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学习、教育及生活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6-10-20 15:55林祖清
中华魂 2016年9期
关键词:务工人员妇女子女

林祖清

随着外出务工群体数量的不断增加,对于留在户籍地的“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管理、学习教育和生活已成为新的社会问题,(简称“三留守”)。据调查统计:云南省会泽县外出务工人员28万余人,其中26万人在省内,2万余人在省外,约占全县农村总人口的31.1%;留守老人85760人,留守妇女27900人,留守儿童52590人(包括部分初中生),留守人员总人数占全县农业人口的30%左右,调查结果表明,“三留守”人员既是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需要全社会关注的特殊弱势群体,这是我们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社会问题,希望得到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会泽县革命老区促进会根据全国妇工委和云南革命老区促进会的要求,将全县“三留守”人员的调查情况以及需要采取的对策和建议报告如下:

一、调研方式

一是召开有县劳动保障局、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扶贫办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初步了解外出务工人员的现状;二是到外出务工人员较集中的老厂乡调研,与部分“三留守”人员见面,倾听了他们的心声;三是调查了古城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厂沟、后落、尚德三个村。通过调研,了解全县“三留守”人员的现状,探讨做好这项工作的对策。

二、“三留守”人員的现状

1.关于农村留守老人

一是生活负担重,留守老人在子女外出务工后,承担起了繁重的农活和琐碎的家务活,尤其在农忙时节,更加劳累。在偏远山区,70多岁的老人仍然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尽管这样,土地荒废的情况仍然存在,90%的老人反映吃不消。二是生活质量普遍偏低。目前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没有社会养老保障,为此,留守老人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所得和子女的补贴,老人的劳动主要是种地和做家庭副业,由于身体原因,很多农活要请人来做,成本高,收入低。子女在外务工的压力比较大,对老人的补贴也比较低,95%的老人没有养老积蓄。大多数留守老人的饮食非常简单,他们只求一日两餐吃饱,生活质量低。三是疾病困扰多。由于繁重的劳动,在精神上还要牵挂在外务工的儿女,加上生活过得艰辛,内心感到孤独,为此,体弱患病者较普遍。目前农村留守老人生病拿不起药,有病无法医治的情况依然存在,“小病拖”“大病扛”仍然是多数老年人的选择。四是担负着抚养教育孙辈的重任,心理负担重。如老厂乡拖基嘎村85岁高龄的老人,还要负责三个孙辈的生活起居和上学。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都将子女留在家,由自己的父母看护。送子女上学,照顾孙辈的生活起居,这只是增加了老人的生活压力和劳动强度,而面对小孩的教育则是增加老人的心理负担。因为农村老人大多数都不识字,无法辅导孩子的学习,担心学习成绩差。农村的交通不便,孩子长时间在外读书,担心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为此,增加老年人的精神负担。五是留守老人缺乏精神慰藉、生活空虚。六是留守老人生活缺乏照料、安全隐患多。由于老人年纪大了,做起事来力不从心,尤其是生病住院,子女不在身边,更显得孤独无助。

2.关于农村留守妇女

一是劳动强度大。由于丈夫在外务工,她们既要照顾孩子,又要赡养老人,既要烧火做饭,又要田间劳作,忙活、脏活、累活、重活、粗活都压在她们肩上。二是精神压力大。由于长期两地分居,害怕丈夫感情疏远,担心丈夫经受不了城市生活的诱惑而抛妻弃子,遭遇婚姻危机。三是缺乏安全感。由于偏远农村社会治安相对较差,丈夫长期不在身边,妇女没有依靠,一旦出现天灾人祸,便束手无策,无能为力。四是寂寞无助。大多数留守妇女的丈夫是长年在外务工,一年中少有回家团聚的机会,妻子的家庭责任重大,无法脱身去探望丈夫,这样长期两地分居,夫妻感情交流受到很大影响,会导致夫妻感情疏远,精神上得不到相互慰藉。五是维权意识差。留守妇女对于国家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很多妇女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维权,也不敢维权,当人身安全受到危害时,只好忍耐承受,茫然无措。

3.关于农村留守儿童

一是情感缺乏抚慰。留守儿童只能靠信件和电话与父母联系,缺乏父母亲情。据调查,有一半以上的儿童思念父母,希望父母留在身边,遇到烦恼时也有个倾诉的地方,得到父母的安慰。由于长期缺乏父母照顾,多数留守儿童自制力较差,行为莽撞易怒。二是学习缺乏指导。据调查,大多数儿童均在乡镇寄宿制小学读书,放假时,由于大多数留守老人的文化程度偏低,对儿童难以辅导。三是行为上缺乏约束。由于监护人是爷爷奶奶,属隔代监护,对孩子比较溺爱,加之农活繁忙,无暇照顾孩子,很少与孩子交流沟通,为此留守儿童的行为习惯欠佳。有的说谎话、偷盗、打架斗殴,有的沉迷于看电视、玩游戏等不良现象,长期下去,必然会对孩子造成人格和性格上的扭曲。四是缺乏安全保障。留守儿童对于环境适应力差,自我保护意识较弱。对于留守儿童,监护人和学校肩负着主要安全责任。但是,大部分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祖辈,年纪大,精力有限,不可能对孩子监管做到事无巨细,为此,留守儿童造成伤害或被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三、对策和建议

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是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普遍现象,必将持续较长时间,这种现象有其合理的积极因素,但因此引发的一系列家庭问题、社会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要处理好这个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通过各种有效手段,抑制由此而产生的消极因素,特别要教育“三留守”人员,立足现实,增强信心,自立自强,在留守中创造出更好的业绩。根据我县“三留守”人员的现状,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相关政策要倾斜。各级各部门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到外出务工人员的特殊情况,适当给予关照和倾斜,创造条件增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的吸引力,使外出务工人员学到技能后,回到家乡建设家园;加大留守妇女的技能培训,让其掌握一技之长;改革创新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在强化家庭养老的同时,国家要按月发放养老金,能够维持基本生活,让老人老有所养,安度晚年;改善儿童就学条件,优化儿童成长的环境,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让儿童跟随父母就近上学。

(二)社会各界要帮扶。“三留守”人员是一个弱势群体,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进行重点帮扶。首先,要建立农村老年服务组织,帮助老年人解决基本的困难。以村为单位,把在家的青壮年组织起来,实行一对一的照管活动,如在老年人遇到困难或生病的时候,帮助联系在外务工的儿女回家解决问题;其次,组织留守老年人的互助活动,拉近老年人之间的距离,使他们能经常在一起交流沟通,让老人们在农忙时互相帮助,农闲时在一起说话拉家常,从心理上重新找到归属感。最后,强化子女们的赡养义务,为留守老人搭起沟通亲情的桥梁。要求子女要经常与父母保持联系,按时给老人寄钱送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经常回家看望老人。

(三)职能部门要重视。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各级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观能动性。

首先,对留守妇女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1)组织留守妇女开展积极健康的娱乐活动。通过观看农科片、组织农村妇女演出队,开展节日庆祝活动等,搭建留守妇女活动的平台。到目前为止,迤车、金钟、古城、宝云、者海、待补、娜姑等乡镇、办事处都成立了以留守妇女为主体的业余演出队。这些业余演出活动,对于促进留守妇女的心理健康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2)以村为单位,组织留守妇女互助组。在农忙时互相交换劳动力,缓解留守妇女家庭劳动力短缺的问题。(3)对留守妇女要建立相关资料档案,摸清工作对象,及时解决家庭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强化留守妇女的维权意识。

其次,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一是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二是办好寄宿制学校,确保学生的食宿安全;三是老师与学生、家长之间要开通亲情电话,随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四是为留守儿童搭建手拉手,一对一活动平台,全力保障留守学生的安全。

最后,县级老龄工作部门要全面掌握农村留守老人的情况。积极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时为留守老人办理老年证,与相关单位沟通,让老年人凭老年证免费坐城市公交,免挂号费就诊,免费上公厕等;村级领导要分片包干,做好留守老年人的服务工作,开通与留守老人的电话,每天按时通话,及时了解留守老人的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到现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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