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

2016-11-17 09:20郑元绪
中外文摘 2016年19期
关键词:鸡腿庭审证据

我错了

巧家投毒冤案平反,云南高院副院长向当事人鞠躬致歉。不是点头敷衍,而是几近九十度的深躬,传递了权力机关向一位农民表明的态度:我错了。看点还在于:该案尚未侦破,并没有“真凶”落网还了当事人清白;而仅因她的有罪证据存在矛盾和疑点,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过去可不是这样:先认定你犯了罪;证据凑不够?那就少判两年罢。今天,权力不再那么任性,它回到笼子里,低头认了错。侵犯了公民人身自由,国家要赔偿。律师按每天24小时算,但法律规定按8小时赔。听法律的吧,人家都低头了,咱也退一步——老一辈人都是这么说的。

当然,院长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国家。勃兰特在波兰的历史性下跪,也是为国家和民族犯下的罪行乞得原谅。国家的命运走向离不开决策者,卡梅伦得意于苏格兰公投,对民情的时起时伏及政府的掌控力失去判断,又发起“脱欧”公投却败下阵,悄悄地搬出了唐宁街。大人物轻易不会说“我错了”,他哼一支小曲作轻松状,心里却暗暗嘀咕:“公投”这种危险的游戏,少玩为好。

近几年反贪高潮迭起,我们得以见识了某些高官的另一面。周永康一头白发。他可不是那过不了昭关的伍子胥,而是实在没心思打理那三千烦恼丝了。机关早已算尽,往后日子还长,换个活法度余生吧。令人刮目的是当年被称“大内总管”的令计划,庭上也没忘展示政治水准与才华,居高临下地为庭审做点评:“在审判长依法公正的主持下,整个庭审庄重、严谨、理性、文明,体现了依法庭审和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说几句好听的减点刑?不会那么傻吧;官话说惯了管不住嘴,倒许是真的。若论奇葩,他还赶不上前辈陈伯达。审判员问他为何将陆定一交给了红卫兵,陈答:“当时呢,我是处在发疯的时刻;其实人是有发疯的时候,我是可能发疯了。”还真有点哲学意味,比令高出了一筹。薄熙来在庭上一直辩解,只是有一次他说到半截停下来,轻叹一声:现在已经这样了……我听出了他的画外音:不是“我错了”,而是“我输了”。

很多贪官都在“忏悔秀”大赛做表演,表面是认错,心里是认输。别看今天捶胸顿足、泪飞倾盆,明朝遇到气候与机会,他们会重装上阵,而且下手将更狠。“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小孩子都明白的事,你却“一时糊涂”,还一把鼻涕一把泪、对不起这个对不起那个!戏都不会演。

有些罪错,必须靠法律和制度去强制与约束。比如吸毒,戒了毒的九成以上都复吸。因为那毒魔始终潜伏着,非一个人的力量能打赢它。比如性犯罪,有的国家列入了永久黑名单,有的干脆实施化学阉割,让他从此断了念。对于贪官,最严的就是终身监禁,死了心把牢底坐穿。不知谁个以身试法,抢当这“头一犯”了。

“我错了”,应该是健康社会中不可或缺的声音。任何国家、政党、团体乃至个人,都是在不断修正错误中成长起来。“我错了”是一种自信,也是一种力量的新生。绝对正确、永不犯错,神仙都做不到;大道笔直、步伐齐整而没有磕磕跘跘,那就该引起警觉了。

“鸡腿妈妈”风波早已喜剧收尾。她向大伙认了错;十几万救助善款,也承载了社会对贫弱群体被忽略的歉意。另一位患儿的妈妈说话了:我的难处谁关心?我只是没去偷鸡腿……捐助者一怔:又捐错了?

生活是部没有剧本的大戏,按自身的逻辑一幕一幕往下走。“我错了”不是剧终,它只是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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