人骨腐朽的墓葬未能辨认出来及两座或两座以上墓葬的混淆。本文的分类标准以重复出现的器物组合方归为一类,可以较大限度地避免误差。同类墓葬的分段主要根据同一探方内墓葬所处的不同层位深度分析器物的大致演变规律,再依据型式逻辑进行进一步划分。

依据器物组合的差异,我们可以将墓葬材料分为四类。

A类:双耳圆腹釜、宽扁腹的釜、三足钵、折腹碗(见图5)。墓葬较少,20余座,如M5、M58、M87、M94、M142、M173、M193、M258、M173、M319、M393等,材料较为零散,不作分段。墓葬所处深度均在⑥、⑤、④层中。

图5 龙虬庄墓葬A类遗存

B类:矮三足带把器、环耳器、翘把鼎、浅腹圜底钵、陶猪等为基本器物组合。墓葬20余座,如M22、M104、M157、M176、M201、M212、M234、M274等,近一半墓葬所处深度在⑥层中,余者零散分布在⑤、④层中。依据墓葬所在层位大致深度及出土器物演变规律可将之分为三段(见图6)。⑥层中墓葬为第一段,⑤层中墓葬为第二段,④层中墓葬为第三段。

C类:器类有罐形鼎、盆形鼎、三足盘、杯形匜、盘形匜、矮柄豆、高柄豆、圈足杯、三足盉、平底盉等。墓葬数量极大,300座左右。墓葬所处深度主要在⑤、④层中,少量在⑥层中。依据墓葬所在层位深度及出土器物演变规律大致可分为三段(见图7)。⑥层中墓葬为第一段,⑤层中墓葬为第二段,④层中墓葬为第三段。

图6 龙虬庄墓葬B类的分段

图7 龙虬庄遗址C类遗存的分段

D类:以圆腹杯、折腹壶、三足折腹罐、高柄豆、矮柄豆等为典型器物组合(见图8)。近10座墓葬,如M55、M187、M200、M209、M291、M329、M352等,墓葬所处深度基本在④层中。不作分段。

图8 龙虬庄遗址墓葬D类遗存

三、居址与墓葬的对应及年代推测

通过对居址和墓葬的分类,考察各类遗存的文化面貌,很显然居址所分四类和墓葬所分四类可分别对应。如墓葬A类基本器物组合为双耳圆腹釜、宽扁腹的釜、三足钵、折腹碗等,也是居址甲类的核心器类;墓葬B类主要器物组合为矮三足带把器、环耳器、翘把鼎、浅腹圜底钵、陶猪等,居址乙类器类较少,以翘把器、环把器为核心,两者明显对应;墓葬C类器类有罐形鼎、盆形鼎、三足盘、杯形匜、盘形匜、矮柄豆、高柄豆、圈足杯、三足盉、平底盉等,居址丙类以三足盉、杯形匜、器盖、鼎等为典型器物组合,后者的主要器物均为前者的核心器类;墓葬D类以圆腹杯、折腹壶、三足折腹罐、高柄豆、矮柄豆等为典型器物组合,与居址丁类大多器类相同。总体来说,居址甲、乙、丙、丁类分别与墓葬A、B、C、D类分别对应(如表1)。

表1 龙虬庄居址与墓葬的对应

居址所分四类均能在墓葬中找到与其对应的墓葬单位,这充分说明了本文分类的准确性。

各类遗存的年代可依据各类遗存所处层位深度和少量器物的共存串联起来(见表2)。

表2 龙虬庄各类遗存年代的串联

龙虬庄遗址的测年数据有6个,罗列如表3。其中标本ZK2785、ZK2796出于较早的单位,但测试年代晚于出土较晚的单位的标本ZK2776、ZK2795,明显有误。

表3 龙虬庄遗址测年数据

龙虬庄遗址居址甲类遗存一、二段中的三足钵、盂形器在皖北地区如侯家寨类遗存中常见,年代应该大体接近。侯家寨遗址下层的年代为距今6900年左右,①阚绪杭:《定远县侯家寨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简报》,《文物研究》第5辑,黄山书社1989年版,第157~170页。由此我们可以推测龙虬庄遗址早期年代在距今6900年左右或往后。居址丁类一段中三级阶梯式高柄豆、多节式高柄豆均见于崧泽中层第三期,居址丁类二段则略晚。加之下文分析认为龙虬庄墓葬C类一段晚于北阴阳营墓葬区第四层墓葬,龙虬庄墓葬C类二、三段大致与北阴阳营墓葬区第二、三层及少量第四层墓葬年代相当。综合比较,可以断定龙虬庄遗址三、四、五、六段大致与崧泽文化早、中期年代大致相当。而以毗山、庙前等遗存为代表的崧泽文化晚期遗存年代则更晚,当与良渚文化早期年代交错。②单思伟:《崧泽文化研究》,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156~159页。

四、“龙虬庄文化”辨析

“考古学文化”是考古学研究的重要工具,该概念从提出到现在,其定义和内涵得到极大发展和丰富。

考古学研究中的专门术语,用以表示考古遗存中(尤其是原始社会遗存中)所观察的共同体……考古学所讲的文化,有其特定的含义,专门指考古发现中可供人们观察到的属于同一个时代、分布于共同地区、并且具有共同的特征的一群遗存。③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编辑部:《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考古学文化”词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253页。

考古学中的文化(考古学文化)指功能大致整合且结构相对稳定的一类遗存……界定一种考古学文化需要把握其功能和结构两个方面。强调功能整合可以避免根据局部特征界定一种文化,避免内涵的缩小导致的外延无限扩大。而把握文化结构可以从两

个方面着手:遗存的组合与类型学方法的运用。①余西云:《西阴文化——中国文明的滥觞》,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页。

前文的分析已经充分说明了“龙虬庄文化”遗存的内涵并不单纯,存在四类不同内涵的文化类型。

(一)居址甲类/墓葬A类遗存

居址甲类及与其对应的墓葬A类以圆腹罐形釜、扁腹釜、盂形器、三足钵、深腹罐等为典型器物组合,基本在龙虬庄遗址中从早到晚分布(除了最晚一段),组合齐全,有自身的发展演变序列,与周边其他文化相区别,文化内涵具有明确可辨识性,应该是江淮东部地区的一支早期土著文化。

青墩遗址报告将居址材料分为上、中、下三个文化层。②南京博物院:《江苏海安青墩遗址》,《考古学报》1983年第2期,第147~190页。下文化层出土遗物所呈现的文化性质较为复杂,至少可分为四组。A组:有盆、罐等口沿,均饰以弧边三角、圆点等彩绘;B组:均为扁腹釜的口沿,多带有双耳,口外侈;C组:有内折沿的钵形釜,折沿处有附加细堆纹;D组:有铲形足鼎,直柄豆,口沿内折的豆盘,口外侈的盆、小罐等。③单思伟:《崧泽文化研究》,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80页。其中A组基本是中原地区的西阴文化的因素。C组与分布在淮北地区的双墩文化有关。D组器物组合应该来源于太湖流域。B组应来源于“龙虬庄文化”,属于本文所分的龙虬庄居住甲类/墓葬A类遗存。

以北阴阳营遗址为代表的北阴阳营文化中存在一类折壁外侈口的碗(或豆)是龙虬庄居址甲类/墓葬A类遗存中较为常见的典型器物,另外在北阴阳营墓葬区第三、四层墓葬中所见三足钵也与此有关。由此可知龙虬庄居址甲类/墓葬A类所代表的文化参与了北阴阳营文化的形成。

上文分析充分说明龙虬庄居址甲类/墓葬A类所代表的文化类型分布范围较大,从江淮东部到宁镇地区均可见,时间也较长。而遗存点发现较少应该与当前的考古工作有关。

(二)居址乙类/墓葬B类遗存

居址乙类/墓葬B类遗存以翘把器、环把器为典型特征。这类文化在龙虬庄居址上零星可见,更多的是体现在墓葬上。其文化根源上不得而知,可能也是江淮东部的一支本土文化类型。后来在太湖西北部的常州地带(以崧泽文化新岗遗存为代表)中常见的翘把鼎类、环耳鼎类应该就是来源于此,并进一步向太湖南岸传播(以崧泽文化毗山遗存为代表),使得崧泽文化发展出多种不同地方类型,促进了崧泽文化内部不同地区类型的互动态势。①单思伟:《崧泽文化研究》,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88~116页。

(三)居址丙类/墓葬C类遗存

龙虬庄居址甲类/墓葬A类所代表的文化类型参与了北阴阳营文化的形成并持续对其有所影响。但江淮东部地区与宁镇地区的交流并非单向的。龙虬庄居址丙类/墓葬C类遗存以罐形鼎、三足盘、瘦长杯、匜、豆、带彩的圈足碗、平底盉、三足盉等为典型器物组合。其中杯形匜、带彩的圈足碗、平底盉、三足盉等器形在北阴阳营文化均有类似器形。杯形匜在两者都有较为完整的演变序列,形态大致由矮胖逐渐演变为瘦长。由此规律我们发现在北阴阳营文化存在更早的原始形态的杯形匜。再比较平底盉、三足盉、圈足碗形态,可以推断龙虬庄墓葬C类一段晚于北阴阳营墓葬区第四层墓葬,龙虬庄墓葬C类二、三段大致与北阴阳营墓葬区第二、三层及少量第四层墓葬年代相当。故可以认为龙虬庄居址丙类/墓葬C类遗存部分器物来自北阴阳营文化。

虽然居址丙类/墓葬C类遗存中的部分等器物在宁镇地区的北阴阳营文化中可互见。但两者在鼎类上的特征有较大的差异,三足盘、瘦长圈足杯等器物也不见于北阴阳营,后者的各种豆类与前者差别也较大。两者应属不同的文化类型。

(四)居址丁类/墓葬D类遗存

居址丁类遗存中较具特色的釜类器物与居址甲类釜类特征大体一致,明显是承袭后者而来。时间上居址丁类遗存正好处于甲类遗存晚段及以后。但居址丁类遗存中的高柄豆、矮柄豆、釜形鼎等在江淮东部少见,与太湖流域的崧泽文化有较大的相似性,应该是崧泽文化扩张到江淮东部留下的遗存。居址丁类遗存应该是崧泽文化向江淮东部扩张时与江淮东部土著文化(即龙虬庄居住甲类/墓葬A类)发生了接触,两类文化分化、重组而形成的新的遗存类型。

但与居址丁类所对应的墓葬D类出土器物有折腹壶、三足折腹罐、喇叭形高柄豆、矮柄豆等,基本为崧泽文化内涵,未见与居址甲类/墓葬A类文化因素融合的墓葬。墓葬所反映的葬俗等现象往往更多地与人群的文化意识相关,是区别人群的重要指标。由此,我们可以推测,到龙虬庄遗址第六段时期,崧泽文化人群来到此地定居,并与当地土著文化人群发生了交流、融合,使其在日常生活、生产等活动使用的陶器呈现两种文化融合的现象,但在死后世界仍要忠于其原始的文化根源和精神信念。

(五)文化态势

通过上文对龙虬庄遗存的分析,我们可以借此管窥江淮东部地区仰韶时期的文化动态。前期以龙虬庄居址甲类/墓葬A类遗存为代表,不仅在江淮东部分布,更是影响到宁镇地区,促进了北阴阳营文化的形成;居址乙类/墓葬B类则是在后期向南扩散,与崧泽文化器物组合,形成了崧泽文化太湖西北地区的新岗类型,在崧泽晚期继续向南辐射,促成了崧泽文化太湖南岸毗山类型的形成,加剧了崧泽文化内部类型的形成和互动态势;同时,宁镇地区开始反向回馈江淮东部地区,龙虬庄居址丙类/墓葬C类部分典型器物即来自北阴阳营文化;在龙虬庄遗存晚期阶段,太湖流域的崧泽文化向北扩张,直接导致了龙虬庄居址甲类/墓葬A类的分化、重组,形成了居址丁类/墓葬D类遗存类型。

总之,我们认为以“龙虬庄文化”称呼龙虬庄遗存并不合适,龙虬庄遗址包含有四种不同类型的文化遗存,不同类型的文化遗存有各自的文化内涵、时空分布及文化态势,一个笼统的文化命名容易给后续研究带来更多的错误认识。

(作者系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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