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走出“互害”的可悲循环

2016-09-02 13:20
凤凰周刊 2016年17期
关键词:蒜薹黄瓜政府

周兼明

最近,有两段视频在各大社交网络上疯传:一则讲,黄瓜种植户为了卖相好看,用“蘸花”的方法来保持黄瓜鲜嫩。据当事菜农介绍,所谓“蘸花”,就是在黄瓜上市时,用一种激素+硫酸镁(有说是避孕药),在黄瓜头顶上蘸一蘸,那黄瓜头顶上的小花就能保持鲜嫩诱人。另一则视频讲的是,新收获的蒜薹进冷库时,村民穿上塑料防护服,将蒜薹先在一种勾兑了“咪鲜胺”的药水里过一下、“洗个澡”,这些蒜薹就能保持八九个月的水灵鲜嫩。而这种叫“咪鲜胺”的药水,并不是国家允许使用的防腐剂名录下的正规产品——因此上,食品安全问题再度引发大众议论和恐慌。

紧接着,又有两个新闻尾随而来:一则来自央视、《信息时报》等官媒2016年4月6日的报道,称记者就网传“黄瓜顶花是涂抹避孕药”一说采访了广州市农业局相关技术专家,证实该说法“是谣言”,所涂“植物生长调节剂只对植物起作用,对人和动物不产生作用”。另一则是来自新华网5月13日针对蒜薹保鲜视频的报道,引述了农业部产品价格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的介绍:“咪鲜胺是一种广谱、高效的杀菌剂,冷库条件下7个月后降解率可达90%”;“2005年以来,我国蒜薹大量出口日本、韩国等国家,大部分也是经过冷库储藏”,“日本对进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非常严格,而十多年来,我国蒜薹对日的出口未出现因保鲜剂超标而大批受阻的情况”。

矛与盾就这样打起来了。

一时间人们很难辨别是非真相,很多人甚至宁愿相信“视频”和民间传说,也不愿相信官媒和专家的“权威者说”,这里的缘由,固然因为人类有一种避害的本能,“宁可信其有,不敢信其无”,当然也存在着官媒和专家的公信力近些年不断引发质疑的事实,更何况,洗衣粉馒头、福尔马林咸菜、抗生素超标的肉类以及三聚氰胺加兑的牛奶……等等有毒有害食品,多年来始终盘踞在百姓餐桌上呢!

蔬菜乱象只是市场乱象的冰山一角,药品、服装、化妆品、家用电器……哪个行业不存在隐患?有人说,中国人生活在相互加害、又相互受害的可悲循环里,这话不中听,但确是严峻的现实。菜农尽管可以不吃自己出售的有害有毒蔬菜,但他面对毒胶囊和市场上的种种假药,着实无奈;毒胶囊的生产商可以自己不用,但也很难不穿甲醛超标的衣服,或不买市场上其他不合格电器甚至有害有毒的生鲜产品……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产品事实上已经绑架了国人的健康生活,而人们都无力逃脱的原因是逐利的欲望太强大,而道德的约束和法律的惩处又太弱小。

客观地讲,各级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环保机构、市场督察大队等等,从中央到地方,都严密有序地设置了监管,这些机构也做了不少工作,处理解决或堵住了许多问题。但何以市场的现实景况离大众期望依然差距巨大,以至直接影响到人们生活的安全感、质量和幸福指数呢?概因人们经常看到,在市场一次次曝出严重危害人们健康的食品药品和其他社会问题时,相关组织机构往往不是首先想到如何抓紧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回应社会关切,而是被动应对舆论。这样做的代价,不仅仅是助长为害作恶者的胆量,也在不知不觉中消弥了社会的正义和良知,滋长出可怕的戾气,从本质上完全背离党和政府的初衷,使其信誉严重受损。人们由失望而起的怨恨,会在不知不觉间扩张弥漫,起着恶化社会心理氛围的作用,连带国家形象和国家竞争力都严重下降——这不是危言耸听的假问题。

要改变这种人人恐慌、谁都不信、彼此互害的状况,还得从根子上抓起——监管和规范好市场,为国民创造提供安全的生存环境,是政府的天职。

政府首先要对民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生活负责,继而再对诚信社会的建立负责。这两点看起来简单并方向各异,但具体细化起来,则不仅内涵丰富,且互为表里、相互递进。而做起来也有共通点,即以法律为根基,通过健全和巩固法律的权威性来消除“从众作恶”的随机性和不负责任行为,从而实现对诚信社会的重构,而这个共通点法律,就是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这154则法条,尤其里面关于责权利的全程追溯和地方政府责任范围的部分,不仅媒体要反复宣传,政府也应广泛张贴,让每个人都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责任。同时,《食品安全法》已正式实施8个月了,这8个多月来,各级政府有没有认真司法执法、取得了什么样的成绩,民众不仅需要了解,政府部门也要主动向社会递交答卷。只有从政府开始践行并力推法律,社会改观才能见到成效。否则,监管者工作只一味停留在嘴上、会上、文件上,讲些大话和套话,并坚持以此作为政治正确的评判标准,则人人互害的现实全无改变之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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