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居民过期药品回收知识、态度、行为调查

2016-10-17 15:42刘闻文王玉亮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6年5期
关键词:药店药品居民

●刘闻文 王玉亮/文

北京市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解决过期药品处理难、无人监管的难题,原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5年开始在全市各区县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回收箱由专人管理。在北京市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10年之际,北京市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辖区17个社区,共计246位居民进行了过期药品回收的知识、态度、行为调查。调查显示,86.99%的受访居民认可过期药品回收箱,过期药品回收箱被大部分居民接受。

近九成居民对过期药品的正确处理方式感兴趣

本次调查对象主要为玉桥街道辖区居民,涉及运河东大街社区、葛布店北里社区、玉桥北里社区、玉桥南里社区等17个社区。在246位受访居民中,男性居民占55.28%;女性居民占44.72%。20岁以下居民占11.38%;20~35岁居民占28.87%;36~50岁居民18.29%;50岁以上居民占41.46%。

调查结果显示,237位受访居民家中有过期药品,占总受访人数的96.34%;只有9名受访者表示家中没有过期药品,占总受访人数的3.66%。

86.99%的受访居民家里都有储备药品的习惯,表明绝大部分居民还是意识到药品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13.01%的受访居民没有储备常用药品的习惯,与玉桥街道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较多,健康观念较为薄弱有关。

95.12%的受访居民会去关注家里药品是否过期,其中53.25%的居民会经常关注。72%的受访居民会定期检查清理家中的小药箱,但还是有28%的人是从不清理家中的小药箱。

在对过期药品的危害性看法的选项中,有57位受访居民认为过期药品质量与疗效基本不变,可以继续服用;19位受访居民认为药品质量与疗效下降,对人体无害,可以继续服用;27位受访居民认为药品质量改变,不产生其他有害物质,服用后对人体无害或危害不大;143位受访居民认为药品质量改变,甚至会产生其他有害物质,服用后对人体有害,甚至会加重病情或产生其他毒副作用。

在认为随意丢弃过期药品将会带来何种危害的选项(多选)中,203位受访居民认为药品随意丢弃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占总受访人数的82.52%;237位受访居民认为“过期药品再次流入市场,危害群众用药安全”,占总受访人数的96.34%;有147位受访居民认为会“被小孩或宠物误吃”,占总受访人数的59.76%;另有4位受访居民认为丢弃危害不大,原因是扔掉的药量通常不会很大,而且容易变脏影响外观,因此再次流入市场或者被小孩动物误吃的可能性不大。与此同时,4位受访居民认为环境会让药品分解消失,不会污染环境。这一结果说明,极大部分的居民在过期药品对环境的危害性上还是达成了比较统一的认识,但是不排除极少数的居民,在对过期药品可能带来的危害意识上存在比较大的误区。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过期药品处理方式的期望上,受访居民的态度发生了较大转变,把过期药品当作一般生活垃圾处理从54.88%降到11.79%,从这点可以看出居民还是希望以科学的方法来处理过期药品,避免不必要的环境污染和人体危害。详见附图1、2。

在调查中,72位受访居民知道设置的过期药品回收箱在具体哪些位置;56位受访居民听说过但没使用过;而118受访居民表示不知道哪有过期药品回收箱。同时,45.12%的受访居民表示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是“十分需要”的;41.87%的受访居民认为“需要”;8.13%的受访居民认为“可有可无”;另有4.88%的受访居民表示“不需要”。由此可见,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的做法是被大部分群众接受的,因此它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在对过期药品处理方面知识的渴求度方面,103位受访居民表示“非常希望,觉得很有必要”,占了总受访人数的41.87%;121位受访居民表示“想知道”,占总受访人数的49.19%;此外,有 22位受访居民表示“没必要”,或者“无所谓”。其结果表明,绝大部分的居民对过期药品的正确处理方式是感兴趣的,这种主观的积极性无疑将有效的推进过期药品的合理回收和有效处理,这也为今后过期药品回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半数居民过期药品回收意识不高

调查结果显示,54.88%的受访居民将过期药品作为一般生活垃圾直接扔掉,不少受访居民希望过期药品回收能有奖励补偿机制,而有偿回收可能会使部分居民认为过期药品存在价值。居民对过期药品回收的认识上存在偏差,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过期药品回收工作顺利开展的难度。

附图1 家庭过期药品的一般处理方式

附图2 家庭过期药品的希望处理方式

目前,玉桥街道范围内共设置了15个过期药品回收箱,由于社区居民在教育程度、经济条件、意识意愿等方面存在差异,玉桥街道各个社区之间药品回收在居民知晓率、使用频率、回收数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运河东大街社区和玉桥北里社区药品回收箱居民普遍知晓、使用频次高、药品回收总量多。

此外,调查结果显示,71.55%的受访居民认为过期药品回收箱设置在社区居委会里方便,而支持过期药品回收箱设在药店里的受访居民占26.83%。居民药品回收需求与当前15个过期药品回收箱全部设置在社区的现状相比,过期药品回收渠道较为单一。而知道有且使用过期药品回收箱的受访居民仅占受访人数的29.27%,知道有过期药品回收箱的受访居民占受访人数的52.03%,而不知道社区有过期药品回收箱的受访居民占受访人数的47.97%。由此可见,对于过期药品回收知识的普及和药品回收箱设置这两方面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药品回收箱居民参与程度偏低。

过期药品回收方式不应单一被动

通过调查发现,在社区、药店等门口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的举措很受居民的欢迎。但随意安放过期药品回收箱也有其安全隐患。若放置在社区、药房门口,表面看上去的确已经起到了方便群众并且收集过期药品的作用,但箱中的药品由于日晒雨淋、或者在放进去前盖子没拧紧等原因,不可避免地将使里面的药物发生跑、冒、滴、漏等外泄情况,而这些药物的外泄将会对其周围过往行人造成影响,而且“方便”的地理位置将使这个影响的波及面扩大。

此外,过期药品在药贩子眼里依旧有价值,当过期药品回收箱中放有未处理掉的过期药品时,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难保他们不会打回收箱的主意。因此,在社区和药店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之外,将一部分回收箱设在药房、医院、卫生站等有专业的医护人员的机构内,让专业的医护人员来负责回收来的过期药品的正确安放,一方面可以消除自然因素对过期药品造成的破坏而污染环境,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想在回收箱上动脑筋的不法分子断绝念头。

利用药店进行过期药品的回收具有明显的优势。其一,药店的工作人员的药品安全意识高,一般懂得过期药品的危害性,并能对其进行妥善处理。其二,药店本身的“药箱”本质,可以方便开展诸多跟药有关的活动,促进群众参与过期药品回收的积极性。例如,由药店根据回收过期药品的价值,赠送一些纪念品或通过药品生产厂家用新药对口换取本厂生产的过期药。

社区是人民群众最集中的地方,也是过期药品回收最集中的地方。因此,食药监管部门只有紧密依靠社区力量,才能把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家庭。食药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乡镇街道食药监管所与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与街道办事处及社区达成药品回收长效联动机制。一是食药监管部门统一发放并安置好的过期药品回收箱,由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日常的清洁、维护;二是当过期药品回收箱在短期内盛满但还没到食药监管部门定期来统一回收药品的间隙,社区居委会应该负责对过期药品的临时存放;三是社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加强向社区居民宣传,提升居民合理饮食科学用药意识。

药品的包装与说明书是消费者选择、购买使用药品的重要信息。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印制提示语,提醒消费者在药品过期时不要随意丢弃,应放入附近过期药品回收箱或交予过期药品回收点。这告知消费者,他们不仅有使用药品的权利,也有回收过期药品的义务。这一措施会使消费者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受到一次公民道德教育。

积极开展过期药品知识的宣传,使居民认识过期药品对自身、社会和环境的危害,逐步提高其社会公益意识,是推进药品回收工作展开的重要措施。食药监管部门可通过发放宣传册子、开讲座、设展摊、展示宣传板和放映录像等形式生动形象地向群众讲述过期药品的危害和再流入社会造成的安全隐患,加深群众对过期药危害身体健康以及污染环境的认知。此外,还可设立“过期药品回收日”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过期药品的回收。同时,由食药监管系统等政府部门与医院等相关机构开展的一系列回收药品活动,通过“过期药品回收日”的设定,能加深居民对过期药品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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