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原则和必要性

2016-09-10 07:22邓可慧
时代金融 2016年24期
关键词:计算机技术互联网金融

邓可慧

【摘要】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互联网技术而产生的新型金融模式,其借助网络平台来完成支付和交易,现阶段我国主要的互联网金融有众筹融资、网络借贷及网络支付等,这种金融模式对传统的金融经营模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在互联网金融繁荣发展的背后,也存在着较多的监管问题,我们下面讨论的重点就是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问题,旨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监管原则 计算机技术

一、互联网金融的介绍

互联网金融是网络平台为载体的一种现代信息科技产业,其包含了云计算、移动支付和网络借贷等项目内容,对人们的金融模式产生影响,互联网金融消除了金融活动的市场不对等性,参与金融活动的双方都能够从网络平台上获取大数据,从而抵消了金融活动的风险,银行、交易所和债券商等都无法对网络交易进行干扰,在这种交易模式下的金融活动具有快捷性。安全性的优势,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加快了市场资源的有效流通,其交易成本也大大降低,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隐蔽性较强,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内完成金融活动,依然存在的较大的问题,因此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的管理工作逐渐提升了日程。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分析

市场价格是对市场均衡化的重要体现,也是市场信息的直观体系,金融监管应当注重维护市场自由度,将监管工作重点放在消除可能影响市场波动的不稳定因素上,避免监管工作制约了金融创新的发展,但是当前互联网金融环境中依然存在着非理性化的个体行为,例如网络借贷金融活动中,P2P平台虽然能够将借款者的信用风险公布出来,也能够做到将投资分散,但是投资者只有购买针对借款者的个人信用贷款,这一模式造成借贷投资依然存在着高风险。同时金融市场中存在着集体不理性的行为,以余额宝为例,这种货币市场基金与第三方支付方合作,当货币市场有大幅度波动,投资者为了控制风险将资金赎回时,从个体的角度考虑,这是一种理性的行为,但是如果集体非理性爆发,整体性资金赎回较多,就会导致货币市场基金受到冲击。

另外,市场纪律对有害风险的控制能力不足,我国金融市场中担保投资风险较多,而这些显性或者隐形的投资担保在一定程度上市无效的,一旦发生投资风险,就会对金融环境产生破坏。同时互联网金融机构中的用户数量和资金规模上升到一定程度时,市场出清的方式很难解决金融问题,从而对互联网金融产生系统性的风险。此外,互联网系统中的欺诈行为存在会影响金融环境,有些机构可能在互联网金融消费过程中开发或推销一些有较高风险的产品,而消费者也可能存在对购买的产品根本不了解的状况,从而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

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核心原则

(一)体现适当的风险容忍度

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中,其产品创新目的是适应供给量变化,互联网的发展推动了金融的发展,消费者和经济实体都能够从互联网中获取服务,因此针对这一金融模式的监管,要给予一定程度的试错空间,避免出现金融环境监管过严,从而制约了行业整体性的发展。再者,要控制互联网金融的整体风险,在一定范围内允许进行犯错,让整个行业在探索中寻找方向,尊重市场需求的变化,同时要强化对致命性错误的控制,避免引发不可控的金融风险。

因此,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时,应当以规范发展、鼓励创新为良好的实际,既能避免过度的监管,又能对重大风险进行防范。

(二)动态比例监管原则

对互联网金融动态监管要根据监管程度来划分层次,通常而言要划分为四个不同的层次:①市场自律,发挥市场自我调节作用,有行业协会和金融企业联合发布自律准则,参与行业的机构都应当遵守这一要求,并以自愿遵守的方式进入到行业内;②注册监管,相关的监管部门要及时掌握金融结构的注册信息,根据信息进行注册登记,并划分信用登记;③监督,对监督市场与机构需要持续运行,在不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不采取直接监管的措施;④严格的审查监管,对资本流动的机构提出监管要求,保持对其进行现场检查的权利,并保留法律处理的权利,一旦发现违法法律的行为,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三)监管的原则性和规范性

监管部门应当遵守监管的原则性和规范性,引导监管对象的发展,防止监管部门对监管对象机构的过多干预,尤其是少介入到具体业务的实施中,监管当局在规则性的监管模式下,以法律作为执法的依据,针对金融企业的业务流程和业务内容进行规定,强制性执行相关的法律规定。原则性和额规范性监管应当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进行实践的过程中紧密的相结合,互相之间得到补充,平衡互联网金融市场活力维护与风险控制之间的关系,对其可持续发展予以促进作用。

四、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这种新型的金融模式给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我们应当认识到监管工作实施的必要性,也应当体现适当的风险容忍度,采用动态比例监管的原则,规范监管部门的行为,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营造健康的氛围。

参考文献

[1]谢平.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J].国际金融研究,2014(08).

[2]王莉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探讨[J].现代商业,2015(05).

[3]潘江.互联网金融监管必要性与原则探究[J].知识经济,20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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