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COMPACT模式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关系的发展研究
——以英国政府实践为例

2016-08-15 08:15王韶钏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人间 2016年22期
关键词:非营利伙伴关系准则

王韶钏(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基于COMPACT模式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关系的发展研究
——以英国政府实践为例

王韶钏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伙伴关系”是20世纪末,在政府与民间社会关系发展中受到重视的模式之一。1998年英国政府首先签署COMPACT(政府与志愿及社区组织关系协定),将政府与民间组织的伙伴关系作为国家政策提出,并且在英联邦不同地区实践。

政府;非营利组织;合作

一、COMPACT概念界定

COMPACT是政府与志愿及社区组织关系协定(The Compact on Relations between Government and the Voluntary and Community Sector)的简称,它是英国政府与志愿及社区组织之间确立合作伙伴关系的法律协议。具体由五个方面的准则构成,包括:资金与政府采购准则,咨询和政策评价准则,志愿准则,黑人和少数民族志愿及社区部门组织准则,社区准则。这些准则确定了政府和其他组织之间相关的合作原则和各自责任。

二、COMPACT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基本原则可以表述为五条内容:1.一个健康的志愿与社区组织是民主社会的必要组成部分;2.与志愿和社区组织发展合作伙伴关系将有利于制定更好的政策,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及取得更好的社区治理效果;3.合作伙伴关系需要较强的关系纽带,例如整合和开放的关系;4.政府可对志愿与社区组织扮演资助者的角色;5.充分尊重志愿和社区组织的独立性。

原则分别针对政府部门与社区组织提出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政府为:1.在政府内部促进COMPACT的施行;2.尊重志愿与社区组织的独立性;3对志愿与社区部门的咨询要在足够早的时间进行,以便政策咨询是真正有效的;4.在资助公共服务时要意识到提供服务的成本。社区为:1.在志愿与社区内促进COMPACT施行;2.组织要以开放、负责的方式运作;3.使各种利益相关者都能够充分参与,以实现包容多样性;4.对公共政策作出建设性贡献。

三、COMPACT的运作机制

(一)COMPACT参与方和政府志愿部门协作机制。COMPACT的落实,有一系列组织体系,至少包括四个层面:

第一,政府工作网络。各个部门内有专门的人员组成COMPACT协调领导小组,内务部具体负责政府部门内部的协调,类似于信息咨询服务,内务部向个政府部门传递COMPACT相关信息和动态。

第二,志愿部门网络。支援部门方面,由NCVO牵头组建了COMPACT工作小组,包括12个较有代表性的志愿组织的成员,代表志愿组织与政府签署协议,商榷有关事宜。

第三,COMPACT年度会议。年度会议是政府与志愿部门之间的协作平台。会议的目的在于:对国家和地方COMPACT的发展和实施进行评议;就行动计划达成一致意见以促进来年COMPACT发展。

第四,地方平台。地方层面,也有由地方自治政府、该地的志愿委员会、警察、全民医疗体系、其他志愿组织等共同组成的地方网络平台,作为地方COMPACT得实施机构。

(二)COMPACT动力来源。作为非法律性政策,之所以可以在全国开展起来,各个方面响应比较积极,一方面是因为其原则对政府的工作具有良性意义,以及较多的协作平台促进,另一方面也与资金激励的后盾分不开。作为国家政策的效力,是通过“建议+资金”方式变得行之有效的。

(三)COMPACT纠纷处理机制。在COMPACT的纠纷处理上,主要的机制包括:第一,COMPACT倡议组织,在志愿及社区组织感到政府部门或机构违背COMPACT协议或准则时提供帮助;第二,COMPACT仲裁方案,由独立仲裁机构—有效争端解决中心运作,在某一方面感到侵犯时,提供一个解决争端的机会;第三,地方政府调查员,可以调查地方政府的舞弊情况。

四、COMPACT效果和反思

从实施效果来看,有专家对地方COMPACT的五年实施了追踪研究。结果显示,在本来有政府和民间合作基础的地方,COMPACT的推行起到了明显的效果增强的作用;而在本来没有合作基础的地方,即使文字上签署了COMPACT,也并没有真正启动这一合作模式。这充分说明了制度之下而上演进的必要性,一个政策可以很大力度地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但是其绩效只有在与基层情况适应的基础上才会体现出来。

COMPACT的效力受到了专家的质疑,其中最主要的是认为在实施中,从一套全面的合作伙伴关系的框架,蜕变为简单地购买合同,如前所诉,资金激励是COMPACT推行的有利后盾,也是各部门和地方政府推行的重要动力来源之一,正因如此,研究者发现COMPACT变得过于以金钱为中心。同时,COMPACT的购买被指出是不平衡的,例如在2001年,整个志愿部门有三分之一的资金来自于政府,但是只有10%的志愿组织享受到了他们。

推动者认为在未来的发展中,应该努力关注资金以外的其他原则,以及政府在采购过程当中为志愿组织提供更平等的机会,不过这种建议与现实具有一定的张力,一方面,资金原则最容易操作,也是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重要动力,其他原则比较笼统,难以量化,不容易纳入官僚体系的日常运作惯性;另一方面,政府与志愿组织的长期伙伴关系建设很大程度上依赖信任资本,对于大组织和有合作基础的组织,就非常有利于进一步发展,而延伸到其他的新的组织,会有一定门槛和不确定性。

五、简要分析

(一)正确理解伙伴关系。“伙伴关系”最经常用于涉及政府与第三部门关系的时候,特别强调第三部门有着与政府相辅相承的关系,是政府部门不可忽视的伙伴。考察英国社会的公共治理,可以发现“伙伴关系”的意义要比政府民间协议广的多,至少包括以下伙伴关系:第一,政府与民间的伙伴关系,这是大家最为常用的伙伴关系,具体体现为“政府与志愿及社区组织关系协定”,包括全国和地方两个层次。第二,全国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伙伴关系。除了国家层次的政府机构,地方政府主要有全一制和两层制等模式,但是无论那种模式都建立在地方自治的基础上。第三,地方治理中的战略伙伴关系。地方作为一种自治体,更意味着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第四,政府各部门之间与公民的伙伴关系。

(二)志愿部门如何可能作为一个行动主体。伞状组织及志愿部门内部的各种联合组织发达,是英国以及其他志愿部门发达的国家所必然具有的特征,志愿部门组织之间的交叉、联合非常普遍,形式多样,构成多层次的体系,这种体系是志愿部门得以作为社会上一个部门作用和发声的基础。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因素值得注意,一个因素是大型的慈善组织自身倡导能力强,拥有雄厚的资金、广泛的社会基础、通畅的社会关系;另一个因素是伞状组织在志愿部门中的代表性是依靠自身能力建设、吸引会员而积累起来的,因而这种纽带虽然是松散的,确实有效的。

[1]王名,李勇,黄浩明.英国非营利组织[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2]贾西津.国外非营利组织管理体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社会科学,2004,4.

C912

A

1671-864X(2016)08-0089-01

王韶钏,河南鹤壁人,云南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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