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问政”理性思考与现实选择

2016-09-18 03:19刘志飞赖文斌
新闻采编 2016年4期
关键词:监察局吕梁市政风

◇ 刘志飞 赖文斌

“电视问政”理性思考与现实选择

◇ 刘志飞 赖文斌

提要:“电视问政”节目是电视媒体适应政治生态需要,针对各地纪检监察部门要求开展的“政风行风面对面”栏目而发展演绎的一档时尚节目。

电视问政 行风监督 聚焦民生

“电视问政”节目是电视媒体适应政治生态需要,针对各地纪检监察部门要求开展的“政风行风面对面”栏目而发展演绎的一档时尚节目。这类节目在各职能部门事先不知情、没准备的情况下,定时、定期、定主题,邀请党委政府班子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行风监督员、群众代表走进演播室或户外对话现场,就某一系统、某一部门、某一方面或多个系统、多个部门、多个方面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各部门存在的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政风行风问题,通过主持人进行现场对话、追踪落实。

这种别开生面的“电视问政”节目,一开播便赢得了满堂喝彩,无疑是一档“替党和政府分忧、为普通百姓解愁”、“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聚焦民生、服务群众”的好节目,深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通过三年的节目实践,我们深深认识到,要开办好“电视问政”节目,必须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电视问政”要紧紧依靠纪委监察局这个“娘家人”。

“电视问政”是以“政风行风面对面”为基础的一档电视监督类节目,“政风行风”的监督检查单位是各地的纪委监察局,纪委监察局就是“电视问政”节目的“娘家人”。所以在其节目的采访、录制、播出、反馈、追踪等运行环节中,必须紧紧依靠纪委监察局,只有与纪委监察局紧密联系,得到纪委监察局的大力支持和全力配合,才能保证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从我们吕梁电视台来说,“电视问政”节目的主办方就是中共吕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吕梁市监察局,承办方是吕梁市行评办、吕梁市纠风办、吕梁市电视台。在整个节目的运行过程中,从经费的落实、问题的收集、前期的暗访、节目录制的组织、后期的追踪回访,吕梁市纪委监察局自始至终全程参与,并抽调了专门人员配合栏目组的工作,对承诺不兑现、问题不落实的人和事,利用纪检监察手段严肃责任追究,使得“电视问政”节目的监督性、权威性和品牌度得以提升。

第二,“电视问政”节目必须有一个好的前期策划。

“电视问政”节目作为一档季播性的大型电视面对面访谈类节目,必须在前期做好节目运行的方案,对“问政”的部门、涉及的问题、问题的收集、提问的形式、录播的形式、录播的场次、录播的时长、参加的人员、主持人的现场串词等等,都必须有一个具体的、可操作的策划文案,才能保证节目的录制效果。

从我们的“电视问政”节目来说,每年在节目录制的前3个月就和市纪委监察局开始策划。首先确定“问政”的部门、“问政”的场次、“问政”的结构环节;其次根据确定的部门开始进行相关问题的搜集。我们通常分为4个暗访组,前期秘密深入13个县市区进行循环暗访,一个机动组通过书记市长热线电话、信访办、栏目公布的热线电话、网络贴吧、手机微信等渠道进行问题收集。然后根据节目的结构形式,在录制前一周对收集的“问题”进行筛选,写出详细的录制安排和主持人节目串词,这样才能确保节目的顺利运行。

第三、“电视问政”必须直面问题,接受监督。

“电视问政”节目之所以群众爱看,部门重视,关键两点:直面问题,接受监督。这类节目一改过去行风评议中职能部门工作性汇报、业务性介绍、知识性讲座、专业性咨询等不痛不痒走过场的形式,就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各部门存在的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政风行风问题,进行现场对话、追踪落实,部门领导与主持人和观众直接对话,现场回答群众提问,现场解释群众疑问,现场处理群众投诉,现场介绍政策法规,现场提出解决办法。

纵观“电视问政”的对话现场,犀利尖锐具体的问题,通过暗访短片、现场问责等形式的提出,既真实生动,又切中时弊,赶走了表面的一团和气,问到了实处,问出了实效,问出了新风气,也问道了老百姓的心坎里,架起了与群众沟通理解的桥梁.

第四,对话的形式要以暗访短片为主。

“电视问政”对话的渠道主要有记者暗访短片、现场提问、现场热线电话、网络反映信息、手机短信平台、手机微信平台、信访反映问题、党委政府热线反映问题等多种形式来表现。但在这些对话的渠道中,应该以现场播放暗访短片为主。因为,通过栏目记者和纪检监察人员事先深入基层暗访回来的电视短片,更真实、更可靠、更鲜活、更具有说服力,让回答问题的职能部门难以躲避、难以推诿,既直击了问题,缩短了对话过程,又切中了问题的要害,营造了生动的现场氛围,这就要求必须做好前期的“暗访短片”。

第五,主持人的风格要犀利、严谨。

“电视问政”似一个“考场”,“出题”的是群众,“答题”的是干部;“电视问政”像一个“门诊”,“大夫”是普通百姓,“患者”是职能部门。在这样一个场景中,节目主持人既是“裁判”,又是群众的代言人、问话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这就要求节目主持人,一要事先熟悉节目文案,掌握问题,掌握环节,做到心中有数;二要经验丰富,思维敏捷,具有把控现场的能力;三要有公正的态度,不能夹杂私情,带有个人成见;四要有犀利的风格,敢于步步追问,善于层层递进。在这种“短兵相接”中,主持人通过暗访段片、现场问责等形式,犀利尖锐地提出具体问题,让对话部门的干部在电视镜头前无处躲避,回答问题不能躲躲闪闪,更不能相互推诿,只能直面回答。这种“考场”式的、追问式的直接直面,才能使职能部门的干部感到压力,产生动力,才能倒逼干部更自觉的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更主动地为老百姓勤勉服务。

第六,“电视问政”提出的问题必须追踪落实。

“电视问政”节目要不流于形式,必须要对节目现场提出的问题进行后期的追踪落实,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这样才能提高观众的忠诚度、栏目的品牌度、节目的收视率,实现栏目的根本宗旨。

第七,“电视问政”的内容和形式需要不断地创新。

“电视问政”作为一种群众参与、现场访谈的舆论监督节目,节目的内容上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问责导向,形式上必须与内容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节目形式,以此增强栏目的生命力。

客观来讲,“电视问政”的生命力在于:始终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不是为了吸引眼球,故意制造噱头,目的是提升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目标是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改变干部作风,营造为民务实、弊革风情的政治氛围。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长效制约机制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两学一做”、严肃党风党纪的新形势下,具有公共公众监督性质的“电视问政”,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和载体。它是一缕清风,更是一股正气,其间涌动的是一种公众的热切期盼,有待于我们在“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办出特色,办出实效,办出风清气正。□

(作者单位:吕梁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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