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买就赚的刚性兑付危机

2016-10-17 14:20陈希琳
经济 2016年26期
关键词:刚性监管产品

陈希琳

提起刚性兑付,你脑海里浮现的是“随便买、随便赚、蒙起两眼做买卖”,还是“纸面富贵黄粱梦,索求无门一声叹”?中国投资人一向勇于为己争取“保证兑付收益”,君不见楼盘降价砸售楼处、欠钱不还拉白布条、股市不涨堵证监会、理财产品亏霸占银行柜台抗议的现象比比皆是。声讨刚性兑付案例层出不穷,究竟是“中国式投资”独有的理直气壮,还是助长了债务危机,酿成投资市场之痛?

“随便买就赚”不值得炫耀

刚性兑付成了市场常态,更确切地说,是“中国式常态”。成为“中国式常态”的刚性兑付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债券市场。债券是一种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强、回报优于银行存款的固定收益工具。国内的企业债发行初期,实行审批制,即政府把控着谁有资格发,以及用怎样的利率发。

“政府的审批与筛选,无异给投资者传递了一个信号:被批准发行的债券,就像是被政府信用所担保。演变到后来,但凡银行理财、信用债券、信托产品等市场上各式金融产品,都带有这一‘潜规则。”诺亚财富品牌市场中心汪圣芬向《经济》记者分析称。

然而,这种隐性担保导致了更多的杠杆泡沫,继而扭曲了投资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关系,让资本配置变得无效而扭曲。

汪圣芬表示,这就让“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被人当成了耳边风。判断是否投资时,大家并不会对产品的违约风险和流动风险做出综合考虑;而是去盲目疯抢那些评级差但收益高的品种,让劣币驱逐良币,导致资产质量高、收益相对较低的产品,被排挤出了市场。

“此前IMF也发出警告,中国高达19万亿的影子银行信贷产品,有一半以上存在加速违约和亏损风险,是爆发不稳定因素及债务危机的隐忧。”汪圣芬表示,如果过往GDP增长导向,是诱使政府部门成为债务率上升的推手,那么普遍存在于隐性担保下的“刚兑预期”,就是在信贷刺激下,助长投资人面临“超警戒线杠杆”仍无动于衷,资金源源不绝涌入各类资产,最后导致“非理性繁荣泡沫”的出现。

受此影响,正常经营的实体企业,取得资金的难度也在加大,甚至被迫采取过度举债方式,依赖新的融资贷款来偿还现有债务,从而形成了流动性紧缩后的“过度负债”陷阱。

“长此以往,金融资产质量将持续恶化,银行体系内的不良贷款也被推高,最终使更多的信贷风险被暴露出来。接下来几年,将连续出现越来越严重的推迟还债或债务违约。这是刚性兑付与隐性担保下,过度杠杆化的弊端,它们终将成为经济放缓后加速风险恶化的敞口,同时,让所有无辜的投资人一起买单。”由此,在汪圣芬看来,“随便买、一定赚”并不是件值得炫耀的事,不顾产品的优劣,蒙起两眼做买卖,之后还要求不理性的刚性兑付,就属于盲目投资。

现在,社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刚性兑付是一大元凶。汪圣芬分析称,在不理性的“刚兑”预期下,发债主体的经营情况、还债能力显得不那么重要,跟优质公司、龙头企业发行的债券利率也没有太大差别,因为风险较高的发债主体,不需要提高利率成本,也可以与好的企业一样,融到相同资金。此时,“无风险收益率”就会从国债收益率,提升到信用债券,甚至到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这使得“央妈”货币放水,也难以有效传递到实体经济,但可能引发严重的道德风险与违约事件。

而今年上半年,国内债券市场已经发生18家债券发行主体的违约事件,涉及债券数量36只,本金超过200亿元,惯于刚性兑付的中国市场才刚刚警觉。

应逐渐退出隐性和显性担保

在经济增长放缓,企业盈利能力下降,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大环境下,中国政府、企业乃至家庭负债水平和债务的增长速度,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吸引了国内外专家学者、企业和普通投资者的关注。

从短期来看,债务融资具有融资成本低、融资过程简单、税收优惠等种种优势,因此是企业经常使用的跳跃式发展、弯道超车的途径和手段。但与此同时,债务之于债务人永远是一把高悬于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还债义务的刚性对企业现金流和资本结构的冲击,违约声誉风险和破产成本,对于一个国家经济和金融的稳定都可能带来巨大风险。

“日本20多年前戛然而止的经济奇迹,很大程度上就是债务问题在房地产和股市双重泡沫破裂后逐步显现的结果。”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朱宁向《经济》记者分析称,虽然中国目前的债券市场发展仍相对有限,但在中国金融体系里出现了大量的“类债券”融资和投资方式。

过去一段时间里高速发展的信托计划、理财产品、各类互联网金融的“宝宝”们,都带有显著的债券特质。非但如此,与西方传统固定收益市场不同,中国的众多债务产品都带有强烈的刚性兑付特征:投资者相信政府、监管者、金融机构和投资产品的发售者,会为自己投资所面临的风险负责,而自己只关注投资的收益就可以了。

朱宁表示,这种“正面我赢,反面你输”的刚性兑付心理,无疑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国投资者在房地产、股市、影子银行产品、互联网金融产品中的投资,因此不可避免地导致很多领域的资产价格脱离基本面价值而高速上涨,直至形成泡沫。

而特别令人担心的是,过去一段时间里,地方政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相关的融资平台。而融资平台的主要融资来源,恰恰是信托产品和理财计划,以及类似具有刚性兑付特征的影子银行产品。很多自身投资回报率很低或投资风险较高的投资项目,由于影子银行所提供的隐性担保,摇身一变成为收益较高、相对比较安全的信托产品。

“由于中国的投资者相信,政府会对自己所投资的产品提供隐形担保,并且保证自己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的安全,所以才会把资金投入到这些原本风险相对较高的信托产品和理财计划里。”朱宁表示,一旦失去了这种政府隐性担保,或者政府丧失了提供隐性担保资源的话,那么中国的影子银行、投资者的丰厚收益和企业的廉价融资渠道,都将受到严重冲击。这将无疑对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带来重大压力。

由此可见,中国目前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某些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地方政府和企业债务水平攀升、金融市场波动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是过去一段时间政府担保和刚性兑付所引发的某些局部经济领域刚性泡沫破裂所导致的。

“中国目前所面临的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新增货币供应难以流入和服务于实体经济,以及诸多投资领域里的投机和泡沫频现,其实都是这种刚性泡沫在经济、金融诸多不同领域的反映。”朱宁表示,政府对于如何能够稳定经济增长仍然给予高度关注,但另一方面,“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政策方针意味着,市场上的投资者和投机者必须对自己所选择承担的风险负责,而政府应该逐渐退出自己为经济金融等领域所提供的各种隐性和显性担保。

“只有投资者对经济增长速度和投资回报率形成了正确的、不受刚性担保的预期以后,市场才能行之有效地发挥甄选、调整和淘汰的机制,才能帮助经济可持续地、有效地配置资源。”朱宁称,随着中国经济、金融领域里国家与市场、当下与未来、风险与收益之间关系更加清晰,投资者和融资者之间的权利和责任更加明确,中国经济目前所面对的产能过剩、债务攀升、国有企业绩效下滑、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和同时存在的金融风险累积等问题,都将逐渐得到化解。

政策部门将从严监管

事实上,对于刚性兑付,国家的管控力度越来越严。

“我国大资管市场标准混乱,面向非特定对象的公募产品和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产品缺少统一标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向《经济》记者表示,在市场低迷时,各类理财产品提供刚性兑付,混淆资产管理本质,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市场繁荣时,大量理财资金充当分级产品“优先级”,助涨助跌,大量刚性兑付产品穿上资产管理外衣,助长了相信无风险高收益的投机文化。

对于这种现状,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召开“基金管理公司合规风控培训会”,邀请证监会机构部专家对已发布和拟发布监管规则进行讲解。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表示,公募基金行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特别在子公司和私募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积累了较多问题和风险隐患。部分机构存在偏离资管本业,“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受托责任履行不到位,缺乏持续长远规划等问题。

李超透露,下一步,证监会将落实依法从严全面监管要求,继续做好完善制度供给等工作。在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私募资管业务方面,将严厉打击资管产品刚性兑付、违规配资、资金池等触碰底线的行为,严格限制子公司非标融资类、嵌套投资类业务,强化对结构化产品的监管。

同时,随着2016年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不断升级,P2P网贷行业也在逐渐摆脱刚性兑付。根据第三方机构发布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份,在行业中具备一定影响力的P2P平台里,有75%的平台已经取消了刚性兑付,不再承诺兜底。

据了解,P2P网贷行业的所谓刚性兑付,主要包括平台明确承诺由自身提供本息保障,或者明确承诺由平台关联方提供本息保障的方式。平台采用刚性兑付的方式,意味着把信用风险集中到自身平台上面,不仅与监管部门对P2P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相冲突,也蕴藏了较大的金融风险。P2P行业取消刚性兑付已是大势所趋。

对于未来大资管市场的规范,洪磊表示,从宏观上看,法律基础不统一导致监管碎片化是根本原因。资产管理的本质是信托义务下“卖者尽责、买者自负”。但实践中,证券法未定义“证券”,除股票、债券之外,很多具有可分割、可转让特征的财产权益凭证未被证券法认可。

在他看来,信托法只定义了信托关系,没有界定具体行为主体与行为规范。基金法没有定义“基金”,目前被狭隘地理解为公募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投资型信托、各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型保险产品等具有信托理财性质的公私募产品并未遵循统一的法律规范。资产管理业务的上位法既有基金法,也有商业银行法、信托法、保险法,导致资产管理领域出现大量信贷业务与投资业务混同、买方与卖方主体不清的现象,资金池、通道、高杠杆结构化产品等违背资产管理本质的业务屡禁不止。

“分业式监管叠加以机构为主的监管,导致大资管行业监管碎片化,业务标准与规则各异,监管标准与业务性质发生错配,风险属性和杠杆风险无法得到充分披露和有效监管,跨部门风险积聚且难以监测。”洪磊称,寄希望于所谓的“监管竞争”来改善市场运行效率只能是缘木求鱼,分业监管同时叠加机构监管注定为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留下大量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空间,带来的负面影响已十分突出。

洪磊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在法律制度方面推动统一立法,建立有助于资本形成和积累的税收体制,在监管层面鼓励人才资本竞争,建设资产管理三层架构,在行业自律层面夯实行业信用,推动规范发展,在基金管理公司层面完善股权治理和激励约束,建设行业信用文化。

猜你喜欢
刚性监管产品
自我革命需要“刚性推进”
加权p-Laplace型方程的刚性
刚性兑付的法律治理
监管
监管和扶持并行
2015产品LOOKBOOK直击
放开价格后的监管
实施“十个结合”有效监管网吧
新产品
下一个酷产品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