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做法与启示

2016-07-29 17:15王德娥雷奇峰
机构与行政 2016年7期
关键词:安丘市农产品监管

王德娥 雷奇峰

安丘市农业资源丰富,是一个农产品出口强市。近年来,安丘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连续五年被评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并通过了中韩共建国际食品安全示范区验收。如今,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安丘的金字招牌,安丘也获得了“日韩菜篮子”的美誉。

一、安丘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做法

安丘市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建立了“八个体系”,明确了“一套机制”和“三道防线”,实现了农产品“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出口无障碍”,被国家质检总局总结为“安丘模式”并在全国推广。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实现管理无盲区。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建立了政府主导、科学指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两导三动”工作推进机制。政府主导,就是政府负总责,发挥主导和行政推动作用,搞好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科学指导,就是依托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与技术支持,及时把握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措施;部门联动,就是整合部门资源,明确部门职责,做到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龙头带动,就是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出口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组织的辐射带动作用;全民行动,就是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开展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围绕工作推进机制,安丘市出台《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完善告知备案、市场准入、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各镇街区均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各村、社区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动物防疫员;市政府、镇街区、各村和种养业户之间逐级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明确各级责任,形成了层层监管、上下联动、左右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实现生产标准化。成立农业综合标准化研究所,按照“有标贯标、无标建标、缺标补标”的原则,做好农业生产标准的制定完善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化种植养殖园区建设,引导企业积极开展ISO、HACCP、GAP、GMP等质量安全认证。严格遵守生产技术标准,推行农业生产标准化管理,在种植养殖、收获贮存、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物流配送等环节全面普及农业综合标准化。目前,已制定安丘大姜、安丘大葱、安丘肉鸡等标准综合体6大类,农业操作规程33个,生产技术标准200多个,参与起草的《初级农产品安全区域化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已在全国施行;全市已建成标准化种植园区139个、养殖园区139个,“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到276个,其中国家地理标志产品7个。

(三)健全控制管理体系,实现投入无违禁。抓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牛鼻子”,对农业化学投入品实行全过程、全封闭管理。一是实行告知备案。制定农兽药管理办法,所有进入安丘市的农兽药生产企业和产品必须严格落实告知备案制度。目前已对542个农兽药生产企业的3409个农兽药产品进行了备案。二是推行连锁直营。全市35处农兽药批发企业和973处镇村连锁直营店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落实实名购买制度,确保农兽药来源可确认、去向可查询、质量可追溯。三是坚持联合执法。从农业、畜牧、市场监管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联合执法检查队伍,采取分组分片包干的办法,不间断地对全市农资市场进行检查整治,始终保持对农资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三道防线”的建立,强化了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监管,从根本上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实现监控全覆盖。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检测资源,建立以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为中心,出口龙头企业和镇街检测资源为主体,农业、畜牧、市场监管等部门检测机构共同参与、分工协作、覆盖广泛的检验检测网络。制定《安丘市食用农产品抽检办法》,明确市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区所负责的抽检监管区域。加强抽检能力建设,分别组建市级和镇级抽检队伍,建立种植类食用农产品固定检测点,并配备流动检测车,并在全市20个基层兽医站全部建立畜禽产品检测室。通过抽检,及时发现问题类食用农产品,送交相关职能局立案,依法追究违禁农化品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责任,同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进行纠偏控制和处理。

(五)健全查询追溯体系,实现监管“数字化”。自主研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管平台,及时采录农产品产地环境、施肥用药、检验检测等关键信息,对农产品实行“数字化”、“身份证”式的标识管理,逐步健全完善了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的质量安全查询追溯体系。消费者用手机、查询机等扫描农产品二维码,便能方便快捷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进行追溯查询,实现了知根溯源、放心消费。目前,在各农业龙头企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合作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采集点600多处。

(六)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实现技术有保障。一是健全科技服务组织。在农业标准化管理中心设立科技服务区,设置农业远程教育中心、网上视频庄稼医院、土地流转中心、违禁农兽药有奖举报中心等服务窗口,组建了“农业110”专家顾问组,开通“12316”三农服务热线,配备“农业110”服务车,为农民提供便捷的农业技术服务。二是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定期对部门业务骨干、镇村干部和农户进行培训,普及农业综合标准化知识,提供农业综合标准化业务咨询服务,解决农户种植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高农户科技种植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推行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采取“套餐”、“菜单”等模式,为农户提供“耕种管收”的全方位服务。

(七)健全多元化市场体系,实现销售无障碍。坚持“一个标准,两个市场”和“争创名优名牌、发展连锁直营、运用电子商务”的营销思路,在巩固开拓国外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国内高端市场,实现内外并重、优质优价。全市有农产品加工企业431家,其中,潍坊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97家,在检验检疫部门备案的出口加工企业167家,大姜、大葱、圆葱、胡萝卜、牛蒡等主要出口农产品发展到保鲜、速冻、腌渍、脱水、罐头和熟食制品等6大类、200多个品种。年加工能力达到250万吨,出口150万吨,主要销往日本、美国、欧盟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创汇年均递增10%以上。2015年创汇3.5亿美元,向国内大中城市供应农产品96万吨,同比增长30%。

(八)健全诚信管理体系,实现失信有惩戒。建立涉农企业生产经营诚信管理电子户口档案,定期评价、发布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信息,完善涉农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制定了失信行为举报、诚信信息甄别、申诉复核、守信企业鼓励和失信企业惩戒等制度,对长期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失信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诚信管理系统的建设,使涉农企业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发展创造了良好信用环境。

二、“安丘模式”对政府加强监管工作的启示

安丘通过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农资市场得到有效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经济效益迅速提升,同时还减少了环境污染,现代农业实现了突破性发展。通过学习研究“安丘模式”,对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以下启示:

(一)领导重视统筹谋划是做好监管工作的前提。安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之所以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得益于历届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的高度重视。2005年以来,面临欧盟、日韩等国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限制,安丘市委、市政府将农产品质量监管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近年来连续印发文件,对全市农资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投资400多万元,引进农产品质量检测专用设备,为农产品的检验监测提供保障。领导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有效保证了政策制度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将各个部门单独的碎片化监管整合为部门间协同联动的一体化监管,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大监管格局。

(二)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是做好监管工作的重要保证。工作过程中,安丘市着眼全过程、立体化监管,成立了高层次的协调推进小组,并设立了农安办,作为市政府直属副县级事业单位,编制由最初的5人逐步增加到22人,配齐配强了工作机构,明确了职责任务。同时,建立了包括组织领导、源头控制、检验检测、科技服务和产品销售在内的八大体系,健全了市、镇、村三级协同推进的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逐级签订了责任书或承诺书,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了有奖举报、告知备案、市场准入、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制度,出台《安丘市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安丘市农药管理办法》、《安丘市食用农产品抽检办法》、《安丘市村级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管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使各项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健全顺畅、工作推进衔接协调、有条不紊、有章可循。

(三)落实执法检查是做好监管工作的关键。再好的制度,如果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不去很好地落实,也只是一纸空文。安丘市在建立完善制度体系的同时,始终注重在抓落实上下功夫。2015年,安丘市针对农资市场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4000多人次,执法车辆923台次,检查农药经营户2586家次、兽药经营户296家次、种植(养殖)基地(场)438个次、生产加工企业846家次,立案63起。2016年前3个月,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执法车辆300余台次,检查农药经营户586家次、兽药经营户46家次、种植(养殖)基地(场)78个次、生产加工企业146家次,抽检蔬菜水果类样品1995个。严格的执法检查,形成了对农资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从源头上确保了农产品质量的安全可靠。

(四)信息技术是做好监管工作有力支撑。当前,数量巨大、来源分散、格式多样的大数据对政府监管能力既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安丘市农资市场监管的亮点之一就是信息技术的应用。为确保基地农产品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源头可追溯,安丘市成立了区域化管理在线监控中心,开发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管平台,对基地内生产的各环节进行信息收集记录、无缝隙实时监控。在安丘市,市场上的每一瓶(袋)农药都有一个“身份证”,外包装上都有贴有条形码或二维码,顾客用手机扫描,就可以查看药品从货源到适用农产品等全部信息。实践证明,把大数据的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运用到政府监管工作中,可有效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五)标准化管理是做好监管工作的有效手段。标准是规范市场经济客体的“法律”,是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决定着市场的控制权。安丘市始终注重质量标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推动作用。成立农业综合标准化研究所,做好农业生产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定期对部门业务骨干、村镇干部和农户进行农业综合标准化知识培训;严格遵守生产技术标准,推行农业生产标准化管理,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物流配送等环节全面普及农业综合标准化。实践证明,将标准化管理运用到政府监管工作中,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可有效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引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对政府加强监管工作的建议

一是注重统筹谋划,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成立监管制度体系研究谋划小组,集中政策研究、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等方面的人员力量,广泛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深入研究论证,在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基础上,对监管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科学系统、规范统一的监管体系。

二是细化部门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结合部门“三定”修订和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权限,切实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实现弱管理、强监管、优服务。大力推行大部门制,“撤庙送神”,从源头上解决职责扯皮、监管缺位问题;合理划分各级监管权限和责任,注重权力和责任的一致性,避免上级部门推责和责任下移;强力推进综合执法,调整优化监管队伍资源配置,为各项监管手段措施落实创造条件。

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发挥清单制度作用。健全完善清单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保证各部门协调一致地贯彻执行清单制度,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变化和简政放权改革要求,加大削减权力事项力度,继续减少政府干预,并实现清单动态调整与机构编制事项管理的协同联动;落实政务公开要求,严格执行动态调整,将清单的日常管理作为新常态下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在人员、技术、设备上予以充分保障,并定期对清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是建立正面激励与反向追责机制,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突出正面激励导向,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政府监管工作纳入综合考核,进一步明确考核细则,提高考核权重,增强各级各部门做好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强化督查问责,定期对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大力整治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是注重发挥信息技术和人民群众在监管中的作用。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在加强监管中的支撑作用,加快信息共享,通过汇总整合相关数据,加强分析研判,进一步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率,增强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拓宽渠道、创新方式,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和社会评价机制,让群众为政府的监管工作打分

关键词:安丘市 农产品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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