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遇安全事故经营者先赔付

2016-09-29 22:08
世界汽车 2016年9期
关键词:出租汽车网约经营者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交通部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对网约车运营平台、车辆及驾驶员服务规范逐一明确。规范明确提出,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预约出租车运输证,驾驶员应携带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且不得在街上巡游揽客。规范还提出,网约车经营者应“提供24小时不间断经营服务”,当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经营者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对于车辆方面,规范要求,从事网约车运营车辆应取得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及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此外,应通过安装车载终端等手段,对车辆运行和服务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确保网络服务平台提供服务车辆与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一致。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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