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隐形政治体南疆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的现状及意义

2016-10-21 13:11刘婧
山东青年 2016年8期
关键词:南疆农牧民农民

刘婧

摘要:从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视角来看,南疆地区大多数农村新型合作的组织形式、运行模式和机制不够完善,在促进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未得以充分发挥。本文从南疆农村新型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管理模式、组织形式入手,提出南疆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成为社会稳定的一种准政治组织或隐形政治组织,对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农民为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谋取和保护自身利益,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原则而形成的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自发组织各种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专业协会。它是一种全新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有与国际合作社运动基本规律相一致的要素,也有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自身特色。近年来,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速度加快,加入的农户数量不断增加 ,合作内容已覆盖到粮食、蔬菜、林果、畜禽、水产品等多个产业和储藏、运销、加工、技术、信息服务等多个环节。实践证明,这些新型的组织不仅减少了中间商对农民的盘剥,而且增强了农户低于市场风险和意外自然灾害的能力。它对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参与竞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我区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迅速,初具规模,但与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的要求,仍存在诸多问题与差距。

新疆地区农民新型合作组织起步相对较晚。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整个地区逐渐涌现出不同类型的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突飞猛进,数量由最初的510个发展到目前的3625个,增长了7倍多。但也还存在认识不足,规范不够,竞争实力较弱,合作紧密性不强等一系列问题,大多数还处在“已建立、欠规范”的尴尬处境。

新疆南疆作为一个少数民族人口集中的地区,生态环境较差,生产技术落后,“三农”问题、社会稳定问题比较突出。解放以来,民族分裂势力、反动宗教势力、境外恐怖势力等“三股势力”一直没有放弃对其颠覆和破坏。南疆地区经济的落后、农民受教育水平的低下成为被利用进行民族分裂、暴恐活动的原因之一。因此,加快南疆地区经济发展的步伐,强化农民政治和思想教育,是促进地区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措施。

南疆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是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南疆地区农牧民的分散性比内地省区突出,组织程度也相对更低。近年来,快速发展南疆农村新型合作组织不仅是提高农牧民组织程度、带领农牧民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牧民收入的有效经济手段,也是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新疆稳定发展的重要载体。

二、创新农村新型合作组织的运行管理模式和机制目的是在南疆农村社会实现經济优势、科技进步向政治优势的转变。

近些年,经过南疆地区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努力,国家、自治区的的大力扶持,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对增强区域经济活力、壮大区域特色产业、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应用做出了一定贡献。其中,石榴、葡萄、无花果、核桃、红枣、蟠桃、沙棘等农产品和牛羊驴等优质农畜产品的发展,促进了地区林果业、养殖业等特色产业的迅猛发展。创新农村新型合作组织的运行管理模式和机制有效地提高当地生产力,改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对提高人民科学文化素质,深入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维护社会稳定、抵制国际分裂势力的渗透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通过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和构建,使南疆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成为准政治组织或隐性政治体,使之成为党和政府在农村维稳和反恐的有力抓手。

(一)通过新型合作组织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民的政治和思想教育。

多年来,南疆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为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市场经济观念,出主意、想办法。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和农村新型合作组织的合作平台,大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通过政策引导、信息服务、技术示范等手段,加强南疆地区农村和农业机构调整的引导,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创新性。通过方针政策、法律常识、市场经济、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理论知识的宣传和讲解,使各族农民在不断的生产经营中认识先进科学,更新守旧观念,提升政治修养、辨别是非能力,加强对党的认同。新型合作组织有助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民的政治和思想教育,为更加有力地防范和打击“三股势力”对南疆地区的渗透和破坏,巩固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奠定理论基础。

(二)通过集约化生产的组织强化农村基层政权的执行力和行动权威。

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是在农民自愿组织成立下,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以集约化经营理念为核心,实行专业化、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的生产经营模式,通常的模式形式为党支部+农村新型合作组织+特色产业。而这种合作组织的领头人通常是本地的“村干部”、“党员”、“经济能人”、“养殖大户”、“企业”等。有些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既是优秀共产党员,又是农村新型合作组织中带领村民致富的先进模范,这种不同组织的交叉任职强化了农村基层政权执行力和行动权威,实现了农村经济政治建设的统一。

(三)逐步改变目前南疆农村以宗教为核心的社会组织生活形态,使广大农牧民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周围,成为社会稳定的维护者。

宗教仍是新疆南疆地区重要的社会控制力和组织生活形态,它通过一种特殊的方式和手段,借助神灵的威名和信仰的力量,通过自上而下的绝对控制和自下而上的绝对服从,征服人的思想,约束人的行为。喀什与和田地区,是新疆穆斯林最为集中的地方,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众占总人口的94%以上,除党员、干部,学生以外的其他人员基本都信仰伊斯兰教,农村几乎达到全民信教的程度。据统计,两地清真寺有1.45万座,穆斯林群众约为520万,平均每360人就有一座清真寺,宗教氛围十分浓厚。由于长期受宗教思想的影响,信教群众对掌握科学技术,种植新产品表现的比较冷淡。因此,要想逐步改变南疆农村以宗教为核心的社会组织生活形态,就要充分利用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平台。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广泛吸纳少数民族农牧民成为社员,并且对每一位新加入的社员有明确要求: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的宣传者,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发生;所有家庭成员不收听、收看和传播反动宣传音、视频,不在互联网上传下载有害信息和非法反动内容;不留大胡须,不戴面纱,不穿“吉里巴甫”服。凡是农村新型合作组织的社员,都要遵守组织章程和制度,都不能违背组织发展的原则和宗旨。因此,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是一种准政治组织和隐性政治体,是党和政府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的有力抓手。

四、农村新型合作组织这个形式,既是提高南疆农牧民经济收入持续增长,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百姓安居乐业的重要政治法宝。是实现经济与政治双赢的重大举措。

随着农村新型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农民收入的增加,生活的改善,农村社会的和谐,在促进稳定发展的同时,充分利用和发挥农村新型合作组织这个已普遍建立起来的组织形式和外壳,实现国家的重大政治目标;借以强化对南疆政治局面的控制,逐步改善南疆农村的社会组织结构,有效地防范国内外敌对势力的舆论攻击和反动宣传,这既实现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也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要求。

(作者单位: 新疆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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