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音乐学教学若干命题的反思和建议

2016-08-13 14:13居其宏
音乐探索 2016年2期
关键词:音乐学

居其宏

摘要:自新时期以来,我国音乐学专业人才的教学和培养已有将近40年的历史,并在若干院校实现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学位层次的全覆盖,培养出一批在音乐学各学科从事研究和教学的学术队伍;但此后的一味扩招导致教与学两方面的质量严重滑坡,学生的就业环境十分严峻。为此,我国音乐学专业教育有必要放下身段,针对不同的学位层次教育,制定符合实际的人才培养目标;同时,应强化导师的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在课程设置、教材教法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注重对考生的人文修养考察、对学生的理性思维训练和表达能力培养,以利于学生积累健全的感性经验,养成积极的审美趣味。

关键词:音乐学;学位层次;健全感性经验;理性思维训练;表达能力培养

中图分类号:J6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172(2016)02-0029-04

作为共和国第一批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我于1978年自上海考入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部攻读音乐理论方向硕士学位。当时这个方向的同学共有6个,大导师均为吕骥。由于吕骥同志当时担任中国音协主席工作很忙,平素无暇顾及教学,所以研究生部又为6个同学分别配备了副导师。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后,我即留在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理论研究室从事学术研究和评论;至2002年5月,方调入南京艺术学院。在此20余年间,我曾在上述两个单位担任过“当代音乐”“中外歌剧音乐剧史论”“音乐批评学”等方向的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及博士后工作站合作导师;在艺研院时,也曾为魏廷格教授的博士生冯长春、伍国栋教授的博士生郭克俭担任副导师。

从当学生到当老师,再加上多年来应邀到国内各院校音乐学系做学术讲座的经历,令我对我国音乐学专业教学的历史、现状及其利弊得失总算有了些许切身体会和粗浅思考。如今仅将其中几个命题的反思和建议写来,以就教于同行和读者。

一、人才培养目标和学位层次

一般而言,各院校的音乐学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方面,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即为我国音乐学研究和教学培养专门人才。事实上,30多年来的教学实践证明,目前在各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音乐学研究、教学的学者和教师队伍,绝大多数都是从各院校音乐学专业培养出来的学士、硕士、博士或博士后。这一事实说明,新时期以来的我国音乐学专业教学,在整体上已经基本达成了预期的人才培养目标,其成绩面理应得到充分肯定。

当然也有问题:由于一味扩招导致教与学两方面的质量严重滑坡。只要将80年代音乐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学与90年代,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同类教学相比,便不难得出这一结论;仿佛要为这个结论提供实证似的,音乐学界甚至流传“论学术质量,如今博士学位论文尚不如80年代硕士论文”之说。

有鉴于此,尤其在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当下,脱离学位层次来一般地讨论音乐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便显得毫无意义。实际上,目前国内各院校音乐学专业、科研单位或出版机构的进人标准,在二、三线城市,不得低于硕士学位,有博士学位者优先录用;一线城市和重点专业院校,对获得博士学位者尚且挑挑拣拣,无博士学位者则一律免谈。

基于这种教学和就业状况在短期内毫无根本改善可能的现实,我国音乐学专业教育有必要彻底放下身段,针对不同的学位层次教育,制定符合实际的人才培养目标。

在学士学位层次上,拟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为音乐学专业的硕士学位教学输送优秀生源,培养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或为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走上非音乐专业岗位的一部分毕业生提供基础性的人文修养和艺术素质教育,等等。

在硕士学位层次上,拟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为音乐学专业的博士学位教学输送优秀生源,培养优秀的中小学音乐教师,为音乐类报刊、出版社乃至综合类平面新闻媒体、各级电视台或广播电台、专业网站输送合格的编辑和记者,为各地普通高校之艺术素质教育培养音乐师资,为各级群艺馆、文化馆、少年宫培养音乐专业辅导员,或为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走上非音乐专业岗位的一部分硕士生提供较好的人文修养和艺术素质教育,等等。

在博士学位层次上,拟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为各院校之中外音乐史论教学、各学术研究机构、各大新闻出版单位、音乐学术刊物输送合格的师资、学者、编辑、记者,为各级专业音乐表演院团、各类文化艺术公司培养优秀的专业创意师和策划人,等等。

为使上述不同学位层次、不同培养目标能够在学业结束时基本达成,除在课程设置和教材教法等方面维持传统音乐学常设课程的基本框架之外,还应根据特定的培养目标引进一些为传统音乐学非常设或根本阙如的课程,如教育学、新闻学、音乐编辑学、文化市场营销学等等,以便学生在毕业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就能获得这些学科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二、健全感性经验积累和审美趣味养成

各院校、各学位层次的音乐学专业教学和课程设置,当然以音乐史论课程为主,以培养学生人文学术素养、理性思考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为主;其中某些音乐史课程虽也接触到中外音乐体裁、音乐流派和音乐作品,但多止于课程中的实例分析,往往一带而过,既不系统也不深入。另一些音乐本体课程,如作曲四大件,由于有严整的教学规范、系统教材和考核标准,其教学效果较好;相比之下,某些民间音乐课程如民歌、戏曲、民族器乐、说唱音乐和歌舞音乐,从量上说课时并不算少,但多数院校师资力量偏弱,教材教法单一,学生大多既不重视也乏兴趣,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因此,这些课程及其教学实践对于学生音乐感性经验积累和审美趣味养成的影响常常偏于西方专业音乐,对我国传统音乐主要体裁类别、代表性风格流派、重要作品及其独特韵致则知之不多,感性经验积累甚浅,发自肺腑由衷热爱且在唱奏实践中能够体味到并表现出其中精微奥妙者更是少之又少;倒是说起西方音乐来便津津乐道、如数家珍,而唱起中国传统音乐来就清汤寡水、味同嚼蜡者多而又多。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偏西方化的感性经验和审美情趣还在当代音乐生活、音乐评论和音乐学研究中顽强地表现出来。一些中青年学者和在读的音乐学硕士生、博士生在评价我国近现代、当代音乐中的代表作品、主要风格流派时,常常用所谓“国际标准”,实际上是西方专业音乐的审美情趣、评价标准来随意臧否之,甚至断然否定之。例如,以《义勇军进行曲》是没有多声立体思维的单旋律作品为由否定其艺术价值是一例;断言一部20世纪我国新音乐史是中国音乐家对西方专业音乐“抄袭”“模仿”“移植”的历史是又一例;发出“当今国际乐坛有多少世界级的音乐大师在演奏我们的《黄河》和《梁祝》”这样的诘问,借此刻意矮化我国专业音乐创作及其整体成就则是最新一例。这种感性经验积累和审美情趣的偏于西方化,甚至在某些成熟学者那里也不能免,从而不能不深刻影响着、甚至决定着他们的理性思维和价值取向,并在学术研究中容易得出偏颇的结论。endprint

困难还在于,上述西方化的音乐感性经验积累和审美情趣养成非独音乐学专业教学或我国专业音乐教育体制之过。实际上,从中小学音乐教育开始,乃至整个社会的音乐生活,都为这种偏西方化的音乐感性经验积累和审美情趣的养成提供了土壤。从这一土壤中生长起来的高中生,其中一部分爱好音乐并有一定史论基础者,便成了各院校音乐学专业本科生的重要来源。由此看来,生源在感性经验积累和审美情趣养成方面的偏西方化在入学之前就已基本形成,因此是预先给定的,非以各院校领导和教师的主观愿望为转移。

要想改变这种情况,无疑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且必须从中小学抓起。所幸的是,在教育部制订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中,我国传统音乐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中的比重有大幅增加,而且通过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注重学生对于传统音乐、我国专业音乐创作者及其代表作品的兴趣和唱奏能力的培养;国家和全社会对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音乐生活中西结构的改善。这一切,都为我国音乐学专业各学位层次教学和学生健全感性经验积累和审美情趣养成提供了条件。

尽管如此,为健全学生的感性经验积累和审美情趣养成计,各院校、各学位层次音乐学专业教学仍有大量的教学改革工作可做。我以为,在这个问题上先从本科层次抓起,为其后的硕士、博士学位教学打好基础,至为重要。为此,以下3点是可以立刻做的:

(一)加大我国传统音乐、特别是各类民间音乐在专业必修课中的比重。在教材方面,发动我国著名民族音乐学家共同努力,编写出一本乃至数本高质量的本科通用教材向各院校推荐,并以此为蓝本对各院校授课教师进行专业培训,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在教学中,加强学生对作品唱奏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在评价上,改变单纯卷面理论考察的结业考试方式,将唱奏水平(主要是风格把握和韵味体现)考核也列入其中;甚至可以仿照萧友梅在国立音专创立的先例,规定举凡音乐学专业的本科生都必须兼修一件民族乐器。

(二)组织精干力量,将中国音乐从古代、近现代到当代的发展历史合至一处,做连贯性记写,以各个历史时期代表性作品为主线,按古代略、近现代较详、当代更详原则,如戴嘉枋教授正在做的那样编成一本或数本古今贯通的《中国音乐通史》,作为音乐学专业本科通用教材推荐给各院校选用。如此,非但将现有之中国古代音乐史和近现代当代音乐史两门专业必修课合二而一,令既往之古今割裂现象大为改观,且在教学中切实贯彻厚今薄古、作品为主的思路,在课堂教学中改变以往教师单向讲授、学生被动接受模式,将典范性音像资料与学生唱奏活动结合起来,以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教学效果,规定课程结业考核实行卷面史论笔试和唱奏水平面试并举的办法。

(三)在常规的课堂教学之外,还可聘请我国传统音乐和专业音乐创作领域的著名艺术家和学者来校做示范性演出或举办专题讲座,加强学生特定音乐记忆和感性经验积累;在校内组织各种传统音乐的课外业余社团或兴趣小组,鼓励学生参与其中,并指派专业教师加以指导,通过唱奏或表演实践,提高其风格把握和韵味再现的能力和水平,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课外业余社团和兴趣小组比赛,奖掖其中佼佼者,进而培养他们对传统音乐和我国专业音乐作品的兴趣和热爱。若进一步,或可将此类课外活动列为学生实习的内容之一,举凡合格者皆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当然,音乐学专业学生健全音乐感性经验积累和审美情趣培养既非起于、亦非止于本科阶段,实际是个终生学习的过程。但从本科抓起,既可弥补此前中小学教育的遗缺,亦能为此后之硕士、博士学位教学夯实基础,因此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若能持之以恒地实验几年并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其教学效果必当大有益于学生对于中国传统音乐和专业音乐创作感性经验的积累和审美情趣的养成。

三、人文修养考察、理性思维训练和表达能力培养

毫无疑问,音乐学专业,特别是硕士和博士以培养音乐史论人才为主。因此,除健全的音乐感性经验积累和审美情趣培养外,其安身立命的不二法门便是学生人文修养的考察、理性思维的训练以及研究、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的培养。目前各院校音乐学方向硕士、博士学位教学在这方面成绩很大,但问题也不少。

成绩很大表现在,经过30多年的探索,我国音乐学学位教育由改革开放前的单纯本科教学逐渐发展到硕士、博士学位教学,且随着博士学位授予点的日益增多,近年来又有不少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博士后流动站,从而形成由学士、硕士、博士到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出现了大批有质量的学位论文,高层次、高学位的音乐学人才成批涌现,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学位教学经验;目前活跃在音乐学研究、教学和编辑岗位第一线的学者,基本上都是新时期以来各院校和科研院所培养出来的硕士或博士,其中大多数人还接受过硕士和博士两个学位层次的教育,一部分人还进入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合作研究,其人文修养厚实,理性思维严密、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他们的学术著述、教学成果和编辑业绩显著,在学界有程度不等的影响。

问题当然不少且在一篇短文中很难尽言,这里想重点指出的是,一部分硕士生和博士生在音乐专门知识和技能之外,或则人文修养存在知识盲区,或则理性思维训练不足,或则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严重残缺,或则三者居其二,乃至三者尽皆有之,导致取得学位走上工作岗位后,很难适应科研和史论教学的需要。

究其原因,不外乎有二。

一是部分学生入学前的个人经历多为由学士而硕士而博士,从学校到学校,与社会和实际的深层次接触不多,人生阅历过于单一,对国情、社隋、民情、界情的直接经验和亲知积累贫乏;在间接经验积累上,又因阅读视野狭窄,阅读对象偏科严重,对国内外政治、经济以及历史、社会和文化知之甚少。

二是学生入学后又未曾接受到学术研究规律、学科基本理论与方法、思维逻辑、文论写作和口头讲授能力的系统训练,即便部分院校开设了音乐学概论、各学科发展史、音乐论文写作等课程,但教材编写缺乏精深研究和系统编排、大多浅尝辄止于前,教学双方往往虚应故事而致不得其法于后,故此对提高学生此类修养和能力帮助不大。

对此,我的建议是:

有鉴于前者,在博士入学条件考察中,其生源应尽量避免从应届硕士生中招收,提倡硕士毕业后要有两三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工作历练,在积累了较丰富的人生体悟、科研和教学经验之后再来报考博士学位。据我从几家专业院校了解到的情况表明,凡是这类博士生,无论在整体素质和后续发展潜力等方面,均大大优于从应届硕士招收而来的生源。同时,应要求学生拓宽阅读视野,开出必读书目,并采取各种切实措施,定期检查其阅读效果;组织师生参加业余读书会,培养读书习惯和兴趣,针对不同书目和不同主题,交流读书方法和心得,导师应及时给予讲评和指导。

有鉴于后者,在硕士生阶段首要任务是大力加强“音乐学概论”“本学科发展史及其基本理论与方法”和“音乐学文论写作”这3门常设性专业基础课,其教材编写应着眼于学术质量的提高,强调系统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统一;鼓励多出同类教材,以便各院校通过教学实践比较其教学效果后择优而用,在此基础上产生一到两本优秀者作为通用教材,并由编写者对各院校任课教师进行专业培训,以改善他们的教学方法,提升其授课水平。到了博士生阶段,更应注意实际操作能力(分析研究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的系统训练。具体措施是:针对上述诸种能力的培养开设各种专题讲座和讨论;在课堂教学中增设互动环节,要求学生都要积极发言、参与讨论;鼓励学生参与各类学术性竞赛(如各学会举办的论文和评论评奖、校内外举办各种主题的演讲比赛、授课评比等);规定学生必须撰写论文参加本学科的研讨会并做发言,令学生的研究水平和表达能力接受学界同行的评价和检验。更重要的是,导师和学生都应在会上会下及时交流和总结,从中发现问题,找到差距,寻取改进的方向和途径。

当然,以上建议,很多均不是什么新鲜东西,许多院校和导师也都这样做了。关键的问题是:其实效如何,是否已形成制度,并一如既往、持之以恒地做下去。另一种情况恐也并不鲜见:在某些院校或科研机构的博士生培养和教学中,学生录取后,除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预答辩和答辩阶段能与导师见面外,余则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如此,固然可美其名曰“鼓励学生独立研究”,实则放弃了导师对学生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特点进行扬长补短教学和实际能力培养所应负的指导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本文所论当非无的放矢。

责任编辑:钱芳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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