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和“+ 互联网”的差异及其适用原则

2016-10-14 13:12吴青
人民论坛 2016年27期
关键词:时滞互联网+价值

吴青

【摘要】“互联网+”已成为新常态下中国经济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引擎和倍增器。从价值环视角剖析“互联网+”的本质,明辨“互联网+”与“+互联网”的差异,有助于化解实践中的困惑,澄清“互联网+”的演进机理。

【关键词】价值环 “互联网+” 演进机理 【中图分类号】F124.3 【文献标识码】A

“互联网+”: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的融合

消费互联网红利渐微。从1994年我国正式接入Internet至今,中国互联网演绎了一部波澜壮阔的启蒙、发展、壮大、渗透的全景史。以消费者为主体、互联网公司唱主角的消费互联网发展至今疲态日增,BAT巨头垄断之下的中国互联网产业格局日益显现出资本的主导力量和意志,2015年接连发生的行业巨头合并案,成为了互联网“双创”举步维艰的真实写照和产业格局日趋固化的深刻注解。消费互联网主要解决了消费模式、需求表达、信息对称等需求端的诸多问题,但时至今日其红利效应已成强弩之末。

产业互联网蹒跚起步。以制造业和服务业为代表的传统产业经历了互联网的洗礼和冲击。以工业化思维为指导、以规模经济为主要生产方式的传统产业似乎难以融入互联网大潮中。以“制造业服务化和服务业现代化”为核心的产业互联网步履蹒跚,亟待壮大。显而易见,产业互联网定位于生产端,以生产者为主体,关注供给和生产问题。需求只有和供给匹配,才能实现产业的有序发展。2010年以来,产业互联网开始蹒跚起步。

消费互联网与产业互联网的融合重构供需关系。消费互联网的核心是流量为王、流量变现;产业互联网的核心是应用为王、产品变现。马化腾认为“互联网+”就是“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与各行业的跨界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并不断创造出新产品、新业务与新模式,构建连接一切的新生态。”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融合标志着以互联网技术、理念和平台为依托,实现供需关系的优化和重构。因此,“互联网+”的本质就是DT时代供需关系的重构,其核心就是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的融合。上升到文明范式层面,“互联网+”寓意工业文明与信息文明的冲突与融合。

价值环视角下“互联网+”与“+互联网”的差异

价值链日益转向价值环。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提出的“价值链分析法”本质上体现了以生产者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时至今日,网络的发展日益消弭了信息的不对称,用户主权时代得以确立和彰显,用户需求成为驱动企业生产的终极源点,C2B/C2F模式显示出强大的威力,价值链转换为以用户为中心的价值环。用户是圆心,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活动围绕用户构建企业的战略层、业务层和组织层。这一转变揭示了当前如火如荼的互联网思维的核心和精髓——用户思维,呼应了彼得·德鲁克的经典之问——“你的客户是谁?”由此可见,以用户为中心,用户需求驱动企业生产,供给响应需求就是价值环的本质。

“互联网+”与“+互联网”的差异。从经营模式来看,“互联网+”更彰显互联网思维的用户思维,以用户导向为主,而“+互联网”更沿袭工业化思维的资源倚重路径,以资源导向为主;从价值取向来看,“互联网+”属于重构供需,“+互联网”侧重重构效率;从服务形式来看,“互联网+”源自线上,以上门服务为主,“+互联网”立足线下,以到店服务为主;从竞争优势来看,“互联网+”主要倚仗人才,而“+互联网”主要倚仗既有的资源和市场经验;从人力资源来看,“互联网+”主要采取合伙人方式,发挥各自所长,“+互联网”稳打稳扎,主要依靠招聘培养;从从业主体来看,“互联网+”主要是互联网产业的从业者,“+互联网”主要是践行互联网思维的传统产业实体从业者;从企业形态来看,“互联网+”以线上线下融合的大平台为主,彰显平台经济,“+互联网”以大量小而美形态的企业为主,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并存;从商业本质来看,“互联网+”更多体现商业形态的破坏性创新,关键词是重构,“+互联网”更偏重于既有商业属性的优化升级,关键词是升级;从主要特征来看,“互联网+”脱胎于互联网企业,“轻资产+服务”是其共性,“+互联网”植根于传统产业,“重资产+技术”是其共性。以上九个方面就是价值环视角下“互联网+”与“+互联网”的主要差异。

价值环视角下“互联网+”的演进机理

理性选择“互联网+”与“+互联网”。用户的需求得到响应的时滞长短是“互联网+”与“+互联网”的选择标准。如果距离长或者时滞大应该选择“+互联网”,反之应选择“互联网+”。距离长或时滞大意味着用户的需求不能得到及时快捷的响应和匹配。这并非行业弊病,而是价值环的特性所决定的。这一时滞恰恰是产品的价值增值过程和利润来源,用户必须为此支付一定的溢价。因此,“互联网+制造”是典型的“制造+互联网”。如果制造业直接采用“互联网+”模式,则其前景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企业因转型失败而倒闭;二是改头换面为非制造业,实现查尔斯·汉迪“第二曲线”的嬗变。这对具体企业来说也许不是坏事,但是对制造业整体而言无异于颠覆性的错误。距离短或时滞小的行业和领域往往进入门槛低,价值环相对简单,比如打车行业等。“互联网+”引入后,信息不对称大幅消减,时间成本降低,信息获取成本几乎为零,总成本得以大幅降低,这正是滴滴出行或Uber广受欢迎的根本原因。

理性看待“互联网+”的颠覆与冲击。从价值环视角看,在“互联网+”颠覆和冲击大潮下,以下两点必须理性审视和深入思考。

一是贴近用户不等于消灭时滞和中介。尽管时滞大小与利润不成正比,且缩小时滞有助于提高效率,但它却是“+互联网”类行业的固有属性和利润的来源。提高单位时滞的附加价值和满足用户个性化的需求才是此类“+互联网”改造的精髓。至于中介,其存在与否取决于需求与供给匹配的成本,包括信息匹配与撮合的直接成本和信息比较与筛选的间接成本。即使C2B/C2F模式得到广泛运用也难以消解此类中介的优势,更何况中介平台也在不断转型。因此,真正容易被颠覆的是那些所谓“所要即所得”的行业。而价值环复杂的行业都可以挖掘利润增长点,构建进入门槛和竞争优势。

二是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必须同步变革。组织变革不应以“+互联网”和“互联网+”为阵营来限定。无论是韩都衣舍的“以产品小组为核心的单品全程运营体系”,还是海尔的“企业平台化,用户个性化,员工创客化”的组织变革,都可圈可点。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两种生产方式也不是组织变革的依据,更不是判定组织优劣的标准。至于管理变革,则应重视TOC、TPS、6 Sigma等管理理念和模式的运用。以制造业为例,长期以来,“微笑曲线”将业界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制造业转型升级高大上的空洞的高谈阔论中,却掩盖了制造业利润微薄表象下管理模式失当的短板。事实上,亨利·福特的流水线生产、大野耐一的TPS模式、高德拉特的TOC(Theory of Constraints,约束理论)带来了全球制造业管理思想和生产模式的三次飞跃。“武藏曲线”、“剪刀曲线”的演进让我们重新审视制造业的管理水平提升问题。美国运营管理协会(APICS)对21家企业100多个项目展开了对比研究,发现TOC的改进效果是6 Sigma的20倍,是TPS的9倍。诸如此类的管理体系和理念在C2B/C2F模式中依然有效并且至关重要。

在价值环视角下分析“互联网+”的转型和演进机理,阐明“互联网+”和“+互联网”的差异及其适用原则,并通过深入剖析时滞效益的取舍、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的变革等“互联网+”转型中的常见误区,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的价值取向和演进路径。

(作者单位: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行政学院)

【参考文献】

①【爱】查尔斯·汉迪:《第二曲线》,北京:团结出版社,1997年。

②马化腾等:《互联网+:国家战略行动路线图》,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年。

③李兴睿:《创新退位,中国互联网臣服于资本力量》,《IT时代周刊》,2015年第11期。

责编/周晓燕 刘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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