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谈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016-11-24 22:30李昌科
2016年33期
关键词:复兴荀子中华民族

李昌科

摘 要: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当代党和政府的历史重任,也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心愿。但由于受到西方经济文化的腐蚀以及政府法制不健全,导致当代许多民众出现了重利益轻德行的现象,发生了许多道德沦丧事件。本文以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为核心探讨如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关键词:荀子;隆礼重法;中华民族;复兴

“服章之美为之华,礼仪之大谓之夏”[1],华夏就是我们民族的称谓,整整五千多年,我们华夏民族一直像巨人一般屹立在东方文明世界。在那消逝的时间长河里,我们有过辉煌大气的汉唐风采,也有过黯然神伤的百年殖民屈辱,但我们依然还存在,依然以一个中国人的身份生活在这片孕育了我们五千多年的大地上。在近百年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局面下,我们党经过艰苦奋斗最终取得了的民族胜利,带领我们继续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道路上前行。但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国际间交流联系的不断增强,西方的拜金享乐主义通过各种新兴媒体传播到中国不断腐蚀中国人的淳朴观念,导致社会上了许多道德问题和法制缺陷,这都将制约了中华民族的迅速崛起。本文通过以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来讨论如何加快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内涵

荀子,著名的思想家和政治家,活跃在战国末期。这是一个旧的秩序趋于崩溃的边缘,而新的社会秩序尚在孕育之中的新时代。围绕着“称霸争雄”的时代主题,战乱纷飞尔虞我诈,要求停止战争实现全国统一的呼声油然而生。荀子便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完善自己的学术思想,而隆礼重法正是他主要思想的其中之一。

“人君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2],这主要论证了隆礼重法思想在治国理政中“礼”和“法”的辩证关系。“礼”,是普世化的意识形态,是国家和个人世俗评价的标准,有利于明确和维系社会成员的分工和等级制度,规范和约束社会成员的思想行为,保证社会安定团结。而“法”,则是制度化的国家法令,强制规范社会成员的个人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令,具有权威性和暴力性。简而言之,“礼”和“法”的关系就犹如电脑中软件和硬件的关系。“礼”对于社会成员就好比软件对于电脑,是核心思想和灵魂,是社会生存规则在社会伦理秩序的具体折射,是可以辨别一个种族文化特征的关键所在。而“法”则是“礼”在制度上的延伸和拓展,将观念化的存在制度化书面化,使得治国理政更加具有操作性,更加便于社会管理。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礼”是灵魂,“法”就是身躯,有礼无法,对个人的道德要求过高,整个社会管理成本代价高昂,国家治理隐患严重;有法无礼,国家治理教条化,社会整体活力停滞,不利于发挥个人对国家的热情贡献。简而言之,礼是社会行动的最高标准,法是社会行动的最低标准。一个人想要健康发展,既要有完整的灵魂,也要有强健的身躯,它们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荀子正是基于这种思考,通过兼采儒家的礼治思想和法家的法治思想,形成了隆礼重法思想。这种思想平衡了礼治的高要求和法治的教条化,不仅有利于社会成员的个人价值诉求,还有利于实现国家制度的运行和平衡,为后世的国家治理提供了具体的思想理论武器,对中华民族的伟大文明复兴照亮了前行的方向。

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困境

放眼环球综合国力,美国为尊,欧盟次之,中国正在崛起。但在这个世界上民族崛起的道路没有捷径,只有靠血和汗去浇筑。无论何时何地,一个人的能动作用是有限的,再如何伟大睿智的领袖也无法遥控一个民族的命运。只有每一个渺小的普通人都参与进去共同奋斗,才能推动民族的进一步发展壮大。这都离不开大家知礼守法的行为。所谓“知礼”,就是公民的道德教育建设。而“守法”,就是依法治国制度在现实社会的全面落实。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游戏,那么“礼”代表等级制度,而“法”则是是游戏规则。只有既懂得利用游戏规则又等级高的游戏玩家,才能取得人生的最终胜利。这都充分说明了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西方的“现代化陷阱”不断束缚着中华民族的崛起,尤其是西方的拜金享乐主义逐渐掩盖住了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威慑力,特别是体现在法律的教化作用出现错位和缺乏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敬畏,使得罪犯的犯罪成本都较以往时期的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使得社会上出现了大批为了追求物质享受而道德沦丧的事件。

(一)法律的教化错位——南京彭某案

在2006年11月20日上午,66岁的老太太行至彭某所乘坐的那辆车的后门附近位置跌倒。彭某将老太太从地上扶起后又送入医院,后经医院鉴定,根据老太太的伤势严重需要进行手术。随后老太太便向彭某索赔医疗费,在双方协调失败后,老太太就向鼓楼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索赔13.6万余元。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称如果不是彭某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某并未做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所以以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好一个“以常理分析”,笔者不禁拍案叫绝,如果按照判决书的说法,我们国家为什么还要在社会上大力提倡“雷锋精神”,我们喊了近千年的尊老爱幼岂不是一句笑话。我们要明白法律不是简单的推理证明,既需要严谨讲究证据的,又要考虑到社会的舆论风气的影响。

在这高度信息化的时代,一件极其微小的社会事件都会导致社会风气的急转直下。由此可知,在“彭某案”后,以“助人为乐”的中华民族到底遭遇了多么严峻的道德考验!而自“彭某案”后,普通民众更是患上了扶助老人恐惧症,形成了“摔倒不敢扶,扶了必然要吃官司”的社会主流意识。由此可证,“礼”与“法”的单纯割裂必然会导致社会风气的直转急下,社会成员的道德底线突破社会底线,导致大量的社会不公平正义现象的产生。

所以,当权利和利益诱使人放弃为人处事的基本界限时,法律就应该拿起“大棒”敲醒那些丧失理性的小人,普通大众对于那些道德诈骗行为也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而不是随波逐流的漠视躲避。

(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过于空泛,缺乏具体的实践操作

中华民族是一个极为重视“礼”的民族,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封建礼教文化,并将维系政治稳定的法律条文参杂于礼教文化之中,使得“礼”中有“法”,“法”中有“礼”。直到近代西方列强入侵,西方基督思想传入,封建礼教由于腐朽落后跟不上时代的脚步遭到社会的无情淘汰。直到中国共产党诞生并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思想,中华民族才得以焕发青春再次崛起。

建国六十余年,在各位领导人的带领下,中国已经形成基本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雏形。但是整个思想体系过于书面化,缺乏具体的操作流程,对社会成员的束缚力度不强,无法对普通百姓的生活产生深层次的影响。在这一点上,中国与美国就形成鲜明的对比。美国表面上是一个民主大国,但其本质上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宗教国度。西方文明有两个来源,一为古希腊文明,二为古希伯来文明。前者是通过文艺复兴释放,后者则通过宗教改革释放。而之前,两者都深藏于天主教会之中,也只有通过教会,罗马覆灭后的文明典籍才能流传于世。古希腊文明释放于欧洲,而通过古希伯来文明释放出来的清教徒就存于德国北部和英国,但是由于英国清教徒在宗教领域上不占据优势,是以这些人最终去了美洲,不料几经辗转。居然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正因为如此,美国从建立之初就是宗教政权。所以,我们要加强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充实和实操性,使之更加符合时代的特色。

三、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来对中华民族的崛起的借鉴意义

愿意的人,命运领着走;不愿意的人,命运拖着走[3]。中华民族有能力有力量去争取更多的民族利益,为我们的民族争取更美好的未来,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历史任务,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不可抗拒的责任,“中国梦”也是由此孕育的结果。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发挥个人的积极主动性永远比被命运裹挟向前行,收获的硕果也要多得多。而在当前经济催生道德的沦丧的局面上,荀子的隆礼重法对中华民族的崛起有着巨大的借鉴意义。

(一)隆礼篇

隆礼,即重视礼乐文明制度。当今中国道德沦丧已经成为常态现象,究其根本在于缺乏具体可操作的价值标准。改革开放的最大贡献在于给每一个愿意劳动致富的人照亮了前方的道路,使得每一个人都有可能赚到别人一百年都可能赚不到财富。但是改革开放同样也有缺陷,就是没有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合理的处理财富的基本模式。所以,当我们看到老人摔倒时我们会默默的掉转头,当做从来没发生过一样消无声息的离开;当我们看到有人跳楼时,我们会围观,我们会起哄,甚至会拿起照相机记录让人血腥的一刻,因为大家都这么做;当我们犯法时,我们会拍着胸膛大声的说“我爸是李刚”,因为大家都这么做。所以,现在的中国人都以追求物质财富为荣。在这样的情况下,民族复兴的道路充满未知。所以,我们更应该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把这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变得更加具体和便于操作。

(二)重法篇

重法,即加快法治化进程。当今世界是民智空前开发的时代,法律不在是某些权贵阶层的“保护符”,每一个人都渴望合理以及合法的行使自己的投票权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不受侵害。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发展的转型期,特别是中国在实践了儒家德化教育道路已经走了近千年,使得我国非常重视“人治”和“德治”的治国理政思想,导致现行我国的法律体制跟不上日新月异的时代发展要求,引发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和道德沦丧事件。荀子曾经提出“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听之尽也。”[4]以及“人无法则怅怅然,有法而无志义则渠渠然,依乎法而又深其类,然后温温然。[5]”这都要我们要首先根据“义”去理解法的道理,然后在视具体的法令制度去办事,以此类推相关的律例思想。这样。治理国家才能树新风,扬正气,而不至于像彭宇案那样,法官生搬硬套法律规定,导致没有发挥法律的真正内涵,使得没有很好的为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风气,出现社会道德严重败坏的现象。

依法治国不是纸上谈兵,中国的法治化道路需要切实的将大众所需要的思想转化到法律程序并要求全社会人民遵守。民族的文明之路追求的是可持续发展,而不是竭泽而渔,没有人能抵抗住滚滚而来的人民思潮,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真真正正走上正轨。

四、结语

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不仅开创了“法”“礼”并治的学说体系,系统的论证了国家的治理和维护方式,很好的兼顾了个人和国家的共同利益,有利于民族的崛起和有序发展。

今天,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道路上,我们的民族仍然存在许多的道德和法律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无论是历史的巧合还是社会成员的无意识行为,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把握当下,努力发展壮大。所以在民族复兴的道路上,我们要充分借鉴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通过把“隆礼”思想结合“重法”思想,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通过科学民主的方式管理国家,通过保障独立司法和公平正义行为,为中华民族的崛起注入更加强大的活力。(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1] (唐)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M]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2] 高长山.荀子译注[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197 -205.

[3] 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第1卷[M].吴琼,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

[4] 高长山.荀子译注[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197 -205.

[5] 高长山.荀子译注[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197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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